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高兴》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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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魂之利刃:城市日常生活的另面

——评贾平凹的《高兴》

王维燕 于淑静

“我抬起头来,看着天高云淡,看着偌大的广场,看着广场外像海一样深的楼丛,突然觉得,五富也该属于这个城市,石热闹不是,黄八不是,就连杏胡夫妇也不是,只是五富命里宜于做鬼,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飘荡的野鬼罢了。”

乍看《高兴》那红火火的封面,赫然分明的“高兴”二字,透出一股喜庆劲儿,似乎要和读者分享一些高兴的人间世事。然而,随着页码的翻动,《高兴》上演的一幕幕,触目惊心,令人倍感沉重,感慨不已。作为贾平凹历时三年修改五次2007年推出的长篇力作,它主要写的是贫困农民“我”刘高兴和同乡五富为谋生计背井离乡,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靠捡垃圾、卸货车、挖地沟等讨活,后五富因病暴亡,“我”背尸回乡而未果,最终仍然选择留在城市。

作为贾平凹城市主题与返乡主题的重要作品,从《废都》到《怀念狼》到《高老庄》再到《秦腔》,字里行间无不透示出作者对城市的隔膜、疏离与怅惘,多年来挥之不去。《高兴》中亦可看出贾平凹依然坚持了对农民及城乡关系问题的一贯的现实关注与精神质询。不过,与贾平凹此前长篇小说多为纯粹的乡土题材不同,《高兴》虽然写的是西安城里的“边缘人”——在城里靠拾破烂为生的陕南农民,但其实写的是城市,以至于书稿曾干脆拟名为《城市生活》。

显见,不论从写作对象弱势农民工群体的选取上看,还是从凸显这一群体城市生存境遇的苦难叙事上来讲,一如诸多论者所指出的,《高兴》无疑可谓“底层”文学或打工(农民工)文学的创作范本,真实地写出了当下城市日常生活繁华富足的另面,即城市“底层”面相。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声名日响的“底层”文学或打工(农民工)文学尽管佳作频仍,却也逐渐呈现出为惨烈而惨烈、为苦难而苦难的创作端倪,即要么大书特书、过度造势关于苦难、暴力和血腥的惊悚效果,以取媚、迎合于大众“底层”想象诉求;要么流于社会观察、新闻报道般的事件纪实,虽有旁观者的同情之心却难得穿透笔端的体认之情。所幸,《高兴》作者凭其独运的匠心,迥然未入上述流弊。《高兴》中贾平凹以相对克制的情感基调,用日常世情的现实笔法,借第一人称来娓娓讲述“刘高兴们”城市日常生活中的吃喝拉撒与生死爱恨,涉笔缘情拙朴、细致入微,从而具体、逼真地写出进城农民工特别是拾荒者群体的城市隐形生活景况——潦倒困苦而又坚忍自得。这一点集中而典型地体现在主人公刘高兴身上。比如,刘高兴给五富做糊涂面吃那个生活片段,文中写道:

我(刘高兴)吃饭是讲究的。就说吃面吧,我不喜欢吃臊子面,也不喜欢吃油泼面,要吃在面条下到锅里了再和一些面糊再煮一些菜的那种糊涂面。糊涂面太简单了吧,不,面条的宽窄长短一定要标准,宽那么一指,长不超过四指,不能太薄,也不能过厚。面条下锅,要一把旺火立即使水滚开,把面条能膨起来。再用凉水和面粉,包谷面粉,拿筷子迅速搅成糊糊,不能有小疙瘩,然后沿锅边将糊糊倒进去,又得不停地在锅里搅,以免面糊糊裹住了面条。然后是下菜,菜不能用刀切,用手拧。吃这种面条一定得配好调料,我就告诉五富,盐重一点,葱花剁碎,芫荽呢,还得芫荽,蒜捣成泥状,辣子油要汪,醋出头,白醋最好,如果有些韭花酱,味儿就尖了。

五富说:你说得都对,但咱只有一把盐。

刘高兴这番面条做法的品评可谓深得要领,如此这般细致、精到,可见用心,令人咂舌。这样讲究的一通吃做方法,恰恰说明刘高兴确实非常关注吃,而且大有十分入心的观摩和体察。那么,刘高兴精心“做”出来的面条味道究竟如何呢?欲待分解,却迎来五富看似不经意间抛来的那半句回话,“……但咱只有一把盐”一语道破天机:原来,此前刘高兴津津乐道的面条“做”法,远非现实中的进行曲,而只是用嘴巴“做”饭——一顿止于想象而现实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糊涂面。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对于“刘高兴们”来说,实际生活的贫困使得人类得以维持自身生命存在的基本日常活动“吃”竟然都没有着落。这当是怎样愁困的一种生活啊?难能可贵的是,面对一时无法扭转的现实困境,不哀怨满腹、愁苦整天,而是他们用自己的方式——通过丰富的想象力获得实现愿望的精神满足——照样撑起一方属于自己的天空。无独有偶。不免想起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类似菜肴。那是在一个饥荒年代的夜晚,许三观用语言给自己的孩子和老婆“做”了那道屡为人道的经典菜——“炒回锅肉”。一次次目睹这些用嘴巴“做”出来的饭菜,一次次震撼和揪心于生活竟然可以如此的困苦与酸楚,同时却也不由得一次次感叹艰难困苦中生活的人们的自得其乐、达观与坚韧。

