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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科举

科举制度形成于隋唐,此后在发展中逐渐趋于稳定,基本内容有以下一些:

察举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相关知识

【孝廉】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别为统治阶级选拔人才的科目,始于汉代,东汉时尤为求仕者必由之途,后往往合为一科。又,指被推选的士人。明清两代成为对举人的称呼。

【贤良】古代选拔统治人才的科目之一。由郡国推举文学之士充选。亦为“贤良文学”、“贤良方正”的简称。

【茂才】即秀才。因避汉光武帝名讳,改秀为茂。明清时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叫秀才,也沿称茂才。

征辟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选拔官吏的制度。东汉末,曹丕创立。推选各郡有声望者为“中正”,负责对当地士人进行考察并评定为九等(九品),再由政府按等选用,依品授官。后演变成世族地主控制政权的工具。隋文帝时废。

制举

科举取士的制度。除地方贡举外,皇帝亲自在殿廷诏试取士,此科为制科举,简称制科、制举。孕育于两汉,成制于唐代。

科举

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1300多年。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贡举

古代官吏向君王荐举人员的泛称。始于西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后世指科举制度。

童生试

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凡本省生员与贡生、监生等经科考合格者,均可参加。适逢子、卯、午、酉年为正科,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遇有国家庆典,临时增加一次,叫做恩科。乡试元年叫大比之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贡院

科举时代考试贡士的场所。清代贡院通常建立于城内东南方。大门正中悬“贡院”匾,大门内有龙门,再进为至公堂。龙门、至公堂之间有明远楼。至公堂之东西侧为外帘,至公堂后进有门,入门为内帘。贡院两旁建号舍,以供应试者居住,北京及大省凡万余间,小省则数千间。以数十间至百间为一列,形如长巷,每巷用《千字文》编列号数。应试者入内即封号栅,俟交卷日方开。贡院外墙铺以荆棘,故贡院亦称棘闱。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300名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

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大、小传胪

在殿试名次中,第四名即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前10名名次决定之后,皇帝首先接见,叫做小传胪。第11名以下名次由读卷大臣排列,分为二甲、三甲两类。然后,皇帝在太和殿接见全体新进士,叫做大传胪。

琼林宴

大传胪之后,礼部赐宴,宴请众位进士,这叫做“恩荣宴”。又因为是在琼林苑赐宴,故又称琼林宴。

及第

别称“登科”。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即特指考取进士。明清两代只用于殿试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才称进士及第。古时考中进士有披宫袍之礼俗。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科甲出身

进士出身,叫做两榜出身;举人出身叫一榜出身。统称“科甲出身”。这是被明清读书人认为是最荣耀的做官道路,被称为正途。

生员

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改称茂才。

解元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举人

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

会元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进士

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明经

汉代以明经射策取士。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以经义取者为明经,以诗赋取者为进士。宋改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明经始废。明清后成为对贡生的尊称。

对策

古时就政事、经义等设问,由应试者对答,称为“对策”。自汉代起作为取士考试的一种形式。又作对册。

状元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

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连中三元

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八股文

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股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每段都有两股相互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也由此得名。

相关知识

【破题】唐宋时应举诗赋和经义的起首处,须用几句话说破题目要义,故名。明清时八股文的头两句沿称破题,并成为一种固定的程式。

【承题】申述题意,为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

【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

【入手】指引入文章主体。

弥封

科考时为了防止阅卷时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从宋代开始采取了一种把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的措施,叫糊名,又叫弥封或封弥。

案首

清代各省学政于考试后揭晓名次,称为出案。参加县试、府试、院试,凡是名列第一名的相沿称为案首。学政于取定新生后揭晓名次的榜示称为红案。

金榜

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又由于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鹿鸣宴

指科举考试放榜后,新科举人应参加巡抚衙门的宴会。随后,举子们纷纷拜老师、认同年。一般称主考官为座师,称同考官(即阅卷官)为房师。

同年

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

贡生

科举制度中,生员一般隶属于本府、州、县学的,若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的,则不再是本府、州、县学的生员,而称为贡生,意即以人才贡献给皇帝。他们一般不入监读书,只具有太学生的资格,可以直接参加乡试,也可被选出来出任官职,但担任的一般都是地方学教官。明清两代贡生有不同的名目。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统称五贡。

拔贡

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清初定六年一次,乾隆时改为每十二年(即逢酉岁)一次,由各省学政选拔文行兼优的生员,贡入京师,称为拔贡生,简称拔贡。经朝廷考核合格,入选者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任知县,三等任教职;更下者罢归,称废贡。

优贡

清制每三年从各省学政于府、州、县的生员中选拔文行俱优者,与督抚会考核定数名,贡入京师国子监,称为优贡生。经朝考合格后可任职。

岁贡

科举时代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明清两代,每年或两三年从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肄业,故称。

恩贡

明清科举制规定,每年由府、州、县选送廪生入京都国子监肄业,称为岁贡。凡遇皇帝登极或其他庆典而颁布恩诏之年,除岁贡外再加选一次,称为恩贡。

副贡

清代科举取士,在乡试中备取的列入副榜,得入太学肄业,称为副贡。

廪生

明清两代称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又称廪膳生。明初生员有定额,皆食廪。其后名额增多,就称初设食廪者为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廪生中食廪年深者可充岁贡。

增生

明代生员中有月廪者只限定了一定名额,故在廪生正额之外,增加名额,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无月米,地位次于廪生。

附生

明代科举制中额外增取的生员,附于诸生之末,称附学生员,省称附生。后凡初入学者都称为附生,其岁、科两试等第高者可补为增生、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