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西藏的天堂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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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十七岁十七朵莲花(1)

十七岁十七朵莲花

十七岁烟煮酒寂寞

你在沙里我在水里

哪里的握手比较有力

哪里的笑容比较长久

那就是西部开始的地方

——阿瑟·查普曼我17岁那年,在藏东南角的尼洋河畔当兵,离真正变成个大人,只差一年。那些秋天的午后,一个人总喜欢跑到连队背后的山上,躺在金黄色的落叶里,浏览一本邮差姗姗送来的《解放军生活》,然后在阳光下不知不觉地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梦乡的时候,打开的杂志覆盖着我的脸,树梢上一只乌黑的鸟呆头呆脑地看着我,山下的卓玛坐在塘水边,自由地唱起悠远的牧歌,长一声短一声的呀拉索,轻轻撩动我单薄的记忆和身体。

溪流淙淙,满眼清爽,几朵杜鹃花争先恐后地停在水边吐露暗香。灵芝草,红景天,冷杉,党生,当归,虫草在风中尽享秋波。

时光像月亮做的一面镜子,永远停在20度的蓝之上。我睡在散发着太阳味的落叶里,不想摞动半个身子,阳光一缕一缕溜进我一寸一寸的肌肤,树上的鸟儿见我没有说话,它再次低下头,像佛龛里静坐的小小的神,时刻都在冥想。

当青春走出一条河流的时候,连队背后的时光常常排山倒海般压在我的睡梦与记忆之间。虽然那算不上我一生中最明媚的时光,但那时我的眼睛绝对比现在忧伤。有时,忧伤就像青春走过的总有几步阶梯的地方。

如今,我躺在穿过南方丛林坚硬的钢轨上,捧读一本《心是孤独的猎手》,想起十七岁在连队背后嚼着阳光打发的柔软时光,不觉悲从心伤。

为什么值得追忆的时光总是逃得比小偷还要快,我用尽全力的追捕只能看见它落荒而逃的一根白丝。一眨眼,青春从此不知去向。多年来,一直没有回到那个可以睡好觉做好梦的地方,也许我们最美好的愿望和新鲜的梦想都成了普希金笔下衰败的落叶,凋零,腐蚀,渐逝。总是想让自己内心的生活减速再减速,但马不停蹄的努力换来的仍是一往无前的疼痛。如果生活拒绝我做一个隐士,那么我只能在人群中突围。

在云南石屏,一个从西藏退役多年的老兵,对我说起他的连队时光,作了一个让我无比吃惊的对比——远离拉萨的西古沟比你生活的拉萨寂寞万倍。

他的句子里居然用了“我生活的拉萨”,怎么不说“我驻防的拉萨”?“生活在拉萨”与我的军人身份距离拉得何其之大,又远。也许在这个老兵看来,拉萨更适宜用来生活,而边防只能是驻守,这不免让人感觉他似乎有着十分委曲的心事。西古沟在西藏版图的什么位置?也许我涉足过,但不知道它居然还有一个挂在驻地军人口头上的名字。我想我一定去过那地方,也许来不及停留只是匆匆而过,也许只是站在雪山下远远地投去过仰望的目光,或一个挥手的姿势。西藏边防的地名太容易让人蒙在鼓里了。老兵淡淡地说,西占沟离边境很近很近,离拉萨很远很远,直到退役他也没去过拉萨,不知拉萨是圆还是方?

听到这里,我很难过。身在拉萨的我太小看拉萨的魅力了,想不到它竟那么容易给人造成想象。我想究竟是什么让老兵如此肯定地将他在西古沟的连队时光与我的拉萨的生活作了如此对比?他没去过拉萨却能想象拉萨的喧嚣,这免不了让我怀疑人在边防的主观主义。正如多年前我读到《怀念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那部小说,那时总感觉取这标题的作家太过作秀,没有去过的地方就证明你没有那里的生活,你拿什么去怀念?听了老兵后面的话,我没有多思考便立即断言——拉萨真是个适合让人想象的地方。而且,这样的地方太过舒适,尤其是那些每天转动岁月经轮穿过八廓街的人们,我相信他们真的不懂寂寞为何物。

