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武林丛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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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家法与帮规

帮会对违反帮规的人处罚是极其严酷的,轻则拳棒相加,重则酷刑处死。例如,影视剧中表现过的“三刀六洞”,的确有这种刑罚,犯规者自己用刀在臂或腿处连刺三刀,刀刀刺穿,如果犯规者不吭声不皱眉,还会受到旁观者的称赞。

(一)武林重视帮规

武林重视礼仪和规法。“礼仪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礼仪早期相当于法律,称之为礼法,但终究不是法律。因此光有礼仪不行,这个社会秩序得有法律法规相制约。帮会的建立、发展,武林门派的传承、壮大,也不能仅靠江湖义气来维系,也需要有家法、帮规来约束。江湖社会没有统一的法律。各门派、各帮会有家法帮规,虽不尽相同,但内容实质大同小异,无非是向徒弟、会众讲清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违反家法帮规如何惩罚。

帮会的组织有横纵两种,像洪帮,它的组织是横的关系,帮中成员以兄弟相称,大哥不大,幺弟不小,没有辈分,讲究平等。掌权的,称“龙头大哥”。青帮的组织是纵的关系,不再是兄弟叙义,而是师徒相传。这个帮会最初就定有20个字的辈分,即“清净道德,文成佛法,仁论智慧,本来自信,元明兴礼”。清末,这20个字用完了,又添了“大通悟学”4字。清亡以后,帮中人又添了24代。

帮会的帮规与封建大家庭的家法相似,对帮会成员的伦理道德的要求极高,尤其会体现“横”、“纵”组织不同的帮会特点。

洪门入会都要结义,仿效古人烧三把半香:头把香效法羊角哀、左伯桃的舍命之交,二把香效法桃园三结义的生死之交,三把香效法梁山一百单八将替天行道,半把香,指义气不久长,单雄信不投唐,秦琼泣血哭留半把香。青帮提倡“师徒如父子”,入会,便是先要拜在某一辈分的人物之下,先有师徒名分,再认师爷、师祖、同门师兄弟。帮内关系,也是按照大家庭的样子排定高、曾、祖、父、子、孙的辈分。辈分高的,座次在前。因此,青帮内有家谱,以辨源流。

帮规花样繁多,青帮有所谓“十戒”,洪帮则有“十禁、十刑、十八律书”等。但,每一种帮规里都有“孝顺父母”、“和睦乡里”、“叔嫂相敬”等条款,当然,洪帮少不了“反清复明”的内容,青帮少不了“安清扶清”的条款。各种帮规,还都有禁止强奸、诱奸妇女的内容。只是,这类内容只限制帮内兄弟妻女,帮外不在保护之列。这也便是:帮规虽然有明确禁忌,但终究改不了它的黑社会性质,尤其是帮会走向没落之时。

(二)对违规者的处罚

帮会对违反帮规的人处罚是极其严酷的,轻则拳棒相加,重则酷刑处死。例如,影视剧中表现过的“三刀六洞”,的确有这种刑罚,犯规者自己用刀在臂或腿处连刺三刀,刀刀刺穿,如果犯规者不吭声不皱眉,还会受到旁观者的称赞。如果犯规者是死罪,较体面的是允许其“当堂自杀”,帮中人还会厚葬他。如罪不容赦,则必由刽子手行刑,或苦主手刃,或乱棒打杀。

武林门派的组织多是纵向关系,是很讲究师徒辈分的。即使公开成立武馆、变相成为小帮会,也不会改变纵的关系。

武林门派崇尚武德,这武德要求也便体现在各门派自己制定的规范、戒约之中。这些条款,少有涉及政治内容的,多是对习武者的行为、品德予以规定。几乎各门各派最忌讳的是“欺师灭祖”。这是出于树立“师父权威”的需要。至于处罚,以“开除”最为严厉。虽然有的家法中注明“欺师灭祖,必遭刀枪之祸”,也不过是原则上的提示,是一种警告般的诅咒,而非法律。武林各派处死背叛弟子的事,实在是太少见了。至于“废其武功”之类,乃小说家言。

武林各派的规定、戒约与江湖帮派的帮规不同,拿到今天来,还是有可借鉴之处。且看《少林戒约》。

少林门中曾有戒约十条,传为金元时觉远上人所立,真假未辨,姑妄引之:

一、习此术者以强体魄为要旨,宜朝夕从事,不可随意作辍。

二、宜深体佛门悲悯之怀,从于技术精娴,只可备以自卫,切戒逞血气之私,有好勇斗狠之举,犯者与违反清规同罪。

三、平日对待师长,宜敬谨将事,勿得有违抗傲慢之行为。

四、对待侪辈,须和顺温良,诚信勿欺,不得恃强凌弱,任意妄为。五、于挈钖游行之时,如与俗家相遇,宜以忍辱救世为主旨,不可轻显技术。

六、凡属少林师法,不可逞愤相较,但偶尔遭遇,未知来历,须先以左手作掌,上与眉齐,如系同派,须以右掌照式答之,则彼此相知,当互为援助,以示同道之谊。

七、饮酒食肉,为佛门之大戒,宜敬谨遵守,不可违犯,盖以酒能夺志,肉可昏神也。

八、女色男风,犯之必遭天谴,亦为佛门所难容,凡吾禅宗弟子,宜乘为炯戒勿忽。

九、凡俗家子弟,不可轻以技术相授,以免贻害于世,违佛氏之本旨。如深知其人性情纯良,而又无强悍暴狠之行习者,始可一传衣钵。但饮酒淫欲之戒,须使其人誓为谨守,勿得以一时之兴会,而遽信其毕生。此吾宗之第一要义,幸勿轻视之也。