同样,刘高兴的爱充满了重重波折,但最终留下的不是怨、不是恨,而只是爱。他无父无母,高中毕业不得不在家务农,乡村的贫困使他连老婆都娶不起,卖血卖肾换来两间房,新娘却又嫁给了别人。后来终于结识了自己一直梦想追寻的女孩孟夷纯,可到头来却不得不面对她是妓女的事实。如此一连串的打击,当何去何从呢?会难过,这自是人之常情,情理之中。尤其对于困窘贫苦而又心性高傲的刘高兴,一度打击得“地裂”般的痛彻心肺,亦无可厚非。可是,刘高兴毕竟是刘高兴。不论再怎样的难过,他也还是会有得过的,而且很快就会使自己的日子过得别开生面。因此,对于卖肾的身心痛楚,刘高兴竟会由此别样地想定“我一只肾早卖给了西安,那我当然要算是西安人”,而且越来越笃信这种意念,进而促发他终得如愿进城,一圆西安梦。由此及彼,对于第一次婚姻的失败,生气过后,刘高兴却乐得发现并坚持自己城市化的爱情审美观,认定自己的老婆本来就不应是那个后来嫁给别人的女人,而应当是西安的女人。后来孟夷纯的出现,带给刘高兴从未有过的困扰,也曾一下子挣不脱地裂般的打击,但是他得知她沦落的原因——为筹措警方抓捕杀兄在逃罪犯的经费,更多对女孩不幸遭遇的同情和同处城市底层的生活体认,依然倾其所有地帮助她,默默地守候她。

透过刘高兴面对艰辛生活与波折感情的自得与坚忍,我们能够真切体察到其内心深深寄蕴着的城市向往和认同。“我说不来我为什么就对西安有那么多的向往!自我的肾移植到西安后,我几次梦里见到了西安的城墙和城洞门扇上碗口大的泡钉,也梦见过有着金顶的钟楼,梦见我就坐在城墙外一棵弯脖子松下的白石头上”。就这样怀揣着强烈的西安梦,刘高兴说服乡党五富一起来到了城里。在七个月的西安城市生活里,刘高兴遭际同行挤压,地痞流氓算计,城里人歧视,更遭遇到始料未及的伤情与痛逝同伴的重创……然而,所有这些非但没有使刘高兴放弃城市,反倒更坚定了他留城的意念。“如果我真的死了,五富你记住,我不埋在清风镇的黄土坡上,应该让我去城里的火葬场火化,我活着是西安的人,死了是西安的鬼”。哪怕自己非常要好的同伴五富暴死西安,他仍然义无反顾地表示自己要“永远会呆在城里”!

但是,在农民工刘高兴与城市的互动中,他对城市表现出全身心的热望和认同,城市的回应却显得格外惶疑与冷漠,充满了不定、无常的命运感。如果说刘高兴开始卖肾是为了买房结婚、扎根乡下,那么随后他近乎魔症地探寻那个买肾的城里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找寻自己扎根城市的位置,或者说找寻命定应在城里的另一个自己。因此,当刘高兴一度认定和自己长得很像的韦达就是那个买他肾的城里人,他异常的激动和高兴。也正因这个原由,当他最后知道韦达并没有换肾而是换肝时,他的失望可想而知。“我之所以信心百倍我是城里人,就是韦达移植了我的肾,而压根儿不是?……我遇见韦达并不是奇缘,我和韦达完全没有干系?”这其实也暗示着刘高兴和城市关系的一厢情愿——他虽然进了城,但是却不可能完全融入这个城市。于是,当刘高兴热心帮助钥匙落在家里的教授打开家门后,却被教授与邻居当做小偷嫌犯来猜忌;当他不图回报地热心帮助七楼的老太太把米搬进家后,却又被误解存心不良——想让老太太一直背负人情债……善意的援手却招致没来由的质疑,终究根本还是因为“我”是一个进城的农民工。不然的话,假如换作教授或老太太彼此一方帮助另一方,想来必定不会有如此横来的冤屈。可是,又能怎么办呢?假如只能是假如。刘高兴只能是刘高兴。尽管他愤懑至极,却无语以对,只能是暗自决意今后再也不会到这个小区拾破烂。

