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要说起来,在梅兰芳走红的当年,他的名气,其实要比现在的任何一个中国演员或者歌手都要大得多。那个时候,不仅中国人捧四大名旦,北平的街头巷尾,人人都会哼一嗓子《贵妃醉酒》,连外国人也都知道了梅兰芳的大名。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看得起中国的老外不多,来华访问的外国要人更少,但只要来,就一定会见梅郎。连政府的贵客,瑞典皇太子、法国的安南总督,都要看一出梅剧,见一见梅兰芳,美国驻菲律宾总督来华之前,居然特意致电美国驻华使馆,要求一定安排他看一场梅剧,印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泰戈尔,虽然是用英语写作的诗人,偏也要看梅剧,见梅郎。至于西方驻华使节,更是近水楼台,找机会就跟梅兰芳叙谈叙谈,从不担心隔着翻译有多别扭。梅兰芳到上海广州演出,外国领事大抵是要请饭的。那个时候,来华的外国人到北平旅游,日程表上,游历故宫、天坛、长城和观梅剧都是必有的项目,一样都不能少。说起来,最早接触过中国戏剧的外国人,绝大多数不大喜欢咱们的国粹。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德国人的总司令瓦德西,曾经被中国商人邀请去看中国戏,中国人还为此特意准备了外国茶点,但是老瓦并不买账,半途退场,说是受不了那过于铿锵的锣鼓。在他的日记里,中国的京剧,就是群魔乱舞兼鬼哭狼嚎。西方的话剧,早在清末,已经被引进中国,不过,那时的话剧,跟所有引进的西方事物如礼帽和手杖一样,都被特定的时代视为“文明”的产物,被冠以“文明”的头衔,叫做“文明戏”。也跟文明帽和文明棍一样,只是少数精英的玩意。至于西方的歌剧,知道的中国人特别的少,但极少数有幸一饱眼福的人,却无不视为“鬼嚎”,跟瓦德西对京剧的观感一样,双方达成“民族主义”的平衡。其实,西方的歌剧和中国的京剧,或者其他中国剧种,很有那么点相似。都比较注重唱,唱起来要用假嗓,经过专门训练,相对来说,对剧情则不那么在意。而且,歌剧走红的时候,一些著名唱段,也是可以像流行歌曲一样,被人们传唱的,这点跟京剧特别的像。所以,西方人称京剧为PekingOpera(北京歌剧),实在是有道理。在我看来,京剧和歌剧的差距,除了布景一实一虚之外,主要是歌剧剧情虽然不重要,但观众还是要剧情的。但京剧的演员和观众,简直对于剧情实在过于忽视了,看戏不叫看戏,叫听戏,越是老戏迷,进园子越要闭上眼睛,摇头晃脑地欣赏。演员演的时候,也不大注意情节,但凡是个角儿,唱着唱着就要吃茶,这时候跟班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拎着茶壶就上场去了。好好的剧情,生插进一个提茶壶的,台下的观众也不以为忤,大家都习惯了,演员喝口茶,接茬唱。那有讲究的,跟班甚至把化妆盒也顺便带上去,演员呷上一口茶之后,还得拍拍粉,哪怕是角儿在演起解途中带着木枷的苏三。
差异往往导致互相看不上,几乎所有的文化因素都这样,戏剧自不能例外。在梅兰芳红的那个时代,西方人没有兴致把歌剧演给中国人看,对改变中国人的偏见,没有丝毫兴趣。但是,中国人却对改变外国人对京剧的偏见,引起外国人对咱们国粹的兴趣,大有热情。外国人的梅郎热,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人自己努力的结果。
