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家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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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蔡襄:福州五戒

【作者介绍】蔡襄(1012—1067),字君谟,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天圣八年(1030年)进士。庆历三年(1043年)知谏院,曾知福、泉、杭三州,累官至端明殿学士。卒谥忠惠。善书法,学虞世南、颜真卿,并取法晋人。正楷端庄沉着,行书温淳婉媚,草书参用“飞白法”,人称当时第一,为“宋四家”之一。诗文清道粹美,皆入妙品。著有《茶录》、《荔枝谱》、《蔡忠惠集》。

【原文】观今之俗,为父母者,视己之子犹有厚薄;迨至娶妇,多令异食。贫者困于日给,其势不得不然;富者亦何为之?盖父母之心,不能均于诸子以致此。不可不戒!

人之子孝,本于养亲以顺其志,死生不违于礼,是孝诚之至也。观今之俗,贫富之家,多于父母异财,兄弟分养,乃至纤悉无有不校;及其亡也,破产卖宅,以为酒肴,设劳亲知,施于浮图,以求冥福。原其为心,不在于亲,将以夸胜于人,是不知为孝之本也。生则尽养,死不妄费,如此岂不善乎?

兄弟之爱,出于天性,少小相从,其心欢欣,岂有间哉?迨因娶妇,或至临财,憎恶一开,即成怨隙;至有兴诉讼,冒刑狱,至死而不息者,殊可哀也。盖由听妇言,贪财利,绝同胞之恩、友爱之情,遂及于此。

娶妇何谓?欲以传嗣,岂为财也。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随其贫富,未有婚姻之家不为怨怒。原其由,盖婚礼之夕,广糜费;已而校奁橐,朝索其一,暮索其二。夫虐其妻,求之不已;若不满意,至有割男女之爱,辄相弃背。习俗日久,不以为怪。此生民之大弊,人行最恶者也。

凡人情莫不欲富,至于农人商贾百工之家,莫不昼夜营度,以求其利。然农人兼并,商贾欺谩,大率刻剥贫民,罔昧神理;譬如百虫聚居,强者食啗,曾不暂息。求而得之,广为施与,冀灭罪恶,其愚甚矣。今欲为福,孰若减刻剥之心,以宽贫民,去欺谩之行,以畏神理?为子孙之计,则亦久远;居乡党之间,则为良善,其义至明,不可不志。

——《宋文闇》卷一百八

【译文】观察今日的风俗习惯,为人父母的,看待自己的子女尚有厚薄之分;到儿子娶了媳妇,大多让他们另起炉灶。贫穷之家因为被每日的供给所困,这种状况使他们不得不这样;而富贵之家也为何要这样做呢?可能由于父母的心,不能够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位儿子才到了如此地步。一定要引以为戒!

为人儿子的孝敬,根本在于侍奉双亲而顺双亲的心思做事,不论生死都不能与礼节相背,这才是孝顺忠诚的最高表现。而观察今日的风俗,贫穷和富贵之家,大多是与父母各管各的财物,兄弟数人分开赡养父母,甚至于对很细小的事物也都要计算;到父母死的时候,儿子破产出卖田宅,把他的所得用来买酒肉,设宴款待亲朋故友,把钱送给佛教僧人,以求得阴间的福佑。推敲他们的用意所在,并不在于为双亲送终,而是借以炫耀胜过他人,这是不懂得孝敬的根本啊。活着时尽力奉养,死了后不胡乱花费,难道这样是不好的吗?

兄弟之间的友爱,是出于天性的,年少时小的跟着大的,他们的心情欢乐无比,哪里有什么隔阂呢?也许因为娶了媳妇之后,或者是在于钱财的取予方面,憎恶的感情就开始产生了,随即有了嫌隙和不和;甚至于有兴起诉讼,冒着受刑坐监的危险,到死都不稍微缓和的人,这真是值得悲哀啊!大概由于听了妇人之言,贪图财物利益,就断绝了一母同胞的恩德和兄弟友爱的情分,于是就到了这种地步。

娶媳妇是为了什么呢?本想因此而传宗接代,哪里是为了钱财呢。而审视今日的风俗,娶媳妇不顾及出身什么门户,只不过是为了求得钱财,无论是贫是富,没有两亲家之间不结为怨仇的。推敲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因操办婚礼之时,大大地铺张浪费;之后丈夫清点装陪嫁衣物的箱包袋子,早上索要这一件,晚上索要那一件。丈夫虐待他的妻子,索求嫁妆没有停止。倘若不能满足丈夫之意,甚至有的剪断男女之爱,就相互抛弃了。风俗一天天地流传下来,而人们也觉得不足为奇了。这是百姓中的最大弊端,人们行为中最恶劣的表现啊。

旦凡人之常情没有不想富贵的,至于农民、商人、各种工匠之家,没有不日夜经营考虑,以获得利益的。但是农民相互兼并,商人欺瞒买主,大都是剥削穷苦的百姓,欺骗神明天理;这就像百虫聚集在一起,强势者吃弱小者,竟然没有片刻的停止。而搜求得到财物之后,却广为散发给人,期望能减少自己的罪恶,这种做法是最愚昧的。现在想求得福分,试比较削减剥削之心而宽待穷苦百姓与摒弃欺瞒之行而畏惧神明天理哪一种好呢?为子孙后代打算,那么也能够永久长远;即便居住在乡村父老之间,那也能算是行善积德了。它中间的含义十分清晰,一定要记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