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高兴》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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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别一种生存状态的别一种叙说

——读贾平凹长篇新作《高兴》

张华 韩祚

在出版《秦腔》两年以后,向来勤奋、执著的贾平凹,又为我们奉献出一部新作《高兴》。

这又是怎样一部作品呢?

贾平凹在完成《高兴》四稿后,回归故里,对着父亲的坟说:“《秦腔》我写了咱这儿的农民怎样一步步从土地上走出,现在《高兴》又写了他们走出土地后的城里生活,我总算写了……”很显然,作家在自己这部新作里,要叙述的是农民离开故土,来到城市后的生存状态,这种生存状态正如作者所说的是“别一样的生活,别一样的人生”。这种生存状态既不同于《秦腔》中农民离土的艰难的历程,也不同于《白夜》中进入城市后涉足于文化界的夜郎式的生活状态,更不同于《废都》中城里人的生存方式。这是一个特殊的,处于社会最下层的,被人们所忽视、歧视、蔑视的拾破烂的群体。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寄居于城市的特殊的群体,作家为读者叙说了他们怎样的生存状态?作家又是怎样来叙说的呢?这种别样的生存状态的别样的叙说于作家乃至中国当代小说创作又有着怎样的价值和意义呢?

一、他们: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废人”

在中国社会历史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城市化的历史进程的步伐在加快,在这一历史的进程中,农村、农民、乡土文化等等在消失着,这在《秦腔》中已有了非常惊人的突出表现。作为农村的主体,农民是乡土文化的承载着,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他们的生存状态与精神状态又怎样呢?这就是《高兴》所揭示的一个基本问题。

农民离开土地,蜂拥到城市,便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这个词语的出现,就是对这一现象、这一特殊群体的一个非常无奈而又非常笼统的概括。但是同为进城的农民,由于个人生存的能力、机遇等不同,情形也是大相径庭的,其结果自然也不尽相同。《高兴》中的这个群体甚至算不上是农民工,只能算是离乡离土来到城市的边缘地带、处于自然生存状态的群体,他们是农民中最为无能的人,也是被社会所无视的“废人”。拾破烂是他们必然的,也是无奈的选择。这就构成了他们几乎与城市隔绝的特殊的生存状态。

1.拾破烂:最为无奈的一种生存选择

离开土地走进城市的农民,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生存问题。要想在城市生活下去,就得有事可做。现代大都市,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大竞技场,为生存而进行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甚至残酷的,就连大学生谋求职业都相当的困难,像高兴特别是五富这样一没资金融入,二没技术支撑,三没城里有权有势的人来承携的乡下人,来到城市又怎能谋到一个职位呢?只能做最低下、最被人们所无视的拾破烂者。他们在城市夹缝里以这种自然生存状态来维持基本生存底线。应该说高兴他们是这众多的拾破烂群体中的一个典型。

选择拾破烂谋生是不得已的,也是很无奈的。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归总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方面是由他们自身的素养、能力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尤其是城市社会生存法则为他们这样一个特殊群体预设的生存方式。城市发展法则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能者发展。城市要求人们去适应生存法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生存法则在选择人,而不是农民去选择城市的生存法则。再一个是我国长期实行二元制经济结构所致,也是现阶段社会转型时期的迷惑,所反映的社会现象,虽然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但是那仅仅是农民工,高兴他们还不在关注之内。因此,像高兴他们这些无能力的农民只有干最苦最累最脏也最容易干到的活,就是拾破烂。他们如同废品一样成为城市的“废人”。

