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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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家庭生活(2)

富有的阶层,人们有些不敬地称他们为“环球快马”(the globe trotters)。他们四处游览,形成一般中国人心中的一个难解之谜。中国人与家庭的联系很强,从不为享乐而出游。他们离家只是因为要处理公事或者私事。离家之后,无论是在异国,还是在他乡,他总认为这是一种流放,多少都会思乡。无论他的家乡多么落后,他把回乡看成人生的主要乐事。

中国人的天性如果不彻底改变,他们不是,也成不了殖民者。虽然在南美和北美,在澳大利亚殖民地,在缅甸、暹罗,在东印度群岛、爪哇和日本都有中国人的身影,但是哪一个都不是他们的定居地。他们不是殖民者,只是暂时的移民。他们很像候鸟,在一个地方生活几个月,然后在记忆中远方的某个地方建巢,养育后代,长此以往,没有改变。他们因为急事,被迫离家,流落他乡。但是在他们出发前就已经做好了周密的返乡计划。这些计划和希望他们始终铭记在心。如果认真调查一下那些坐在来往于中国和中国人的目的国家航道上的轮船统舱里的乘客,如果这个调查可以持续几年,就会明了离开中国的人又都回来了。就像刚才说的,他们如候鸟一般来来往往。那些客死他乡的人几乎都做出了同样的安排。他们要人把遗体运回故乡,埋在他们祖先的身旁。如果美国人把在过去20年中移民美国的中国人总数,与葬在美国的中国人总数对比一下,他们会感到惊讶的。那些葬在美国的尸骨,毫无疑问,是属于流浪者和无家可归的可怜人的。

中国人是敏锐小心的商人,是耐心、忠诚、勤劳的劳力。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爱家的民族人。虽然他闯荡四海,历经磨难,但是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返回故土,颐养天年,落叶归根。他不仅在被迫流落异国时有这样的愿望,在他乡建功立业后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这种特点不仅是源于对国家的爱,更是源于对故乡的眷恋。例如,一个广东人不会定居在北京。他们中的很多人只是因公来到这里。他们始终都是“朝圣者和外人”。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到他们的出生地定居。如果其中的一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人死在了北京,没有丝毫钱财,那么乐善好施的好心人就会将他的尸骨运回家乡安葬。中国的各大城市都有协会和慈善机构。这些机构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把不幸客死他乡的人送回家安葬。旧金山的所谓的六个中国同乡会(人们对他们有许多的不实评论)就承担着这个主要任务。去中国的旅行者偶尔会碰到这样的棺材,它吊在两根长棍之间,棍的两端固定在两头驴的背上。在棺材的前面有一个柳条筐,筐里装着一只雪白的大公鸡。棺材里装着死在他乡的人,就这样被抬着,也许要穿过整个中国,到达他安息的地方。这只公鸡必须是雪白的,无一点杂毛。它在长途跋涉之中要引领死者的灵魂,或者说服它跟随着他的肉体。这只大公鸡越活跃地在笼子里昂首阔步地走,打鸣的声音越响,就说明它能更加成功地完成它的使命。

这种浓烈的乡情经过千秋万代,逐渐发展,日益加强,变成一种宗教,一种无论生死的最后回归。它是每个中国人心中的神圣的需要。如果我们参考“祖先崇拜”,就会对中国的这种现象增进一些了解。

我们必须谴责偶像崇拜。我必须承认,每次看到中国人的棺椁从海路或从陆路,经过长途跋涉,重返故乡,《圣经·旧约》中美丽的历史故事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在这个故事中,亚伯拉罕在希伯来给他的妻子萨拉买了一块田和一个洞穴作为墓地。亚伯拉罕、以撒、瑞贝卡死后也都葬在那里。雅戈死后,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把他们父亲的遗体从埃及抬回了迦南,并葬在利亚旁边。约瑟夫要求他的孩子们承诺在他死后,要把他的骨灰葬在同一个坟墓里。这个承诺在他去世后两个世纪完成。人们一定会崇敬中国人的这种感情。人类的先民就拥有这种感情。中国人在几千年中把它世代传承,付诸实践。

中国政府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利用人们的这一特点。对于那些想要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来说,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他要在中华帝国版图内拥有一块墓地。一小块墓地的所有权被看成他有意成为永久定居者的上佳证明。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使人民安土重迁,阻碍了他们改变居住地和职业。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个人和家庭终身只能从事一职,不得改变。法令上写到:世世代代,不得改变。对于已经不喜欢改变的民族来说,这样的法律是否是明智的值得怀疑。今日它已经失效。但是它对整个民族有着双重的影响力。一方面,子承父业,它使得各种行业毫无改变(也毫无进步)地保存下来。另一方面,它阻碍了中国的进步,使她落后了几个世纪。并且限制了人民。人就待在他谋生的地方。如果这个营生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话,自然他就会在家继续经营他父亲的产业。他的利益中心在那里,他很少背井离乡,出去闯荡。

一次,我见到一位靠在土墙上晒太阳的老人,他在那里是为了稍微能抵抗一些1月份刺骨的寒风。我向他询问到某个中国的城市还有多远,因为我打算在那里过夜。他回答说不知道。

我惊讶并且怀疑他的回答,问到他是否也是一位旅行者。

他说:“不,我就住在那儿。”并用头示意在不到一百码的地方的一所看起来舒适的中国房子。

我又问道:“你在这里住了多久了?”

