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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汉语汉字知识

汉语汉字

汉语汉字历史久远,形成了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区分,后者是我们今天日常运用的,前者则与古代传统文化紧密关联。这里,我们从汉语汉字学尤其是古代汉语中提炼出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阅读古籍,因而也就能更好地深入学习传统文化。

结绳记事

人类最初使用实物作为帮助记忆和交际的工具,结绳记事就是其一。《庄子·胠箧》说:从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到神农氏的十二氏时代都用结绳,神农氏时代是用结绳的最后时代。可见,在黄帝时代出现文字以前,中国远古时代实有结绳以记事的时代。东汉郑玄的《周易注》中记载:“古者无文字,结绳为约。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

刻契记事

刻契是古人在结绳以后,新发现的一种帮助记忆的方法。“契”是在木条或竹条上刻上锯齿,用来记数。多作为契约用,比结绳记事方法进步多了。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在宋以来直到清朝时候,还有刻契的传统。

图画文字

又叫“文字画”,是初民记事和表达思想的方法之一。与具有艺术欣赏作用的绘画不同,它用简略或象征的图形粗略地再现事物的特征或事件的过程;与文字符号不同的是,它往往要表达一整句话或事件的一个过程,甚至某个部落的一段历史,但必须经过知情人的讲解,不是一看就懂的。文字画不能表达语言的声音,也不能表达词和词序,实际上是一种表意的图画,是象形文字的前身或来源,而不是纯文字。

六书

古人分析汉字而归纳出的六种条例,按照汉字发展的规律,其名称和顺序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前四种是造字的方法,后两种是用字的方法。前者产生新字;后者不产生新字,而使已有的汉字产生更丰富的意义。学者们认为,“六书”是汉字的根本制度,直到现在仍是创造新方块字的方法。

象形

“六书”之一,最早的造字方法。用线条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轮廓,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月”字像一弯月亮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象形字是由图画发展而来,但与图画相比,多数象形字的形体都很简略。不同的象形字产生的时代有先有后,但总的来说,象形字是文字发展初期的产物。要注意的是:经过几千年的变化,如今的楷书简体象形字,象形已变得不象形了,所以,应从字的原始写法中去研究它的造字原理。

指事

“六书”之一,造字方法。使用抽象符号来表达一定含义。有两类,一类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抽象符号,以表新义。如“本”字是在“木”的靠近根的主干部加一短横,指明其义;“末”字是在“木”的末梢处加一指示符号;“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提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另一类指事字,是用不代表具体事物的抽象符号来表意。例如“上”、“下”二字原来的写法是由两根横线构成,“上”下面的长横线是界线,短线在上,表示“上”之义。“下”字同理,短线在下。此外,最典型是从“一”到“九”这些数目字,它们都属于指事字。

会意

“六书”之一,造字方法。将两个字合体构成新字,表达新的意义。如“林”、“森”以几个“木”组合起来表示新的意义;又如“北”字由两个人相背靠着,表示此字的本义(即“向背”之“背”义)。此外,如“信”字由“人”、“言”两部分构成;“酒”字以酿酒的瓦器“酉”和“水”合起来,构成字义;“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

形声

“六书”之一,造字方法。分别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指示字的意义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垅”字,本义为“丘垅”,形旁是“土”,表示字义,声旁是“龙”,表示发音;“闻”字,以“耳”示义,以“门”表音;“齿”字下方画出牙齿的形状,为义符,上方的“止”是音符,表示此字的相近读音。形声造字法是“六书”中最能产、最重要的造字法。据有关专家统计,在甲骨文中,形声字占总字数的近20%,在《金文编》中占40%左右,在《说文解字》中占80%以上,而在《新华字典》中则占到了90%以上。

转注

“六书”之一,不是造字方法,而是用字之法。地区不同,语言各异,于是产生同物异名现象。转注字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同一的部首,二是字义相同或相近。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吹”、“嘘”二字,本义都是吹;“洒”、“涤”二字,本义为洒扫;“桥”、“梁”二字,本义都是桥。

