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领导必备知识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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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财政大权收放有度(1)

单位的财务管理,一直是各级领导感到棘手的问题。当今,纪检部门已经明文规定,一把手不准直接插手财务,不准签字报销。财务问题是一个单位管理的重要方面,一把手不准签字报销,不等于可以放手不管。但一把手如何"过问"财务,副职领导如何管理财务,都有许多值得研究的地方。

一、领导必须明白的三个财务问题

有很多领导过去没有财务工作经验,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着"盲区";少数领导甚至把财务管理工作,简化到"签字报销"这类财务处理手续上,这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掌握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知识,才能当一个合格的财务主管。

1."单位负责人"才是会计责任的主体

毫无疑问,这里的"单位负责人"必定是单位的领导。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因为单位负责人可以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对外直接代表本单 位,所以,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负全面责任。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给"单位负责人"一个明确的界定。《会计法》第五十条已经做了解释:"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全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是指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就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就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具体而言,单位负责人在不同的单位,所指也会有所不同。

●在国家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指最高行政官员。

●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是指其法人代表。

●就企业而言,无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即为其执行义务人或者代表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负责人;国有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厂长(经理)。

●在特殊情况下,如企业清算过程中或筹办过程中,公司、企业的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重整人等,在执行其职务的范围内,也是公司、企业的负责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会计法》中所指的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比如说公司制企业的经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经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里只是不把其列入单位负责人的范围而已。

那么,"单位负责人"应负哪些责任呢?具体来讲,新《会计法》从十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出现问题,单位负责人要首先承担法律责任。

●组织领导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新《会计法》的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对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方面的奖励,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新《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应当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应当组织本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单位内部制约机制,保证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及程序能够有效防范和阻止违法、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而无权处理的报告,应当及时做出查处决定。

●应当如实向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授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

●应当组织本单位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的依法监督,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应当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并依法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促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新《会计法》为确保企业会计行为的规范,在明确单位负责人以上十项法定职责的同时,还对公司、企业做了特别规定。这是因为以盈利为目的公司、企业的会计信息不仅涉及投资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税收和宏观调控。公司、企业仅仅遵守会计核算的一般性规定是不够的,还必须遵守一些特别规定,尤其是各项禁止性规定,如下所示:

●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不得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不得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活动。

由此可知,作为"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也要承担自身的会计责任,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规范本单位会计行为。

2.领导必须了解的五项财会基本知识

作为单位负责人,了解一定的财会基础知识,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 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而言,基础的、必备的财会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应学习和领会《会计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只有知法、懂法,在全实际工作中才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

●要了解会计的一些常用术语,这样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才能明白其中的含义。

●要能看懂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些财务报表有助于单位负责人从全局上把握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并为进行合理的预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应掌握一定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能够对本单位的负债情况、资本运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做出正确的分析。同时,掌握投资、筹资分析的基本方法,尽量降低单位的经营风险。

●应了解与财会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如审计、税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这些知识,便于单位负责人在经营管理中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积极有效地进行管理。

3.领导必须熟悉的账务处理基本程序

账务处理程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相结合、加工形成会计信息的过程,通常我们也把这一过程叫做会计循环。

会计循环对于会计期间发生的经济活动,运用一定的会计方法,按照一定的会计步骤,对经济数据进行确认、计量、汇总、报告,最终产生会计信息。

账务处理程序的有关步骤如下:

●会计事项分析:包括经济业务分析、原始凭证审查等。

●编制会计分录:即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根据其结果,运用复式记账法编制会计分录、填写会计凭证。

●记入有关账簿:即根据会计凭证分别记入有关的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并结出发生额和余额。

●编制试算平衡表:即编制总分类账试算平衡表和明细分类账试算平衡表,检验记账有无错误。

●编制期末账项调整分录:即对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收及预付等事项进行账款的调整。

●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结账及转回分录:即对本年度所有账簿(不包括固定资产明细账)及账户进行结账,并单列到来年新的账簿中去。

●解释财务信息:应根据会计制度要求披露和解释有关财务信息。

以上是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本步骤,明确了这些步骤,在管理中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不会打乱仗。

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中通常有三种账务处理程序,即: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形式在企业日常核算中使用较为普遍。其特点是:将记账凭证汇总后,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进而由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成会计报表。

下面为账务处理流程图,可以更直观地显示处理过程。

必二、副职如何管好财务书管财务在很多人看来,是一项"肥缺",让人眼热心跳。如果管好了,确实益莫大焉,能维系很好的人际关系;如果管不好,就有可能上下不满意,甚至于在财经纪律上栽跟头。因此,对副职领导而言,必须掌握好管财务的艺术。

1.处理好与一把手的关系

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首先应该明白一件事:只有一把手才是真正的单位财务负责人。因此,分管财务的重要一点,就是要对一把手负责,这是开展工作的立足点。

副职领导要争取一把手的信任。取得一把手的信任,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这就要求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要多请示,勤汇报。多请示,就是在一些大的财务收支上,听取一把手的意见,不独断独行;勤汇报,就是把经手的财务事项,向一把手介绍,说明情况。要让一把手对单位财务状况心中有数,消除一把手心中的疑虑。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还要面对其他的副职领导,如果遇事后不及时和一把手沟通,就会产生不良后果。

争取一把手信任的重要一点,就是管好一把手的开支。一般来讲,除非一把手单独外出开会、考察,一把手的开支是由司机、陪同人员经手的。司机回单位报账时,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没必要找一把手核对,也不要在司机面前暴露出任何不满情绪,对有疑问的票据,要在事后与一把手交流。

2.要做好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