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兴》的解读
齐杨萍
贾平凹先生的又一部力作《高兴》完成了,其间经历了推翻重来的过程。因为视角的转变,这部小说具有了永恒的价值。
这是一个反映拾荒人生活的很平淡的故事,说它平淡是因其真实。真实比任何戏剧的大喜大悲更具力量。读完小说后有一股绵长的酸涩留在了你的心里,这是超越任何故事和人物的一种哽咽之感。这种欲说还休、欲哭无泪的人生况味留在你的嘴里,这就是生活本身的味道,一种苦瓜的味道,也是整部小说的味道。故事的时间跨度只有半年,人物不多,关系简单。但这样一个相对单纯的长篇小说在平实到极致的同时又是一部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因为它塑造了一颗人类共有的追逐理想的灵魂,这颗灵魂蜗居在以收破烂为生的刘高兴身上,貌似卑微,却无比高贵。细细咀嚼品味之后,你会渐渐淡忘了刘高兴的现实人生,更多地记住了他的那些极具象征意味的举动。这些举动昭示着人类共同的生存困境,因而穿越了历史穿越了每一个国度,具有哲学和美学意义上的价值。那种苦味因而也变了超脱的意味,让我们得以从尘世中抽身出来,看到了一个落难王子的人间童话。
寻找自己
刘高兴虽然卑微,但他具有一个落难王子的秉性。他通过别人之口讲了豌豆公主的故事来说明自己算是一个贵气的人。他吃饭很讲究,“菜不能用刀切,用手拧……醋出头……如果有些韭花酱味儿就尖了”。他还喜欢品尝豆腐乳,因为“人总是有个精神满足的,品尝豆腐乳和听音乐一样呀……”。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追求精神享受的人。这意味着在物欲横流的城市生活中他具有精神的优势。有一次刘高兴帮家属院的老太太往楼上扛了一袋面,老太太为了不愿意欠他的人情追着刘高兴非要给他两元钱。这个情节无比深刻地揭示了城市人情世界的苍白和冰冷。后来情节发展也证明:刘高兴虽然在肉体上是寒酸的,但他的精神世界是富有的。而衣着光鲜、温文尔雅的城市人与刘高兴比起来在精神上是贫穷的而卑琐的。他们像那个老太太一样封闭而冷漠。
人们都愿意是受重视的,不愿意被人怠慢和忽视。因为自己的一颗肾卖到了西安,刘高兴在恋爱受挫之后来到了城市,开始了寻找自己的漫漫苦旅。这个中心情节的设置可以说是贾先生的一种浑然天成的哲学思想的表现。这个贯穿始终寻找过程把一个抽象的哲学命题外化成了最为天然的一种行为。深厚的哲学意蕴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表达让人不得不叹服。
人生本就是一个寻找自己的过程,人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断跋涉,但人生意义就在人自身,刘高兴本人就是他自己的目的。然而他并不自知这一点,作为一个少了一颗肾的人他在这个城市寻找尊严、寻找爱情、寻找另一个自己。他曾经以为找到了,“嗨,我终于寻找到另一个我了,另一个我原来是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又有钱”。那是韦达,刘高兴的理想是韦达,他希望自己就是他这样的人。韦达虽然很客气,待他很友好,但在刘高兴最需要他的帮助的时候,韦达不再友好。
刘高兴其实没有认识到,他自己就是他所想象的样子,就是他的理想。他的躯体虽然残缺,但他的灵魂是完整的。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收破烂的农民,他摆脱了一切的虚伪一切的道貌岸然,他是一个真正的人,在孟夷纯遭难时,他相信他们一定能够重逢。“认识自己,呵,你这藏在凡俗身躯内的神明子孙啊!”(费奇诺语)。刘高兴就像那落难的快乐王子,虽然没有华丽的外表,但他的心是高贵的。
超越苦难