2.边缘化处境:被城市所忽略的与未被拒绝掉的生存状态

不论就城市构成主体,还是就社会结构地域而言,高兴们这些以拾破烂为生的人,是无法真正融入这个城市的,他们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高兴的居所是在城郊的村庄,那里不论从社会结构还是文化环境等方面来说,都不能算做城市里,而是城市的边缘区域。他们白天游走于城市大街小巷,夜晚却不得不回到城郊的居住地,特别是从社会结构形式与文化环境来说,高兴们是游离于城市社会之外的,他们更无法融入城市的文化语境,他们的行为与言说,都是与城市不相干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城市里的失语者,因为他们无法与城市进行对话与交流。因此,一方面他们的存在,对于城市及其城市人而言,几乎可以忽略,谁也不会正视他们的存在,虽然在有垃圾废品处理时会想到他们,但是于心理上则是拒他们于千里之外的。另一方面,由于高兴们这种特殊生存方式所致,他们虽然想极力成为城里人,但最终还是被拒绝的。高兴将肾卖给城里人,总以为城市中有着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种象征性的叙说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一种错位性的幻觉,城市是不会接纳他们的。从这种意义上看,高兴们于城市的生存是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状态。所以说,拾破烂处于城市主体社会生存之外,是被城市所忽略的一种生存状态,目前处于一种自然生存状态中。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二元制经济体制,城乡差别越来越大,贫富的距离也越来越大,贫穷地区的部分生存能力低下的农民进城后只能靠拾破烂为生,因此,拾破烂又是未被社会尤其是城市拒绝掉的生存状态。这种边缘化处境随着社会城市化规范发展,会逐渐被淘汰的。一旦这种生存状态消失,那么失去土地背井离乡的农民在城市中便没了生存的来源,首先就会被城市的发展所弃之,接着他们又将被农村弃之。城市的不接纳,农村又回不去,其实他们也不想回,这种尴尬的处境只能使他们在城市之间游离。所以他们也是游离于城市的“多余人”。

3.梦幻与梦幻的破灭

正如前文所说,作品一再叙说刘高兴一心想成为城里人。并且他认为自己就是城市人,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他们的一种人生向往,是理想,更是追求的目标,但是他们的理想与目标是与城市不相容的,生存边缘化的处境,使得他们过的是非农村又非城市化的生活,正如五富的感叹:“我说去县城打工不来西安打工,这不,西安城里都是凤凰就显得咱是个鸡,还是个乌鸡,乌到骨头里。”说明他们已明显感到自己与城市的格格不入。城市最终的不接纳,他们最终的归宿在哪里,是城市还是农村?只能是农村。因此,他们进城便是一种梦游式的人生历程:离开土地——盲目进城——在城中游离——最终被拒绝——回归土地——失去土地——在农村游离。

正如作者谈到的:“农民进城打工,是国家的权宜之计,不是唯一的治国之道,它是为了缓解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农村走城市化,或许是很辉煌的前景,但它要走的过程不是十年,二十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必然要牺牲一代、两代人的利益,但是作为一个人来说,这就了不得了,他们一辈子就牺牲掉了,但是从整个历史来讲,可能过上若干年,农村就不存在了,但是在中国的实际状况又不可能。路是对着的,但是具体来讲就要牺牲两代人的利益。这些农民进城来,最后还得回去。”因此,高兴他们最终还得回农村去,想成为城里人的梦幻最终是要破灭的。梦游式的人生历程使他们在城市与农村间自生自灭,成为“自然人”、“自由人”。

二、城市:他者的一种感知

对于城市的叙述,《高兴》有着自己的特异之处。在以往的城市叙述中,基本上是从城市或城里人的眼光加以展开的,这种叙述我们可以称之为“我者”的叙述,但是,《高兴》则是从乡下人的目光来进行叙述的,是一种他者式的对于城市的感知,这也从另一方面昭示,在高兴们的感知中,于生命本体发出一种声音,那就是:城市不是自己的,而是他们城里人的。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以自己特有的情感、心理、认知方式等去感知城市,于是他们便建构起并非城里人所居住的城市,而是一种他者式的城市。在他们眼里,城市不仅有林立的高楼,还有城市女人穿的高跟鞋,因此,高跟鞋在他们的眼中就是城市的象征,作品多次写到每当人们提到、看到那双高跟鞋时,刘高兴不无自豪认为自己是具有城市人的特征的,至于城市人怎样在生存与竞争双重压力下生活与他们无关,他们只希望“风沙要刮就再往大的刮,把地皮揭起来,把西安变成一城的破烂就好了”。这里他者式的城市与文明和现代无关,只要有破烂就行,并且认为有破烂的地方一定是一个繁荣发达的地方,对他们来说那是另一片沃土。

