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高兴》大评
17727300000037

第37章 农民意识形态的重写

陆孝峰

贾平凹长篇新作《高兴》中的主人公刘高兴虽是一个捡破烂的,却有着诗人的想象,在他的眼里,生活处处有美好。他的乐天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阿Q,但他又是与阿Q不同的。他对生活的认同与安心,令人感动,因为他是发自真心的。他实实在在地通过自己的双手实现着追求人生幸福快乐的愿望。从他改名字的那一天起,只要他在,他就是高兴,高兴的。从刘高兴身上,我们读出了中国当代农民的生活轨迹与心路历程,他们苦,他们累,但他们为了活着,必须承受这一切不幸和尴尬。我被刘高兴感动着,唏嘘着。这个捡破烂的人,卑微但却高贵,他幽默达观,化解了生活的一次次难题。他自身的尊严和精神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反讽,坚硬的社会貌似强大,其实不堪一击。刘高兴的幽默是苦涩的,正是这苦涩中开出的花,它芬芳的香气给了这个精神上分崩离析的时代以安慰。欲望、地位、金钱,对一个人的精神重建究竟有多大意义?它让人毁灭还是重生?

作家还一直在极力强调自己的农民身份,“我是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可后来,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里的。”但同时,他又充满了现代愿景,“这么多年,西方现代派的东西给我的影响很大。但我主张在作品的境界、内涵上一定要借鉴西方现代意识,而形式上又坚持民族的。……必须加入现代,改变思维,才能用现代的语言来发掘我们文化中的矿藏。”这两段话放在一起,并不是说一个农民就不应该去追求现代意识,而是想突出这样一种逻辑关系:农民意识已“乌在了骨头里的”贾平凹一直在试图建立自己所特有的现代意识——用他自己的话说,“现代意识的表达往往具有具象的、抽象的、意象的东西,更注意人的心理感受,讲究意味的形式,就需要去把握原始与现代的精神契合点,把握如何地去诠释传统。”“以中国传统的美的表现方法,真实地表达现代中国人的生活和情绪,这是我创作追求的东西。”在《高兴》这部作品中,我们从刘高兴身上看到了贾平凹的“现代意识”。这种“现代意识”归根结蒂是一种“农民意识”的重写。

一、“一把箫、一双高跟鞋、一座塔”

——刘高兴精神世界的真实写照

文学作品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其人物形象往往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悲剧的力量或情感的震撼,心灵的净化。作家笔下的高兴身上洋溢着一种温暖的人性,他有亲情、友情、爱情,他拥有着荣耀与梦想。这种人性,超越了日常伦理的规约,甚至屏蔽了简单的道德判断,仿佛岩隙中的甘泉,从生命里自然而然地涌出,悄无声息地浸润着读者的心扉。陕西作家偏重现实主义作为精神而非仅为一种创作方法出现在文学作品中,他们追求的‘现实主义’骨子里就是‘求真务实’秦地人式的相互理解:‘咥实活’,也就是对假大空的厌恶和对真善美的追求。贾平凹是一位来自农村的作家,陕西作家的尚实精神和天生的乡土情结使他对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保持高度的关注。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下,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人要保持精神的高洁实在不容易,而这位来自清风镇的年青农民刘高兴,却演绎了一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精神狂欢盛宴。在清风镇时,梦想做一个西安人,活得精彩风光,他要摆脱农民的称号,那当然不是外在形式的改变,而要从整个文化状态、精神境界和文化修养上真正达到一个城市人标准;他对古城西安充满了向往,做梦都见到了西安的城墙和城洞门窗上碗口大的泡钉,也梦见到有着金顶的钟楼,梦见自己就坐在城墙外一棵弯脖子松下的白石头上。而来到西安之后,刘高兴的打工历程就是一次从未有过的精神历程。那是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融合和碰撞,但无论结局如何,他依然活得高贵而洒脱,在与城市的多次对垒中,他表现出来的狡黠与智慧,是这个人物尤为独特的一面。

