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内容
一、凭空记账
二、随意变造
三、账中花招
四、隐匿收入
五、账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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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简称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分类地全面记录一个企业、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填制会计凭证后之所以还要设置和登记账簿,是由于二者虽然都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但二者具有的作用不同。在会计核算中,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因而会计凭证数量很多,又很分散,而且每张凭证只能记载个别经济业务的内容,所提供的资料是零星的,不能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和监督一个经济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某一类和全部经济业务活动情况,且不便于日后查阅。因此,为了给经济管理提供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各单位都必须在凭证的基础上设置和运用登记账簿的方法,把分散在会计凭证上的大量核算资料,加以集中和归类整理,生成有用的会计信息,从而为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分析以及审计提供主要依据。
按照规定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能够提供系统、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有效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会计账簿是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进行会计分析的重要依据。
会计账簿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严格遵照它的记账规则:
1.登记账簿的依据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账。各单位每天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都要记账,记账的依据是会计凭证。
2.登记账簿的时间
各种账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一般的原则是:总分类账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3天或5天)登记。但是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3.登记账簿的规范要求
(1)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
(2)各种账簿要按账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3)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红色墨水只能用于制度规定的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在不设减少金额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金额等情况。
(4)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要端正、清楚、书写规范,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1/2,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5)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天结出余额。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用“0”表示。
(6)每登记满一张账页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本页的摘要栏内注明“转后页”字样,在次页的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按规定登记账簿,违规利用账簿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账簿是用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是保存会计数据资料的重要工具。登记账簿就是将会计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序时、分类地记入有关簿籍中设置的各个账户。登记账簿必须以凭证为依据,并定期进行结账、对账,以便为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完整而有系统的会计数据。
1.会计账簿的真实性
会计账簿必须真实完整,如实填写。衡量会计账簿是否真实的标准有:
(1)记录的经济业务已真实发生,对未发生的或将来要发生的或根本未发生的不应记入会计凭证,进而记入会计账簿。
(2)发生的经济业务的数量准确,不存在会计记录与实际发生的数量不一致,不允许对发生经济业务的数量进行夸大或缩小的记录。
(3)会计记录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即制作会计凭证进而记入会计账簿的经济业务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项目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
(4)经济业务与经济活动数量间有必然的联系,即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与记录的经济活动数量必须有必然的联系。
2.会计账簿的完整性
会计账簿的完整应符合以下几点:
(1)实际发挥作用的经济业务都已经在会计账簿中得到反映。
(2)会计账簿反映的是全部经济活动。
(3)对经济业务实际发生与会计账簿所反映的不一致已得到必要和全部的说明和调整。
3.凭空记账的表现
凭空记账,即会计账簿中所列的业务不是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录的,而是会计人员凭空捏造出来的,或者在合法的凭证中插入一些不合法的业务内容。也就是指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记账,或者对内和对外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手段,制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主要表现有: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进行伪造原始凭证,如制作假发货票、假收据、假工资表等假的原始凭证;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如根据假发票凭空编制记账凭证的行为等。
凭空填制记账凭证的现象之一,就是将收入转为损失。即企业在结账时,发现收入太大,税金过高,便凭空填制记账凭证,虚减产品销售收入,将收入转为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如,企业在月终转账时,为了调减收入,制作了一张虚假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摘要里注明:因质量问题退回A产品80万元。财务直接红字冲减了销售收入,同时虚挂了一个“其他应付款”的往来账户,从而掩盖了收入,少缴了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