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体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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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隋、唐体育与政治经济的繁荣

任何一种文化的发展,无不受政治、经济的影响和制约。隋、唐体育活动之所以开展比较普遍,项目之所以繁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高度发展的政治、经济,为体育活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美好的前景。

(1)隋、唐体育与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

隋文帝统一全国后,继续采用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并相对地减轻徭役调绢,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使隋代的社会经济逐渐呈现出繁荣的景象。据《隋书·食货志》记载:“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潼关,河北自蒲坂,达于京师,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以致到开皇十二年(592),国家仓库已难以容纳从各地征调的绢帛等物。直至唐朝初年,隋政府有的仓库中的粮食尚未用完。隋代繁荣的经济,为体育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才会有“角抵大戏于端门街,天下奇伎异艺毕集,终月而罢”的盛大体育活动场面。

唐王朝建立后,统治者进一步完善了隋代的政治经济制度,使唐朝前期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形成了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史载唐太宗时“绢一匹易米一斗,至(贞观)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四夷降附者百二十万人”。玄宗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米斗三钱……”(《新唐书·食货志》)。虽然“安史之乱”以后,北方经济遭到了破坏,但江南地区经济依然上升,并逐渐赶上和超过了北方,以致唐代经济重心南移。经济的繁荣,带动了商业的兴盛,一些地方性的政治军事中心及水陆要冲,形成了较大的商业城市,如长安、洛阳、广州、扬州、益州等,商业经济都非常活跃。商业的发展,使一些大城市甚至州县都普遍设市,有的城市还有夜市,这无疑改变了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习惯,扩大了人们的社会活动——包括体育活动在内的范围与时间。也正是在商业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许多脱离农业生产的市民队伍,他们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有条件满足自己文娱生活的需要,遂成为唐代体育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城市的大量出现,也为唐代体育活动提供了场所,“长安戏场多集于慈恩,小者在青龙,其次荐福、永寿”(《南部新书》),就是一种反映。有了戏场,也有了专门靠从事游乐活动谋生的艺人,唐宫中梨园、教坊多集中有其佼佼者。这里的“戏”,其实即百戏,是包括体育活动在内的。除宫廷和官僚府第外,社会上也有不少向群众表演各种杂技百戏的艺人。这也是唐代各地体育习俗的一种反映。

唐代自耕农的大量存在以及租佃制的发展对体育的活跃也有不小的影响。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部曲佃客相比,唐代佃户与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轻,具有人身自由和生产独立性,劳动时间可自己安排。这种政治、经济的独立性,为他们广泛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了可能,使民间体育活动活跃起来。隋朝“都邑百姓,每至正月十五日,作角抵之戏,递相夸竞”,以及唐代民间盛行的蹴鞠、角抵、秋千、竞渡、围棋等体育活动,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2)隋、唐体育与社会政治

隋唐时期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为隋、唐,尤其是唐代前期安定的政治局面铺平了道路,成为隋、唐体育活动空前繁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中府兵制的发展与武举制的创立,更是直接推动体育活动发展的动力。

早在北周时,府兵制已确立,隋文帝对之作了进一步改进,将北周时军人独立军户改为“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即军人平时耕作,每年有一定的时间轮番宿卫,战时出征的制度。这一决定使府兵可以从一般民户中简选,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世袭军户及部分编户,扩大了政府的兵源,促进了人们练技习武积极性的增长。唐初进一步完善了隋代的府兵制。唐政府为了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很注重对府兵的训练。折冲府(隋为军府)平时的主要任务就是训练士兵,“居常则皆习射”(《旧唐书·职官志》),并定期考试,“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至罪及刺史”(《资治通鉴》卷二三二)。无疑,府兵制的实施,对军队习武之风起了助长作用。

武则天称帝后,为了选拔将才,于长安二年(702)创设了“武举制度”,“长安二年,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方,行乡饮酒礼,送于兵部”(杜祐《通典》卷一五)。武举制和科举制一样,成为一般人们入仕的重要途径,也就成了许多人一生追求的目标。武举制考试的内容虽不多,只不过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以及“马枪、翅关、负重、身材之选”(《新唐书·选举志》),但要达到合格的标准,则必须多途径地进行身体锻炼,有助于体育活动的盛行。特别是武则天设武举的目的还在于“恐人忘战”(《通典》卷一八),鼓励人们练习武艺,故当时常于“里闾间教人习射”(《通典》卷一五)。推动了民间武艺的发展。

较诸前代,唐代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形势给唐人带来了比较活跃的文化气氛。为唐代体育文化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的甚至以制度的形式予以促进。如《唐语林》记载:“唐旧制:承平无事,三、二岁必于盛春,殿内赐宴。宰相及百辟,备韶濩九奏之乐,设鱼龙曼衍之戏,连三日,抵暮方罢。”至于一些小型的体育活动更是经常举行,帝王将相、达官贵人随兴而参与或组织的体育活动不绝于史。唐代还规定:每年的三月三和九月九,王公大臣们都要举行“射中鹿鸣”礼,“文武百官择胜地追赏为乐”(《刘宾客嘉话录》)。每年新进士及第,专门为他们举行“月灯阁击鞠之会”和“蹴鞠之会”,盛大的庆祝活动遂成为他们斗智斗勇、表现矫健身手的理想场所。

社会政治的安定,人民生活的富足,使唐人对娱乐活动的要求有所提高,参加体育活动的阶层十分普遍,以至形成了一种社会风尚。如唐初的达官显贵们,大多具文武双全的本领,唐中后期的统治阶层几乎无不沉湎于包括体育在内的娱乐活动。而社会上的平民百姓也都以走马逐鹿、弯弓射箭为能事。《唐月令注》中就曾规定:“春夏尚武,秋冬尚吹。”体育活动的普遍,使许多地方形成了体育娱乐习俗。如寒食、清明的蹴鞠、秋千,端午的竞渡,中元的角抵、相扑,重阳的九九登高,正月十五的拔河,集会日摔跤等,无不反映出唐代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体育文化的活跃。与两晋南北朝时期纷乱的政治局面以及士族、贵族纵酒行乐、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