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宫规礼俗探幽
3082300000046

第46章 宫妃殉葬制

殉葬是一种极为原始和野蛮的风俗。我国人殉盛行于殷周时期,秦汉以后基本消失。然而当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顶峰的明清时期,宫妃殉葬又一次在皇室中公开出现。

明太祖朱元璋死后葬南京孝陵,其中有40位妃嫔从葬,除其中两位去世比朱元璋早外,其余38位都是在其死时生杀殉葬的。此后成祖、仁宗、宣宗、景帝死后都曾用宫妃殉葬,其中明成祖为15人,明仁宗5人,明宣宗10人。一般在皇帝死后,从殉名单由嗣皇帝及礼臣临时议定。从殉的宫妃大多是未生育的一般妃嫔和宫女,地位较高或有子女而殉葬的不多。如明宣宗殉葬的lO妃中,仅有一人生前为妃,死后追封为贵妃,其余都是宫女。明代殉葬徽号最高的是明仁宗时的郭氏,她生前封贵妃,并生有三个皇子,按制度是不能殉葬的,但最终她还是随夫而去。虽然有的宫妃出于某种身后的考虑自愿殉葬,但这种情况极少,大多数宫妃的殉葬都是强制实行的。

从记载来看,明代宫妃集体殉死时的场面十分凄惨,一般采用自缢或绝食等方法。在从殉以前,嗣皇帝要在宫中设宴为其送行。宴后在预先准备好的地方设一小木床,在上面的房梁上挂一绳索,从殉的宫妃站到木床上,将头用绳套住,宦官再把木床抽去。大多数宫妃都是在哭声中离开人世的。永乐崩逝后,决定让从朝鲜选送来的宫女韩氏从殉,当仁宗到大堂看望她时,她曾苦苦哀求饶她一命回国侍奉老母,但最终未能如愿。从殉宫妃死后,按照她们生前的不同身份,发给不同质料的棺木装殓,然后按顺序埋人所殉的皇陵中。

同时为表彰其节行,嗣皇帝还要为其追赠谥号。明代宫妃殉葬制持续了五朝,明英宗时周宪王朱有墩上书请求在他死后丧事从俭,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殉葬。明英宗批准了他的请求,同时也感到皇帝死时让宫妃从殉实在有些残忍,不宜再提倡,于是在他死前颁下了一道诏书,废除了宫妃殉葬制。

满族在入关之前社会还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其实行人殉制度比较普遍,历史也相当长。初期的殉葬人主要是妻子,后来妻子不愿殉夫,便经常发生强迫其妾代殉的现象。清朝皇室也秉承了这一传统习俗,在入关前及人关初期,都有鼓励妻妾或男性奴仆从殉的现象。清太祖努尔哈赤于天命十年去世,他的大妃乌拉纳喇氏、庶妃阿吉根、代因札从葬。皇太极死时则有章京敦达里、安达里自愿从殉。世祖福临时有妃董鄂氏殉葬。满族早期的从殉人都是皇帝生前定好了的,殉死时,从殉人先穿戴整齐坐在炕上,然后用弓箭射死。后来不再采用这种杀殉方式,而是用绳索绞缢。

与明代宫妃殉葬相比,清朝从殉人的地位都比较高。已知清帝的从殉者中,身份最高的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大妃乌拉纳喇氏。她是乌拉国满泰贝勒的女儿,漂亮机智,嫉妒心强,努尔哈赤怕她将来危害国政,便在临死前遗言让她从殉。她当然不愿意,千方百计支吾拖延,但当时诸贝勒和大臣抓住遗言不放,最后她不得不含恨而从。

清代皇室的宫妃殉葬制度在人关后没有多久,便遭到了汉人官吏的非议。康熙时礼部给事中朱裴上疏陈词:“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请求禁止宫妃殉葬。康熙十二年,康熙皇帝下诏废止从殉制。以后清皇室再也没有发生过用人殉葬的事。

(郭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