十、戒恃强争胜之心,及贪得自夸之习。世之以此自丧其身,而兼流毒于人者,不知凡几。盖以技术之于人,其关系至于紧要,或炫技于一时,或务得于富室,因之生意外之波澜,为禅门之败类,贻羞当世,取祸俄顷,是岂先师创立此之意也乎。凡在后学,宜切记之。

这十条戒律从习武者的道德品质、行为举止、为人处世、传承武术等多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充满建设和谐的意味,甚至还流露些许明哲保身的意思。这种规法,与帮规有着本质的区别。

再看我们“戳脚翻子门”的戒约。先师吴斌楼在世时曾向我讲解这款戒约,名之曰《初学蠡言》。先师是河北蠡县人,师爷魏赞魁,师祖魏昌义也都是蠡县人。这是蠡县魏氏戳脚翻子拳系统中的武德规范。其文如下:

一学拳,顺以德行为先,涵养为本,遇人谦和,慎勿恃势凌人,以至横行败德,辱名丧身。

二学拳,要敦品厉行,简点寡言,以豪杰自勖,圣贤为法,方能明哲保身。

三学拳,不可轻与人比试,盖轻则人嗤吾无能,重则触其恼怒,与我与人皆无益也。

四学拳,宜郑重将事,敬业勤学,不可视为儿戏,始可免粗疏苟且之病。

五学拳,学拳之人往往有恃聪明,谓他人之拳,见者即会,然再见,则不会矣。夫学理幽深,有习之累月而不能肖其势,或积年而不能解其理者,比比皆是,讵可谓一蹴而就矣。

六学拳,不可妄分门派,以尊义礼,守规之道也。

七学拳,于各式之手眼身法步,均宜讲求正确,不可先说记住大概,熟时再求正确,再正则终不正矣。

八学拳,宜明其理,传其神,方能精神精细入微,鞭策入理。

九学拳,学拳之人非常聪明,既将拳术皮毛学会,就不实心练矣,自己声言会矣,其会何有?徒聪明即过矣。

十学拳,学者往往练习之时,以有多人最兴,其实错矣。用功时以静为益,人多,彼心乱矣。

十一学拳,须知武乃人之生命也。有聪明之人,讲学武之人是愚人,以周身之力,遍体生津,其罪大矣。其实习武人不愚,讲者愚人也。

十二学拳,习者常有一时之兴,即不过数日,盛兴之气一过,回心撤退,其志何有为。

十三学拳,不要贪多。有人学拳最重求多,其实,功夫大,非拳多矣,即有拳多而不练,拳多何用也。拳少而多练,其功夫必大矣。

十四学拳,学拳之人,学不过数日就要盘问何年功成,其实习武乃永久之功,何言成就?多练功必大、休养功必无,久练功成矣。

还有三条与前款内容有重复,故略去。

这套戒约,前四条重在武德教育,依然强调的是敦品厉行,平和处世,不主张好勇斗狠,渗透着浓厚的儒家思想。后十条,则是重在讲学拳的原则、方法、毛病和思想认识。其要点是教诲,而非奖惩。

笔者也阅读过其他一些门派的武德规范,大体与上述二例相近。可见,武林门派的家法与江湖帮会的帮规有着本质的差别。家法重品德要求,帮规重组织纪律;家法强调平和处世,帮规强调不畏生死;家法突出教诲引导,帮规突出奖励惩罚;家法没有很强的约束力,帮规则如法律,不允许有半点违反。

先师吴斌楼曾讲过这样一首顺口溜:

荐师带徒进道门,

一炷高香起青云。

三师引路佛门进,(荐师、保师、师父)

明暗二法左右分。

进门要走光明路,

暗字以心欺压人。

进门守规佛祖法,

黑白分明自己身。

它教育学拳者要走光明路,要守佛祖法。嘱咐学拳者走黑道还是走白道,自己应有坚定的信念。这其中依然没有对违反者、欺心者、走暗门子的人提出任何惩罚措施。而只要求学拳者自我约束。

一个门派往往不止一条规则、戒约。还拿本门举例,本门除了《初学蠡言》外,还有《五不传诫言》即:

伤人之术,不可不传,又不可不择人而传。法约:不忠不孝者不传,不仁不义者不传,无礼无信者不传,好勇性贪者不传,人不谨慎者不传。古人云:教人不善,罪在于师。为师者不可不慎哉。

黄百家在《内家拳法》中也记有择徒要求:

五不可传:心险者、好斗者、狂酒者、轻露者、骨柔质钝者。

它既强调人品出众,又强调身体强壮。

这两段诫言均是以“不传”惩戒不逞之徒。可见武林门派中武德规范不是“法律”。

我想,在制定武术新礼仪的同时,何不建立一套简而明、约而全的武德规范读本,由此来提高习武人的道德修养、思想水平和文化素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