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禁忌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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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神圣:伴君如伴虎

中国历来把“神”“圣”与福佑万物生灵的威力联系起来。“神”是“天神”;“圣”是“圣人”。《说文》释“神”曰:“天神引出万物者也。”《易·乾卦》曰:“圣人作而万物睹。”神、圣是泽被万物的权威,而且他们聪明无比无所不能,所谓“神妙无方”“圣无不通”。更重要的是“阴阳不测之谓神”(《易·系词》),“圣而不可知之谓神”(《孟子》),那种神、圣的威力在莫名其妙间就实现了,这不能不让人敬而畏之惶而恐之。为了世上万物的生存也为了自身的安全,人们视神圣的事物为禁忌,真就是天经地义的了。

民间怎么认识神圣?《史记》说:“民无能名曰神。”现在人们也是如此,大家都说不出这是怎么回事,就说:“噫,神啦!”神,大约就是奇怪的事情,解释不了的事情!《书·洪范》说:“于事无不通之为圣。”至今河南老乡仍将那种“百事能”的人谑称为“圣人蛋”!(是圣人下的蛋?)圣,就是那种啥都知道,啥都能解释的人。这一神一圣,别看平时说说没事,真到了节骨眼儿上,那就是禁忌的主了。对于奇怪的事,解释不了的事,谁知道?谁能解释?只有那些僧侣们、巫师神汉们,他们是能与神沟通的,还有什么说不清楚?说什么你都得信,不信,有病有灾了可怨不得别人!不由你不怕他们!在上古的时候,神职人员都是由部落酋长兼任的,后来分了工,可酋长和王们还有着同样的、甚至更高的神性,因为巫觋也是由君王豢养的,对君王来说,他们是“小巫见大巫”。这些王、巫们掌握着君权、神权,占卜吉凶,老天爷都得让他们几分,老百姓岂能不俯首听命?所以,旧社会老百姓将君王及僧道、巫婆、神汉视为禁忌,避忌之犹恐不及。

在中国,宗教信徒都住在宫观寺庙里,不管是和尚、道士,统称之为“出家人”,一般老百姓没有法事时忌讳与他们接触。俗语说:“僧道尼姑莫来往,庭前莫走卖花婆”“前门不进尼姑,后门不进和尚”“会交朋友,交些铁匠、木匠;不会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这其中,除了戒防淫乱、伤风败俗、失财之外,对“出家人”异常神秘感的警惧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凡沾着“神”气儿的都趁早躲远点儿,就像孔老夫子所说的:“敬鬼神而远之。”

封建社会里的皇帝,称作“天子”,是天神的儿子,他的神性可就更大了;又是超级圣人,称为“圣上”,说的话叫“圣旨”“圣谕”,不管干什么都“圣明”。别说老百姓,就是那些王公大臣们一提起皇上来也得磕头跪拜。他们也有禁忌,说是“伴君如伴虎”。老百姓就更别提了,够不着皇帝,当官的就够他们禁忌的了。俗话说:“见官三分灾”“近官如近虎”“斗官穷,斗鬼死”。

帝王官宦们也竭力维护这种俗信,将帝王的出生神秘化,说他们是什么“龙种”,是所谓的“真龙天子”,以龙的神力来威吓百姓。据说汉刘邦就是因龙蛇与其母交合而坐下的“龙胎”,于是乎“龙”便成了帝王的代称,“龙袍加身”“龙廷宝座”“龙宫”“龙辇”“龙体”“龙恩”,凡属与帝王有关的事物都以龙称之。其他人则不许用龙来比称,否则就是犯上作乱,图谋不轨,若因此惹得“龙颜大怒”,谁能吃得消?又有民间传说,说是人与人不同,分命大命小。命大的灵力大,命小的灵力小。二者相遇,命大的会克伤命小的,称作“克星”。据说朱元璋的命就特大,爹娘都承受不起。他生下来之后叫爹爹死,叫娘娘亡。后来上街讨饭,叫大爷大娘没人敢答应,谁答应谁遭殃,谁应承谁生病。他只好捡两块牛胛骨敲击着要饭。到后来得了势,成了明朝的开国皇帝。皇帝命大灵力大,沾染得他身边的王妃、宦官、权臣也都灵性见长,不可一世,让人敬畏。他们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掌握着生杀大权的,怎么不可怕?依此类推,拥有各种社会权力的人具有不同程度的威力,对老百姓都形成禁忌。旧社会,一个七品芝麻官——县太爷走道也要“净街”,老百姓都得回避。开堂问案,也不许抬头看视。戏台上往往有这样的对白:“×××,抬起头来!”“小民不敢。”“恕你无罪。”“是——”可见,只有在事先开禁释罪的情况下,下民才能抬头看官,或者让官看自己,否则,将会被“命大”的官老爷“克伤”。这种上对下形成的禁忌,显然带有阶梯式的社会压力的痕迹,就像契诃夫在小说《一个小公务员之死》中描写的那样。但是,中国民众被违反禁忌必受惩罚的精神枷锁套牢了太久,总也逃脱不了神圣的掌控,在把禁忌交给神明掌握的同时,自己也就放弃了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