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过程中,奖励和惩罚是两种不可缺少的手段。作为管理者,要想树立良好的纪律,使众人信服,就必须做到公正无私,赏罚分明。因为,奖罚分明会对一个组织的有效运转起到非常积极的效果。对有功者的奖励必然应伴随着对无功或有过者的惩罚。二者不仅要相互结合,而且要泾渭分明。管理者如果不能做到奖罚分明,还不如不奖不罚,因为奖罚不明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远比不奖不罚大得多,甚至会使结果偏离初衷,从而导致人心涣散、组织混乱。
在我国古代,对“赏罚分明”四个字就已分外重视。对于奖罚分明的重要性,战国时期魏国的大臣卜皮认为那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重要原因。
战国时期,魏惠王问他的大臣卜皮:“你担任地方官的时间很久,和百姓接触的机会最多。应该听过百姓对寡人的批评吧?”“百姓都说大王很仁慈。”魏惠王听后大喜:“是吗?果真如此,国家一定能治理好。”“不,相反,国家快要灭亡了。”魏惠王愕然:“寡人以仁慈治国,这样有错吗?”卜皮答:“陛下只想给天下百姓仁慈的形象,就不能居人之上。所谓的仁慈包含怜悯、仁心、宽厚、慈祥。如今即使百姓、大臣犯罪,陛下在处罚他们时,也会踌躇不前。有过而不罚,无功却受禄。天下人都会看不起大王,百姓也会放肆。臣说国家快要灭亡,就是这个道理。”
历代治军严谨的将领也都非常强调奖赏与处罚,正所谓军令如山,军中无戏言,赏罚是否分明是一支军队是否有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曹操在其《孙子注》中曾明确提出:“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
公元207年,曹操消灭了北方最大的割据势力袁绍集团后,为了激励将士继续为统一战争贡献力量,下令封赏功臣。在另一方面,曹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他“赏罚分明”的管理原则,加强部队的组织纪律性,颁布了《败军抵罪令》。打了败仗要按法律治罪,造成损失的要免去官职和封爵。这样,使将士们存在着一定的心理紧张,强化了将士们的责任感。激励策略的实施,使得曹操走向成功之路。
古人尚且明白这个道理,作为一个现代管理者,更应该认识到奖罚分明的重要性。如果奖罚不分明,其后果是相当糟的。有人以为公司管理与治军不太一样,没有必要把这一套搬过来。那是他不通晓人的本质。人性的弱点是普遍存在的。士兵如此,员工也是如此。只是具体操作的时候,在尺度的把握上,我们可以灵活地掌握。尤其是在重罚时,因为我们的对象是员工,所以,我们还必须“治病救人”,不能把犯错误的员工一棍子打死,要给他机会让他翻身。但是,罚还是一定要罚的。
虽然我们强调赏罚分明,但这并不是说赏和罚必须一样多。毕竟,奖赏和惩罚并非目的。受奖赏者,励其用命之忠,使之感恩戴德,更加效力于己;受惩罚者,责其背义之行,用以警示部下深思。
管理者在运用奖赏与惩罚手段时,必须掌握两者不同的特点。一般说来,正面强化立足于正向引导,使人自觉地去行动,优越性更多些,应该多用。而反面强化,由于是通过威胁恐吓方式进行的,容易造成对立情绪,故要慎用,只能将其作为一种补充手段。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论是国法还是家规,重要的是必须赏罚分明。一个军队赏罚分明,可以提升军中的士气;一个公司赏罚分明,可以提升公司的业绩。如果赏罚不明,大众必定不服气,所以“功、过”一定要给予适当的奖赏处分,赏罚一分明,制度就容易建立。
作为管理者要做到赏罚分明还得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有过必有罚
一个团体必须讲究纪律,不能因这个人平时对我好或者是亲朋好友,有过就不惩罚,如此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有过必罚,不能优柔寡断、感情用事,这样上下才能团结一致。
西蜀孔明北伐时,因马谡不听他的调动,擅自作主,因此败北丢失街亭。虽然马谡才气过人,得到诸葛亮的器重,但为了严肃军纪,诸葛亮还是忍痛挥泪斩马谡,并上表请求自贬三等,承担失败之责,从此蜀军上下,再也不敢违命。
(2)有功必有赏
部属有功劳而不奖赏,他会产生不服气的心理,以后就不肯立功,甚至造成上下离心离德,难以领导。《说苑》言:“有功者不赏,有罪者不罚;多党者进,少党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贤,百吏群党而多奸;忠臣以诽死于无罪,邪臣以誉赏于无功。其国见于危亡。”所以有功必赏,可以激励工作态度,也能融洽上下关系,让部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3)双管齐下
现在有些企业惩罚分明还算可以,但奖励制度却形同虚设。更有甚者,其奖励制度朝令夕改。
据某报刊报道,一企业员工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机件计件提成。第一年效益上升,计件提成照章兑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增。第二年效益继续上升,但兑现减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受挫,效益下滑,生产事故不断。后来该企业的领导分析,效益下滑、生产事故不断源于兑现减半所致。知错改错,立即恢复兑现提成,为了取信于员工,他们补上了减半所发的提成,使员工看到了领导的诚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又重新鼓起,生产安全了,效益也自然随之上升。
赏罚分明了,才会使人口服心服,才会让下属有较强的进取心,才能顺利完成组织目标。赏与罚双管齐下,并且两手都要硬。下属取得成绩,及时给予肯定,不吝啬表扬;下属犯了错误,给予指正,并先检讨自己是否教会了下属正确的工作方法。“罚”的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里又一个小故事值得借鉴:
有一天,工厂男浴室屋顶灯泡坏了,浴室里一片漆黑,工人吵吵嚷嚷。领班通知电工去换,但谁也不去,领班说:“谁去换灯泡,给100元。”一会儿浴室顶上七个灯泡全换好了。厂长说道:“这笔钱从集体奖金中扣。”不但如此,还规定以后公共场所灯泡坏了,若电工们不去换而别人去换,则换一个灯泡就拿奖金,且一律从电工组奖金里扣。这一招真灵,从此,走廊、厕所、浴室总是亮光光的,再没发生过黑灯暗火的事情。
由此可见,赏罚分明,双管齐下对员工的心理震慑力是何等的强大。当然,赏罚分明固然重要,但也要讲求公平,否则会引起员工的抵触心理。生命有两个最基本的范畴:尊重与公正。这也是作为个体的人最需要的两样东西。员工也不例外,尊重自不待言。人要过社会性的生活,其生活的美好程度最终有赖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各方面条件是否有益于人的生活和生长,此时,公正的社会秩序便成为每一个人的追求,公正也成为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