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高兴》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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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民间魅性世界的万种镜像

——评贾平凹的新作《高兴》

刘宁

一、民间

民间长期以来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概念,既可以指草莽社会,也可以指市井领域,而在绝大多数人的意念里民间存在于乡土生活之中,它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的,保存了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毫不讳言,贾平凹的《高兴》描摹出一个下层社会芸芸众生艰难的生存场景,展现了一幅真切、杂乱的民间生活画卷。

贾氏的“民间”本来自乡土社会,伴随着社会现代化潮流主人公涌入城市,从一乡村农民转变为城市边缘人,或者确切地说沦落为城市贫民。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感受到的是人生最为凄凉、悲惨的命运,然而,正像一切最弱小的反而是最大的事物一样,他们有着最为顽强、韧性的生命力,在最贫苦的线上挣扎、搏击,展示出一股不甘命运摆布的执著奋斗精神和旺盛的自由自在的生命原始力。正如陈思和所言,自由自在是民间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民间的传统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和憎,对人生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

当然,在中国写农民进城的不乏优秀之作,斗胆妄言,最早可能则属《红楼梦》中的刘姥姥进大观园,这一姥姥在富丽堂皇的大观园出尽洋相和笑话,农民物质生活的贫困和城市奢华生活形成鲜明对比,刘姥姥作为一丑角、打诨者则成为农民进城的典型形象。之后,在茅盾的《子夜》中吴老太爷从乡下来到城里,陡然之间被现代大都市的灯红酒绿、摩登女郎丰腴的身体惊吓而死,中国的封建地主、一个典型的农民被现代文明送到了历史的坟墓,旧式的农民面对现代化只有选择死亡才能逃离。再后来,老舍写出《骆驼祥子》,这部作品和贾平凹的《高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讲述农民被迫卷入城市谋生的故事,在城市他们不安于边缘的人生状态执著不息地进行奋斗,但是,最终都面临着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所不同的是祥子生于动荡的乱世,而刘高兴诞生于社会巨大变迁之中,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怀着对城市生活的渴望、艳羡来到城市。祥子以拉洋车谋生,高兴以拾破烂而生存,都属于城市贫民,社会最低层,然而祥子最终被城市吞没,刘高兴则怀着不屈的精神在城市继续飘荡,以完成作为城里人的追求和事业。但是,作品最后写道:“我抬起头来,看着天高云淡,看着偌大的广场,看着广场外像海一样深的楼丛,突然觉得,五富也该属于这个城市。石热闹不是,黄八不是,就连杏胡夫妇也不是,只是五富命里宜于做鬼,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飘荡的野鬼罢了。”作品弥漫着一种农民工进城打工漂浮无助的悲凉氛围,和《骆驼祥子》最终结局的悲剧意味是一致的。

是的,沿着书写农民进城这一主题,我们会发觉这类作品在当代文坛也是俯拾皆是,按照陈思和的观点讲,“我觉得民间在当代是一种创作的原因素,一种当代知识分子的新的价值定位和价值取向。”确实如此,在我看来,高晓声的《陈奂生进城》里对农民进城这一文学主题的展示就已经淋漓尽致了,我们可以将《陈奂生进城》和《高兴》两个文本进行互读,会发现许多异同。“一次寒潮刚过,天气已经好转,轻风微微吹,太阳暖烘烘,陈奂生肚里吃得饱,身上穿的新,手里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干干净净的旅行包,也许是气力大,也许是包儿轻,简直像拎了束稻草,晃荡晃荡,全不放在心上。”陈奂生进城充满喜悦之情,同样刘高兴也是欢呼雀跃,刚进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由刘哈娃改名为刘高兴,“我要高兴,我就是刘高兴,越叫我高兴我就越能高兴,你懂不?”中国农民进城后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然而,所不同的是《陈奂生进城》写尽农民在现代物质文明观照下精神的贫苦和心理的劣根性,而贾平凹则写尽刘高兴身上不屈的抗争命运的精神,尽管他在竭尽全力掩饰自己滴血的伤口,就像他所讲:哪怕心里乌鸦在叫也要想着小鸟在唱,这是一种竭力保持乐观向上、向厄运抗争的心态。所以,刘高兴不同于以往文学作品中的进城农民形象,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一代农民形象;是一个经历了巨大心灵伤痛但仍不向命运低头的不屈的精魂;是追求精神、追求品位、渴望被人尊重的城市边缘人;是在苦难中希望绽开花朵的中国农民工的代言人。

