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经商的克罗克也摇了摇头,他可是为麦当劳兄弟婉惜才摇头的。聪明的麦当劳兄弟挖出了一座金矿,却傻呆呆地躺在金矿的洞口上不思进取,这不是一种悲哀吗?大器晚成的克罗克可是发现了这座蕴藏极其丰富的金矿,他要竭尽全力挤进去,挖下去,他太渴望里面的金子了。
第二天,克罗克摇身一变,他来找麦氏兄弟谈判,内容只有一项,他想购买麦当劳的连锁经销权。傻乎乎的麦氏兄弟并没意识到有人在抢他们的饭碗,而是满口答应给他在全国各地开办麦当劳连锁店的经营权。
有了特权和样板,克罗克就拥有了一切。积极筹备后的第一家麦当劳特许经营店,不久就在芝加哥城的东北部隆重开张了,克罗克以其年龄的成熟和经营的老练为麦当劳倾注了更高的服务水准,这家店充分体现了克罗克对快餐店的理解,那就是重视品质、服务和卫生,他不象犹太人兄弟那样只注重一个红顶子板房,他要把眼光看得更远,把规划做得更大,他要赚取全世界的红顶子板房。
有了立足之地的克罗克,终于结束了推销工作,全身心用在发展麦当劳的快餐事业上。他借了犹太兄弟一个“大鸡蛋”,用短短的五年时间,就孵化出228家麦当劳连锁店,销售总额突破3800万美元。而犹太人麦当劳兄弟,五年后仍然住在那栋有些陈旧的红顶子板房里,守望着他们少得可怜的几家麦当劳快餐店,做着他们安于现状的美梦。
令犹太人兄弟没有想到的是,加盟商克罗克竟然在暗暗地“吞食”他们的麦当劳,务必将他兄弟俩赶过“乌江”自刎才罢休。克罗克始终对他不是麦当劳品牌的真正拥有者耿耿于怀,他做梦都想成为真正的麦当劳主人,而不是授权特许经营的“第三者”,只有把“麦当劳”发展成一个王国,建成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厨房,才是美国人克罗克的最终目的。
克罗克忐忑不安地来找麦当劳兄弟,想花重金把麦当劳品牌买断,他以为犹太人兄弟不答应,或者把克罗克赶出门去,这些结果克罗克都有思想准备,他毕竟做得太狠了一点。可令克罗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犹太人兄弟满口答应了克罗克的条件,面对收购价270万美元,兄弟俩竟然激动得手舞足蹈起来,他们说:“我们有很多名车,也有很多房子,再要那么多钱做什么?”让克罗克笑得直不起腰来。
1961年,从“第三者”变成了主人的克罗克有了充分施展自己才华的世界舞台,他把麦当劳快餐店开到了全世界每一个城市,让每一个吃过麦当劳的人记住了克罗克的麦当劳。1985年克罗克被评选为美国历史上对美国社会影响最大的企业家。50多年后,麦当劳快餐店被克罗克和他的后人们做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最大的厨房,每天在这个厨房进食的人达到了数亿人之多。
(林德元)
传媒大王鲁珀特·默克多
——无休止地收购和追求
也许当初谁都没留意过这个小伙子——22岁从牛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就干上了《每日快报》助理编辑,再平常不过。如果说新闻界多少年来成功记者、资深编辑、传奇报人数不胜数,可是只有这个小伙,50年后成了跺跺脚能让世界传媒界颤悠一阵的世界级的传媒大王。
他经营起了一个默克多帝国:175种报纸,150多套电视节目,覆盖全美的35家电视台,每周发行4000万份的全球发行量第一的报纸,4万多员工,634亿元的市值(超过了纳斯达克),新闻、出版、电影、电视、网络、卫星,这个帝国的触角在世界每个角落几乎无处不在。
默克多=传奇。
成长不是烦恼
“自从我是个婴儿时起,我就是个报人,我就是爱报纸”。
美国洛杉矶附近福克斯电影公司上面5层楼里,78岁的默克多没有和往常一样关注他身旁闪烁不停的一排排的电视画面,这是极少见的情景。他在写信,已经记不清写了第几封了。他给道琼斯公司写,给班克罗夫特家族成员写,他想以真情和真诚打动他们,打消他们对收购道琼斯公司和其旗下的《华尔街日报》后,对这百年老报的报业精神产生负面影响的顾虑。写完这句话后,就象打开了一扇情感的闸门,他放下笔,踱到柔软的真皮沙发前,埋进去,在历史的长河中慢慢地回忆着一切,周围一排排电视画面闪烁着,也无法把他拉回来。
“从婴儿时起,我就是个报人”默克多没有诓人——他父亲老默克多曾是战地记者,后来经营两家小报,小默克多1931年出生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时就喜欢听哐当哐当老式印刷机的声音,他喜欢闻那种油墨味,他喜欢看父亲同仁们的辩论,这个新闻家庭给他幼年的印记太深刻了。
