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端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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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端午考源(1)

引子

以五月五日为端午,定型已晚,大概是在两晋时期,但它的风俗活动****于上古,可谓源远流长,迄至于今,仍可从各地城乡的端午风俗中追寻上古时的情形。由于这一风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由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多种文化因素复合叠加,追寻起来,就显得特别错综复杂。况且历代风俗史学者,各持己见,众说纷纭,更多地是从它的附加因素加以考察,比如说端午节俗的起源,或因屈原,或因伍子胥,或因介之推,这就停留在它的表象上,不可能真正深入端午风俗的底蕴。

要说端午风俗的起源,那就得从上古的夏至、阳阳五行的午以及相关的忌宜、龙图腾的崇拜说起。

1、上古的夏至

上古先民在日夜循环、四季更替中,逐渐体验到自然时间的节奏。殷商卜辞中的“乙巳卜,王宾日”,“庚子卜贞,王宾日亡尤”,“出,入日,岁三牛”,“辛未卜,又出于日”等,不但记录了殷人每晨迎日出、每夕送日落的宗天活动,也反映了对时间的理解。先民在漫长的过程中,认识到自然运动的客观规律。《周易·系辞下》说:“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尔雅·释天》这样解释:“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郭璞注道:“岁取星行一次,祀取四时一终,年取禾一熟,载取物终更始。”就这样从对一年有春秋两季的认识,逐渐认识到一年有四季的分别,班固《白虎通义》卷下《四时》说:“所以名为岁何?岁者,遂也,三百六十六日一周天,万物毕死,故为一岁也。《尚书》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春夏秋冬时者,期也,阴阳消息之期也。”又进而细化为十二个月,王充《论衡·难岁篇》说:“积分为日,累日为月,连月为时,纪时为岁。”先民顺应时间的自然节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按月令行事以协调阴阳、顺应天时,司马迁《太史公自序》就说:“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今存最早的月令文献是《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它是夏代四时时令之书,记载了一年十二月的星象、物候和人事,虽整理于汉代,但当是早期月令文化的遗存。而最详明和系统的月令文献是《吕氏春秋》中的《十二纪》,即从孟春到季冬的十二月令。这十二月令又演化为《小戴礼记》中的《月令》和《淮南子》中的《时则训》,两者关于“仲夏之月”的内容基本相同。

《夏小正》的“五月”和《月令》的“仲夏之月”,都说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季节更递时的阴阳消长。《夏小正》说:“时有养白。养,长也。一则在本,一则在末,故其记曰‘时养白’云也。”《月令》则说:“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于此,经学家们注解疏释甚多。简而言之,仲夏正是阴阳交替的月份,而“日长至”,就是一年里白昼最长的一天,从此以后,白昼渐短,黑夜渐长,那天是仲夏的至日,因此被称为夏至。古人认为,夏至的至,就是阳气至极,阴气始至和日行北至,也就是阳气达到极盛,阴气开始逐渐上升。当然这是在北半球,南半球的情形正好相反。

古人如何来确定夏至日,《考工记》记有“土圭尺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的方法,那就是树立表杆测量日影,确定南北向,太阳在正南时为日中,用土圭度量太阳在正南方时表的影长,一年之中,表影最短的一天是夏至,表影最长的一天就是冬至。由一年内表影的长度变化,可定出季节,得出一回归年的长度;由一天内表影的长度变化,可以测定时刻。当然这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

以夏至为分界的自然界变化,影响先民的生产和生活,必然引起先民的关注,为了提示这一阴阳变化的关键时日,就要举行一定的仪式。这仪式也就是端午风俗的****,它是以“阴阳争,死生分”为最重要的背景。