刘高兴像《海的女儿》中的小公主向往海面一样向往城市,这是他的宿命。“我说不来我为什么就对西安有那么多的向往!”在面临生活的窘境时他对五富说“把眼泪擦干净”,五富,有苦了不要说。他因此改了名字叫高兴,他因此才说:我刘高兴在高兴着,并不是我就没有烦恼,可你心有乌鸦在叫也要小鸟在唱呀!这是他的人生哲学,这也是生存智慧。他有许多这样的智慧,这不是他从书本上学的,而是从严酷的现实中总结的。他爱想,想透了一个道理他会高兴。他想,鸟翔在天空,鱼游在海底。这鸟和鱼是不是一回事呢?他刚到兴隆街看到有人栽树,于是自问:我就是这棵树吗?城里的漂亮女人不让他们收破烂,他安慰自己:遇人轻我,必定是我没有可重之处么。五富想进家属院他去周旋,还说:世上的事就是这样,越是大人物越小心,越没架子,越是小人物越难缠,人和人的关系不在乎什么大事而全在细枝末节上。他有着许多这样的生存智慧,也有一些很朴素的结论:挣钱的时候可以忘掉吃喝,吃喝的时候可以忘掉挣钱;城里人一看长相就是城里人,乡下人一看长相就是乡下人;富人温柔,人穷了就残忍。他不停地想,把生活想透了,想通了,最后他说:咱能改变的去改变,不能改变的去适应,不能适应的去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
刘高兴是自傲自重的,这从他对自己的评价中(我精于心算,跑三十里路去县城看一场戏,身上的衣服是旧的可从来都是干净的,我会吹箫,我有了苦不对人说,到过不去时开自己玩笑),从捡到的原本阴刻“喜鹊登梅”图案的破碎了的一块三角镜子,从做梦带彩,从他能在漏痕的墙上看出许多人和鱼虫花鸟的图案,从他能看出太阳下的烟影照在地上是黄的,从他认为凤就是凤,还把树冠叫绿云,他处处显示出一种经见!我不是一般人,我提醒着我,我绝不是一般人!
尧舜皆可为,人贵自立;将相本无种,我视同仁。这恐怕不是刘高兴一人的宣言,凡是社会底层受苦受难的人们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刘高兴的意义在于,他并没有被苦难吞噬,而是从苦难中挣扎出来,一直保持着一份精神的高贵。他并没有在苦难中自卑自贱,麻木沉沦,变得残忍粗鲁,他在克服着穷人身上的一切缺陷。即使这样,他还会自问:我是不是个流氓?我不是流氓。萝卜长叶地面颜色就变青了,水遇到冷就变冰了,环境改变着人,这不该是道德品质问题吧。
刘高兴一直在寻找更崇高的做人的权力,他要做一个完善的有尊严有品行的人。
纯洁的爱
人们为了尊严因而感到痛苦。刘高兴面临了人生最严峻的精神拷问:他爱上了妓女孟夷纯,他怨恨她,又怜惜她。他不知道圣洁和污秽怎么能结合在一起?然而锁骨菩萨将他从精神危机中拯救出来。他认为“这是一种天意,是冥冥中神的昭示”。“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所之欲,无不循焉”。“孟夷纯真是我的菩萨,她在引渡我”。感恩与宽容经常是源自痛苦与磨难的,因为自己的磨难,刘高兴认同了孟夷纯。
他爱孟夷纯:“小孟的影子就像鬼一样钻在了心里,你赶不走她”,“如果我们是在武侠电影里,这目光碰目光会铿锵巨响,火花四溅的”,“她的身后车水马龙,街道永远是川流不息的河,一切都在流动着,小孟是固定的”。这样的描写多么富有镜头感,并且是动感十足的镜头。而最绚烂的画面是这一个:
“西安城的上空就要生出一疙瘩一疙瘩的云,这些云虚虚蓬蓬像白棉花。接着,白棉花又变成了红的,一层一层从里向外翻涌,成了无数的玫瑰,漫空开绽”。这段话在书中反复出现,就像一个经典镜头,那是唯有刘高兴才会看到的玫瑰,那是他的卑微却艳丽的爱情。
刚开始刘高兴因为能帮助孟夷纯而沾沾自喜,“感觉像古时的侠士一般”,有了一种优越感。但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这种爱其实并不纯洁。他认为这和那些嫖客并没有什么不同。凡是有索取的爱情都是不纯洁的,爱应该是给予和失去,是为不能占有的东西而高兴。他给予孟夷纯的是一种没有任何希望的爱,摆脱了自我的爱。就像《海的女儿》中小美人鱼对王子的爱,因为这毫无所求的爱,上帝给了小美人鱼一颗只属于人类的永恒的灵魂。刘高兴也因为他对孟夷纯无私的爱,获得了一次精神的涅槃。就像西蒙娜·韦伊所说:纯洁是凝视污迹的能力。这是在目光的纯洁中使污迹消除。因为这纯洁的爱,孟夷纯虽然是妓女,业已变得无比纯洁。