当然,中国农民进城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标志着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迈进,而就在这现代化中农民心灵深处经历了怎样的嬗变和伤痛?贾平凹在作品中不仅写出了城市与乡村千丝万缕的联系,讲出农民进城对城市建设的推动和发展,也流露出农民工可悲可怜的惨痛命运。“城里人其实都是来自乡下,如果你不是第一代进城人,那么就是你的上一代进的城,凡是城里人决不超过三至五代……中国的城市发生了两次主体人群的变化,一是四九年解放,土八路背着枪从乡下进了城,他们从科员、科长、处长、局长到市长,层层网络,纵横交错,从此改变了城市。二是改革开放后,城市又进来一批携带巨款的人,他们是石油老板,是煤矿主,是药材贩子,办工厂,搞房产,建超市,经营运输、基金、保险、饮食、娱乐、销售等各行各业,他们又改变了城市。城市就是铁打的营盘,城里人也就是流水的兵。”城市人是由乡村演变而来的,城就是乡,乡就是城,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农村的支持,数以万计的农民涌进城市,支援着城市建设,从各种餐饮服务行业,到建楼、铺路各种城市建设,然而,他们得到的待遇却是最糟糕的,《高兴》里涉及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最终逼得民工要跳楼自杀,围观者不去制止,反而怂恿他跳楼,正像文中人物所讲,城里的所有出力的活哪项不是民工干的,但是狗日的城里人还看不起咱!不错,《高兴》这部作品作者表现了农民进城的一种艰难的生存状态,表达了农民进城后的一种心灵感受,正如小说的题目所示:高兴。而在高兴中又蕴含着多少极为复杂、多变的情绪。高兴是一种情绪,一种快乐的情绪,是刘高兴所表明的“何必呢五富,你愁眉苦脸地给人絮絮叨叨,那老头虽然也随话答话,貌似同情,也未必就听到耳朵里去,你说着有什么益处?我刘高兴要高兴着,并不是我就没烦恼,可你心有乌鸦在叫也要有小鸟在唱呀!”高兴是中国农民进城真切的感受,但高兴的背后隐藏着深重的悲哀,因为伴随着现代化进程农民内心有遮蔽不住的凄凉,他们的生存太艰难、苦痛,却执著不息地对生活充满希冀。作家在作品后记这样写道:新衣服都穿上走了,家里扔下的是破棉袄!商州的经济凋敝不堪,剩下的人也还得出走呀,西安在他们的心中是花花世界,是福地,是金山银山,可出走一没资金,二没技术,三没城里有权有势的人来承携,他们只有干最苦最累最脏也最容易干到的活,就是送煤拾破烂。但凡一个人干了什么,干得还可以,必是一个撺掇一个,先是本家亲戚一伙,再是同村同乡一帮,就都相继出来了,逐渐也形成以商州人为主的送煤群体和拾破烂群体。

《高兴》展览了一群农民工、社会下层民间芸芸众生粗鄙但顽强的生存场景,浓缩了当今中国农民工的宿命。男人进城下苦力、拾破烂;女人进城做保姆、妓女,这似乎是成千上万中国农民进城的悲惨遭遇。孟夷纯是农家女进城沦为卖春女的典型;翠花是保姆形象代言人;石热闹显然是一种流氓无产阶级;朱宗、杏胡则成为夫妻双双入城的缩影……他们汇成了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这条河流上流淌着农民工原始的粗鄙的农村生活样态,翻滚着他们在灰色的命运挣扎中的一丝温情和期待,他们处于不乡也不城的边缘状态,代表的是自由不受限制但极度贫穷的人群,同时也是为了生存不惜铤而走险的社会群体,他们代表的是民间藏污纳垢,但是也保持着旺盛的生命状态。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在城里拉帮结派。