上古时的夏至仪式,《月令》有比较具体的记述:“是月也,命乐师修鼗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调竽笙竾簧,饬钟磬柷敔。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由此可知,中原民族在仲夏五月要修备全套乐器,以祈雨水和谷实为目的,举行以上帝、山川百源之神以及祖先之神为祭祀对象的雩祭。雩是祈龙降雨的舞蹈,《左传·桓公五年》就说:“龙见而雩。”杜预注道:“龙见,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谷祈膏雨。”《荀子·天论》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杨倞注道:“雩,求雨之祷也。”北方五月酷旱少雨,故上古时就有祈龙降雨的仪式。如《山海经·大荒东经》说:“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所谓“为应龙之状”,就是用土木或布帛制偶龙,向之祈祷。或以之为雩祭的舞蹈道具,《淮南子·坠形》说:“云母来水,土龙致雨。”也就是作土龙求雨。在中原民族的观念中,龙既是祈雨的对象,又是祈年的对象,《汉书·宣帝纪》记宣帝诏曰:“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

仪式之外,还有禁忌,《月令》记道:“令民毋艾蓝以染,毋烧灰,毋暴布,门闾毋闭,关市毋索;挺重囚,益其食;游牝别群,则絷腾驹,班马政。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齐戒,处必掩身毋躁;止声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嗜欲,定心气;百官静事无刑,以定晏阴之所成。”就是说在五月里,不采蓝以染青,恐取之多,影响蓝的生长;烧灰、暴布则耗伤阳气;不关门闾,让阳气流动;司关司市者不征税,使民不穷,能使货贿倍出;狱中重囚则宽益其食,恐以瘐死,伤助长气;注重养马的政教,将怀妊的牝马隔离,或拴系牡驹,恐蹄啮而伤身。正因为其时“阴阳争,死生分”,故戒躁,戒色声,进食清淡,耆欲既节,心气自定。百官虽各司其责,但处事宜静,不尚杀戮。一切以微阴方生,不宜妄动。

2、午月午日午时

以干支来记录时间,由来已久,殷墟甲骨卜辞里已有具体材料及干支相配表,只是没有将这套记时系统称为干支。记月即用月建,以十二支与十二个月相配;记日是六十甲子最早的用法,殷墟甲骨卜辞几乎每片上有干支记日;记时辰迟在汉代已经实行,即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二个时段,再配以十二支。相传上古时有六种历法,《汉书·律历志上》记为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它们的建正各不相同,如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夏历以寅月为岁首,周历以子月为岁首。秦统一中国后,采用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汉初沿用秦历,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94)才改用太初历。太初历按夏历,以寅月为岁首,并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

在这一时间系统里,午月即是五月,午日是干支的逢午之日,午时则是现代时间的十一时至十三时,即日中之际,也就是中午。

阴阳五行观念中的午,为阳为火,如许慎《说文解字》卷十四就说:“午,牾也。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因此,午月的午日午时,乃是阳气极盛之际,故古人铸镜、炼剑、采药等活动,都选择这天的这一时辰,为的是取其达到极盛的阳气,以禳解阴毒。