梅兰芳在京剧界,属于最趋时的一位。京剧界的通天教主王瑶卿对他的一字评,是个“样”字,但他的样儿,却非同一般,是经过大力度改良的。梅兰芳的幸运,是他碰上了齐如山这样一个既懂外语又懂京剧的高人。在齐如山的帮助下,梅兰芳的唱念做打,都得到了雅化的改革,演出有了西化的布景,行头更加漂亮,唱腔引进了西方的因素,还让时为北大教授的刘天华,为梅兰芳修改唱腔,并按西方的五线谱谱出来,第一次让京剧有了曲谱。至于演出时喝茶之类的毛病,梅兰芳早戒了。更重要的是,齐如山帮他设计了若干很有舞蹈色彩、边舞边唱的新戏,比如《嫦娥奔月》、《天女散花》、《霸王别姬》,等等,戏里别致而好看的舞蹈,让外国人看了,既合口味,又有新奇感。顺着这个方向,梅兰芳走出了国门,1930年到美国访问演出,大获成功,几乎场场爆满,还拿了一个美国的荣誉博士学位。从此以后,大家开始叫梅郎为梅博士了。
在那个西方一统天下的时代,处于弱势的文明古国,主动走出去,让西方人了解、理解自己的文化,对民族和国家有好处。文化的偏见,说到底,只能靠文化的交流才能被消弭。当然,在强弱悬殊的情势下,交流过程中的自我变革,势必要改掉自家的某些“陋习”。尽管所谓的陋习,在自己人看起来,也蛮有道理。因此,到底是自己走向现代,还是投西人所好,到今天也是个纠缠不清的事。这有点无奈,但也没有办法。
林则徐的澳门之行
林则徐在1839年担任钦差大臣前往广东处理禁烟事务期间,曾经在百忙中拨冗去了一次澳门。刚刚播出的电视片《澳门岁月》,说他是重申中国主权去了。当然,这么说自然也不能算错,朝廷大员进出澳门,本身就意味着中国对此地的统治权,但是问题是人家葡萄牙那时并没有否认这一点,显然没有必要在禁烟禁得火急的时候去办这件并不急的事情。实际上,林则徐之所以忙里偷闲到澳门转一转,以他当时的心境,大概不可能是为了去向葡萄牙人重申一下中国在澳门的主权。原因有二,一是当时中国人的主权意识还很模糊,虽然知道我的地方该归我来管,但骨子里天下观还是时常作怪,总以为中国是天下的中央,皇帝是天下的共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反正都可以说是咱家的地盘,蛮夷虽然有国,但都得听咱皇帝封。如果他们前来捣乱,当然要对他们不客气,如果人家低眉顺眼的,咱自然也得客客气气。
澳门被葡萄牙人赖上,开始固然是由于明朝地方官的贪婪与昏聩,但后来没有将他们赶走,多半还是出于中国人“怀柔远夷”的考虑。主权这种概念,从本质上讲是来自西方的,它被中国人接受,已经是林则徐后人的事了。二是占据澳门的葡萄牙人,在鸦片战争之前,从来没有不承认过中国政府对这块土地的主权,或者说管辖权、占有权,他们承认他们是租地借住。每年五百两银子的租金虽然少了点,但年年都得交,中国的官衙虽然也管不了什么事,但却堂而皇之地戳在那儿。跟其他地方的洋人不一样,葡萄牙人见中国皇帝从来都行三跪九叩的大礼,1793年,英国人马戛尔尼来华不肯下跪,澳门的葡萄牙人曾对此很不以为然。其实,林则徐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来一趟澳门,主要是想摸摸洋人的底,看看洋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虽然在广州的洋行里也可以见到洋人,但毕竟只有澳门才是洋人安营扎寨,生活了几百年的地方,也是各色洋人比较能够自由来往和活动的所在。
林则徐动了这个念头,跟他来广州前后的思想变化有直接关系。虽然我们一直称林则徐是近代中国“睁开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但是他的眼睛并不是从一开始主张禁烟就睁开了的。由于中国长期的封闭,整个知识界对西方世界的了解非常有限,他们关于西方的知识不仅少甚至可以说是笑话百出,而且即使是这种笑话百出的知识,也只有那些比较务实和留心杂学的士大夫才知道。在林则徐来广州之前,大概是由于洋人特别喜欢进口中国的茶叶和大黄(尤其是前者),加上风闻他们以食肉为主,所以朝野间就有了一种风传,说是洋人日常以干牛羊肉粉为食,如果没了中国的茶叶和大黄为之通便,就会胀死。所以,中国根本就不用动刀戈,只要断了茶叶和大黄的贸易,就可以让这些金发碧眼儿乖乖就范。另一个传闻就是说洋人的腿直,不容易打弯,所以近战的时候,用棍子一打就倒。
