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一定要讲分寸,要把握事情的分量,把握进退的尺度,掌握处理事情的火候,哪些先办,哪些后办;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哪些可以大操大办,哪些不能大操大办……掌握了办事的分寸,也就把握了办事的利害关系。
办一件事,不是说办就办、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要全盘考虑,要了解前因后果,也要区别各种利害。例如:是否涉及他人的利益?是否对自己有负面影响?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必须立足于处理、协调各种利害关系,既争取了自己的利益、也不伤害他人的原则,把事情办得圆圆满满。
所以,办事一定要有分寸。
有些事情能办,但有些事是不能办的。一旦办了,于法不容,于理不容,于情不容,于己不利。其结果:或使自己名誉扫地,或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或使自己的身分和地位遭受损害。
杨震是东汉人,为官公正廉洁。他任荆州刺史时发现王密才华出众,便向朝廷举荐王密为昌邑县令。后来他调任东莱大守,途经王密任县令的昌邑时,王密亲赴郊外迎接恩师。晚上,王密前去拜会杨震,俩人聊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已是深夜。王密准备起身告辞,突然他从怀中捧出黄金,放在桌上,说道:“恩师难得光临,我准备了一点小礼,以报栽培之恩。”杨震说:“以前正因为我了解你的真才实学,所以才举你为孝廉,希望你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好官。可你这样做,岂不是违背我的初衷和对你的厚望。你对我最好的回报是为国效力,而不是送给我个人什么东西。”可是王密还坚持说:“三更半夜,不会有人知道的,请收下吧!”杨震立刻变得非常严肃,声色俱厉地说:“你这是什么话,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你怎么可以说没有人知道呢?没有别人在,难道你我的良心就不在了吗?”王密顿时满脸通红,赶紧像贼一样溜走了,消失在沉沉的夜幕中。
张震该办的事一定要办,不该收的礼坚决不收,这既体现了他的任人唯才、光明磊落,也体现了他的公正无私、廉洁奉公,堪称千古楷模。
所以,当有人违背你的人格信仰而托你办事时,你千万不能图一时之利而放松自己的操守,不负责地答应他、纵容他,一定要慎重考虑、权衡得失。如果你同一些不法之徒合作,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必将法理不容,所以必须断然拒绝那些人的无理要求。
办事不仅要掌握进退的尺度,也要把握事情的分量,也就是说:什么事先办、什么事后办;哪重要、哪不重要,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事情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是放弃西瓜拣芝麻,还是丢弃芝麻留西瓜,都要在心里掂量掂量。这样,掌握了舍小取大、取重弃轻的原则,就可以舍小利而赢大利。
远古时,大禹为了治水,到了30岁还没有结婚,后来和一个叫女娇的姑娘结婚了,婚后刚4天他就告别新婚的妻子,忙于治水去了。
以后的13年中,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第一次经过家门口,他听到自己新生的儿子正在呱呱啼哭,妻子由于生产的痛苦也正在呻吟,他的助手都劝他进去看看。大禹也多想进去看一眼啊,可是他有要紧的事要办,怕耽误工作,硬是没有进去。
第二次经过家门时,大禹的儿子已经能叫爸爸了。小家伙在妈妈怀里使劲叫着爸爸,大禹只是深情地向妻儿挥挥手就过去了。
第三次,大禹经过家门时,儿子已经10多岁,他跑过去要把爸爸往家里拉,大禹抚摸着儿子的头,叫儿子转告妈妈,等治好水后再团圆,又匆匆地离开。
13年后,大禹历经千难万险,开沟修渠,终于战胜了洪水的灾害,促进了农业发展,使百姓能安居乐业。大禹因为治水有功,被舜立为君位的继承人,成了夏朝的第一个君主,所以历史上称他为夏禹。
大禹之所以成为“大禹”被千古传颂,就在于他能舍小家而为大家,对事情的轻重大小掂得很清楚。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办事要把握处理的火候。事情都有轻重缓急之分。有的事情发生之后,必须马上处理,延误了时间就可能与预期的目标相悖离,或是财产损失更大,或是身家性命更危。但有些人际关系的问题发生时,如果立即解决可能会火上加油、适得其反,而让当事人冷静下来、恢复理智后再处理,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谓“事缓则圆”就是这个道理。
2.力不从心的事不能办。如果上级委托你办事,你就要认真考虑自己办这件事是否能胜任。可是,由于是上级的安排,往往你不能拒绝,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这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因为,如果你无法做到,或把事情办砸了,上级只会以失败的结果来评价你,以后你的处境会更糟。所以,办事要量体裁衣,对难以办到的事要鼓足勇气说清楚。
3.没有把握的事不能办。有时,对别人提出的请求,我们也没有把握是否做得到。这时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评估自己的能力,千万不要过于自信,更不可吹牛、乱许愿。否则,虽然平时双方关系很密切,可一旦把事情办砸了,不仅起不到增强友谊的作用,反倒把人得罪了。
4.不该管的闲事不能管。好管闲事不是好习惯,有的闲事该管,有的不该管,这里就有一个分寸和尺度。不该管的闲事你管了,不仅把人得罪了,还起不到好的作用;该管的闲事,就要勇敢去作为。关键是,心里要有一杆秤,要有一个是非标准和基本原则,切不可凭着自己的感情和意气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