以铸镜而论,先秦两汉的青铜镜,除照容用的平面镜和凸面镜外,还有用于向日取火的凹面镜,称为阳燧,《考工记》就说“金有六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干宝《搜神记》卷十三记道:“夫金锡之性一也,以五月丙午日中铸,为阳燧;以十一月壬子夜半铸,为阴燧。”1995年在陕西扶风出土一枚阳燧,镜面呈球面形,平均直径八点八厘米,焦距为十至十一厘米。用原物翻模复制,在阳光下试验,用揉搓的干艾叶,四五秒钟就可点燃。阳燧在上古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古人认为五月丙午日铸之最得天时,王充《论衡·率性篇》就说:“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此真取火之道也。”这是因为丙和午的方向并属于南,在五行并属于火,故而在五月丙午日日中这一阳极至之际铸造阳燧,乃是取“火”的最佳时辰。这样的意识,也体现在平面镜和凸面镜的铸造上,故在流传的铜镜上,时常可以看到有“五月丙午”的铭文,如传世的元兴元年(105)变形四叶纹镜铭文有“元兴元年五月丙午日,□□广汉西蜀造作尚方明镜”;另一环绕式神兽镜铭文有“元兴元年五月丙午日天大赦,广汉造作尚方明竟”。今天津市艺术博物馆所藏一面汉镜,有铭文“五月五,丙午火遂,可取天火”,说得更是直截了当。需要说明的是,有纪年的铜镜,兴盛于东汉,以“丙午”记日的甚多,但并不一定是五月,东汉中叶以后,“五月丙午”的逐渐增多,这也可以看出风俗的转移。至唐代,扬州铜镜为土贡,相传于江心铸造,称为江心镜、水心镜、百炼镜。李肇《唐国史补》卷下说:“扬州旧贡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所铸也。或言无有百炼者,或至六七十炼则已,易破难成,往往有自鸣者。”彭大翼《山堂肆考》卷十一也说:“唐世扬州贡水心镜,背有盘龙,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流所铸也。”据《旧唐书·德宗记》记载,大历二年(767)六月己未罢“扬州每年贡端午日江心所铸镜”,但已传为端午典故,至宋代,凡翰苑词臣撰写端午贴子词,多用铸镜故事。

炼剑也是如此,都好用五月丙午日中之时,葛洪《抱朴子内篇·登涉》说:“《金简记》云:以五月丙午日日中,捣五石,下其铜。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皆粉之,以金华池浴之,内六一神炉中鼓下之,以桂木烧为之,铜成以刚炭炼之,令童男童女进火,取牡铜以为雄剑,取牝铜以为雌剑,各长五寸五分,取土之数,以厌水精也。”《云笈七签》卷一百十九还记了一则故事:“天台道士刘方瀛,师事老君,精修介洁,早佩毕道法箓,常以丹篆救人。与同志弋阳县令刘翙按天师剑法,以五月五日就弋阳葛溪炼钢造剑,敕符禁水,疾者登时即愈。”

采药乃上古风俗,《夏小正》就说:“蓄兰,为沐浴也。”也选择在午月午时午时。高濂《遵生八笺》卷四说:“五月五日午时,修合药饵者,以天罡此时正塞鬼户。《斗柄诀》以月月尝加戌,五月每日戌时天罡指午,亥时指未,自未转轮。五日午时,正指艮宫,为鬼户也。故用此时合药甚效,又为天中之节。”张岱《夜航船》卷一也说:“制百药,午日午时,斗柄正掩五鬼,于此时制百药,无不灵验。”这是说北斗星时正遮掩了五鬼,那五鬼指的星命家所称的恶煞之一,即取象于二十八宿中鬼宿的第五星。

铸镜、炼剑之事,久已消歇,风俗遗留至近古的,以采药的痕迹最为明显。

午月午日的午时,乃是阴阳交替之际,诸毒顿发,人们就要躲避。端午风俗活动特别注意到这一点,直至晚近,风气犹存。

关于明代北京的情形,刘侗等《帝京景物略》卷二说:“五日之午前,群入天坛,曰避毒也。过午出,走马坛之墙下。”清代嘉兴的情形,王寿补项映薇《古禾杂识》卷一“重午”条说:“午后市上俱闭户。”直至民国时,连云港风俗还有“躲端午”,刘兆元《海州民俗志》说:“传说端午节正午,是所有妖魔鬼怪散灾害人的时间,人们不能到室外活动,这叫‘躲端午’。城镇商人特别迷信躲端午,无论坐贾行商,还是沿街掮卖,正午时一律停止活动,躲在家中喝雄黄酒,下午亦不开门营业。端午节正午各戏院均开台演出许仙白娘子戏,便于人们到戏场看戏避灾。”南京也是如此,杨心佛《金陵十记》说,那天“年纪大些的人,习惯于饭后搓麻将或抹纸牌。出去的人就到剧院去看应时戏剧《白蛇传》,看水漫金山,看白娘娘饮雄黄酒。这些人,尤其是门西居民,‘终朝碌碌忙衣食,难得偷来半日闲’”。

