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建立的封建王朝,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在女真传统编制的基础上创立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将此四色镶之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满洲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正式建立。后来皇太极继位后,又建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共为二十四旗。
八旗是清朝的中坚力量,披坚执锐、攻城陷阵,势如破竹。建旗之初,努尔哈赤惟恐大权旁落,所以各旗旗主均由他自己的子侄亲戚充任。人关前有四大贝勒之设,四人为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他们不仅为各旗旗主,而且凡国中一切政务,均由四人按月轮流执掌,是努尔哈赤的左膀右臂。稍后,又有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之举,异姓大臣,即使军功累累,也很难进入到最高统治集团之中,他们对各旗旗主只能俯首贴耳,言听计从,否则,会招致杀身之祸。
人关后,皇室成员的地位更是一日千里,并有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同时..按远近亲疏,将皇室成员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其规定为:努尔哈赤之父的直系子孙称为“宗室”,系金黄色腰带,称为“黄带子”;其叔伯兄弟的旁支子孙称为“觉罗”,系红色腰带,故称为“红带子”。并将宗室分为十二个爵位,分别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同为宗室,又有“近支宗室”和“远支宗室”之分。近支宗室皆有辈数可考。康熙以下的子孙辈数为“允、弘、永、绵、奕、载”’;道光七年,又续拟了“溥、毓、恒、启”四字;咸丰七年,再续“焘、阅、增、祺”诸辈名号,但未及使用,清朝已经覆亡,后世子孙很少再按此辈数命名了。近支宗室还有“带偏旁的”与“不带偏旁的”之分,如咸丰一系的奕芒、奕诉等,偏旁皆从“言”部;载洵、载涛,偏旁皆从“水”部;溥仪、溥伟、溥桀,偏旁皆从“人”部;下面毓字辈偏旁皆从“山”部,如毓崇等,这些都是最近支的宗室。而******奕助,虽属奕字辈,但不是最近支(******府这一支是由乾隆支派传下来的),所以不用“言”部,而用“力”部,以示区别。再如载字辈的载振,不用“水”部,而用“手”部;溥字辈的溥铨,不用“人”部,而用“金”部;毓字辈的毓运,不用“山”部,而用“走”部,均属这类情况。清皇室等级之森严,已不难想见。
为了对皇室成员进行有效的管理,顺治九年设宗人府。宗人府,顾名思义,即掌管宗室、皇族的内部事务。各族生育子女、继嗣、婚嫁、封爵、授职、升调、降革及死亡,都要奏报宗人府,由宗人府注册登记。凡宗室登入“黄册”,觉罗记入“红册”。生存的人用红笔写,已亡的人用黑笔写。每隔10年,纂修“玉牒”(皇族族谱)一次,编纂的方法为,以帝系为统,以长幼为序。
清宗人府位居内阁、六部之上,位高权重,借以抬高皇族成员的身价。清代,皇室人员待遇优厚,大多位居要职。凡宗室、觉罗,例有养赡银两,遇有婚丧等事,还有额外赏银。宗室人员,即使犯罪,处罚也比一般贫民百姓轻得多,甚至连杀人都没有死罪。正是清王朝的迁就、纵容,皇室成员横行霸道、鱼肉乡民的事情,屡有发生。
(曹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