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宫规礼俗探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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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宫廷奏事制

奏折是臣下直接向皇帝奏报内政、外交、经济、文化、军事、风俗等机密要务,以及对时弊评论或改革建}义等的文书。经皇帝阅览亲笔批示后,即具有法律和行政效用,叫朱批奏折。承办机构如军机处等另录一份备查,叫录副奏折。

按清代惯例,外任官员一般只有督抚才有资格向皇帝直接上书,叫做题奏本章,又称“题本”或“奏本”。在乾隆十三年以前,奏折与题本、奏章是有区别的。奏折最早是作为奏章的补充手段,但它本身又是独立的文书。奏折与题本、奏章的区别表现在:题本奏章是正式文书,必须经过通政司登记,进呈给皇帝;而折子可以在御门听政时直接向皇帝呈进,其中大都是康熙帝本人谕令臣下具折奏事。此外,因为奏折不是正式文书,所以折中所奏事宜,要另行具本才能复行批准手续。到了雍正帝即位之初,又准许地方布、按两司及州县微员也可具折奏事。因而奏事的内容随着奏折的发展与题本内容也逐渐没有区别。乾隆十三年,为了便于臣下上书,上谕旨:“同一入告,何必分别名色。”从此,允许地方长官奏折一律用印,成为国家正式文书。

王公百官或外任官员若有要事报奏皇上,须缮写折子呈递乾清门外的外奏事处,由外奏事处官员根据奏折内容的轻重缓急,登记列序,送乾清门内的内奏事处,再由内奏事处的御前大臣或太监转送皇帝。

对京外臣工的奏折,督抚一级的官员都赏给报匣,遇奏事则放入匣内,外边封好。未赏报匣的官员,遇奏则放于夹板中,外用棉纸同封,接缝处盖本部门印信,再包以黄绫而进。

皇帝览阅、朱批后下发内奏事处,然后送交军机处备案,并由军机大臣传阅办理。封建皇帝往往是通过各地的奏折来了解下情的,如康熙四十七年三月《江宁织造曹寅奏报自兖至宁一路闻见事宜折》,其中关于百姓情形单独列一条目:“一、百姓情形:臣一路自山东至江宁,俱安生休业如常,不知何以闾阎下贱尽知皇上平粜之恩,凡臣过处,男女老幼,无不感颂皇仁。”对此,康熙帝很感兴趣,并朱批:“知道了。以后有闻地方细小之事,必具密折来奏”,用来掌握民间的动态。

据粗略估计,仅现存清代奏折、朱批原件有72万余件,还有上百万件奏折的录副抄件。这些奏折对皇帝了解官员吏治、民生状况、军事动向等,起了重要作用。

(李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