1.城市:人间的天堂

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代表着先进、现代、文明和时尚,是人们的一种向往,也是不具备任何生存能力的农民所向往的。因为走出土地来到城市的农民,他们认为城市是一种人间的天堂、生活的福地。自然这是高兴们的一种感知。因为在他们看来,城市的生活无论如何都比乡村的生活、文化等方面富裕优越得多,城市化的生活方式,特别是现代科技、文化等等,就如同天堂一般的美好。高兴们对于城市生活的向往与美好的憧憬也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他们之所以千方百计地要到城市来,虽然被城市所排斥,甚至处于尴尬的边缘地带,过着最为低下的生活,但是他们也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因为他们总怀着一种梦幻,那就是成为城里人,或者说他们是想着自己有朝一日真正进入这个人间的天堂。

2.城市:别人的家园

但是,城市是城里人的城市,不是农村人农民的城市,这不仅是地域的差别,更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别。特别是在文化上,在人们的精神层面上,农民与城市是不相容的。农民喜闻乐见的东西在城市里是看不到的,而城市也绝不会因为农民的进入而去改变城市的生活方式。城市有它的包容性与拒斥性,一方面城市在自己的边缘地带收留了农民,另一方面城市又在生活、文化、精神、情感等方面,拒农民于城市之外,这种外在形式上的收留与内在情感上的拒斥,使农民在城市失去了自己的家园,也失去了自己的情感、文化乃至精神,心理上就形成了一种既仇视这个城市又离不开这个城市的矛盾状态。仇视城市是因为他们与城市的不相容,离不开又是因为城市是他们向往的福地,尽管这个城市不属于自己。但他们愿借他人的家园苟且自己的破烂人生。

3.城市:作为他者的感知

当然,作为他者,高兴们自然非常直观地感受到城市是绚丽多彩的。摩天大楼林立,长河般的车流、人流,商店、学校,各种名目的娱乐休闲场所,令他们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特别是令人目眩的霓虹灯、花枝招展的服饰等等,更是让他们目瞪口呆。但是,这种热闹、繁华,又与他们有多少关系呢?虽然作品中也叙说了高兴进美容厅,甚至嫖妓,但是,当他得知妓女就是农民或边远地区小城镇的人时,又表现出别一种情态:同情,一种同病相怜式的悲悯与怜惜。

由此看出,农民进城相当一部分是盲目的,是冲着城市的繁华与热闹而来的,不是理性的选择,而是情感的驱动、谋生的需要。但是城市,对于作为他者的农民来说,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样子,而是寂寞的、孤独的,甚至是荒诞的。更为重要的是,于心理、情感、精神上,高兴所感知的城市是另一番心境。作为他者的高兴们对于城市的感知之所以是寂寞的,是因为城市对他们是冷漠的,既接纳又拒斥,是作为他者的心是寂寞的;之所以是孤独的,是因为他们与这个城市没有任何方式去交流、沟通,城市没有给他们搭建交流的平台,是作为他者的情是孤独的;之所以是荒诞的,是因为城市化的生活中有许多他们不能理解的生存规则,而这些规则又恰恰是要规范他们的行为和改变他们的习惯的,甚至要改变他们的生存法则,进而在他们的眼里,城市是不可理喻的,是作为他者的思维是荒诞的。无论作为他者的城市是怎样的,这一切其实都是高兴们自己的一种心理状态、精神状态和思维方式。

三、原生状态的还原叙事

贾平凹的叙事向来是生活化、细节化、意象化、原生化的。这种叙述有人称之为还原式的原生态叙述。但是在这种叙述中,他又非常注意对于人物心理精神的刻画,这部新作尤为突出。作品不仅叙述了高兴们的生存原生状态,而且对高兴的心理、文化、精神、情感等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这就形成了在原生态叙述结构中,融合着精神心理剖析,是内在精神建构与外在生活状态建构的复合叙述结构。

1.生活化与细节化的叙述

生活化、细节化的叙述,是贾平凹小说叙事艺术的一个基本特征,他自上世纪90年代《废都》始,就追求一种混沌的、生活漫流式的叙事方式。他的叙事,可以说不是靠情节骨架支撑,而是靠生活化的细节叙述的连缀与组织而支撑起作品整体叙事结构的,在这部新作中,作者依然保持了这种特色。这一方面与当代许多采用宏大叙述的作家们区别开来,就是与现代许多作家以情节叙述为作品结构骨架的创作相比,亦显示出自己的特异性来。