民间存在着帮派,存在着权力、压迫,《高兴》中描摹了破烂帮,这一帮派在西安城声势之浩大是我们生活在社会中上层的人们无法想象的。当然,帮派的存在在中国是有极深的渊源的,在传统中国社会的组织中除了家庭和宗族外还有一些结社具有超越亲属关系的社会和经济功能。由于中国社会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特征,且家族关系占据着主导地位。这类的结社并不多,但是由于结社能够为一部分人提供在家庭体系内难以得到满足的那些需要,故而结社在中国社会中还是具有某种功能性地位的。《高兴》中的破烂帮就是一个非血缘关系,而是以职业形成的帮派,存在着严密的体制和管理——这是中国农民进城后谋求生存而结成的一种团体。作者在文本中写道:“可以说,现在的我是长知识了,原来拾破烂已经形成西安城里的一个阶层了。这个阶层人员复杂,但都是各地来的农民,分散住在东西南北的城乡接合部,虽无严密组织却有成套行规,形成了各自的地盘和地盘上的五等人事。……”

从以上阐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贾平凹在《高兴》中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景式丰富、多层面的民间社会,在这一社会领域里有下层农民工艰难的生存图景,也有他们不甘继续蛰居底层的抗争,更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民间的独特性不仅仅是简单的原生态、自然的民间,也不仅仅是纯粹粗鄙的民间,更是一个充满魅性和艺术感染力的民间。

二、魅性

“魅”这一概念本是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概念,韦伯所提及的魅性是针对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理性的萌生而言的,在韦氏看来,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理性的世界、文化行为的理性化就是世界的“祛魅”过程,即世俗化过程。“祛魅”表明宗教世界观的瓦解,它所带来的结果是科学文化的发展与普及,以及相应的对蒙昧的扫除和对神秘主义的破除。人们不必再像相信某种神秘力量存在的野蛮人那样,为了控制或祈求神灵而求助于魔法。这一理性化亦即世界祛魅的结果,意味着这样的认识或信念:“只要人们想知道,他任何时候都能够知道;从原则上说,再也没有什么神秘莫测、无法计算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掌握一切。”世界的祛魅的结果是它的世俗化,世界原本的宗教图景,已失去它的神圣的光环。然而,世界祛魅之后,当科学理性笼罩人类之后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祛魅对于个人自觉、社会自觉、历史自觉是有好处的,功不可没的,但是对于文学来讲,祛魅本身就是一种伤害,所以在启蒙落潮后出现了反弹——返魅,这表现在20世纪中前期开始的乡土文学的悄然转化中。在我看来,贾氏《高兴》里描画的民间社会的众生态是个充盈魅性张力的世界。他为我们勾画了一个民间组织——破烂帮,而且别出心裁地设想了一个“拾破烂”行当的祖师爷——刘备,这本身就是中国民间宗教中隐含的行业保护神。文本里写道:“秃子说你咋这么好?我说看在刘备的面子,秃子问刘备是谁?我说三国刘备你不知道吗?其实我说刘备是神来之笔,因为各行各业都有各行各业的神,木匠敬鲁班,药铺里敬孙思邈,小偷敬思迁,妓院敬猪八戒,我突然想到刘备买过草鞋收过破烂,刘备应该是我们这一行当的祖师爷吧。我说:刘备是咱收破烂的神么!”在贾氏的思想里这种民间宗教仪式非常浓郁,行业神崇拜除了能够加强人们对具有危险性、不确定性的工作和职业充满信心与乐观之外,还能起着整合有组织的职业团伙的作用,在贾氏的作品中始终弥漫着这种魅的气息,这是和现代的科学主义相反的东西,也正是贾氏作品独具魅力的所在,返魅使贾氏的作品充溢神秘莫测的力量,透显着惊神泣鬼的艺术魅力,使其作品浸润鬼气,这种鬼气恰恰就是他的魅性也是他的魅力,在《高兴》中他向读者倾吐的是民间生存样态的灵动、鲜活。在贾氏的思想深处始终相信万物有灵,充斥着对世界的敬畏,对未可知世界的敬畏,这就是科学无法解释的生命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那种魅性的关联,甚至包括那种被人们看做迷信的荒诞的民间礼俗文化,多种的丰富的民间礼俗文化、风俗文化、心理文化,把它看做一种民族的常绿的童心,而美国的学者本尼迪克特把它看做一个民族的精魂,丢掉这个民族的内聚力、生命力,内在的文化传统就会消失。所以说,文学是一种魅性的产物,是一种生命魅性的产物。《高兴》中非常强调这一点,整部作品弥漫的就是万物有灵,充满魅性。刘高兴进城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将一颗肾卖给了城里,肾在呼唤他,“两间房算啥呀,如果两间房把我拴在清风镇,那两间房是棺材,也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了去西安已经是板上钉钉了,或者说,肾在西安呼唤我,我必须去西安。”刘高兴去西安的原因就在于一种生命的感悟,同样进城后为自己重新命名也是中国民间宗教的一种符咒应验的意识。高兴相信抑或贾平凹相信:名字如同写符,念名字犹如念咒。“世上总有一些神秘的东西,而瘦猴却总是嘲笑我们商州人迷信神神道道,他哪里晓得生火有蓝焰,珠玉有宝光,在高山上拉屎怎么就立即有苍蝇出现,清风镇要死人了,前半个月必然就应必然有猫头鹰夜夜啼哭。”当然像这样强调心灵感应,讲求万物有灵在《高兴》文本中举不胜举,譬如:拾破烂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拾到破烂常常会成双成对,一个皮夹引来另一个皮夹,一双皮鞋可以引来刘高兴心仪已久的女人孟夷纯,小鸟叫就能盼来孟夷纯。还有“如果我命里注定要碰上你,这鞋就一定合你的脚!我给她脚上穿,天神竟然不大不小”。这里不是巧合而是冥冥中神秘力量的招引,或者可以解释为天命。众所周知,中国政治生活中的许多宗教都源于“天”这一基本影响和附属于天的众神体系。孟夷纯能穿上刘高兴房中摆放已久的女式高跟皮鞋,就说明天命里二人是有缘分的。甚至在孟夷纯出事的时候作品也在彰显神秘力量的存在,“孟夷纯穿过的那双鞋一只落在了地上,一只落在了墙根的兰草碗里,鞋湿了,兰草碗也翻了,这都是预兆,不祥的预兆!”

