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宫规礼俗探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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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午门廷杖

午门是皇家外朝的正门,也是行使皇权的重要场所。遇有征战凯旋,在这里举行“献俘”典礼,还有一种重要的刑罚——廷杖,也在午门下举行。

廷杖,是明代独特的刑罚,也就是皇帝叫人用棍杖打臣下人的屁股。在明代,臣下凡是违逆皇帝的意图,批了“逆鳞”,皇帝立刻命令“锦衣卫”(御林军)把这个臣下捉起来,押到午门痛打,很多是立毙杖下。

行刑地点在午门前的御路东侧。午门脚下有两处小房,系锦衣卫执勤的地方,此处东西厢房及禁门下,也都站满禁军校尉。廷杖就是在这种森严环境中执行的。

凡是被宣告处以廷杖的人,都要用绳捆住双腕,身穿囚服,解押到午门。这时,身穿襞衣的百名校尉,手拿木棍站到行刑处。司礼监宣读驾帖,然后坐在午门西墀下。锦衣卫使坐在右边,监督行刑。杖打的时候,用布将囚犯兜起来,由四个人抬着,当左右高叫“搁棍”,则一人拿着棍走过来,把棍搁在囚犯的屁股上。叫“打”,此人则举棍向囚犯打三杖。如果叫“着实打”或“用心打”,囚犯就无活路了。打五杖后就换一人,喊叫如前,每次喊叫时,旁边的人都要附和,所以喊声如雷,闻者胆寒。打完后,要把布兜举起来往地下摔,这一摔,多半致人死命。

此种廷杖从明成化朝开始,由东厂、西厂的太监主持。东、西厂操全国的生杀予夺大权,太监“口衔天授”,随便说句话就是法律。他们不仅主持廷杖的执行,甚至可以矫诏,说打谁就打谁。

廷杖在正德、嘉靖两朝次数较多。嘉靖号称盛世,但朱厚裔这个皇帝非常反对臣下进谏,经常打那些给他提意见的人。他本来是外藩亲王入继皇位,却非要将他的生父追封为皇帝,为此引起一场轩然大波,有一批官员认为违反了皇家礼法,在左顺门聚众哭谏。臣下的眼泪反而激怒了皇帝,下令廷杖五品官以下丰熙等134人,当场打死王思等17人,午门内外血流满地,哭声震天。这是明代最惨酷的一次廷杖。另有一次,嘉靖派太监替他祭太庙,户部给事中张选进谏,说应该让武定侯郭勋代祭。嘉靖大怒,下令押张选到午门廷杖80下,嘉靖还专门到文华殿监听廷杖情况,结果杖打断三根,直至把张选打死,嘉靖还怒气未消。

有一次廷杖,是打宦官刘瑾。刘瑾是著名的权监,此人贪赃受贿最多,而且假传圣旨,残害异己。在他势败被抄家时,仅黄金一项就达1200两。当锦衣卫捉拿他的时候,刘瑾反诬拿他的人是同党,一位驸马挺身而出,厉声说道:“我是国戚,从来没和你有过瓜葛,今天我奉旨拿你!”刘瑾被押到午门,锦衣卫掌卫事指挥刘珲上前跪奏:“请旨打多少?”却听不见皇帝说话,这时值官校齐声答应道:“有旨打四十!五棍一换打!”刚说完,一官又大声喊道:“打四十!摆着棍,打!”各官校也齐声附和。

这次廷杖,却是没有皇帝命令,也没有皇帝在场。只因刘瑾作恶太多,致使一批臣下利用了廷杖痛打他一顿,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出出满肚子的恶气。

(王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