《高兴》通篇没有主干性的情节,完全是对于高兴们日常生活的叙述,这种生活虽然有波澜,但是,更多的是琐碎的鸡毛蒜皮式的生活。尤其是生活化,在于对生活本身原生状态的叙说,这种叙说,不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审视,而是融入其中的一种表现,就如同生活本身一样。这样,作者非常隐蔽地退到生活的背景去进行叙说,让读者读到的是生活的本真,而不是作家背后的生活状态。

细节,是每个作家在文学创作,特别是小说创作中所致力追求的,贾平凹对于生活细节的把握与叙述,是非常独到的,他就犹如一位生活中的老人,在絮絮叨叨地说自己的事。生活的细节就犹如一颗颗明珠,被一种叙述的主线所串起,形成了一个生活的整体建构。

2.简约:叙事中的内在张力。

与《废都》、《秦腔》等不同,《高兴》不是一种繁杂式的叙述,而是一种简约式的叙述。

第一,故事情节单纯。在这部作品中,故事非常单纯,就是紧紧扣着高兴拾破烂而展开,他在城市几年的生活历程或经历,就构成了作品故事的基本主干。这一方面,似乎与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故事叙述及其推进,虽然也有曲折,甚至意外,比如五富之死,使故事发展产生了逆转。但是,线索却非常清晰,基本没有生出其他的枝节。

第二,人物设计简单化。与这种故事叙述情节相适应,这部作品的人物设置也非常简单化。这部作品中,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主要就是高兴与五富,更多的是围绕高兴出现了那么一组人物,而且这些人物,与高兴的关系也非常的清晰明了。可以说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中的几个清晰的人物。

第三,去铺排而严收束。这部作品的叙事,实际是非铺排化的,而是一种收束式叙述。与《秦腔》相比,这一点就显得更为清楚。《秦腔》是一种铺排式的,不断地生出枝叶的叙述,而且结尾也是开放式的,留有非常大的空间。《高兴》几乎把繁枝都剪去了,只留下主干,在这个主干上,清晰地跃动着高兴和他的几位同辈。作品开头在火车站,中间是一种回述,结尾仍然回到火车站,这种叙述是自封闭性的,这正好与作品的整体叙述风格相适应。同时,作者还注意扩大了叙事空间,叙述中,生发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给读者留有想象的空间。这种外在形式上的自封闭式与内在想象的丰富性形成了简约叙事的内在张力。

四、贾平凹与现当代文学视野中的《高兴》

可能引起人们质疑的是:主人公刘高兴作为一个拾破烂者,他们的思想、情感、文化、精神却是如此的丰富,高雅。真可谓是破烂人生,灿烂活着。这真实吗?笔者认为,这恰恰是反映了作者对农民情感的深度了解和把握,也就是作品其价值所在或者探索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1.题材上的特殊性

写拾破烂者,这在贾平凹的创作中,与其始终关注社会下层人生存状态与命运相一致,但是,又有其特殊性,高兴及其群体经济上是最穷的,生存状态处于社会最下层,政治上可以说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并且是被社会、被人们所忽视的群体,这在作者的创作中是一种新的开拓。就现当代文学创作而言,写下层劳动者的作家,如鲁迅、老舍、赵树理,以及新时期诸多作家,如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等等,但写拾破烂者则是绝无仅有的。拾破烂者比阿Q、洋车夫,以及新时期农民工的地位更低下。

作者在《高兴·后记》中写道:“刘高兴是我同学,他也给我写,而且文笔还特别的好,他总说自己是闰土,我说你可千万不要说这话,我又不是鲁迅。”刘高兴当然不是闰土,他们所生活的年代不同,闰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背景下的饱受欺压的农民。他麻木、愚昧、无知,而高兴却是社会主义历史转型期的农民,是21世纪的农民。他有知识,有理想,有精神追求,一心想成为城里人便是他的人生追求。如果说高兴是闰土,一定是当代的闰土,是有了全新变化的闰土,因为高兴身上负载着时代与历史文化更多的内涵。他们的命运是相同的,就是悲剧命运,只不过悲剧的性质不同罢了。对高兴来说,进城后,他必然要面对失去土地的流连不舍的感触,这在他内心深处是不可抹去的情感。再则,面对一个城市,他怎样去面对新的世界,新的生活,这是他乃至整个农民工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但是当对旧的问题还没解决而又面临新的问题的时候,他们实际上也在演绎着一场不同于闰土命运悲剧的新的悲剧,这是必然的。如作品中的五富,进城拾破烂,丧命于城市,刘高兴将他尸体背回了农村,暗示了他们这样的农民在农村无出路,来到城里也照样出路难找,最终只能“打回老家去”。