他回答说:“一辈子,我今年78岁了。”

我坚持问道:“你真的不知道那座城市离这里多远?”因为我还是不能相信他的话。

他回答道:“不,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从没去过那里。”

这更让我感到惊讶了,惊呼道:“你已经78岁了,在这里过了一辈子,竟然没去过那里!”

这位老人断然反驳道:“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去那儿?我住在这儿。”我说的那个城市离这里其实不到十英里!

还有其他事实说明我们刚才提到的那项提倡永久性(我们姑且用这个词)的法律的效果。虽然钟表这些东西中国不生产,也很少有人拥有它们,进口的数量更是微乎其微,但是中国每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城市里都会有几家修钟表的店铺。旅行者也许想知道他们如何找到顾客,更重要的是,他们从哪学来的这门手艺。答案很简单。他们对这行知之甚少,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从祖先那里继承了信仰以及手艺。他们的祖先是两百多年前,早期来华的天主教牧师的学生以及皈依者。他们从传教士那里学来了钟表维修的知识,并传给子孙后代。

“孝顺父母”这句话已经内化于中国人的性格之中,不仅受到众意支持,还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对它有一点违背,即使侥幸逃过了刑罚,也会被当做忤逆者或异教徒而驱逐。其实它已走向极端,成为一种专制。一个人完全没有独立行动和判断的空间,无法发挥他的个人能力,除非到了无所作为的高龄。同时,中国家庭生活令人愉快的一个特点是后辈对长辈的顺从与尊敬。在中国,即使是调皮淘气、异想天开的孩子也不会透露先人的阴暗,更不会对先人的不是有些许微词。中国人从不用“老头”、“老官僚”、“老太婆”这些词称呼父母。年龄是受到尊敬的。人们会用“老太太”(“尊敬的女士”的意思)这个词来称呼一个穿着破烂肮脏的、街上的讨饭婆,以表示对她白发的尊敬。头发花白,重任在肩的国务大臣也要抽时间照顾他没牙、眼瞎,像小孩子一样暴躁的母亲,要以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服从来对待她们不讲道理的心血来潮。如果老年人的确受到了子女的孝顺和尊敬,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就会比其他地方都长。

有时这种尊敬与爱戴以一种我们看似可疑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是适当的。在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城市常常见到一队人,以吹鼓手和旗手开路,在街上行进。在整个队伍的中间是两口棺材。没有白色(它象征着哀悼),欢快的音乐,整个队伍愉快的气氛都说明他们不是在为死者举行最后的仪式。这两口棺材是张氏夫妇的儿子所买,象征着对他们的孝顺与尊敬。它们风风光光地被抬到老人家,并且得到惊喜的老人的赞扬。要是我们在拜访一位朋友时,他拿出了手表,我们就会把它当成送客的暗示。但是中国的父母没有如此过于谨慎的观念。他们会接受这些精心上漆、装饰精美的棺材,并把它们当成子女考虑周到、孝敬父母的证明。这些棺材停放在家里的大堂之上,小心保管,并且作为一种夸耀显示给朋友看。中国人的客厅里也许没有昂贵的钢琴,但是常常提前摆放着作为他们安息之地的棺材。这甚至让他们感到自豪。他们不会想到这件礼物所代表的令人悲伤的一面。他们从中只看到了爱、尊敬,以及子女的深谋远虑。这让他们感到安心,因为对于一个中国人,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保证有一个风光、隆重的葬礼。

虽然不是和本章的主题关系密切,但是也要顺便提及,中国人在自己精力充沛的时候,去世几年前就准备棺材了。这些棺材被小心存放,以备不时之需。我雇用了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许多年,给她微薄的每月4英镑的工资。她最终攒够了钱,买了一口普通的、没有饰纹的、未上漆的杉木棺材。因为没有地方存放棺材,她就把它寄存在几英里之外的镇上的一位远房亲戚家。三年以来,她每半年就像朝圣一般地骑着驴,去她寄存棺材的地方看看她的棺材是不是安全,是不是保存完好。但是最终有一次她带着悲哀的故事,心碎地回来了。她的亲戚因为急于用钱,把她的棺材当了。更大的灾难是,他把当票当铺典当的凭证。一些穷人实在无力赎回当品时,当票本身便成了第二次交易的商品。这样的当品就成了绝当。当票的购买者可以用较低的价格赎回当品,合计起来还是比当品的价值便宜--译者。也卖了。不幸的经历并没有让她泄气,老太太又开始攒钱,每次从牙缝中省下一文两文钱,打算再买一口棺材。但是在她的储蓄完成之前,霍乱夺走了她的生命。朋友们完成了她的心愿,给她举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