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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教育

教育与科举

在教育方面,古今差异很大。中国古代,有政府兴办的学校,有社会兴办的书院,也有底层的私塾,等等,但在教育资源奇缺的古代,人们是如何成长的呢?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研究这一课题,需要从基本的事实入手。

按照《礼记》、《孟子》等典籍的记载,夏代就已有学校,名为“校”。典籍的解释是:“校者,教也。”其主要教育内容为:祭祀礼仪和射御、书、数等的教育。后世成为一般学校的名称。

庠(xiáng)

周朝学校的名称。《孟子》说:“庠、序,养也。”就是说,庠原义为养。周朝学校名“庠”,源于虞舜时期教养机构。重点利用养老的活动,来对年青一代推行孝悌教育。

相关知识

【庠生】科举时代称府、州、县学的生员。明清时为秀才的别称。

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起初是教射之地,后发展成为贵族一切公共活动(包括教育子弟)的场所。礼乐、习射、宗教教育是其教育的基本内容。

相关知识

【庠序】并称指地方学校。又,泛指学校。殷代叫庠,周代叫序。

国学

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最初是指东周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学校,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后代的国学是京师官学的通称,主要指太学和国子学。

乡学

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周代特指六乡州党的学校。

泮(pàn)宫

即学宫。周代王畿内的太学叫辟雍,在诸侯国的太学叫泮宫。在泮宫前有一个水池,状如半月形,叫泮水。后代沿袭其形制。明清州、县考试新进生员须入学宫拜谒孔子,故入学又称入泮或游泮。

稷下学宫

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

太学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

成均

古之大学。又,泛称官设的最高学府。

六艺

周代学校的学习内容。主要指礼、乐、射、御、书、数。又,指“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

国子学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国子是指公卿大夫的子弟。晋朝时规定,只有五品以上的子弟才允许进入国子学,而太学则是六品以下子弟与庶民俊秀子弟求学之所。国子学和太学均为最高学府。当两者都设立时,国子学的对象属于更高统治者的子弟。

国子监(jiàn)

汉魏时所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

监生

国子监的学生,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明清两代称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

诸生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

书院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

知识扩展

【岳麓书院】在今湖南长沙,是北宋初年潭州太守朱洞创建的。南宋朱熹曾在此处讲学,倡导理学。到了明朝,王守仁也曾在此讲学,使其声名远播。清朝时逐渐衰落。

【白鹿洞书院】在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唐贞元年间(785-805),李渤及其兄李涉曾在此读书,并在身边养了一只白鹿,于是取名白鹿洞。南唐时在此创立庐山国学。北宋更名为白鹿洞书院。公元1178年,朱熹知南康军,重修该书院,并订立白鹿洞书院教规,又聘请著名学者陆九渊等名流来此讲学,从此白鹿洞书院大闻于世。

【应天府书院】又称睢阳书院,前身为南都学舍,原址位于河南省商丘县城南,由五代后晋杨悫所创,后来他的学生戚同文继续在此办学。北宋立国初期,实行开科取士,睢阳学舍的生徒参加科举考试,登第者达五六十人之多。文人士子慕戚同文之名不远千里而来求学者络绎不绝,一时盛况空前,睢阳学舍逐渐形成了一个学术文化交流与教育中心。宋真宗时,这所书院得到官方承认和支持,成为宋代较早的一所官学化书院。

【石鼓书院】位于衡州(今衡阳)石鼓山,因此得名。唐宪宗时李宽在石鼓山建屋读书。北宋时李士真在其旧址建立书院。南宋时,规模开始变大。

精舍

又称精庐,汉代的私立学校。后泛指私家书斋、学舍,即集生徒讲学之所。宋以后,有的非官办书院也称精舍。又,僧、道居住或讲道说法之所也称精舍。

私塾

古代民间教读书的地方,为私学的一种。一般都是富有的人家在自己的家里设立书馆,教授自己的子女或同宗族的孩子学习。学习的课本是《童蒙训》。

司徒

官名。相传少昊始置,唐虞因之。周时为“六卿”之一,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汉哀帝时成为“三公”之一。东汉起改称“司徒”。历代因之,明废。

学官

又称“教官”,是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周代设有专职教育官师氏(或尊称师),掌教武艺,有大师、小师的级别。教师的职责是教授音乐、射箭、道德、礼仪等,这是早期的专职教师。