因为爱,刘高兴很慷慨,对自己的付出没有丝毫的吝惜。他一次次给孟夷纯送钱。“钱虽代表不了感情,但你爱着一个人你就会想方设法地为她花钱呀。”他为了孟夷纯口渴“我扔下了五元钱,拿起一颗苹果跑回到马路这边”。他痛惜孟夷纯“她的眼泪让我承受不起”。既然从道德层面上接受了一个妓女,他变得慈悲,认定孟夷纯是他的锁骨菩萨。一切矛盾都化解了:“她不清白,我也不清白,在这个社会,谁生活得又清白了呀?”“她和我应该是一路人,生活得都煎熬,但心性高傲”。有了这样的认识,他的心里不再有负罪感,他终于品尝到爱情的喜悦。但“一个人有了苦不要对人说,有了喜也不要对人说”。他极力想忍住爱情的喜悦然而还是忍不住告诉了五富。
刘高兴因为智慧的痛苦,修炼出了一个高于他自己的神明,虽然他并不自知。人们都是同样不幸的,但是最不幸的还是那些用不幸来美化自己的人,然而刘高兴没有,他用痛苦的淤泥孕育出了一朵莲花,把爱情带到了眼泪的天堂。
脚印与鞋
高跟皮鞋是刘高兴爱情的象征,不仅是这双鞋,书中对鞋的描写还有很多。五富的塞了棉花的黄胶鞋,五富的塞了五十块钱的条绒布鞋,五富为老婆精心削过后跟的那双半新塑料鞋。还有刘高兴自己的皮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关于鞋的描写呢?可见在作者的心中,鞋最能代表一个人的生存状态和情感诉求。就像凡·高的油画《农妇的鞋》,画中的鞋不只是一个器具,而成为一个关照的对象,“从鞋具磨损的内部那黑洞洞的敞口中,凝聚着劳动步履的艰辛。这硬邦邦、沉甸甸的破旧农鞋里,聚集着那寒风料峭中迈动在一望无际的永远单调的田垄上的步履的坚韧和滞缓……”(海德格尔语)。这双鞋不再是仅仅具有使用价值的鞋,而是一个完整的、意蕴内在于其中的感性世界。同样的,《高兴》中出现的这许多双鞋,代表的不仅仅是鞋本身,而是承载了许多它的主人的疲惫的生命片断和鲜活的情感历程。在许多浪漫的爱情故事里都有这样的一双鞋,刘高兴是王子,他要拿着这双鞋寻找到自己的灰姑娘。
刘高兴不喜欢大脚骨的女人,他希望他的女人的脚是纤细而美丽的,希望自己的女人穿的是高跟皮鞋。他自己也是想穿皮鞋的,并且他认为自己完全是一个应该穿皮鞋的人。这其实就是刘高兴想要成为城里人的一种象征。然而在梦里他却总是光着脚到处跑。没有鞋穿,就意味着这个城市对他的拒绝。五富把脚印蹬在了雪白的墙上,表达了对这个城市拒绝他们的反抗。鞋在这里代表了一切城市生活的理想,最终理想成为泡影,因此在梦里孟夷纯走了,只留下了一双高跟皮鞋。
刘高兴曾经把自己的脚印留在了宾馆的大理石地板上,他想象“这是多么豪华的宾馆,我的那些脚印一定会走动的,走遍了大厅的角角落落,又走出了宾馆到了每一条大街小巷,甚至到了城墙上,到了钟楼的金顶上。我这么说着,眼前尽是脚印,排列有序,如过部队”。但他最终没有穿上真正属于自己的皮鞋,五富最后穿着的也只是一双破了的塞着棉花的黄胶鞋。
悲哀的心
刘高兴有一颗善感的心,因为他善良慈悲,所以这颗心常常是悲哀的。书中秉承了贾平凹先生一贯的神秘主义,刘高兴认为五富无福是因名字和“无福”谐音。他相信天意,相信万物都有灵魂。他会和架子车说话,这让人想起牛郎和他的牛的对话,想起董永得到的老槐树的启示。这种民间的智慧源自一颗寂寞而孤独的心,也源自小人物对命运的无奈。他们因为自己的弱小,将生活中的一切磨难归结于命运。这样便可释然,便能有继续生存的理由。他们像动物一样孤独而卑微地活着,动物不知有无痛苦,他们却因为痛苦而有了人的尊严。五富其实是刘高兴极力想要摆脱的弱点,是他身上的另一面,他与五富谁也离不了谁。“我是没有救过五富的命,但我实在却也需要五富”。五富对刘高兴忠心耿耿,“悄悄拿走了黄八放在窗台上的一个草帽,他让我戴了草帽,他淋着”。他认准了刘高兴是自己的精神领袖,刘高兴也在五富的顺从中得到精神上的强大感和对命运的主宰感。然而刘高兴也有想不开的时候:“可苞谷粒哪里知道这堆土不久就要被铲除运走,哪里知道这次生长不可能开花结果,恐怕长不到半尺高就会死亡呢?”
