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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有效杜绝习惯性迟到

在众多令管理者伤神的问题中,员工的习惯性迟到问题是最为头痛的一个。在许多企业内,对付员工上班迟到都是通过罚款来调节的。然而,这种调节众人行为的手段,由于操作技巧或是罚款原则的不当,往往难以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

某公司地处城郊,前些年,由于道路整修导致路面很差、交通非常不便,因而上班迟到的人也比较多。为此,公司管理者加大了罚款力度,以每次迟到惩罚100元的额度来进行罚款。结果,非但闹得整个公司怨声载道难以推行,被罚的员工整天向各自的主管诉苦,“你们也不看看那算什么路,公交车比爬还慢,难道让我们每天跑步来上班?”员工们整天怀着一肚子怨气,工作效率极低。此后,公司又将条款改成了迟到一分钟罚款2元的方式,也是同样得不到预期的效果。

后来,就干脆改成了“由道路交通造成的迟到不罚款”,结果,很多员工就钻制度的空子,睡懒觉迟到的也全假称公交车班次太少、路面太差公交车开得太慢等等理由,迟到的员工反而更多了。

直到去年,该公司根据“偶尔犯错可以原谅,重复犯错加重惩罚”的原则,在对实施“罚款加倍制”与“罚款累进制”之间进行讨论后,最终还是采取了较为缓和的“罚款加倍制”来进行惩罚。规定:每月的第一次迟到罚款4元,迟到2次罚款8元,此后,每增加一次就加倍罚款。把制度如此修改以后,员工即便偶尔迟到,一般也不会找他们的主管抱怨了,即使向主管抱怨,主管也会告诉他“反正偶尔迟到又罚不了几块钱,经常迟到就说明自身有问题了,应该早一点起床,提前十几分钟赶前一班车就不会迟到了”。从此以后,基本上是上下咸服,秩序井然了。

上面的例子中,公司虽然通过采取有效的惩罚制度,使得公司秩序井然,但是,这并不说,罚款是杜绝迟到的有效措施。因为这一制度如果用在那些并不害怕罚款的员工身上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在他所能承受的罚款金额限度内,只会造成他习惯性地迟到。因此,作为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罚款并不是什么万验灵药,只不过是众多调控员工行为的奖惩手段中的一种而已,使员工的行为更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

其实,要真正解决员工迟到的问题,使员工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定,并不是只有罚款这一种制度可以用。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一家外企的管理者是如何做的。

在德国驻中国的一家分公司里,最近从德国那边调来了一位新的管理者。这位管理者在给员工工资册签字时发现有扣款的一项,于是把人事经理叫去了解情况。原来分公司以前的管理者为了管理员工迟到的问题,自行制订了一些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迟到罚款的条款。而这些条款,在德国总部的规章制度里是不存在的。这位严谨的德国人听了之后非常生气,他要求立即废止这些条款。

他对人事经理说:你作为人事经理,应该了解公司承诺给员工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没有权力扣罚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并且,你也不能违规代表公司错误行使你的权力,你的错误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违法风险。

此外,你应该理解员工迟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意外迟到,这是可以谅解的,不应该扣罚他们的工资,我们不是不讲理的公司,公司的价值观是尊重员工的。这,你是知道的。二是,迟到是员工的刻意行为。这意味着员工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违背了合约承诺。这是必须向他指出来的,并且记录在案,给予警告。

你应该明白的是,公司与员工的合约是严肃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承诺通过约定的条款得以确定。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间,就是一个承诺,不应该迟到,这是不可以讨论和允许的。如果员工迟到就扣罚工资,意味着他可以用钱买回他的工作时间,而这工作时间是他同意由公司支配并支付给他报酬的。那么,是否合约规定的双方承诺都可以用钱做交易呢?约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变,这是原则!如果你不能正确地理解并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那么,你就是失职。

“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最后,经过思考,他给了人事经理一个关于员工迟到解决办法的建议:

一、员工初次迟到,由他的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原因,那么,请他计算出从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时间,包括那些可能导致他发生迟到的情形在内,并确保不再发生迟到。

二、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副总与他谈话,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迟到的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

三、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四、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迟到。

五、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人事部,解除雇用合约。

人事经理把新上司的解决方法让各部门了解后,公司上下再也不需要用罚款来解决迟到问题了,员工迟到的现象也得到了非常有效的制止。

当然,在不同的企业内部,有着不同的企业文化。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采用像德国公司这样的制度。那么,对于大多企业来说,有什么较为适用的方法可以杜绝员工的习惯性迟到呢?一般来说,造成员工习惯性迟到的原因不外乎管理者不重视、企业组织不规范、制度监控不力等方面。因此,要解决员工习惯性迟到的问题,管理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员工的时间观念

首先,要提高企业内部所有人,包括管理者直至最基层员工的时间意识。时间管理是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活动,是有效的管理和公司业绩的保证。其次,要让员工都明白,没有时间观念的员工,是不会得到其他员工的尊重的,因此管理者可以考虑将时间观念作为一项考核事项列入绩效考核体系。

(2)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

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未准时到公司的员工要被罚款,罚款的数额为奖励每个准时到公司的员工10元人民币。假如,本部门有20个员工只有1人迟到,那么你就应拿出190元,分给这些没有迟到的员工。

(3)严格执行惩罚措施,别让它成为一纸空谈

首先,管理者一定要重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行制度。其次,执行制度时要人性化操作,如员工迟到确实有特殊情况,则可撤销对员工的惩罚决定。总之,在执行制度的同时要注意,不要因此削弱员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