或许就是幼年的环境熏陶,小默克多进入中学后很快就进入小报人角色。他成了校报《科利欧信使报》的编辑,参加演讲更是初显纵论天下的才华,校刊评论对他的评价是对经济统计的了解令人惊叹。看来,小报人对经济统计也有点秉赋。在中学他还创办了《假如复活》的文学刊物,他网罗校园精英撰稿,各类观点纷呈,图文并茂、引人入胜,年末他还获得“德兰西传播知识奖”,看来这段历练对他后来的成就是个极好的准备。
小默克多中学毕业,还做过《先驱报》、《伯明翰新闻报》的见习记者,进了牛津大学还加入劳工俱乐部,直到研究生毕业,他选择的还是报业,幼年的影响是如此深刻,难怪中国古代就有“孟母三迁”的故事。
默克多深深地沉思,眼睛中闪出的是一种执着的我就是胜利者的犀利的光。因为他想起父亲1952年在别墅去世留给他的遗书。这个先驱和时代周刊董事长,一个为理想奋斗一生的老报人的遗言是:期许吾儿终身致力于造福人类的新闻事业,并经我受托管理人辅佐,在这一领域施展宏图。
默克多和他的事业,50年来,一直不断成长。虽然有那么多的挫折和误解,可是他不烦恼,因为他正离父亲说的那个“宏图”展现越来越近。
抓住受众,盯住新技术
默克多办报起家,从澳大利亚小镇的小试牛刀,到英国再到美国的传媒界的横刀立马,从非主流小报吆喝到主流大报的领唱,从传统平面媒体的征战到现代多媒体领域的进展,可以说屡战屡胜。他的要诀非常明白,就是抓住受众,抢先发展新技术。
他从澳大利亚的小镇开始,成功地办起了《新闻报》和《星期日邮报》,小赚了一笔,领悟了客户、受众需求才是报业的命脉的道理。1969年收购《世界新闻》和《太阳报》,当时这两家报纸都在风雨飘摇中,只亏不赚。默克多象个良医,让两家报起死回生,成了他日后一个个收购行动的印钞机。办法就是抓住受众,让发行量不断提升,招数让正统报人觉得有点损。
《太阳报》本是家民间小报,发行100万份,连年亏损,到默克多手里一年翻一番,二年到了300万份,成了发行量最大的报,转亏为盈,还把主流大报收入囊中,演绎了一个蛇吞象的故事。因为受众主体是市井低层,所以默克多让这张报常出现一些耸人听闻的标题,还有名人隐私、各种流言之类,甚至还有“皇后吃鼠”之类的传闻。第三版更是别出心裁几乎整版总是一位全裸的女郎,穿着泳裤露着双乳,微笑迷人,却让太阳报保持着400万份的发行量。
面对精英层的报纸,默克多知道抓住这部份受众就不能用那种拿不上台面的办法了。他收购这类报纸时,就知道这些报不赚钱,但却代表着集团的形象,这个形象也是必须树立的,赔钱也要树。他收购的《澳大利亚人》直到20年后才开始盈利,收购《泰晤士报》十几年后(预计2008年)盈利,他当时就已经计算到了。他始终抓住不同层面受众,他的业务扩张也总是充满生机。
现代科技的发展,让传媒业不断地更新换代日新月异,这也让传媒业的竞争瞬息万变,在新技术面前只要谁一晃眼,可能就被甩出圈外。默克多始终紧紧盯着新技术的发展,选择最最佳时机出拳,常常领先对手。
1985年他进军声像电子媒体,买下福克斯电影公司一个名不见经传小型电视台,经他改造而成功;即将破产的英国收费电视台BSKYB经他买下改造,也成了一座金矿。难怪1995年美国新闻界评默克多为“信息革命领袖”。默克多超前的技术反应让他成为世界上绝大部份图像、信息编排传送的控制者。成了无处不在的信息交流大王。当2003年12月19日他得到联邦监管当局准备批准他68亿美元收购Direc公司多数股权消息时,欣喜若狂,他的公司及时补上了全球卫星分布系统中所缺的一环,成了真正意义的传媒巨擘。不管什么有线电视、高清电视、数字电视、卫星传输……传媒业任何新技术一出现,总被他一把抓住,机顶盒虽然损失10亿美元,可用户得到400多个频道,还有网上交易、博采、赛事、摄影机角度转换让英国人痴迷,占据了30%的用户。所以他在传媒界总是个领先者。
打造王牌,无休止地收购和追求
每到周日下午,风靡全球的全美橄榄球赛事联播屡创收视率之最,这是默克多用心打造的一张王牌,他也把这些王牌的作用在传媒界发挥地淋漓尽致。
2008年10月17日,英国《全融时报》报道:新闻集团默克多周五表示已准备好50亿美元收购《金融时报》。这下肯定吸引住不知多少双眼球。从当初澳大利亚小镇小报的收购,到英国美国各类传媒,从非主流小报到主流超级大报如道琼斯的《华尔街日报》,从传统平面媒体到多媒体,到互联网,掀起一波又一波收购巨浪,简直是没完没了。
尽管说当今网络技术发展,引发了并购大潮,仅2007年的4个月全球就发生了372起。可象收购《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这样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还是让不少人感到一种畏惧。尽管有人贬他管企业像卖热狗,记账目像记儿童日记。
这个位在洛杉矶附近的福莱克斯电影公司五层楼上,着佛青色衬衫不打领带的老者还要意要何为?