3、恶月和毒日

自古以来,人们将五月视为忌月,称为恶月或毒月,宗懔《荆楚岁时记》就说:“五月俗称恶月。”北京谚语也有“善正月,恶五月”。直至晚近,张焘《津门杂记》卷上还说:“榴月俗谓毒五月,凡死伤人命各案,每于此月层见叠出,须先事预防之。”五月初五日更是恶中之恶、毒中之毒了,《奉天通志》就说:“端阳又名五毒日,盖五月属午,五日为端午,二午相属为火旺之相,过旺则为毒。”这样的恶月毒日,自然有诸多不宜。《月令》介绍了上古时的部分禁忌,随着风俗的演变,有的禁忌消失了,有的禁忌延伸了,也有新的禁忌从其他风俗传统中萌发出来。

高濂《遵生八笺》卷四“五月事忌”说:“五月用事,不宜用午,犯月建,百事不吉。”“十五、二十五日,忌裁衣交易。”“《经》曰:五月初五、初六、初七日,十五、十六、十七日,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为之九毒,戒夫妇容止,勿居湿地,以招邪炁,勿露卧星月之下。”“《问礼俗》云:五月俗称恶月。按《月令》仲夏阴阳交,生死之分,君子节嗜欲,勿任声色。”其他的禁忌还有一些,如忌曝床荐席,宗懔《荆楚岁时记》说:“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刘敬叔《异苑》卷四还记了一件事:“新野庾寔妻毛氏,尝于五月五日曝荐席,忽见其三岁女在席上卧,惊怛便灭。女真形在别床如故,不旬日而夭。世传仲夏忌移床。”再如忌盖屋、忌上屋,杜公瞻于《荆楚岁时记》“忌盖屋”按道:“《风俗通》曰:‘五月上屋,令人头秃。’或问董勋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见影魂便去。’勋答曰:‘盖秦始皇自为之,禁夏不得行,汉魏未改。’”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一也说:“俗讳五月上屋,言五月人蜕,上屋见影,魂当去。”

更有一大禁忌,那就是“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刘昌诗《芦蒲笔记》卷一引《风俗通》)这一说法,由来已久,前人因为有这个俗忌,记录了一些人和事,虽然不都是危害家人的例子,却说明这个禁忌传播很广,深入人心。

孟尝君,即田文,战国齐人,田婴之子,与楚春申君黄歇、赵平原君赵胜、魏信陵君无忌并称四公子。他五月初五生,差点被溺死。《史记·孟尝君传》记道:“初,田婴有子四十馀人,其贱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婴告其母曰:‘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田婴。田婴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于天乎?将受命于户邪?’婴默然。文曰:‘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必受命于户,则高其户耳,谁能至者。’”

胡广,字伯始,东汉南郡华容人,安帝时举孝廉,奏章为天下第一,历仕尚书仆射、司空、司徒、太尉,官至太傅,历安、顺、冲、质、桓、灵六帝,谦恭练达,为官如故,时谚讥为“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殷芸小说》卷三记道:“胡广本姓黄,以五月五日生,俗谓恶月,父母恶之,藏之葫芦,弃之河流岸侧。居人收养之。及长,有盛名,父母欲取之,广以为背其所生则害义,背其所养则忘恩,两无所归,托葫芦生也,乃姓胡,名广。后登三司,有中庸之号。广后不治本亲服,世以为讥。”

王镇恶,东晋北海剧人,王猛之孙,王休之子,刘裕用为将军,战无不捷,拜征虏将军、冯翊太守,后为沈田子所杀。《宋书·王镇恶传》记道:“镇恶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继疏宗。猛见奇之,曰:‘此非常儿,昔孟尝君恶日生而相齐,是儿亦将兴吾门矣。’故名之为镇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