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华上下五千年断案趣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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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宋朝(6)

案情搞清楚之后,张希崇又开堂审理。他宣判说:“告状人郭某,本为郭氏养子。父母在世时即与其脱离关系,父母去世时连吊唁都没有来参加。

如此不孝之人,如果称为养子,则辜负了父母二十年养育之恩;如果还要说是亲生儿子,那就犯了三千条悖逆之罪。原告不忠不孝,横行乡里,串通作伪,欺瞒官府,败坏风俗,竟然妄图索田产,真是岂有此理!判郭氏田地财产为其亲子所有,原告与朋比为奸者全都交法官按律定刑。”在场旁听的人听到案子的审理结果,都十分敬佩张希崇的明察。

朱寿昌离间替罪羊

宋代阆州有个名叫雍子良的大恶霸,家财万贯,却时常作奸犯科,欺男霸女,居然屡次将人打死。然后买通官吏,逍遥法外。

这一天,雍子良带着几个手下大摇大摆地进了城东一个酒馆,直奔楼上的雅座。只见雅座坐着一个悠闲的青年男子,正独自酌酒观赏窗外景色。

雍子良大怒,上前便是一个耳光,出言不逊要赶青年走。那青年不服,争执起来。雍子良一挥手,手下人一拥而上将那青年一顿好打,不想那青年竞被打得气绝身亡。

雍子良见又闯了一桩人命案子,忙溜之大吉。回到家中,打点银子叫管家送往知州府。哪里料到新上任知的州朱寿昌不肯受贿,管家忙回家向雍子良禀报,雍子良又生一计,便对管家如此这番地交待了一下。

再说那死者亲人,知道青年的死讯后立即跑到衙门里向知州朱寿昌告状。朱寿昌听了缘由之后十分气愤,正打算让衙役去拘捕雍子良时,外面却有人前来自首,说是他打死了酒楼上的人,与雍子良无关。朱寿昌听完那人的坦白后,觉得怀疑。可自首者编得天衣无缝,而且那青年死时酒馆中的人全部逃之天天,无证人作证,一时难以断决,便将自首者暂且收监,待调查清楚再作了结。

过了几天,朱寿昌经察访实情,果真查请了事实真相,便将囚犯提来讯问。不想那囚犯依然认定是自己杀了人,朱寿昌摇摇头,惋惜地说:“你这样做实在不值得。其实,你上了雍子良的当了。”

囚犯闻言不解,睁大眼很是疑惑。

朱寿昌道:“雍子良给了你lO万钱,说要娶你女儿做儿媳妇,还答应把他女儿嫁到你家。有此事吗?”

囚犯一听,脸上表情立刻大变。

朱寿昌又道:“现在你替他顶凶杀之罪,可是他又写了一张假契,把你女儿改成婢女,说那10万钱就是买她的代价,也没有把他女儿嫁给你儿子,把他自己的女儿另嫁了别人。你却为他当‘替罪羊’送死,何苦呢?”

囚犯昕到这里,顿时大哭起来,犹豫了之后,便将实情合盘托出。原来,囚犯家一贫如洗,度日十分艰难,那天雍子良找到他家,对他威胁利诱,要他答应帮助顶罪,说入狱后会出钱买通官府赎他出来,并欲与他结为亲家。为此,他心动了,答应帮忙,还与雍子良立了契约。不想雍子良用心险恶,他差点为此丢命。

朱寿昌据此立即逮捕了雍子良,并依法加以严惩。顿时,阆州城内百姓人心大快。

大宋提刑官宋慈洗冤记

宋慈(1186~L249),字惠父,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碌后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

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卒于南宋理宗淳秸六年(1249),享年64岁。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逝世前两年(1247)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

五卷。《洗冤集录》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着。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1602年的同类着作要早350多年。

晒镰刀

宋慈所撰的《洗冤集录》中记录了一些刑事案例和检验手段,在当时的确是非常有效的检验手段,令人拍案叫绝。在书中记载了一个晒镰刀的故事,一位男子被人杀死,浑身有伤十余处,都是镰刀斫伤。检官发现财物无损、衣物俱在,断定这是一桩仇杀案。经过调查探访,检官锁定了嫌疑犯。他让附近居民交出家中所有的镰刀,分别排列地上,总共有近80把镰刀。当时正值盛夏,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停留不去,检官揪出了这把镰刀的主人。检官说,苍蝇嗜血,这把镰刀杀人后血腥气仍在,导致苍蝇聚集,而其他镰刀则无此状况,可以推断这把镰刀的主人曾经杀人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杀人者低头认罪。

蒸骨验伤

《洗冤集录》还记录了蒸骨验伤的方法,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人好酒二升、酸醋五升,趁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

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则是生前被打。

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现代科学证明了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检官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宋朝文彦博义破冤案

文彦博,生于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卒于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字宽夫,汾州介休(今属山西)人,北宋时期政治家。