老兵还说,在连队的时候,他们每周五下午就排着队守候一部卫星电话。那时,每颗心都渴望听见从家乡传来的声音。每个人的通话时间只有五分钟。有一次,他看见排到最后的一个新兵突然超越队伍,冲上来一把抢过老兵手中的话筒,滔滔不绝,然后,泪流满面。其实在新兵抢到电话之前,电话线就已经断离接收器了。

他失落地对我说:“当时,我们排队的人都没听见那个新兵到底说了些什么,但大家都跟着他流泪了。”老兵没有对他过去在边防的连队时光加以过多描摹,也没有对自己现在的无限风光加以赞美。但是,多年前的一个生活场景,让他至今坐在宝马车上对连队时光念念不忘。

我想这应该叫物是人非心依然吧。

还想到一个比喻,“连队是军旅人生的一只脚,没有它走起路就不和谐。”当兵的过程离不开连队,往时往事,人在回忆过去中渐渐渐进渐近褪色,像老营房的那一面风霜日晒的墙。猛然间,那些纷至沓来的丝路花语早已落在春的泥土里,而最是那一抹芬芳的红却让人怎么也甩不掉记忆,它总是最先站在梦开始的地方向你招手摇曳。

每每这时,我便会想起阿瑟.查普曼写下那几句诗的意境。

连队背后的时光,没有归期的远行,无论何时何地想起,心里都会有一株亦真亦幻的杜鹃次第盛开。它的花瓣有的叫温暖,有的叫幸福,还有一种叫一际念。

我驻防的多熊拉哨所曾遭遇过历史上罕见的天旱。天上已经半年没有下一场雨了。山下的小河干涸得不带一丝生命的水分,地里刚刚扬花的青稞也都干死了。哨所附近牧民的奶牛不再产奶。这样可怕的气候已经让不少牧民陆续迁徙到更远的有水的区域,而山上的哨所只能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被强烈的高温持续烧烤着。当时,团部用两匹马驮水来救济我们,但每次的救济都少得可怜,几乎两匹马还在返回团部的路上,我们吃的水就已经只剩下一个皮袋子了。为了维系驮马下次到来的日子,我们惜水如命,十天也舍不得用水洗一把脸。

11天后,驮马依然没有来。哨所里最后一只装水的皮袋子像抽空了气的皮球。已经两天没沾一滴水的我和两个战友啃着干粮,站在距离哨所不远的山口,盼望着驮马在山涧羊肠小道上现影。如果驮马再不来,我们仨将面临着被活活渴死的危险。看着两张焦渴中被压缩干粮的细馍馍糊得带血丝的嘴唇,心急如焚的我开始下达命令——

上等兵李大傻和新兵郭小鬼留守哨所,哨长我亲自下山找水去。

半天后,我来到了山下一片空寂的村庄,只看见一个衣裳褴褛的门巴族小男孩,一瘸一拐地穿过风中的院门,朝多吉原始森林里走去。他黑里透红的皮肤,走路的姿态不像我所见过的小男孩那样轻松愉快,而是像黑白镜头里那个大约五六岁,头大腿细的小男孩,面对灾难给村庄带来的不幸,一脸木然。我从他侧面看过去,他正圈着双手,好像正努力捧着什么重要的东西。我忍不住去跟踪他,看他究竟在做什么重要的事情。他显然不想让我发现他的行动,所以我跟踪得特别艰难。我看见他将双手捧在胸前,像我小时候在夜色里捧萤火虫那样形成一个碗的形状,脚步只能轻微地移动,我蹑手蹑脚地跟着他进了森林。

树枝和荆棘划过他黑红的脸颊,但他并没有试图躲避。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孩子如此认真地做一件事情。接下来,我看见一群严阵以待的野马若隐若现地站在他的前方,而小男孩正朝着它们义无反顾地走去。我突然有些紧张,几乎想叫他赶紧闪开。眨眼之间,一匹狂妄的大野马朝着他靠近。我想这下完了,小男孩肯定会受伤。但这匹大野马一点也没有伤害他的意思。当小男孩蹲下身来的时候,它一动未动。这时,我才发现一匹小野马卧倒在地,显然由于酷热的折磨而中暑脱水,它正努力抬头舔小男孩手中的水!