“一把箫、一双高跟鞋、一座塔”,是新一代农民刘高兴精神世界的真实写照。无论他处于怎样的困境,无论他面对的是挫败的爱情,无论他其实真的一无所有,他还是在作着自我选择,刘高兴是一个超越农民生活状态的人,更是一个超越现实处境的人。

刘高兴超越了具体的身份——乡村中的农民,城市中的拾荒者,进城的打工者,而是以一颗文化之心审视着城市文化。刘高兴是贾平凹农民意识和观念的折射,刘高兴身上既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又有城市文明的美好,他是集合两种文化的优点而超越各自缺陷的完美的新人。在《高兴》中,贾平凹同时展开对现代城市文明和传统农耕文化的双重批判,既批判了农民的落后与愚昧,也批判了城市文明中不文明的成分;同时表现出在传统与现代相冲突的时下,人们的选择和困惑。的确,刘高兴跟我们传统观念中的农民确实很不相同。他读过许多书,遇到什么总能联想到《红楼梦》、《三国演义》里的人和事。城市中的市民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相关的文明规范,可交警人员及执法者本身也有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表现。城市文明管理人员不戴黄袖筒,暗中搜寻诸如“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刘高兴被逮住了,但他丝毫不退缩,义正辞严地指出对方的不是,“袖筒应该戴在胳膊上你们为什么装在口袋?你们的责任是提醒监督市民注意卫生,还是为了罚款而故意引诱市民受罚?”小说以调侃和诙谑的笔调道出了现实的真实状况,在对抗城市文明的同时也审视了人自身的弱点。

作品中的主人公在与城市文明的周旋与对抗中,显示着无穷的智慧。这并不表明作家对城市文化的彻底否定,作者热切渴望在保留传统文明的精髓时,贫穷落后地区的人们能纳入到现代文明里,表达了贾平凹对乡村文明如何融入城市的惶恐不安和焦虑。捐肾这个看似缺乏动机的行为由此获得了重要意义:这是刘高兴为自己找寻到客观的进城理由,同时是支撑他进入城市的根本动力,刘高兴是对城市生活充满向往的人,城市文明对他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诱惑性,但他毕竟是一个农民,面对城市,多多少少有几份惶恐与不安,现在他有了足够的理由进城了,因为他的一半已是西安人了,西安在他的想象中了就变得更容易接近了。因此刘高兴的进城过程也是一个和自己的灵魂搏斗的过程,充满着艰难的挣扎过程,在人家眼里刘高兴不像农民,更增添了他进城的信心。《高兴》中有一个细节就足以说明刘高兴渴望什么:一个上午,豪华宾馆中的一位姑娘喊他收废煤气罐,门卫却嫌他的鞋脏不让进,最后让他光着脚进去。他懊恼自己没有及时剪脚趾甲,很难为情。没想到,一走进大厅,就在地板上留下了一串脚印,这似乎圆了他的梦。他终于在西安城里留下脚印了!那个上午,他脑子里一直操心他的脚印会否被服务员擦掉。这串脚印在他以后的梦境里常常出现。那些脚印是会自己走动的,走遍大厅的角角落落,又走出宾馆,到了每一条大街小巷,甚至到了老城墙和钟楼的金顶上。

