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趣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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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千字文》对奴隶制王朝(2)

周朝实行“分封治国”巩固了政权。周朝疆土比商朝又得到扩大,管理体制相应得到发展。周朝的最高统治者为天子,天子下面设“三公”,即掌管军权的最高统帅“太师”和辅助天子的太傅、太保,三者相比,太傅次于太师,太保次于太傅。“三公”下设“三左”和“三右”。“三左”为掌天子册命和祭典的太史;掌祭祀和祈祷的太祝;掌卜签的太卜。“三右”为掌王室财务和奴隶的太宰;掌贵族事务的太宗;掌司法的太士。“三左”和“三右”合称为“六卿”。周朝廷中,除“三公”、“六卿”外,还没有“五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司徒亦称司土,掌农田耕作;司马掌军赋;司空亦称司工,掌百工职事;司士掌籍爵禄;司寇掌刑狱、纠察等事。天子之下,周王室册封了许多诸侯国,各诸侯依大小尊卑,依次享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各有各的领地。

周武王死后,其子成王年幼,由周公摄政,周公在东征平息了“三叔”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发动的大叛乱之后,立即着手大规模分封诸侯,尤其对武庚发动叛乱之地东方地区加强了控制,如分封周公长子伯禽到旧奄地,建立起了鲁国;封成王的叔父康叔(亦周公同母弟弟)到原商朝统治的政治中心“朝歌”建立起了卫国;封东征中立过大功师尚父建立了齐国。鲁、卫、齐三国统治着武庚发动叛乱之地——东方地区,成了周王室控制原商朝统治地区的重要支柱。

四、“国家”称谓的由来

秦以前,将最高统治者称为“天子”或名曰为“国君”、“国王”等。例如“周天子”(指周代时的“国王”,或称“国君”),将大小诸侯们分封到了各地去名曰为“封藩建国”,或者叫做“分封治国”、“分封建国”。而被分封到各地的大小诸侯们,则亦学“天子” (国王)的办法,将受封得到的土地和奴隶,则亦分给他下面的卿、大夫和贵族,叫做“立家”,如古籍名著《论语·八侑》里记载:三家者以雍彻。”失熹注:“三家,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之家也。”《孟子·梁惠王上》里记载:“千乘之国,……百乘之家。”

“国”和“家”这两个不同含义的字,随着社会向前发展则逐渐演变到春秋时,就已经出现将“国”和“家”相联系一起使用,成为统一内容含义的“国家”称谓了。对此,古籍名著《孟子·离娄上》里有记载:“人有恒言,皆日天下国家。天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五、****时代出现简单的“土地制度”

相传****时代,就已经出现原始简单协作的那种“土地制度”,所谓“有田一成,有众一族”。商代农业发展成为社会生产最重要的部门,出现了“井田”,但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一套“土地制度”。直到周时出现的“赭(音借)田”制,才标志着中国历史上开始实行比较完整的一套“土地制度”。

“耤田”,亦称“公田”。所谓“公田”,就是周族王朝统治时期,周王分赐给诸侯和百官的“井田”。“井田”,采用十进制,即“十夫”为“井”。有“十夫”、“百夫”、“千夫”、“万夫”构成大小不同的“井田”。诸侯和百官得到“井田”,可任意驱使大批奴隶为他们耕种,供他们享用,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实行“耤田”土地制度之始的基本内容。

最初实行“耤田”土地制度,尤其是在周宣王以前的时代,每年一到春天耕种季节,周天子要亲自率领朝廷中的百官到“井田”里举行一次戏剧性的耕田表演。他们以此表示朝廷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实际上是为了摆摆样子,推行“耒昔田”土地制度,驱使“庶民终于千亩”,更有利于奴役和剥削广大劳动人民。后来,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不同历史时期产生有不同的土地制度。

六、中国钱币之始

中国最早的钱币——贝始于奴隶制社会时期。

那么,我国奴隶制的社会时期,则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和划分呢?需要首先弄明白的问题,然后再说中国最早的钱币——贝则究竟始于奴隶制社会时期的哪个阶段。

对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夏商周,其社会历史阶段,则应该怎样认识和划分呢?经过历史学家们不断进行艰辛的劳动和科研等工作,则逐渐才会使人们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即夏代是奴隶制社会的初期阶段,商代和西周前期是奴隶制社会的发展阶段,西周后期是奴隶制社会开始走向衰落,封建因素则已经在旧的奴隶制的母体中孕育着。

总之,我国著名的夏商周,这三个不同的奴隶制社会时期的历史阶段,一共经历了1400年左右。

然而,我国最早的钱币——贝就是始于夏代奴隶制社会的初期阶段,贝币则已经发展演变成为日益集中少数人手,特别是商代晚期,殉贝就已经成为生活中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为什么呢?与奴隶制社会时期的农业和手工业有了相当的发展,则是完全分不开的。

奴隶制社会的初期阶段——夏,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出现了或者叫做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所以说,从夏朝开始,就出现了商品交换的钱币——贝。

特别是到了奴隶制社会时期商代的晚期,出现人们讲究将贝币作为一种殉葬品,并且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此,在《夏商周史话》里,则有历史考究性的记载和描写:“一九五三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一百六十五座墓,其中八十三座墓有殉贝,占50.3%。不仅奴隶主贵族殉贝,平民中也流行殉贝风气,个别奴隶乱葬坑中,也殉有一、二枚贝。