林则徐显然是相信这种风传的,这有他给道光皇帝的奏折为证,那里提到了洋人的便秘和腿直。不仅如此,他来广州之后,还一再照会英国人:“况如茶叶、大黄,外国所不可一日无也,中国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则夷人何以为生?”或多或少,他有点指望英国人害怕没有茶叶大黄被胀死而主动缴烟。然而,很快事实就告诉他,风传似乎不那么可靠,英国人不大像动辄便秘病夫,因为他们好像并不在乎他的威胁。林则徐虽然是科场上健儿,出身翰林的老虎班(在明清属于升迁特快的那种人),但却没有被八股蒙住了眼睛,多年的宦途也没有养成他********之气,这位与陶澍齐名的晚清经世致用派的干将,马上就抛弃了他先前的成见,他要认真地考察一下,他所要对付的洋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言而喻,就当时而言,澳门是个让他开眼的最方便的地方。那时的澳门还没有现在这般大,也绝少有林则徐这般级别的朝廷大员光顾,所以,林则徐的到来,很是令葡萄牙人感到兴奋。在鸦片战争没有打起来之前,在中英的对峙中,至少在澳门的葡萄牙人还是表现出了对“东家”的友好,澳门的“新闻纸”差不多异口同声地向着中国。只是中国战败以后,才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所以,澳门的葡萄牙人几乎是有点受宠若惊,不仅官方大张仪式,摆出了最隆重的仪仗,洋兵和洋乐,热闹非凡,而且全城上下,“是日无论男妇,皆倚窗填衢而观”。(见《林则徐日记》)第一次置身“夷类”之中的林则徐,由于历史上文化的惯性,也由于葡萄牙人众星捧月似的捧着,不可避免地有点傲慢,可是他的眼睛却没有因此而朦胧,虽说是走马观花,林则徐的观察还是相当细致而客观的,他的日记,对此行做了详尽的描述。首先对“夷楼”颇有好感:“夷人好治宅,重楼叠层,多至三层,绣闼绿窗,望如金碧。”字里行间虽然对葡人的服饰还是有点看不顺眼,但人家穿什么戴什么,留什么发式以及胡须,他都一一看在眼里,甚至连帽子底下掖的汗巾也没放过,而且基本上没有讥讽之意。对于好长时间一直令国人大惊小怪的“上而露胸,下而重裙”的妇女装束,居然也无一字褒贬,只是淡淡的一句“其夷俗也”带过。从澳门返穗后,林则徐开始雇人从澳门收罗“新闻纸”和其他有关西方的资料,翻译成中文,还利用洋商通事(翻译)以及为洋人做事的役夫多方收集“夷情”。显然,他从澳门得到的东西是最多的。这些资料,先是形成了《四洲志》,而后又经魏源的加工,形成了中国第一部比较完备地介绍世界的著作《海国图志》。
敏感的澳门报纸,很快就发现了林则徐的变化,他们盛赞林与那些“握大权,不知英吉利并米利坚人之事情”、“骄傲自足”的大人先生不同,说他不仅善于收集有关外国的知识,而且“凡有所得,不辞辛苦,常时习之,记在心中”,真是“聪明好人”。
睁开了眼睛的林则徐,也为自己做了一件事,他请来美国传教士医生伯驾,为他治疗多年不愈的疝气,结果,他得到了一条还算有效的疝气带。要知道,那是个中国人见西医如见鬼魅的时代,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林的勇气和胸襟。
