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研究,关于清代广东地区的凉亭与凉亭施茶风尚,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基本结论:
(1)修建凉亭和凉亭施茶是清代广东地区流行的、具有一定民间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性质的优良风尚。清代广东地区的凉亭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分布范围较广,但大多数分布在粤北、粤东山地,具体选址也多位于南岭山区陆路交通线上的冲要之地即岭道之上,这说明凉亭的修建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其兴起虽然与清代广东地区特殊气候环境,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进一步的发展需求密切相关,但其具体的分布则往往受到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条件的制约,是多种自然与人文社会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风尚的形成与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的互动关系。
(2)清代广东诸多地区都有凉亭之设并且发挥着多种社会公益功能,这一事实说明,虽然这一地区由于区位的优势,与内地省份的区际商业贸易和对外国际商贸往来都相当发达,人们经商逐利之风日益浓重,但乐善尚义之传统观念并未完全消泯,甚或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有加强的趋势,并且其表现形式以及表现程度,与其他沿海省份可能也有明显的不同。这一点,反映了清代社会风尚及其演变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不可一概而论。
(3)就清代广东修建凉亭这一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而言,义捐的种类却不完全局限于义田,除了义田之外,捐金的形式似乎更为普遍一些,另外还有捐物和人力的情况。这一点也是研究清代广东社会公益事业的地域性特点时,需要注意的方面。
(4)清中后期广东地区某些施茶凉亭已经采用了类似现代基金会性质的运作机制,募捐基金,进行商业运营,存钱于银当,然后“营生息”,即按月取息,用于施茶开支,而且雇有“经理”,制定“章程”,较之以往广东各地所建的凉亭,在经营管理方面,似乎更加科学规范一些。这是在区域商品经济发展影响下,晚近比较先进的商业理念、商业运作机制在地方民间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运作过程中的生动反映。凉亭运作机制的这种变化,在整个清代广东地区或者其他省份是否具有普遍的意义,尚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来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