殉贝多放在死者的口中、手握中、足旁和胸上等处。这同后世把铜钱放在死者口中、手中的现象是相同的。”

不仅如此,在《夏商周史话》里,则还指出:特别是商代的后期,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使社会财富日益集中于少数人之手,谁掌握了货币,谁就能统治生产世界。商代的奴隶主贵族掌握着数量惊人的货币财富。山东益都苏埠屯的一号大墓中,发现有将近四千枚海贝。安阳妇好墓的棺内,放置了近七千枚海贝。商代的大奴隶主,同时也就是大商人。有些墓葬殉贝的数量,大大超过周围同类型的其他墓,如殷墟西区的第272号墓,随葬器物只有五件陶器、两件小型铜器和一枚饰物,而殉贝竟有三百五十枚。这种人很可能就是‘肇牵牛车远服贾’的商人。”

综上所述,我国最早的钱币——贝就是始于奴隶制社会的初期阶段——夏、商代和西周前期奴隶制社会的发展阶段,贝币则已经发展演变成日益集中少数人之手,特别是商代晚期,殉贝则就已经成为生活中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我国最早的钱币——贝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究竟怎样计算使用呢?以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或者叫做十贝为一朋。对以“朋”计算的方法使用贝币,在我国古典名著《诗经·小雅·菁菁者莪》里,则有历史反映性的决载:“锡[赐]我百朋”,则就是指贝币。

随着社会生产和生活不断向前发展,到商周时,社会上流通使用的贝币,除了使用天然贝制作的贝币而外,由于社会需要量越来越多,则逐渐出现有仿制的贝币——石贝、骨贝、蚌贝、铜贝等。

但是,据《中国历代货币》里记载:我国最早的钱币——贝,在社会上流通使用,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才被废除,全国统一使用“半两”铜铸的钱币。

然而,有趣的是,西汉末,新王朝的建立者,王莽曾一度恢复使用我国最早的钱币——贝,在云南一带,则被一直使用到清初。

七、市集起于何时

市集亦称“集市”,属于我国传统的一种农村贸易组织形式。其特征是:每隔一定时期(如三天或五天)。从前有些地区,市集的日子,每月在初一,或者十五,人们习惯将这两天的“集日”,称作为“赶大集”。但是在北方,人们习惯将举行市集的日子,叫做“集日”;在南方,有些地区将“集日”称作为“墟日”,或者名曰为“场日”。然而,不论南方北方,叫“集日”,或者称作为“墟日”、“场日”皆好,其共同的特征是:在固定地点举行。农村市集中,比较突出典型的例子,如骡马大会和赶各种各样的集日,一般说来,从前赶集场所,则是比较固定的。

那么,自古始,逐渐形成为我国传统的一种农村贸易组织形式——“市集”,或者叫做“集市”,则究竟起于何时?因“市集”起于何时,与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夏商周三代,特别是与商周时代的关系极为密切,所以,这里则需要从商周时代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先扼要说一说。

商代农作物的品种,已经相当繁多。从卜辞和与农业有关的字,则就能够得到证实。因在商代卜辞中,最多见的则是属于禾(谷子)、黍(黄米)、来(麦)等,这些则已经成为当时主要粮食作物了。不仅如此,而且与农业有关的字,如稼、啬、禾等,看来亦是从农业粮食作物的“禾”(谷)、来(麦)等演变而来的。更重要的是,在郑州商城遗址曾经发现稻壳痕迹。可见,商代时期的农作物,在中原地区则就已经出现有种植水稻的现象了。

在商代遗址中,发现最多的农具是石、骨、蚌器,这些才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但是,随着农业不断发展,促进了商代时手工业的发展。如青铜工具,到商代时,就已经被使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了。在湖北黄坡盘龙城早期商遗址的发掘中,就出土有两件青铜舀,器身作长方形,体中空,北安装木柄。据经考古专家们研究分析,这是属于农业生产上的一种挖土工具。

商代时的手工业有了相当大的发展,还比较突出反映手工业中的酿酒制造上。因为商代时,人们进行祭祀比较普遍讲究用酒了。在这方面,从商代时的酒器种类繁多,亦能说明问题。商代时的盛酒器有尊、卣(you友)盍、觯(zhi至)、觥(gong肱)等,饮酒器有觚(gu孤)、爵、角、盉(he和)等。其中觚、爵等,往往被配套使用。

随着社会农业和手工业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周代时,就出现有经商的人了。比较突出典型的例子,如西周时卫国的始祖,武王的同母少弟、成王的叔父,康叔在受封时,因当时他还很年轻,周公旦担心他不能抵御商贵族腐化堕落风气的影响,便特意做了一篇《酒诰》以告诫康叔,其内容,主要强调他戒酒的重要性。同时,周公还讲到了殷人中有一部分人曾“肇牵车牛远服贾”。(《尚书·酒诰》)这说明商代时已经出现了赶车牛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就是说,我国早在商周时代,则就已经有了商业。对此,范文澜在《中国通史》里亦有指出: “盘庚称贝为‘好货’、‘货宝’……。周公允许商民牵牛到远方做买卖,得利来孝养父母。”所以说,我国传统的一种农村贸易组织形式——“市集”,或者称“集市”,则是起于股周之际。如古乐府《孔雀东南飞》载,“杂彩三百匹,交广市蛙珍。”又如《易·系辞下》里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在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中,“市”就逐渐被人们引申为集中做买卖的场所,故在生活实践中,人们则就逐渐进一步、统一概括名曰为“市集”,或者叫做“集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