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桃木的辟邪功能得到肯定,为人们所广泛接受,终于成为一种象征物,即桃符。它只是要在桃木板上面画着传说中的神荼、郁垒这两位门神。这里的门神就是所说的“符”了。它同桃木一起,共同达到驱鬼的目的。但是,后来人们只注重引人注目的写在桃木板上的符——门神了,而这个符是否真的是写在桃木板上则不为人所注意了。于是桃符或符只作为一种象征性的符号。当然,最初写在桃木板上的并不只是神,也有一些消灾驱邪的诀语。为了使这些诀语神秘莫测,具有非凡的法力,一般被写得重重叠叠、似是而非;有被写得笔画复杂,如同迷宫草图;有的七歪八扭,颇像“一笔画”之类的游戏。总之,它被写得拖泥带水、不拘常格、深奥怪诞,既艺术又高深。这些可读的诀语,可读性消失了,只作为一种形式、一种符号被肯定了下来。画符已不表示书写具体的内容,只是表示一种意愿。某一符号具有特定的驱邪治病功能,佩符者从心理上得到满足,而这些密码般的符号,真的成了“鬼画桃符”。
张挂桃符道教符咒“符”与“箓”是相辅相成的。“箓”就是记录的意思,它记录的是神意或神的戒录。“符”、“箓”并称,即依靠天神所授信符,按诸神名册对各种神所定的职责,命令某神去执行役使魔鬼、厉鬼的任务,以排除邪恶。
在《居家必用类事》中的《解梦书》中,就有用符箓对付每一天恶梦的各种办法。如:
子日梦恶,书帖门吉。
丑日梦恶,朱书佩吉。
寅日梦恶,黑书佩吉。
卯日梦恶,黑书佩吉。
辰日梦恶,书败门吉。
巳日梦恶,书房壁吉。
午日梦恶,书南壁吉。
未日梦恶,书房门吉。
申日梦恶,朱书壁吉。
酉日梦恶,黑书壁吉。
戌日梦恶,书中壁吉。
亥书梦恶,绢书贴床。
应一切不测之怪。
书中所不载者,并以朱书此符,肰怪处,及男左女右佩带,其怪自灭。
这里告诉人们哪一天做了恶梦,就怎样书写或张贴符箓以驱邪(因符箓太复杂,难以临写,故不录——笔者注)。符箓的功能一般仅仅用来驱邪。但咒文不一样,虽然它常常用作驱邪,但驱邪不是它惟一的功能。中国古代有很多梦咒,梦咒一般非常神秘,只有僧、道和占梦者才知道。据说,掌握了梦咒,不但可以通神鬼,而且还可以求吉梦和禳除恶梦。
道教护身符佛教的梦咒有“求梦咒”、“金轮咒”、“吉梦咒”、“夜神咒”等。
“求梦咒”现存于《敦煌遗书》伯2322,为梵文音译,文字冗长,念起来很拗口,大约在南北朝时传入中国。据说每晚临睡前,在佛像面前烧香散花,口念七遍,其效验时间短则在当天,长则至七天,你所想见的人物一定会在梦中出现。如果每夜连续念一百零八遍,并且不与别人说任何话,那你想见什么就可以梦见什么。
“金轮咒”咒文已不存,据说,人们只要敲两耳铛,吞服“桂心丸”,不断地念此咒文,那你所思念的人,无论在不在世,当夜一定能够梦见。
“吉梦咒”咒文现存于《续博物志》,咒文很简单,只有八个字:“元州管,取竺米提”。据说临睡前念此咒七遍,其梦必吉。
上述三咒当属于祈吉咒。
“夜神咒”咒文现见于《酉阳杂俎》,咒文只有五个字:“婆珊婆浪底”。据说夜里行走或睡眠前时常念此咒,不但可以积功德,而且可以清除恐怖和恶梦。此咒应属于禳恶咒。
道教的梦咒主要有“恶梦吉梦祝”、“厌恶梦咒”、“太帝辟梦神咒”等,都见存于道教的经典《云笈七签》中。
“恶梦吉梦祝”包括“恶梦祝”和“吉梦祝”。“恶梦祝”是:“大洞真元长炼三魂……黄阙神师,紫护将军把钺、把铃,消灭恶精,返凶成吉,生死无缘。”据说太素真人曾说连续做恶梦的人是因为各种尸贼、恶精、鬼妖在作祟,厌消的办法是醒来以后,以左手捻人中二七过,叩齿二七通,然后低声念此祝文,念完后再睡,必获吉应,达到逢凶化吉的效果,三年之后,再不会出现不祥之恶梦了。
道教气功咒“吉梦祝”是:“太上高精,三帝丹灵,绛宫明彻,吉感告情,三元柔魄,天皇爱经,所问谐合,飞仙上清,常与玉真,俱会紫庭。”如果夜间有“善梦吉应”,醒来后心情很好,必须“摩目二七过”,再念吉梦祝,意在感谢神仙。这样一般以后不会有恶梦干扰了,有的只是吉梦。
“厌恶梦咒”是:“太灵玉女,侍真卫魂,六宫金童,来守生门,化恶返善,上书三元,使我长生,乘景驾云。”遇到恶梦后,立即在枕上念此咒文,念完后“咽液七过,叩齿七通”。如此四至五遍,恶梦自绝。或者,遇到恶梦,即唤“太上大道君”,“具言其状”四、五通后恶梦自消。