假借

“六书”之一,也是用字之法。是指某个意义,本来没有字,而依照它的声音假借一个同音字来寄托它的意义。换言之,借用已有的文字来表示语音中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不同的字,所使用的字叫假借字。例如“泉”本义是“水源”,象形字,假借为货币意义的“泉”;干求的“求”,本义是“皮衣”。后世所用的意义较虚的字,多为假借字,如“自”本义为“鼻”,“其”本义为簸箕,“焉”本为一种鸟名,都假借为代词。

古今字

一种纵向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记录同一个词(实际是词的某一义项),不同时代,社会用字有不同,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今字。如《说文解字》中,“闻”字后注明原作“”,也就是说先有“”,后造了同义的“闻”字,“”为古字,“闻”为今字。《孟子·滕文公上》:“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其中的“贾”表示价格之义时,后世用“價”(今简化为“价”)的字形,“贾”用在前,是古字;“價”、“价”用在后,是今字。再如《岳阳楼记》“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中的“具”为古字,后世所用的“俱”为今字。

异体字

古人又称“又体”、“或体”,《说文解字》中称为“重文”。指读音、意义相同,但写法不同的汉字。异体字现象的根本特点是:在同一时期,同音、同义的字同时存在几个不同字形。《汉书·晁错传》“以彊为弱,在俛仰之间耳”句中,“彊”、“俛”二字在汉代就同时还有“强”、“俯”的写法,它们互为异体字。与异体字相对的概念为“正体字”。正体字是指在音、义完全相同的一组异体字中,被指定为规范字的那一个,如“岳”与“嶽”、“暖”与“煖”、“脉”与“脈”等互为异体,现在规定“岳”、“暖”、“脉”为规范字,称之为正体字,相应的“嶽”、“煖”、“脈”则为异体字。

繁简字

即繁体字和简化字。简化字又称简体字。1956年国家确定并公布了简化汉字的方案,1964年发布了《简化汉字总表》,将原先使用的汉字进行了整理和笔形简化。从此,中国大陆除了古籍出版领域,在社会用字中废除繁体字,采用简化字。现在,一方面由于古籍阅读离不了繁体字,另一方面由于港、澳、台三地仍然使用繁体字,我们在正确使用简化字的同时,还有学习繁体字的必要。

本义

汉字的本义,就是一个字在造字之初的意义。本义一般可以通过字形来推求。如“诛”字为形声字,形旁为“言”,根据字形可知,“谴责”为本义,“诛杀”非本义。又如出发、发明的“发”原写作“發”,形声字,形旁为“弓”,本义为“射箭”。“年”字在篆书中由“禾”与“千”两部分构成,也是形声字,本义是禾谷成熟。

引申义

汉字的引申义是指由本义派生出来的意义。如“道”为会意字,本义为可供行走的道路,后来由这个意义派生出途径、方法、道理、规律、学说、引导等义项,这些义项都是“道”的引申义。再如“表”也是会意字,从毛,从衣,本义为衣服的表面,而以下义项为引申义:外面、表扬、标志。

通假义

又称“假借义”。通假义是指与汉字本义没有关系的意义。一个字被通假作他字用,是汉字特有的一种现象。如“然”字本义为燃烧,此字表示“对”、“这样”等义时,与原义毫无关联,为“然”字的通假义。“北”字本义为“向背”之背,“败北”用了“北”字的引申义,而“山南水北”用的是“北”字的通假义。“信”字本义为“诚信”义,《周易·系辞》“尺蠖之屈,以求信也”中“信”与“屈”相对而言,意思是伸展,用的是通假义。

同义词

语音有别,有一个或几个意义相同、相近的一组词。这组词属于同一词类,但它的补充意义或感情色彩、运用场合等方面有差异。如《礼记·曲礼上》说:“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这里说到的几个词都是死的意思,但在古代,各自的运用场合不同,这些词称做同义词。

同源词

也叫“同族字”、“同源字”。指音、义都很接近的一组词,包括三种情况:音义皆近、音近义同、义近音同。各字有同一来源,常以某一概念为中心,在音、义上会很相近。如果语音毫无关涉,或音虽近而意义相去极远,都不能构成同源字关系。耦、偶、隅、遇、藕等形声字,声旁相同,都有骈偶义,同源。大水缺口为“决”,玉器缺口为“玦”,器皿缺口为“缺”,中间留有缺口的宫廷大门为“阙”,四字音近、义近,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