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品三国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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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孔融小女 如果人死了有知觉,还能再见到父母,岂不如我愿

一部《三国演义》,不是给孩子读的,所以文句,以至包含内容很少写孩子,即使有些少年英雄,如孙策、孙权,也都是成人化的思维和行为,如果不标明他们初起时年龄,谁识得竟还是乳臭未干的小儿郎呢!

写小孩也有,但多不为人注意。其实也有鲜味的,一是怀橘的陆绩;二是孔融的一对小儿女。

陆绩怀橘,是列为二十四孝图的,到袁术那儿做客,尝到南丰蜜橘,就浮想联翩到父母可能没有尝过,袖中藏了几只。这种孝心,古皆有之。现今高门独苗,如果从幼儿园中把吃剩下的半支香蕉或咬了几口的红蕉苹果,为不浪费,携带回去与父母共尝,那父母真不知道要高兴到如何境界呢。

现在正说孔融儿女,且倾斜那更加娇小的姑娘。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罢三公设丞相;自为丞相后,排除异己尤烈,逆我者亡,道不同不相与谋,终于举起了屠刀,言者有罪,不同意见说不得,只能“闭嘴”,以莫须有的诽谤罪,诛杀了时时与他揶揄的孔融。

孔融死于无辜。

祸从口出,多人以为他死于心直口快。用现代某些人粗话说:放肆。此人劣迹甚多,该闭嘴时不闭嘴。

但更倒霉的是,遭受罗织是孔融的一双小儿女。

“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两子方奕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乎!’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后汉书·孔融传》)

这个故事通过对话把一对小儿女的思维活动写得栩栩如生,其中特别是妹妹,孔融的小女儿。《三国演义》作者在第四十回开卷提及孔融被杀故事里,殃及家属,内称有:“融有二子,年尚少,时方在家对坐奕棋,左右急报曰:‘尊君被廷尉执去,将斩矣!二公子何不急避?’二子曰:‘破巢之下,安有完卵乎?’言未已,廷尉又至,尽收融家小并二子,皆斩之。”此话经过浓缩,淡而无味,它删去了他们原已避居,尤其是兄妹两人对话颇见各人性格事,更是把史传中的“二子”,解说为“两公子”了,即是两个儿子,而改换了原有女儿的性别。

孔融小女的这段故事,如果说白可以是:当孔融被杀时,女儿是七岁,儿子是九岁,因为年纪小、不懂世事,就没有引起曹操和他那哼哈们注切,得以保全,临时住在他人家。妹妹和哥哥正在下棋,孔融被捉拿时仍没有动作,周围的人说:“老父已被捉拿,你们为何不逃跑呢?”回答说:“哪里见有鸟窠被毁,而鸟蛋却不破的例子呢!”当时住舍的主人送来肉汤,哥哥口渴,张口就喝了,但妹妹却说:“今天我家遭祸殃,哪里还能活下去?何必还去尝肉的滋味呢!”哥哥听了啼哭不已,停止了喝肉汤。这样有无耻小人将两人对话向曹操打小报告,曹操听了,觉得他俩小时了了,大了未必不是复仇的种子,斩草务须除根,就把他俩尽杀掉。妹妹见到官府前来捉拿,对哥哥说:“如果人死了有知觉,还能再见到父母,岂不是我的所愿吗?”于是伸长了头颈,听凭砍去脑袋,面色从容,非常坦然。

这段文字很触人心境,清人何玉瑛有《咏史》记之:

覆巢无完卵,肉味安赖知。

此语达而痛,乃出七龄儿。

闻变弈不动,临刑甘如饴。

且此浩然气,巾帼胜须眉。

假令得永年,岂数女中师。

痛哉孔文举,身后无子遗。

裂皆数阿瞒,掺戮一何悲。

此女甘荼毒,空赎蔡文姬。

孔融小女聪慧、勇敢,小小年纪,就摸到了曹操斩草除根的狠毒心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有慧根,但又颇有儿童的稚气、天真,因而没有成年人那样世故、老练,不会装傻装疯,以掩饰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