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夸·管·放:50年教龄老校长毕生育才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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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这样奖励才有效

有一对父母,为了鼓励孩子刻苦学习,制定出了一套奖励制度:只要孩子平时小考成绩在90分以上,或者在班上排名前10位,即可获得10元钱的奖励;如果进入前5名,即可获得50元钱的奖励。父母的这一招,刚开始还真管用,孩子在学习上比以前用功了。而且,每次放学回家,都是主动温习功课、写作业。但好景不长,没过多长时间,孩子就明显出现厌倦学习的情绪,父母只好继续提高奖励,并怀着“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的心态,期待着孩子能够更加刻苦地学习,但最终他们还是失望了。

虽然,这对父母的困惑我们可以理解,但他们在教育孩子的行为上,确实已经陷入了一种误区。这种动辄给孩子金钱、物质奖励的方法,往往会导致孩子只对奖品本身感兴趣,而缺乏对被奖行为的兴趣,甚至导致孩子对物质利益的过分追求,进而发展到把学习作为交换奖赏的筹码。

那么,怎样的奖励才更适合孩子呢?

(1)以精神奖励为主

对孩子的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主要表现为表扬、赞许、点头、微笑、亲昵等,这些都能达到鼓励、奖赏孩子的目的。当然,也可以把物质奖励作为一种辅助,但主要是给孩子赠送书籍、衣物、玩具、学习用品以及外出旅游的机会,切记,慎用金钱对孩子进行奖励。

(2)要把握奖励时机

对于年龄比较小的孩子,父母的奖励要及早,否则就会使奖励失去效力。因为孩子的兴奋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要等时过境迁再奖励,那个时候孩子可能已经忘记自己什么事情做得对,或者什么事情做得让父母满意了,奖励的目的也因此无法达到。

(3)使用不同的奖励方法

由于孩子对新鲜事物永远充满好奇心,对旧的东西会很快失去兴趣,因此,经常更换奖励办法可以使奖励更有效。对孩子有吸引力的奖励方法,可以用来强化孩子的好习惯。例如,只要孩子能做到放学后先做完作业再玩,就可以奖励他多玩30分钟,这样,孩子就会慢慢养成放学后自觉完成作业的好习惯。当一个好的行为变成习惯固定下来后,父母可以再针对下一个行为,进行有目标的奖励。

(4)使用辨证奖励法

任何一个孩子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因此,父母对孩子不能只奖不罚,也不能只罚不奖,而是要做到奖罚分明,不能因为奖,而看不到孩子的缺点,也不能因为罚,而看不到孩子的长处。在这方面,着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做法可谓堪称经典,父母们不妨借鉴一下。

陶行知先生在育才学校当校长时,有一天,他看到一名男生用砖头砸同学,遂将其制止,并责令该男生到校长室等候。陶先生回到办公室,见那个男生已在等候他,便掏出一块糖给他,对他说:“这是给你的奖励,因为你比我按时到了。”接着又拿出一块糖递给他:“这也是给你的奖励,我不让你打同学,你立即停住了,说明你很尊重我。”男生将信将疑地接过糖。陶行知先生又说:“据了解,你打同学是因为他欺负女生,说明你有正义感。”陶先生遂掏出第三块糖给他。这时,男生哭了,对陶行知先生说道:“校长,我错了,同学再不对,我也不能打他。”陶行知先生又拿出第四块糖:“你已认错,再奖励你一块,我们的谈话也该结束了。”

对孩子打架这件事,陶行知先生处理得游刃有余,实在高妙。这种奖中有罚、罚中有奖,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确实是很多年轻父母应该学习的。

(5)家长要讲诚信

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奖励原则。在奖励孩子的问题上,父母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是大有必要的。孩子对父母的许诺一般都会记得很清楚,因此,父母千万不要向孩子许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也不要用其他东西或奖励方式代替自己答应的事情,要让孩子深信自己能履行诺言。当孩子按要求去做了,就要按照事先说好的条件奖励他。如果答应了不兑现,或推迟兑现,会给孩子一个不守信用的坏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