“太帝辟梦神咒”是:“九天上帝、……使我神仙、长保劫龄。”此咒亦是禳恶梦之咒,但似专为道士自身所用。凡是道士遇到恶梦,“或梦与人斗争,或(梦)相收录者”,可能是七魄游尸、外鬼入室、神魂被缚或是三魂散翳、五神战勃等缘故,睡醒后须仰面正卧,“叩齿三七通”,然后低声念此咒,念完以后,再“啄二七通,咽液十过”。如果常行此法,则所咒之鬼,即已受考于地狱、保证你以后不再做恶梦了。
唐代名医孙思邈,在他的《备急千金要方》中强调做了恶梦,不要对人说。早晨起床后,“以水面东方念咒曰:恶梦着草木,好梦成宝玉”后即无事。以上关于梦咒的材料转引自刘文英《梦的迷信和梦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方纪生先生编着的《民俗学概论》第二章“信仰”第十节中说:“日本也有同样的信仰,如做了恶梦,即念下面的咒文七遍;‘赫赫阳阳,日出东方,断绝恶梦,辟除不祥。’并向东方呼吸,向北方吐出,往复七遍,即可祓除。他们说这咒文传自中国,是三国时管辂所作,是由皇帝的秘方传下来的。”对照《敦煌解梦书》和《居家必用事类》中的解梦书,其内容基本一致,可以说,日本流行的驱恶梦的咒文,确实来自中国。
上述都是分别用符箓或用咒语去祈吉禳恶。但在许多情况下是符咒并用的。
《居家必用事类》的《解梦书》中曾说:“昔黄帝画十二符以肰恶梦……执符而咒曰:‘赫赫阳阳,日出东方。断绝恶梦,辟除不祥。急急如律令。’一气七趣。”
《新集周公解梦书》认为,人做了恶梦,千万不要对人说,应该虔诚其心,画一张梦符,悄悄压在床脚下,不要让别人知道。同时念梦咒,恶梦即可消除。梦咒曰:“赤赤阳阳,日出东方,此符断梦,辟除不祥。”
还有一种是符咒不分的驱梦方法。如广东东莞曾有一种习俗,人们夜晚做了恶梦,早晨便用红纸写上:“夜梦不祥,书之高墙,日头一照,凶化为祥。”将此咒写在木板或纸上并贴在墙上,就可以驱邪免灾。在这里有咒文,这个咒文不是念,而是写出并贴在墙上,正是它被写上和贴出,咒文及其载体实际上已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一种符了。这种习俗,正是符咒与驱梦的完美结合,它是我国符咒驱邪习俗的衍化形态。
(二)祈吉禳恶的神物——梦神、梦鬼、梦草、梦鸟
梦神。梦神最早见于《楚辞·招魂》。据说上帝手下有“掌梦”神。梦神的职能在于引魂和通梦。据唐代的《诺皋记》、《记事珠》等书中记载,梦神名叫“趾离”。人们只要“呼之而寝,梦清而吉”。这就是说,临睡前只要呼唤梦神的名字“趾离”,那你的梦将“清洁鲜美”而吉利。看来梦神是祈吉梦之神物。
梦鬼。中国民间一般认为恶梦多是鬼作祟的结果。前述《周礼》和《汉书》中的“难欧疫”正是一种禳除恶梦鬼的宗教仪式。其中所说的“伯奇食梦”就是伯奇之神追杀恶梦鬼的情节。这里既说到梦神,也已说到梦鬼。宋代《物类相感志》中记载,据说有一种专门吞食人梦的梦鬼,其名叫“食梦兽”。食梦兽长得什么样子无人说得清楚,实际上它就是梦鬼。它喜欢吃人的梦,咧着大嘴,“常伺人凌晨说梦,善恶依之。”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也认为恶梦是鬼在作祟,比如云南傈僳族有一梦鬼名叫“密加尼”。村寨里凡有恶梦者,无不禳祭此鬼。祭物通常是杀猪一口,宰鸡一只,再者还要一公一母,然后把“密加尼”送往东方。梦鬼既然吃了人家的猪肉、鸡肉,就被打发走了,恶梦也就不会显灾现恶了。
梦草。据《酉阳杂俎》记载,汉武帝时由外国使者献来一种梦草,形状像蒲草,白天它缩入地下不出,晚上似隐似现地抽出新芽。人们只要把这种草放在自己的怀中,即“自知梦之好恶”。汉武帝思念已故李夫人时,曾把这种草放在怀中,据说夜里真的梦见了李夫人。另《王子年拾遗记》中又说,在融高有一种梦草,“茎似蓍,怀之以占梦,则知祸福。”显然,在这里的梦草变成占梦的工具了,到底怎样占断梦的吉凶,不得而知。
梦鸟。《山海经·西山经》说,有一种鸟名叫,形似乌鸦,三首六尾而善笑。据说人们吃了这种鸟肉,就不会有梦魔。看来这种鸟,是禳恶的神物。《尔雅·释鸟》中说有一种头上长冠、身有五色名叫“狂”的梦鸟,但是它是否可以祈吉与禳恶则不得而知了。不过既然它名为梦鸟,与占梦、祈梦、禳梦总会有点关系的。以上关于梦神、梦鬼、梦草、梦鸟的材料转引自刘文英《梦的迷信和梦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八、消除恶梦的禁忌