然而,不来这个小区就会躲过所有这些无妄的困扰吗?一向身强力壮的五富突然暴病身亡,就像一把利刃再次直接刺破城市文明的面纱,让他饱受警察等众人一再追问的困扰,却也使他得以重新正视自己。五富暴亡来得是那样惊魂,让素有主见的刘高兴也一时惊惶无措,但有一点,就是要把五富尸体背回乡下,这是他很明确的念头和很明确的做法。用事后他自己的话说:“对于一个连工钱都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到的拾破烂的、打工的,一个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的乡下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突然发生了死人的事,显然是大大超乎了我的想象和判断的。是的,我是五富的依靠,是我把他带出来的,而且生前五富一再要求我,我也给了他承诺,我就有责任要把他的尸体运回家去。生要见到他的人,死了要见到他的尸,这是我的信念,也是清风镇的规矩。当时事情的突然发生,彻底的慌乱,脑子里一片茫然,自始至终却只有一个念头清晰,那就是不管怎样,我刘高兴要为他省下钱,要和他一起回去!”这番朴实无华的话,感人至深。引人思忖的是:对于背尸事件,警察审问,刘高兴一句也说不出,反而表现得支支吾吾,好像是他害死了五富。事后真相大白,众人追问,刘高兴还是说得颠三倒四。一旦众人散去,刘高兴却可以说出那番令人无不动容的话。究竟什么原因使得能言善辩的刘高兴一再失语呢?答案就在于刘高兴对自己的重新认知。“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刘高兴仍然是个农民”。“刘高兴们”终归不是城市的鸟瞰者,而是被城市有意无意遗忘的另类居民——城中村的农民。

尽管“刘高兴们”的生活不乏爱的温情,最终五富命陨城市的凸显悲情却将所有的自得一扫而过。及至回首过往,即使曾有过的温情记忆回味起来也满是辛酸,只是更加反衬出“刘高兴们”现实遭际的残酷与苦楚,人生选择的无奈与困惑,以及难以言尽的生命悲情与个中沉痛。从开始到结束,《高兴》中刘高兴和五富等底层农民工的生活世界充满着苦涩的黑色幽默意味,他们在城市的梦想与绝望,似乎都是必然的,像是画上一个圈,不幸的是五富的圈在城市里直接画到生命的终结。至于仍要留在城市过活的刘高兴,是否会幸运如愿地成为真正融入城市的城里人,放在末尾五富魂灵飘荡的慨叹悲情中,似乎并不见乐观。

事实上,每一次大规模的城乡人口迁移现象都发生在社会历史转型的关口,在这样特殊的时期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处于波动状态,社会整体价值观念发生或即将发生巨大变化,并导致人们生活范式的重大变革。1979年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重新开启从传统到现代、从乡村到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国社会从此开始发生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变迁”。这场社会变动至今仍然在延续,从农村到城市,从南到北,几乎所有的地区和个体都卷入了这场“现代化”的运动之中,其中“城市化”是现代化运动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此,马歇尔·伯曼曾精辟概括:“有一种富有活力的经验,它是空间和时间的经验,自我和他人的经验及生命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的经验,今天全世界的男男女女都感受着它,我把这种经验称之为‘现代性’。成为现代的,就是发现自己处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它向我们许诺了冒险、权力、快乐、成长以及我们自身和世界的变化,与此同时它又威胁着要摧毁我们所拥有、所知道和所归属的一切。现代的环境和经验冲破了一切地理和种族的界限、阶级和民族的界限以及宗教和意识形态的界限。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现代性把全人类统一了起来。但这是一个充满悖论的统一,一个没有统一性的统一;它把我们所有人都注入到漩涡中,一个斗争和矛盾的漩涡,一个混乱和焦虑的漩涡。”《高兴》便如实而具体地艺术地呈现了中国当下现代性城市发展中难以规避的“漩涡”。它不仅在物质层面破入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日常繁华,真实展示出其底层另面的境况,而且在精神层面突出表现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乡村义理与城市法律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刘高兴背尸还乡,他的重承诺、讲信义,合乎人情义理。但另一方面,这一行为本身却又有违城市文明,有悖法律条令。情与理,义与法,城市法治与乡村伦理由此汇聚交锋日益激剧。究竟孰是孰非?从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作者对当下城市化进程,特别是农民工潮的深切思索。

总之,《高兴》整部小说不仅为我们生动地再现了城市生活中拾荒者这一特殊人群的底层生存境遇和生活状态,而且透过“刘高兴们”的日常生活叙事,对他们的精神层面进行了有力的发掘,进而表达了作者对当下现代化语境中农民的真切关怀与城乡关系问题的深切思考。贾平凹自己在创作后记中明确表示过:“我要写刘高兴和刘高兴一样的乡下进城群体,他们是如何走进城市的,他们如何在城市里安身生活,他们又是如何感受认知城市,他们有他们的命运,这个时代又赋予他们如何的命运感……”。可以说,《高兴》确实比较成功地实现了作者的这一创作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