当然,这种魅性在许多人眼中或者从科学主义立场看,是迷信,但是从文学视阈,人文角度这种鬼魅正是文学的东西,文学应该是生命魅性的产物,它关注的是对于生命,对于自然宇宙、历史、未可知对象的敬畏与看重。在贾氏的作品中,我们感到的正是这种人文文化的一种特性,这种文化特性具有感性特征,靠通悟而达致对话,它是文学的,文学本身就是充满灵性,富有感性的,抛弃这种东西,也就是抛弃了文学的本质,所以鲁迅的《破恶声论》里提到“夫人在两间,若知识混沌,思虑简陋,斯无论已,倘其不安物质之生活,则自必有形上之需求”。个体的生命是有限的、短暂的、相对的,而宇宙的时空间则是无限的、永恒的、绝对的,一个有探索、追寻意识的人,绝不可能不想超越有限的生存现状而趋于无限的神性界域。而当精神性的超越意识被唤醒之后,寻求灵魂的皈依——信仰、宗教、也就成了必然的事态。

中国人敬崇万物,敬奉天地,视一花一木、一砂一石皆有奥秘。这点贾氏与传统是相通的,《高兴》向我们展示的是一幅充满灵性魅性的民间众生图。从表层看作者的写作笔法是越来越朴拙、自然了,没有精雕细琢的痕迹了,对乡土、民俗的现实都融入故事之中,是一种盐融入水的艺术味道,赵树理笔下那种土的掉渣的创作状态在《高兴》这部小说中越来越鲜明,但是作品的精神却是灵动的,从这点上讲,贾平凹既不同于自然主义也不等同于新写实主义,因为在自然主义立场上,人的价值取向并没有发生变化,站在现时政治立场看问题偏偏回避现实政治,其精神萎缩的结局可想而知。新写实小说朝这一方向发展不久便告消沉,而另一去向却能悄悄发展开去,那就是朝民间的去向,贾平凹的民间书写没有朝实录粗俗原始的生活方式演化,而是更多的彰显魅性、人性的关怀,个体的感受。当然了,作家是写一个农民工的精神世界——即在苦难的人生中竭尽全力保持快乐、高兴的精神状态,这就使他的创作既有别于自然主义的创作又不同新写实的粗鄙,民间魅性世界是贾平凹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贡献。