禁忌,在我国古代文献中是具有广泛意义的词,它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约束限制的观念和做法的总和。
禁忌作为一种习俗,在原始社会及现代落后愚昧的地区都有大体稳定的惯例或规约,用以规范人们自身的信仰行为。这种禁忌习俗通过口头传述及行为示范,在我国民间已经广泛流传了数千年之久。
民间认为,梦成之后,其吉凶福祸是可以转换的。同时,人们在做了不吉祥的梦后,是非常忌讳的。而且,对做梦、占梦、禳梦等行为也特别慎重,多有禁忌。
所谓梦的禁忌就是要禁戒人们同“神圣”或“不洁”的事、物、人接近,以避免招来恶梦和其他的惩罚。这虽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禁令,但它区别于人为的法律。
《新集周公解梦书》中《恶梦为无禁忌等章第廿二》中列出了引起恶梦的二十种情况。其文曰:
庙砖潭(垫)床脚是一
卧床对屋梁是二
神树木造床是其三
左绳缚荨是其四
面向北铺床是五
床下有枯骨是六
为人爱随邪是七
家养白鸡犬是八
近神庙前后住是九
六畜死自食是十
井电(颠——指人头)相见是十一
桃树近井是十二
奴婢死,下妨书是十三
破家具多年不烧是十四
碓冘安神上是十五
吃饭不咒愿(是)十六
无故杀龟蛇是十七
将刀安电(颠——指人头)上是十八
向井栏上坐是十九
着凶人衣是廿
这二十种情况也就成为人们的禁忌了。这些禁忌,主要有这样几类:
第一,冒犯了神圣的庙宇:如“庙砖垫床脚”,“近神庙前后住”和“碓冘安神上”等。
第二,冒犯了崇拜的动物:如“六畜死自食”、“无故杀龟蛇”等。
第三,冒犯了井神与树神:如“井电(人头)相见”、“桃树近井”、“向井栏上坐”、“神树造床”等。
第四,接触了一般人认为是贱、不洁或危险的物品:如“破家具”、“凶人衣服”、“将刀安电(人头)上”和“绳缚”等。
第五,冒犯了床神,如“卧床对屋梁”、“面向北铺床”和“卧床下有枯骨”等。
第六,接触了不祥之色——白色,如“家养白鸡犬”。
第七,违背了儒家提倡的重要道德修养方法——“慎独”原则:如“为人爱随邪”、“吃饭不咒愿”和“奴婢死、下妨书”等。“慎独”要求人们在没有旁人监督的情况下,自己的行为也要检点,自觉地做合乎道德的事、遵守道德原则。倘若一个人随邪作恶,或吃饭前不思一饭一粥来之不易,或奴婢死了,还下妨书出恶语伤人,而不是尽量安慰其家人,这都是不道德的行径,都要受到夜晚做恶梦的报应。人们要想不做恶梦,只有遵守这种禁忌。
消除恶梦的一个最好办法,就是做梦禁忌。民间俗信以为做梦时灵魂要出来,要离开肉体,所以担心对人的生命有损害。一般民众之心理都忌讳做梦。如果一连几天做梦不止就会担心有什么不祥的事要发生了,尤其是在做恶梦、凶梦等可怕之梦时,更是忐忑不安、坐卧不宁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弄不清究竟是吉梦还是凶梦,最好还是什么梦也不要做了。这样,虽然不能因有吉梦、好梦而得福,但起码不至于因做凶梦、恶梦而遭灾。不做梦的办法就是要在睡前遵守某些禁忌。比如:卧枕忌低,忌仰面“尸卧”,卧忌开口,忌裸体入睡,忌冒寒而卧,忌睡卧地上、石板上,卧忌当风、忌近烟。睡前忌妄笑、忌吃食,睡醒忌急饮水而复卧,睡前忌沐浴未拭干而卧,睡时忌足高悬、忌手压胸口,忌卧向有误——应春卧东首,夏卧南首、秋卧西首、冬卧北首。平时则要尽量清心寡欲,不能有邪思杂念。俗言道:“其梦也邪,昼有邪想也。其梦也漫,昼有漫想也。”“无想则无因,无因则无梦。”不思不想,则不会做梦了。另外还有念经百遍来禁梦的办法。上述各类禁忌确实可以减少引发做梦的机会,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不能作为完全的迷信看待。人人都会有这样的体验:平心静气,少思寡欲,减少外界刺激等是可以减少做梦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