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起始于最低处的原则——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也无立足之地——开始有收益了。它已向我们显示:我们先前将爱区别为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存在着一种缺陷。爱之中,还存在着第三种元素,并不亚于这两种,我们的欣赏之乐暗示了这一点。这种对事物极好的评判,对其犹如负债般投入的关注,以及对其应该存在并维持原状的愿望,即使我们永远无法享受到它什么,都不仅是对事物而且也是对人的满腔热情。当我们向女人表达这份情感时,我们称之为一见倾心;对男人而言,是英雄崇拜;而对于上帝而言,则完全是顶礼膜拜。
需求之爱,为我们的贫穷,而向上帝哭求;赠予之爱,渴望为上帝效力,甚至承受苦难;欣赏之爱说:“我们向你的伟大与光荣致谢。”谈到女人,需求之爱说:“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赠予之爱希望给予她幸福、安逸和保护——可能的话,还会给予她财富;欣赏之爱为这样一件尤物的存在而凝视,而屏息,而沉默而欢喜,纵然其存在并不是为了他。他不会因为失去她而彻底地心灰意冷,宁愿就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愿从未见过她。
解析无异于谋杀。在实际生活中,感谢上帝,爱的三种元素混合交织,彼此承继,时时变换。除了需求之爱,也许没有哪一种爱曾经在“化学的”纯净世界之中独自存活,哪怕只有几秒钟。或许,因为我们今生,除了贫穷之外,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对于与个人无关的两种形式的爱,需要我们特殊看待。
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尤其是对于英国人和俄国人来说,我们所称作的“自然之爱”是一种永恒而严肃的情感。这里,我的意思是,自然之爱不足以简单地归类为我们对于美的热爱的一个例子。当然,许多自然的事物——树木、鲜花以及动物——都是美丽的。但是我脑海中的自然爱好者,并不十分关注那种个体美好的事物。对此关心的人会使他们分心。闲来漫步时,一位充满热情的植物学家,对他们来说,是一个糟糕的同伴,因为他总是停下来,将他们的目光吸引到某些细节上。他们也不是在寻找“美景”或者风光。他们的代言人华兹华斯,对此予以强烈的抨击。他认为,这会导致“景色与景色之间的对比”,使你自己“沉溺”于“颜色和大小这类缺乏新奇的事物”之中。而当你使自己奔忙于这种挑挑拣拣并且需要鉴赏能力的活动时,你就会失去真正重要的东西——“时间和季节的特定气息”,也就是当地的“精神”。当然,华兹华斯是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如果你以他的方式去热爱自然,(户外的)风景画师会是一个比植物学家更要糟糕透顶的伙伴。
“气息”或者“精神”才是举足轻重的。可以说,自然爱好者,想要尽可能全面地获得自然在每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传递给他们的任何信息。显然,那些缤纷绚丽、优雅和谐的景色,对他们来说,并不比那些阴森恐怖、荒凉单调或者“虚幻沉寂”的景色更加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