博士

古为官名。源于战国,当时齐国曾置博士之官。西汉博士通晓古今,职责主要是掌管书籍文典,以备顾问,为太常属官,官秩为约六百石,员额多至数十人。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宣帝时增至12人。博士置弟子,初为50人。武帝后,博士专门负责经学的传授。唐代置国子、太学、四门等博士,另有律学、书学、算学博士,府学、州学、县学博士之称,均为教授官。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助教

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学正

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学官。协助博士教学,并负训导之责。又指地方学校学官。元代路、下州、县学及书院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负责教育所属生员。

祭酒

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知识扩展

【司成】官名。古代教国子(贵族子弟)之官,见《礼记》。后为国子监祭酒的别称。唐高宗时一度改国子监为司成馆,不久恢复国子监之名。但文人仍常用司成一名为祭酒的别称。

司业

学官名。隋以后国子监置司业,为国子监的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儒学训导之政。至清末废除。

学政

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清雍正年间(1723-1735)始设,每省一人,按期至所属各府、厅考试童生及生员;均由侍郎、京堂、翰林、科道及部属等官由进士出身者选派,三年一任。不问本人官阶大小,任期内借按钦差待遇,与督抚平行。

教授

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教习

学官名。掌课试之事。明代选进士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命学士一人(后改为礼、吏两部侍郎二人)任教,称为“教习”。清代沿用此制:翰林院设庶常馆,由满汉大臣各一人任教习,选侍讲、侍读以下官任小教习。官学中也有设教习者。

讲读

官名。唐代开始设集贤院侍讲学士、翰林侍讲学士,职掌讲论文史,备君主顾问。宋代沿置翰林侍讲侍读学士,其次则为侍讲侍读,都是以他官之有学问者兼充。明清则列为翰林院额定之官,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掌撰著记载等事;又有侍读、侍讲,掌讲读经史等事,合称讲读。

教谕

学官名。宋代在京师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始置教谕。元、明、清县学也置教谕,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明清时县学教谕的别称又叫司训。

提学

官名。北宋崇宁二年(1103)在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州县学政。金设提举学校官,元有儒学提举司,明置提学道,清设督学道、提学使等,俱简称提学。

小学

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始于西周,此前称下庠、西序、左学等,其后名称不一。官学如四门小学、内小学;私学如书馆、乡塾。近代小学始于19世纪末。

相关知识

【左学】相传殷代的小学,西周为国学之一种。一说右学、左学皆太学,同在城郊,实为一学,但有楹东、楹西之分。

【书馆】汉代教授幼童的蒙学,也称小学。书馆以教儿童识字为主。

乡塾

旧时乡里进行教学的地方。

右学

古代属于大学性质的教育机构。古人以西为右,殷人尚右尚西,将大学设在西郊,故称右学。

瞽宗

商代大学特有的名称。当时大学的教育以乐教为重,其教师称乐师。乐师在学中祀其先师为乐祖,学也就成为乐师的宗庙,故称瞽宗。瞽宗是当时奴隶主贵族子弟学习礼乐的学校。这表明商代已根据不同年龄,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实际上划分了教育阶段。

四学馆

南北朝时期(465-472)的学校教育,从宋文帝时首创了分科设学和分科教学的教育体制,分别设立了玄学馆、儒学馆、文学馆、史学馆等类似单科大学性质的“四学馆”,各就专业招收门徒,实行分科讲授,扩大了官学中的设科范围。

总明观

南朝宋明帝时,中央政府设置了兼具讲学、科研双重性质的总明观。这一机构至南朝齐称学士馆,南朝梁称集雅馆和士林馆,北朝的北齐称文林馆,北周称麟趾学和通道观等。

六学二馆

唐朝继承隋朝的教育制度,并加以发展和完善,先后增益开设了“六学二馆”,即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和弘文馆、崇文馆。另外还有医学、天文等少数科技专科教学、科研机构。

武学

古代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北宋庆历三年(1043)正式设置,数月即废。熙宁五年(1072)复置,南宋及明代承袭。

义学

清代在州县的地方学校,它是相对省立的书院而言的。凡是州县子弟年龄12岁以上、20岁以下者均可入学。对于贫困的学生,还发给薪水。

社学

在乡的地方学校。清中叶之后,逐渐成为地主阶级办“团练”、“御盗贼”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