刘高兴一心想成为西安人:“当一只苍蝇在这座古老的城市飞动,我听到过导游小姐给那些外地游客讲这是从唐代飞来的苍蝇。我已经认作自己是城里人了,但我的梦里,梦着的我为什么还依然走在清风镇的田埂上?”他流泪了,为自己的命运而悲哀。这种悲哀是与生俱来的,如泣如诉的。那歌吟一般的箫声便是刘高兴无所不在的命运的底色:“在我吹箫的时候可能并不觉得我在吹,各人干各人的事,不吹了却一下子觉得空旷,像鱼游着游着忽然没水了。”他从五富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局限,看到自己的可怜,因此他表面上训斥五富,心里却是和对孟夷纯一样怜惜着五富的。
五富为了省下中午的饭钱,偷吃两人的干粮,他“似乎下咽得很艰难,脖子就伸长了,拍打胸口,然后再喝一口水,长长地吁气”,然而“他回头看见了我,一疙瘩干馍还在嘴里,腮帮上鼓了一个包,立即往下咽,咽不下去,就掏出来握在手里,一脸的尴尬。瞧他那样子,我倒不忍心再说什么,后悔刚才没有悄悄离开,便装着什么也没有看见”。刘高兴不愿意五富尴尬,不仅不责怪,反而带他去吃米饭炒菜,看到五富的憨样“又气又笑,突然心里酸酸的,就又买了一盘盐煎肉”。这就是刘高兴,他不知道自己早已具备了大智慧、大善良。
不仅是对五富,就是对与他们争饭碗的秃子,他也一样恨不起来。捉弄了秃子以后,刘高兴看见“秃子腿就像两根细棍儿。腰又弯着。稀稀的几根头发在风里飘摇,我想起了冬天里我爹坟头上那些枯草”。就是这种无所不在的悲悯贯穿了他的每一次思考每一点悲欢。即使看见蚂蚁运馍屑他也会心有所动,都要忍不住帮一把。这不是佛的境界又是什么?
小说的结尾五富临死前吃鲍翅的一场,一字一句都让人心惊:五富张嘴吃了鱼翅,却吐了出来,他说:是粉条,我没吃过粉条呀?石热闹说:傻呀你!这哪是粉条,一碗四百元哩……你再吃,你再吃,你现在是你们村第一个吃鱼翅的人了!……五富吃着吃着就死了,……一根鱼翅还在嘴角……
在极端喧嚣的现代音乐中有沉重的感伤,在没有丝毫悲痛的描写中隐藏着最深的悲哀,这样不动声色的白描,活生生刻画了一出人间悲剧。
没有思索和悲哀的地方就不会有文学。《高兴》呈现了贾平凹先生的思索和他的悲哀。“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在于能写出这能同情、牺牲、忍耐的灵魂。诗人和作家的荣耀就在于振奋人生,鼓舞人的勇气、荣耀、希望,尊严、同情、怜悯和牺牲精神”(福克纳语)。《高兴》正是这样,它呈现了一颗活生生的充满尊严和忍耐的慈悲的灵魂,让人唏嘘不已。
贾先生的书写已经完全返璞归真,所有的文字完全为他所用:马蹄嗒嗒马铃当当;我的身影和女人的身影重叠了,分开了,轻得像撕开的两层纸;紫丁树下的草一拃多高,风怀其中,灿灿不已。有一朵小花在开;推车人都是光膀子,晒得乌黑,细细的腿飞快地跑,像是一群黑蚂蚁;他的话是一股子风,我旗杆上的旗子就欢了:柳絮在那里聚了堆儿,人一走动就忽忽地腾起来:她看着我,轻轻地说:还有心哩。这样的语言已入化境,加上蒙太奇手法的自由运用,对戏剧动作的借鉴等等,真所谓万法归一,为我所用。这样的境界,已经和宇宙相通,渐趋圆满。
佛的境界是无言、无说、无示、无识。《高兴》什么都没有说,它却说了这许多许多。因为讲述了一个落难王子的故事,所以《高兴》成为一个永远的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