刘高兴有他自己的爱情,他的爱情选择又不同于传统农民的爱情,在小说中是与五富相衬出现的。小说中刘高兴的爱情始终伴随着“高跟鞋”的意象贯穿其中。刘高兴的一个肾卖给了城里人,当然他的一半已是城里人了,他又买了一双高跟鞋,来到城市寻找他的爱情,他坚信:“能穿高跟鞋的当然是西安的女人。”高跟鞋在《高兴》中成了浪漫爱情的隐喻,高跟鞋象征着富裕生活,同时也是优雅、高贵的象征。高跟鞋也意味着美的形象的代表。在文学作品中,作家通过美的形象的塑造,将主体的生命力从现实生存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在精神上不断超越现实生存,创造出一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审美境界,满足读者渴望精神超越现实生存的内在需求,那么,人为什么会产生“超越”的内在冲动,因为现实生活存在着太多的丑恶、灰暗的污浊,美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文学的意义愈来愈是把美好的瞬间留住或创造出一个理想的美的世界,这就是文学“超越”现实的神圣使命。面对不完美的现实,人可以保持精神的绝对自由,而在美好精神的驱使之下,文学作品往往会出现美的意象或形象,这种形象是作家独立人格和高贵精神的寄托。文学作品在提升现实超越现实的层面上,提供了可供人们追寻和创造的美好世界。高跟鞋在小说中总共出现八次,每一次的出现,在刘高兴的生活中都会引起美好的愿望。第一次出现在五富照他的镜子,在镜子里看见了他身后的床,床上的墙上钉着一个架板,架板上放着一双女式的高跟皮鞋,灯照得皮革锃亮,五富撇撇嘴,觉得很不屑。五富没有浪漫的想象,有的只是实际的爱情,他要的是能劳动,会生孩子的老婆,五富反对刘高兴藏着这么一双鞋,“一双皮鞋能招来个老婆吗?招来的恐怕是贼!”对刘高兴来说,高跟鞋既是一种爱情的希望,又是忧伤、破碎情感的载体,看到它,心情就犹如雨后天晴,看到它,仿佛看到美丽的爱情向他走来。

在小说的结尾有这样一句话:“等孟夷纯回来吧!”在这里,孟夷纯已经成为一种美好爱情的象征,成了拯救人类精神的锁骨菩萨,虽然他们失败、失落、孤独、无奈,但他们依然还活着,他们被生活的艰辛压得无暇反思自己命运的悲剧本质,甚至会为微不足道的所得而高兴,这样的快乐和高兴的内心却隐藏着深深的悲凉。贾平凹在创作上达到了“含泪的笑”的高度和深度,作家对底层人群的关注显示了一位职业作家的社会责任感。沈从文先生也曾经说过,伟大的神圣的悲哀不一定要有一摊血和一把眼泪,一个聪明的作家写人类的痛苦或许是用微笑来表现的,所以他极力推崇应该用文字“为人类的‘爱’字作一个恰如其分的说明”。

二、城/乡、文明/落后的叙事框架

——新一代农民的思想意识的折射

贾平凹在《我和高兴》一文中说:“在这个年代的写作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学作品不可能经典,那么,就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份社会记录而留给历史。”《高兴》记录的是刘高兴的生存与灵魂,也是这个时代诸多农民的生存与灵魂。和《秦腔》一样,它仍然只能以“无名之状”出现。