这个每天5点起床,喝点胡萝卜汁,游一会泳就从7点干到晚上9点的工作狂,这个“宁愿吞吃玻璃也不愿意受损失”的董事长又盯住了什么?因为他那布满皱纹的脸又笑得那么灿烂。
这个借助6个助手,管理4万员工,常把电话打到第一线,被员工称为“从3万英尺往下看,他在看着各个小块各司其职,必要时一头扎入这些小块中”,此刻他又要往哪扎?
默克多是对中国较少偏见的西方媒体高层,他娶了邓文迪做夫人,直露地说“娶了邓就是娶了中国市场”,他将信口雌黄的英国广播公司从STAR卫星上网络上踢开,代之以中文电影节目。他在1999年3月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次年在上海设办事处,是首家批准在沪设立代表处的境外传媒公司。他让旗下出版公司出版了邓楠写的邓小平传记,大概他也想让世界公平地了解中国。
“道可道,非常道”。这个让业界敬畏的老者是当代传媒的浮士德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成功的创业者呢?见仁见智只能是各有所悟吧!
(魏东)
缔造沃尔玛帝国的
山姆·沃尔顿
——寻找价格里的哲学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薄利多销。在很多人看来,这句话大概也只能适用于小打小闹,可美国人山姆·沃尔顿却把它做成了大文章。
1951年,他在阿肯色州本特威尔镇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店。这时,各类杂志的富人排行榜上哪里有他的影子。谁也没想到,39年之后,他已经成为美国第一大零售商。1992年3月,他获得了美国总统乔治·布什颁发的自由勋章。
与美国的其他富翁不同,山姆·沃尔顿出身寒微。他是个土生土长的乡下人。父亲做过银行小职员及其他与经济相关的职业,母亲是普通的农村妇女。这样的人家,既有普通农家勤劳俭朴的美德,又会多一点投资赚钱的意识。1925年,他7岁的时候,便开始打零工,送牛奶和卖报纸。又用赚来的钱去买兔子和鸽子来饲养出售。他已经在琢磨怎么让钱像母鸡那样不停地下蛋。他还当过餐厅侍应生、游泳池救生员,那时他就可以自给自足了。生活使他珍惜每一分钱。1936年,他进入大学攻读过一段时间的经济学,还没等到毕业,就报名参了军,在美国陆军情报部门服役。二战结束后,他回到了家乡,向岳父借了2万美元,加上当兵攒下的5000美元,和妻子海伦开了那家小小的杂货店。店名很有意思,叫做“5美分至10美分商店”。说明这时他就在商品的价格上做文章了。
他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自己出身于下层,很早就懂得了穷人或平民的消费心理。当时的情况是,乡下人习惯于到城里去买东西,因为城里的东西比乡下质量要好并且便宜一些。山姆心想,为什么不能让城里人到乡下来买东西呢?凭着他对城里人的了解,那些小市民比乡下人更斤斤计较精于算计。如果乡下的商品比城里便宜而且质量相等,那城里人就会来乡下买东西。事实上,这是可能的。因为相对来说,乡下的经营成本比城里低,以前人们都涌到城里去消费,是因为乡下店面小,货种不全,老板们又贪图便宜,以次充好。当时,美国的零售业市场已经有了一大批大公司,但它们都无一例外地把目光盯在大城市,而忽略了小城镇,认为这里人口少,利润小。山姆的想法恰恰相反。他说:“如果消费者想购买大件,只要能便宜100美元,即使相隔50公里远,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驱车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