三、镜像

细读《高兴》,笔者发现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镜像现象。这可说是贾氏长期创作中一种写作手法的总结——运用镜像书写主要人物。早在写《小月前本》时门门和才才实际就是小月对理想人生伴侣的奢望的一种结合体;后来《废都》中庄之蝶和周敏也是一个人物的两个侧面,二者的名字合起来取庄周梦蝶之意;《高老庄》中的西夏与菊娃,《秦腔》里的夏风与引生,镜像在贾氏文本中是一常见现象。然而,以往作品都没有《高兴》中镜像之多,隐含深意之重。镜像是精神分析学派拉康的理论。拉康认为意识的确立发生在婴儿的前语言期的一个神秘的瞬间,他称这个瞬间为“镜像阶段”,儿童的自我和他完整的自我意识由此开始出现。根据拉康的理论人可以通过镜子认识确定自己的主体身份,镜像不过是婴儿在接触社会和进入语言之前的一个“理想的我”,或者虚构的自我。“镜像阶段就像是一幕戏剧,其内部剧情资料自身的准备反映尚不完善的不适应性中去开掘。在由于空间的同体观而陷入错误的主体那里,这幕戏剧会引起一系列互相更替的幻象:从关于人体各个个别部分的观念,经过我们称之为‘矫形的’完整的映像,直到最后获得自己的与成人映像相同的认识。尽管同时对这一映像还有疏远感,但这种认识将一直影响着主体以后的全部心理发展。”依此理论笔者认为作品中的一号主人公刘高兴首先和韦达互为镜像,这一镜像为幻想、虚像。作家首先以刘高兴卖自己的肾到城里,隐含着“我当然就想起了我的肾。一只肾早已成了城里人身体的一部分,这足以证明我应该是城里人了,可有着我一只肾的那个人在哪儿?他是我的影子呢,还是我是他的影子呢,……”这似乎在宣告刘高兴的镜像即将出现“谁和我有缘呢?那个移植肾的人,肯定是和我有缘的。”坚持着这样一种信念,刘高兴一直在城里寻找另一个自己,直到有一天拾到一个皮包,发现许多卡、手机和护照,在归还失物时他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镜像,先是觉得面熟然后是坚决肯定这就是移植了他肾的人,即小说中的韦达,于是,高兴想:“这心堵的一半是应该幸福,嗨,我终于寻到另一个我了,另一个我原来是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有钱。”当然,来自乡下的拾破烂人与省城的大老板本是格格不入的,作家显然是将韦达作为刘高兴在城里的幻境,一个农民在幻象中看到自己奢望的生活状况,确立了自我的主体地位,他以自己镜像的体面感到殊荣。在高兴的意识里,他们拥有同样的肾,而且还同时爱着一个女人——孟夷纯,这无疑是重叠在一起合二为一的事。然而,这一镜像却是那么虚无、那么不堪一击,当刘高兴为了筹集五千元找到韦达绝望地发现:韦达移植的是肝而不是肾,刘高兴对自己曾经拥有的体面、自豪彻底否定了,一个农民工奠定起的理念坍塌了,高兴痛苦地思索“我之所以信心百倍我是城里人,就是韦达移植了我的肾,而压根儿不是?韦达,韦达,我遇见韦达并不是奇缘,我和韦达完全没有干系?天呀,世事咋会是了这样的世事”!更重要的是,韦达对孟夷纯被拘押的事毫不在意,无动于衷,竟然拒绝出钱赎出孟夷纯,刘高兴对另一个自我的彻底否定,“那个换了肝的韦达将再不会成为我的对手。在这个城里,我是真正有一个女人了,这个女人也真正地有了一个人:刘高兴!”用拉康的理论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自我是在与另外一个完整的对象的投射:人通过发现世界中某一可以认同的客体,来支撑一个虚构的统一的自我感。然而,在现实面前这种虚幻出来的自我感,又被城市的污浊、虚伪、人情薄如纸的残酷现实击碎。