这是一种朴实的现实主义态度,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态度和对农民进城的乡土风俗的热情关注,小说像社会档案一样忠实地记载了拾荒者的日常生活,它提供了大量底层生活的细节,蹬着三轮车,拉着架子车,走街串巷,提着蛇皮袋和一把铁钩,在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垃圾筒里、垃圾堆里,一双长满老茧的手翻翻捡捡,从肮脏的垃圾中“刨食”,为了多赚一分钱,他们疯狂地卸水泥,逛“鬼市”,到咸阳挖地沟,在琐碎、艰难的日常生活中,也展示了刘高兴和孟夷纯的爱情。本文的结构采用了城/乡、文明/落后的叙述框架以及小说叙事对和谐美的追求。使得小说细节繁多而条理清晰,凸显了城乡二元对立的壁垒背后尖锐的伦理冲突、人性冲突。贾平凹在《高兴》中采用城/乡、文明/落后的叙述框架,折射出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碰撞的火花。刘高兴可以看成是由乡村文明向城市文明过渡的象征者,他身上既有农村文化的因子,同时又有靠近城市的因子在那里,因为他是进城的农民工,注定了他是城市的边缘人,同时他对城市文明的主动吸取和接纳,又注定了他的灵魂更靠近城市。五富可以看成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村传统文化的象征,他诚实、善良,勇于承担生活中的不幸,又能知足。但愚昧、落后、保守。小说中刘高兴与五富是相互映衬的,以他们俩对发生在身边的不同事情的不同看法展开内在的隐形结构,从而让我们思索中国新一代农民在情感、情绪和心理结构上的变化。诚如贾平凹所言:“我的出生和我的生存环境决定了我的平民地位和写作的民间视角,关注与忧患时下的中国是我的天职。”他对孕育了自身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农民兄弟寄予了深切的同情、理解与体恤,几乎到了固执的地步。贾平凹的生命状态和写作状态包容了历史的痛苦和思考的艰辛。他用小说烛照了人类恒久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困境,他对存在始终不渝深刻追问和反思,充盈着生活的质感和光泽,洋溢着生命的清新和激情。贾平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敏锐、执著与丰富,努力挖掘出隐藏在人物内心深处的鲜活与坚韧,写作纯粹而彻底。他的创作让读者对乡土中国中的农民有新的认识和发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民的精神世界的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乡村文化还是根深蒂固地烙印在农民的灵魂深处,他们无法摆脱离开自己家园的无依感、无助感、漂泊感。他们进城以后渺茫的希望,生活困苦里凄烈的恋乡感都会情不自禁地萦绕在心头,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这是高兴还是悲愁?他们在城市里像野草般四处飘零,他们究竟要到哪里去才能找到自己?一切都是陌生而熟悉的。无法辨别是对还是错,他们已经被裹挟着向前了,他们注定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牺牲者,只有踉踉跄跄地朝前走。谁会在意一个卑微生命活下去的艰难?谁会在意五富的死?就像刘高兴视为珍宝的高跟鞋一样,在别人眼中就像随风飘落的树叶。在城市的繁华与喧嚣里,刘高兴租住的简陋、破败的屋顶与耸立的城市高楼、耀眼的霓虹灯无声地对峙着,钟楼在最后一抹残照中苍凉而寂寞地伫立着。