林则徐的身后之名,是荣耀的,而这个“睁开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在他睁开眼睛的过程中,澳门,起了一种非常的作用。林则徐从澳门收集来的关于西方世界的资料,在经过魏源加工后形成的《海国图志》,不仅在日后的岁月中对中国摆脱蒙昧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是日本的维新志士们,也从中获益匪浅。现在的学者有人甚至怀疑,《海国图志》实际上应该是林则徐享有著作权。林则徐的确是“聪明好人”,只可惜,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这样的人太少了一点。
吃猪肉看猪跑
眼下,写动物很流行。最具明星相的是狼,其次是狗,不是一般的狗,那种据说比狼还凶的狗——藏獒。只是,虽然号称跟这些动物生活过,写出来的狼和狗,其实都是拟人的动物,把人的某些属性注入动物的躯壳里,本质上跟迪斯尼的玩意,米老鼠、唐老鸭、三只小猪之类,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借动物说人的故事。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这话背景,意思猪是最常见的东西,人人都该知道。但是,真正了解猪的人,其实不多,因为它实在太熟悉了,不用想起,也不会忘记,也就没有关注它。在我看来,动物中最像人的,要数猪,要写猪的话,大抵不用操心往猪皮里面灌入的五脏六腑加上人的思想。从中学半工半读开始,我前后养过六年猪。每日里亲密接触,喂猪、放猪、给猪接生,打打骂骂,推推搡搡,最后杀它们的时候,还在旁边打下手(因为实在下不了手操刀子)。应该说,有点发言权。
猪跟人类的亲密关系时间最长,大约在几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驯化了猪,显然早于人驯化牛马和狗。对于很早就进入农耕生活的中国人来说,猪更是亲密伙伴,汉语的“家”字,就是一个房子里面一头猪。过去老话讲,家无妻,室无梁。如果从“家”字的字意解,应该是家无猪,就不成其为家。人吃猪肉,还把它们献给祖先和神灵,连祭祀文化人祖宗孔夫子,都用猪头。过去各县的穷教官,每年开荤,就指望春秋两祭的猪头,每年都唠叨:咳,今年的猪头比去年又小了。
人都喜欢说猪蠢,其实,那是因为人们经常看见的猪,都是童子身,尚在孩童时代就被人杀了吃了,童年的智慧,自然高不到哪儿去。如果让猪活得长一点,其实它们一点不比在人们看来比较通人性的马和狗要差。我亲眼所见,有些猪会拧开用铁丝绑着的门,进去偷吃的,还有的猪,在把它们放出去的时候,为了开小差,会跟人玩声东击西的游戏。至于讨好撒娇这种低级的把戏,几乎每个稍微有点寿数的猪,都会。
猪跟人最像的地方,不是这些小聪明,而是某些我们称之为劣根性的东西。过去读历史的时候,总是诧异很多集体大屠杀发生的时候,为什么被屠杀者不逃。成百上千的人,手脚往往是没有被捆绑的,只要大家一哄而散,四下逃命,古代又没有连发火器,逃命的应该比死的多,近代就算有机枪,几万人一起跑,总可以跑出来一些。但是,这些人,就是眼睁睁地一个一个地被杀死。在大猪场养猪,肥猪出栏是常有的事。笨人抓猪,开来一辆汽车,几个壮汉冲进猪圈,跟警察捕人一样到处乱追,结果是忙活半天,抓不了几个,因为猪比这些壮汉还要灵活,跑得疾躲得快,已经抓上车的,还有可能再次逃掉。但是聪明人则不这样,悄然进猪圈,把猪往一起拢,拢到一堆的猪,个个都用屁股冲着人,这时候,你只要一个又一个拉住猪尾巴往外拖就是,拖出来一个,让猪的两只后腿腾空,它们就没力气挣了,然后两人抬一个,一会儿就能抓一车。这种时候,虽然被抓的猪也拼命地叫,但其他的猪都埋着头,一声不响,静静地等待命运的来临。上百头的猪,一般只在抓剩下最后两头的时候,才会出现恐慌,可是这个时候,什么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