2.精神情感与文化心理的剖示

作者对高兴精神情感的剖析,主要表现在情感上他有追求,城里有他喜欢的女人,他生活有情调,会吹箫,懂天文地理,甚至会赏字画,比较高雅。因为他毕竟是农民,嫌贫嫉富,仇恨城市,作者对农民文化心理也进行了刻画,高兴极力想使自己成为城市人,不仅从他的衣着上写,还从他的言行举止上写,这些外表的特征表明他是城市人,从内心上高兴尽力使自己丢掉农村人的习惯,一改农民意识用市民的心态看待事物。从外表到内心他极力地想融入这个城市。某种意义农民进城也是在适应城市和改造自己的过程,作者对他文化心理的刻画与鲁迅相一致,是一种继承但又有所发展。深度不同,“鲁迅深刻,不仅在于写出农民生活的痛苦,而且在于写出了他们不能认识痛苦的根源,不能反抗造成痛苦的社会的可悲的灵魂。鲁迅写农民,笔锋透入三个层次:一是生存境遇,二是道德境界,三是精神文化心理状态。在这三个层次上混合着复杂的感情往往是‘悦其质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又慨其麻木’。尤其是后者,既对农民的精神文化心理状态赋予深沉的忧虑”。贾平凹不是这样的,他是站在与农民平等的地位上去叙写农民的,不是启蒙与被启蒙的关系,也不是俯视者和拯救者的态度。相比较鲁迅的深刻,贾平凹对农民则是理解与包容,多了些平实地引导。更多的作家,对于高兴式下层人物的描写,更注重于生活与生存状态的叙写,而对于他们精神后面的追求是给予忽略的,与老舍的《骆驼祥子》等比较可看出这一探索之价值,祥子没有什么精神追求,只知道攒足钱买车,在买车一次次失败后,他开始堕落,上演了生活与精神的双重悲剧。而高兴虽然在五富死了之后,把他送回了农村,但是他自己却留在了城市,他要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喜欢的女人,他一定要成为城市人,他没有放弃追求。

3.《高兴》中所显示的作家情怀与立场

文学作品的题材自然是重要的,但是以怎样的目光、立场、视野去审视题材,开拓题材,却是存在着巨大差异的。乡村题材,自五四以来,是中国作家非常关注,并致力叙写且取得巨大成就的文学创作类别。就是贾平凹自己,对于乡村生活的叙事,在他的创作中,也是占有非常重要位置的。比较来看,不仅在当代,就是现代,贾平凹是以其对于农村生活叙事的平民情怀和民间立场而著称的。平民情怀叙事,非常突出的一点就是以平民的生命情感、情怀,来把握乡村生活,来审视平民及其性格。很显然,在这部作品中,贾平凹仍然坚持了这种平民情怀。不论是就作者与高兴的原型的关系来看,他是以一种平等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农民同学的,还是从作品的主人公高兴的叙述来说,作者并不是以一种高兴在上的姿态或者超然其上的情感去叙说的,而是以一种平等的姿态来叙说的,作者在相当的程度上,是以人物即平民百姓高兴式的情感、情怀来叙说的,将自己的情感与他们融为一体。

对于高兴们的价值判断,以及他们生活的叙说,作者采取的是一种民间的立场,不可否认,在有些地方的把握上,作者表达了与社会或官方的某种一致性,但是从总体来看,贾平凹是以民间的视野来审视、把握、叙述他们的生活的,因而,包括许多生活的细节或情景,其价值和意义的开掘、剖示也就明显的是一种民间的。他没有对高兴们进行指责,而是表现出更多的同情,甚至认同,并由此做出了自己的价值判断,或者说,这是一种去官方化、去知识分子化的一种民间化的叙说。正是如此,显示出了《高兴》以及贾平凹文学创作精神的难能可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