刘高兴和五富作为由农村来到城市的两位农民,在看待事物的观念上差距较大,五富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地残留着传统中国农民的观念,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养育着他们生命的土地上,麦子、高粱、土地是他们生命的根,怎么说放弃就放弃呢?他们在向往城市生活的同时本能地与城市文明发生冲突,一种拒绝的心理是明显存在着的,小说中有一个麦收的季节“我”与五富看麦的情景,在“我们”进城的几个月后,已倏然到了麦收的季节,“我们”无法回乡割麦,我们只能去郊区看麦,他们闻见了麦子成熟的气味,闻见了收麦人身上散发的气味,他们兴奋,他们激动,麦子触及了他们灵魂深处最隐秘最可贵的东西,他们疯狂般地奔跑,疯狂般地推倒自行车,疯狂般地从田埂上像跳河潭一样四肢飞开跳进麦田,让麦子淹没了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灵魂也融入了金黄色的麦子中,这段描写正道出了农民对土地的深沉情感。贾平凹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心理挖掘得如此细腻深沉。

他们是被猛烈的现代化潮流吸引着来到城市的,他们的隐形身份导致了在城市里是孤苦无依的,因而他们对乡村和城市的诉求注定无法被认可。另一方面,乡下人来到城里,面对的是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对立冲突,作品《高兴》是在冲突中展示农民的精神世界。乡下人来到城里就是“他者”,所有的陌生不是环境的陌生,而是遭遇了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文化。乡土中国的超稳定文化在城里一切都化为乌有。乡下人进城就是一个没有历史的人,乡村的经验越多,在城里遭遇的问题越多,城市在本质上是拒绝乡村的。因此,从乡下到城里不仅是身体的空间挪移,同时也是乡村文化记忆不断被城市文化记忆吞噬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乡村文化来说,应该是最为艰难和不适的。也因为如此,农民进入城市,艰难的不是物资生活的问题,更是因两种文化的差异造成的心理、精神和情感问题。青年作家胡学文在谈《命案高悬》的创作体会时说过这样一段话:“乡村这个词一度与贫困联系在一起。今天,它已发生了细微却坚硬的变化。贫依然存在,但巳退到次要位置,困则显得尤为突出。困惑、困苦、困难。尽你的想象,不管穷到什么程度,总能适应,这种适应能力似乎与生俱来。面对困则没有适应与抵御能力,所以困是可怕的,在困面前,乡村依然无序。”在小说中,五富和城市格格不入,他以农民性的倔犟抗拒着城市,他与城市是无缘的;而刘高兴热爱城市,并处处设法融入城市,在灵魂深处逐渐靠近城市。刘高兴爱着城市,向往城市,他竭力寻找他的另一半——换了他的肾的人。那么,刘高兴究竟是怎样的人呢?现实主义作品成功之处在于刻画出一个人物的灵魂。作为刘高兴本人他生活着,同时又时时刻刻思考着生活本身,他解剖五富、黄八、朱宗、杏胡和石热闹,同时又在解剖自己,在解剖中认同超越城乡文化之上的知识、文明和价值取向,在写实中透视着人性。刘高兴的爱情价值取向更令人琢磨,这种爱情价值取向超越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善恶的两极对立,直指人性深处,从而让我们思考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人类应该怎样把握自身。“世上有没有真正的爱情呢?比如一个男人,当他遇见各方面条件和自己的妻子差不多的女人,这女人又愿与他相好,他或许可以对妻子忠诚,如果遇见各方面条件比妻子略好一点的女人,他或许伤脑筋可以坐怀不乱,但见个更好的,更好的,那他还能抵抗得了吗?”评论家李星认为,在《高兴》中,贾平凹构架长篇小说的艺术可以用“举重若轻”来形容他,他找到一种独特的叙事渠道,以“刘高兴”和“五富”经历并评判着城市文化为双轨并行线索,以一种放松的心态去创作。贾平凹带着刘高兴在垒塔,每层都有不同的风景。细节化的、让人愉悦的色彩,温暖的叙事方式让人耳目一新,果戈理的《死魂灵》、鲁迅的(阿Q正传》都带着这种风格。

无论刘高兴怎样地靠近城市,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依然存在,刘高兴注定不被城市认可。正如“他”将城里人“韦达”作为自我镜像被证明是荒唐的指认,实际上“我”每一次试图和城里人的交流都以失败告终,“我”依然是城里人的隐形人,五富的生活习惯粗野、憨厚而不讲究体面。五富没文化,不懂得想象,不懂得超越生活,他只懂实实在在地生活。总之,走进城市只是农民的身体,事实上城市并没有也不可能在精神上彻底地接受他们。城市因“现代”的优越在需要他们的同时,却又以鄙视的方式拒绝着他们。因此走进城市的乡村文化是小心翼翼甚至是胆怯的。城市的排斥和乡村的胆怯构成了一个相反的精神向度:乡村文化在遭遇城市屏蔽的同时,那些乡村文化的负载者似乎准备了逃离。五富最后脑溢血死于西安,也隐喻了农民进城的某种宿命。农民的灵魂还是在乡村。

面对城市化的潮流,传统文化正在日渐凋敝,何处是农民的精神家园?这正是作者所担忧的。然而,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道:“我抬起头来,看着天高云淡,看着偌大的广场,看着广场外像海一样深的楼丛,突然觉得,五富也该属于这个城市。石热闹不是,黄八不是,就连杏胡夫妇也不是,只是五富命里宜于做鬼,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飘荡的野鬼罢了”。刘高兴还是要留在这个城市里的,不管这个城市给了他多少痛苦与眼泪,他的肾还在这里,他深爱着的善良的妓女孟夷纯还在这里,他淳朴憨直的同乡五富的魂魄还在这里,他还要继续走下去,即使生不是西安人,死了也要做西安的鬼。进入城市的农民依然还在寻找。他们决不愿意放弃都市而返回农村,“倘若又使她(他)长期地去忍受物质匮乏,缺少文化气氛的生存煎熬,恐怕他(她)同样会陷入另一种逃离之中。”作品中作家试图构筑一个精神神话,这便是所谓的“精神还乡”。虽然“乡”的含义已不再指涉现实的农村故土,而是一个与现实相对立的“精神乡土”。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对乡土的向往,实际上是对城市文明的背叛,是对回归自然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