我在心里惊呼:呀!他哪里来的水啊?

当小野马舔完水后,小男孩转过身风似的向家门口跑去。

我几步追上他,从兜里掏出一块压缩干粮送给他。小男孩怔怔地看了我一眼,眼睛紧紧盯住家门口。突然,我听到嘎吱一声,门像是被神速的阳光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高大的男人。我猜想那可能是小男孩的爸爸。趁我不备,小男孩忽然启动脚步,百米冲刺般朝着那个男人奔了过去,将我远远地甩在原地。更让我意外的是,那个男人朝着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背过身子,掏出了自己的“水龙头”。小男孩蹲在那里小心地接着爸爸身体里放出的尿液。那个男人的脸涨得通红。尿,像珍珠一滴一滴地聚集在小男孩的手上,炙热的阳光烘烤着他纤弱的背。

我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避着我的原因。当他站起来准备开始新一轮的艰苦跋涉时,我走到了他的面前。小男孩的大眼睛里溢满了泪水,他朝着我委曲地嘟哝了一句:“金珠玛影(解放军叔叔),借我一滴水好吗?”

我抚摸他的头,轻轻地说了一声:小朋友,你真聪明。于是便从森林里摘下一片野百合的叶子,背对阳光的影子将自己的水稀里哗啦放进叶子卷成的筒筒里,然后加入了小男孩的行动,并让他把手掌里的水一起倒进筒筒里。进入森林,我把水交给了小男孩,让他喂给小野马喝。那个男人靠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棵树上。我一回头,看到了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心灵,他手持一片宽大的叶子,正弓着背加紧时间放水,努力去挽救其他的生命。当我的泪水从脸庞滑落到地上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地平线倾斜了一下。此时,天空中明媚的色彩已不知被谁的大手涂改得那么忧伤、暗淡,有许多水滴加入到了我的泪水中,在干燥的麦克马洪线上留下了湿润的印记。

下雨了!

山那边的牦牛朝着村庄一路狂奔而来。纷纷扬扬的雨如格桑花开遍了多雄拉山脉,我看见千匹野马在林间跳舞,万只苍鹰在树上歌唱,几百只狼群张大嘴巴在山口呼啸,其中有两只白狼在天边的彩虹下拥抱接吻。多美妙的天堂雨啊!事后,李大傻和郭小鬼一再告诉我,那是团部派来的专用飞机,为这片地区采取的人工降雨。但我一直认为那是我有生看见的最神奇的一场天堂雨,虽然此后接着又干了两个多月,但两个月前的天堂雨让我们仨像多吉原始森林里的那头小野马一样获救了。

一条弯弯曲曲的肠肠路,从山那边麻花般扭曲过来,又直直地伸向遥远的天边。一问石头砌成的低矮平房,如系在这条路绳上的一个死疙瘩,牢牢地任风雪怎么吹打也解不开它。

一个哨所。

一个只有两个兵的哨所。

它立在四千多米的海拔高度上,沉睡在冰山之爷喜马拉雅山的一道皱纹里,每天经受着寂寞的抚摸,全年仅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是无雪期,可以让哨兵远远地看见绿色的生命而心跳狂乱。时间进入六月,飞雪的喜马拉雅犹如一只粗壮的手臂慢慢钻出冷冬的长袖。空气中偶尔吹来一股小草发芽的味道。冰山之爷的脸看上去不再那么冷峻,他时而面带笑容观望山下的草原部落,心中暗涌着季节变幻的热切之情。

自从尼玛回到哨所后,我就改掉了早晨从中午开始的生活恶习,每天早晨按时起床生火做饭。这天早晨,我比任何一天都醒得早,尼玛还在床上打呼噜,我又一次听见了鸟的叫声。那一刻,我兴奋得全身发抖,裸着身子慌慌张张地扑到门外,我想看看鸟的样子。

站在望远架下,我看见山下蜿蜒的公路旁,搭起了一座座小帐篷,沿路有几个牧人在晃动。漫坡的青黄仿佛在一夜之间彻底转绿。间或有栗色的马群和可爱的羊羔在风中突奔。在亮晶晶的阳光下,马鬃如锦闪烁,羊群如溜金般自由落地。

山下的景色,美如画廊,让人着迷!