其次,刘高兴又与五富、黄八互为镜像,这种镜像既是同像,更多的是反像、映像。作为同时走出乡村在城市谋生的乡下人,高兴与五富、黄八同沦为社会生活的底层。五富与高兴几乎是形影不离,高兴就是五富的头脑、智慧,并且两人相约:五富死了由高兴背回家,而高兴如果死了则由五富背回乡。这是一种患难与共、相濡以沫的兄弟情,五富就是高兴的镜像,高兴也是五富的精神支柱,他们这种镜像关系正如主体与对自己的“自我”的自恋关系,或主体对与自己相似的形象(或映像)的依恋关系一样。然而,作家显然不是简单地让他们互为同类镜像,作家更想让他们构成反像关系。同为乡下来的打工族,高兴有着强烈的精神追求,看报纸、精于心计、擅长吹箫、讲究卫生诸如此类方面都和五富、黄八等人形成鲜明对比,前者显而易见是一个有着强烈形而上追求的新式中国农民,他不等同于五富或黄八,即就是在出于报复之心在抱狗女人家锁孔里塞牙签之后,他又很快反省主动叫来修锁公司的人前来修锁。在恋爱问题上刘高兴的审美标准也是现代城市化的,作家以五富、黄八等人作为高兴的反向镜像,来映衬人物的精神品位,凸显农民的精神追求,这要比以往文学作品中的进城农民有迥然不同的区分。

其三,文本中妓女孟夷纯与锁骨菩萨构成另一镜像。

小说反复出现有关锁骨菩萨的古文记载,以及在咸阳工地刘高兴顺手牵羊地拿走陆总办公室桌上的一个颇似锁骨菩萨塔的微型小塔,这实际都在影射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一个作家梦想她是纯洁的卖春女。妓女的出身和梦想纯洁本身就是矛盾的,正如文本中锁骨菩萨的介绍:最圣洁的菩萨原来在人间做过普度众生的娼妓,这本身就是圣洁与污秽并存,不言而喻,作家是将孟夷纯与锁骨菩萨互为镜像。“我告诉他,塔下埋葬一个菩萨,这菩萨在世的时候别人都以为她是妓女,但她是菩萨,她美丽,她放荡,她结交男人,她善良慈悲,她是以妓之身而行佛智,她是污秽里的圣洁,她使所有和她在一起的人明白了……”关于锁骨菩萨的典故《太平广记》中就有记载,作者显然借用文典的记载将发生在延州也就是现在延安的故事嫁接到西安这座城市,作家假借刘高兴之口反复强调:“谁料到这塔让我从此知道了锁骨菩萨,而以后经数次来到这里。”后来在咸阳工地偷得的小塔也是借此表达刘高兴思念孟夷纯的象征。孟夷纯与锁骨菩萨不仅互为镜像,而且融为一体。当然,在我看来,有关锁骨菩萨作家不仅影射的是刘高兴心爱的女人——孟夷纯,而且也是小说的精气神。乡下人在城里拾破烂,从事的最脏、最累、最低贱的活,但是他们却是最圣洁的,宛如泥塘里长出来的一枝莲,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干活,这就是贾平凹对中国农民工的高度评价,是对人性复杂性的理解,对生活辩证的思考。就像后记所讲:“每次回老家,肯定要去父亲的坟上烧纸奠酒,父亲虽然去世已有十八年,痛楚并没有从我的心上逝去,一跪到坟前就止不住地泪流满面。这一次当然不能例外,但这一次我看见了父亲的坟地里一片鲜花。……我跪在花丛中烧纸,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和鲜花的气息是那样的融合。……”生活中美好的可能就孕育在阴霾、死气、痛苦中,作者在文本中反复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哲理,不管是哪怕心里有乌鸦在叫也要想着小鸟在唱;不管是孟夷纯怎样为报兄仇出卖肉体,圣洁与污秽总是并存;不管拾破烂怎样肮脏、下贱,但是他们在保持人性一份自尊,锁骨菩萨不仅仅是和孟夷纯互为镜像,而且成为文本的精魂,和高兴这种情绪一样弥漫在天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