宋朝曾有一起轰动一时的诬告大案。边将刘平与黄德和两人素来不和,黄德和就罗织罪名向朝廷告黑状,说刘平投敌。黄德知此时完全是空穴来风,就贿赂朝中权贵,又暗中送给知情人平奴金带一条,让他做假证,企图将刘平置于死地,结果此事还没有经过细致调查,刘平一家二百多口就稀里糊涂地被投进监狱了。

二百多口人危在旦夕,朝野上下都为之轰动了。明眼人都知道那是诬告,后来朝廷对此事也有所耳闻,于是,就派殿中侍御史文彦博到河中审理此案。文彦博到了河中,很快就使真相大白,把黄德和与平奴抓了起来。

谁知黄德和朝中关系复杂,他又花了很多银两上下一活动,几天之后,朝廷就派新御史来接手审理,调文彦博回京待命。新御史到任,要求文彦博办理交接手续,把大印交出来。文彦博义正词严地说:“朝廷是担忧案子办得不好,才派你来接印,现在案子已真相大白,一点疏漏都没有,你还是早点回去吧。”

新派的御史没有完成任务当然不会轻易就走,于是他与文彦博争执起来。文彦博说:“这个案子是我经手办理的,如果出了什么疏漏,我文彦博甘愿承担罪责。”硬是把新派的御史给顶了回去。新派的御史一走,文彦博马上把黄德和与平奴从监狱提出来,就地正法了。人一死,黄德和的同党怕自己也受牵连,也就慢慢罢手,此事牵扯的朝廷中官员太多,不便继续,也就不了了之。文彦博为了给刘平昭雪而违抗君命的清名不胫而走。后来,文彦博官至宰相。

断案点评

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一定要当机立断,绝不能拖泥带水,否则一旦疏忽大意,后果就会不堪设想。

宋日隆与木匠奇案

南宋咸淳年问,赣州信丰县有个木匠家住山岭下,岭上有条驿道,人们往来就要沿着他家屋后的道走。

有一天,木匠一大早起来便带着工具外出干活,在离开驿道五六丈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他稍瞥了几眼,觉得与自己无关,便置之不理,自顾自离开了。时间到了中午,里长和邻居前来察看尸首,见致命伤口是斧子的痕迹,议论纷纷,都说木匠平时使用斧子于活,这肯定是木匠作的案,不分清红皂白,便把木匠夫妇捆绑着送往官府。

一阵接一阵的严刑拷打,这对夫妻没法辩白,只能含冤招认。但这案件漏洞百出,且缺乏证据,拖了一年之久,一直悬着。

这案子上送到赣州府,州官委任精明能干、善断疑狱的知录(掌管司法的官员)宋日隆来复审。宋日隆虽不知道内情,却断定这案件肯定有冤.然而几次来到狱中审讯,木匠夫妇供词如原来一样,提不出什么新线索。

有一天,宋日隆正在讯问,看到一个小孩来找狱卒。小孩跟狱卒贴得很近,嘀嘀咕咕说了大半天。宋日隆心存狐疑,走上前去诘问狱卒。狱卒支支吾吾,故意转移话题。宋日隆料定其中有鬼,便将手边的人统统支开,单独和小孩交谈。一开始,这小孩尚且守口如瓶,只字不提,经过反复安慰、劝诱,他才说:“有一个人在茶馆里给了我50文钱,让我打听审案中木匠夫妇是不是承认了杀人。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告诉别人!”这小孩还挺严肃地嘱咐宋日隆。

宋日隆马上命令两个狱卒跟随小孩来到茶馆,逮捕了唆使小孩探听消息的人。这人见事已至此,再也无法抵赖,只好乖乖地供认了杀人抢劫的罪行。木匠夫妇的冤案真相大白,得到昭雪。

宋朝安潜巧用人贪念

宋朝安潜在蜀地当官时,他治理水利,规范条例,治理得井井有条,但是就是不管盗匪的事,蜀人都觉得很奇怪。过了一阵子,安潜提出公库的款项,共一千五百缗,分别放在三个集市中,并且分别贴出告示说:“能告发、逮捕盗贼一人,赏五百缗;告发、逮捕共犯的盗匪,解除他的罪责,赏金与一般人相同。”不久,有人抓了一个盗匪来到官府。这盗匪骂抓他的人说:“你与我一起作案17次,而且一向平分赃物,你凭什么抓我?我看我们会一起死。”安潜说:“既然你已经知道我贴出告示,那你为什么不先抓他来?如果抓他来,那他死,你拿奖赏。既然他抢先了,你被处死。又有什么好怨的?”于是下令发给告发者奖金,将被抓的盗匪处死。这么一来,境内盗匪一时间人心惶惶,彼此起了疑心,就各自逃到别处去了。在蜀地发生的盗匪事件也越来越少了.治安得到了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