那浅浅的绿地绿得比边塞诗人的诗句抒情。在我眼里,她甚至绿得比哨兵的军装珍贵。可是望一眼雪外天的云朵,她竟绿得让我难以置信。那一刻,我怀疑那一团绿地是隐士点化的结果?

喜马拉雅山下怎会有一片如此幻化的景象?

我调整了望远架的方位,细眼看去,真真切切。

这不是幻象,更不是空想。这是我被山外的连队派到哨所半年之后第一次看到的边关绿景呵。

远处的一切都比我想象中的生动。可哨所,安静得像个聋哑人的哨所如果不是因为这只鸟的出现,我一定会旋风般的跑下山去与那些牧人亲近,然后在草地上打几个滚,抱着那些可爱的小羊羔亲亲嘴。然而,这一切都被一只突然袭来的鸟所取代了。它在小天窗外悲伤地飞翔,它十分忧怨,忧怨得让我看着它就想起一位走失在历史中的女词人。它已经在哨所的小天窗外飞了一个早晨了,像是在找寻什么,它的冠奇大,头上又像是立着一只凤尾蝶。它飞翔的姿势也特别的出神入化。它不像是鸟在飞,而是像一只仙鹤在飞。可我无法断定它是不是仙鹤,但我就喜欢管它叫仙鹤。它的出现,一下子让我对天空产生了接近于无限的膜拜。

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渴望仙鹤能把她那美丽的双翅借给我。我不求飞得太高太远,只愿到天上去吻一吻那透明的蓝就满足了。

尼玛说,懒得理它,那一定是一只傻鸟。

我说,尼玛,你不要闭着眼睛说梦话,你自己好好睁大眼睛看看吧,看它嘴通红,一身洁白,非常宁静和自信。这真是一只充满灵性的仙鹤。它简直就是鸟儿们的公主。刹那间,我像是走进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感动至极。

尼玛在床上,翻过身,卷起被筒子,透过小天窗,懒洋洋地看了一眼那只飞得极低的仙鹤,对我的话不予理睬,倒头又睡。

在阳光镶边的碧波中,大朵大朵的云在漫游,有一片宁静的云挂在山腰,像一只漂亮的小白兔,太阳温暖地放射着粗糙的光斑,奔跑的马群在山下由远至近。纯棉一般的雪,映着仙鹤的影子,像水影般飘摇,像白玉雕琢而成——我忽然感觉到,此时此刻,我也融化其中了。那只仙鹤像一个小美人把我的目光移来移去。她衔着五彩阳光的嘴唇如鸽血红的玛瑙。我用心灵一遍一遍地呵护她。我想只有喜马拉雅才有这么好看的仙鹤;只有春天的喜马拉雅才有这么美丽的仙鹤;只有在这样质感的光斑下才能洗出这么洁白的羽毛……

我把小天窗全部推开,将那只仙鹤娶进哨所。

可尼玛却一句话扫了我的兴。他说,这只傻鸟一定活不过这个春天。

我惊异地问,为什么呢?

尼玛说,这是一只落单的红嘴鸥,它的大家族现在已经飞越喜马拉雅山抵达印度洋了。在这样的高寒地带,它的力量是无法迎接春天的!而且,眼下就它一只红嘴鸥也无法飞越喜马拉雅山!看它失魂落魄的样子一定是被首领抛弃了。也许,在首领眼中它不过是一只很不起眼的没有地位的鸟,它没有飞越喜马拉雅山的信心和勇气,它即将死去,它的命运已成定局。

听到这里,我一气之下将手中刚倒满开水的玻璃杯砸在窗外的雪地上,白花花的气流从雪地里冒出来。我转身掀掉尼玛的被子,气急败坏地吼道:你太过分了,尼玛!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一个这么冷酷的现实?我心中原本有了一个神话,神话,美丽的神话你懂吗?你一下子给我打破了!打破得这么彻底,一丁点余地都没有。

尼玛一脸坏笑,掖好被子,什么也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