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展怒江水电开发项目环境影响研究
科学发展观强调“自然、经济、社会”复杂关系的整体协调。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紧密地围绕着:努力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平衡,通过认识、解释、反演、推论等方式,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及其关系的合理性存在。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通过舆论引导、观念更新、伦理进化、道德感召等人类意识的觉醒,更要通过政府规范、法制约束、社会有序、文化导向等人类活动的有效组织,去逐步达到人与人之间关系(包括代际之间关系)的调适与公正。为达到“慎重研究,科学决策”的目的,怒江水电开发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尽快开展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研究。通过开展环境影响研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三阶段的工作,完全有可能将不利影响减到最小。
(一)有利于怒江可持续发展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称“人类应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这一定义与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定义相比较而言,它除明确当代和后代的发展和消费平等外,突出强调了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权利应当是坚持与自然相和谐方式的统一,而不应当是凭借着人们手中的技术和投资,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来追求这种发展权利的实现。
21世纪,中国的发展进程不可避免地将面临如下的挑战:①人口高峰的压力;②能源和自然资源需求的压力;③生态环境的压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而矛盾的焦点始终是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持续性支撑能力和相互的保护问题。可持续发展要求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社会从两个方面满足人民的需要,一是提高生产潜力,二是确保每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可持续发展鼓励在生态可能的范围内的消费标准和所有人可以合理地向往的标准。发展不能危害许多人的利益和后代人满足其基本需要的能力。
生态平衡内在的自然平衡本来就是动态的,人类正是通过不断地打破那种不利于人类健康发展的平衡,才能发展到今天。而其中的代价,则正是我们在建设过程中所应充分注意的对环境的保护问题。因此,观念上的更新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所需要的必不可少的认识前提。
怒江流域水电开发与怒江人民、国家利益紧密相关,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就是因为环境与发展这一核心问题。为避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超常规地利用,削弱或破坏生态环境系统功能,减少生物多样性或生态功能,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避免社会经济活动超过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有必要以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为指导,研究怒江水电资源如何发展才能为解决怒江生态保护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最终摆脱贫困,避免正经受着贫困和生态恶化的压力,摆脱贫困导致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加剧贫困的循环。研究如何维持怒江人民与自然相和谐的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我们必须通过研究控制、约束怒江流域的非理性需求和行为,将其维持在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以内,并且在此范围内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人们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通过研究,提出技术、政策等手段恢复、维护、扩展和提高受损生态系统的功能、生产基础与服务能力。
(二)有利于保障生态安全
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地区没有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将使人们丧失大量适于生存的空间,并由此产生大量生态灾民而冲击周边的社会稳定。因此,没有生态安全就没有稳定,就无法安居乐业,更谈不上建设小康社会。
怒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关键在于确保各种重要自然要素的生态功能,特别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通过怒江水电开发项目环境影响研究可以对各类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抢救性保护,可以保障在水电等自然资源开发中对各类自然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的保护,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
怒江流域人口众多(相对于适宜人生存的环境来说),许多重要自然资源的人均拥有量远低于国内人均水平,如适宜耕作的水田人均为0.22亩,而陡坡旱地则达1.27亩。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是造成开荒,陡坡耕作,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加强生态保护,原本十分脆弱的资源基础将可能遭受损害,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按照生态经济学的观点,经济再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是自然再生产。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保护自然再生产的能力,确保重点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保证自然生态系统具有良好的自我恢复和调节能力。
因此,生态保护关系着怒江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怒江经济、社会和自然的良性循环,从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对怒江水电如何开发、通过何种途径开发,进行全面、充分的科学论证是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
(三)有利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能源安全并不仅仅是供给总量与需求总量的矛盾,而是由清洁能源需求刚性上升而供给严重不足所引发的结构性矛盾,这是中国能源安全问题中的主要矛盾。
在全球化条件下,能源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和军事问题;它不仅与国内供求矛盾及其对外依存度相联系,它还与该国对世界资源丰富地区的外交和军事影响和控制力相联系。目前世界石油需求不平衡加剧,我国加入WTO后,能源产业面临巨大压力。能源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21世纪初中国能源安全的基本形势是:能源平衡差额负增长持续扩大,需求总量已大于供给总量,清洁能源需求增大,结构性矛盾突出。
我国对世界能源丰富地区的外交实际影响力及海上能源运输线路的军事自卫能力有限,因此走英美石油安全模式,将我国能源安全建立在提高海外依存度的方法是绝不可取的。将能源对外依存度保持在合理的范围,立足于科学利用本国现有能源优势,尽力提高能源自给率,是降低中国能源安全风险的可靠方法。符合中国国情的能源安全政策应是安全和环保的原则的统一,洁净、安全和高效是中国能源政策的目标,独立自主是我国能源政策的立足点。
“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预计为年均7%左右,其间我国电力需求的平均增长速度为5%左右,对我国电力供给提出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国电力生产主体部分是火电,而原煤是其燃料构成中的主体部分。1999年我国火力发电占当年生产量的82.3%(耗用原煤51163.5万吨,原油1228.6万吨),水电为16.4%,核电为1.2%。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比如法国、英国、美国,包括德国,使用水能和核能这样清洁能源的比例远远高于中国。中国热能生产以高污染的煤炭为主要原料,而石油和天然气又不可能大规模进口被用于电力生产,这表明,未来中国电力生产中,用于煤炭洁净技术及发展其他清洁发电燃料的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并对电力生产形成重大压力。
怒江蕴藏着丰富的水能,是我国重要的水电基地之一。怒江水能资源开发具有地形条件好、搬迁人口少、淹没土地少、开发成本低等显着特点,最适合大规模开发。然而,怒江水电开发项目对当地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景观有着重要的影响。怒江流域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不同于单一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在空间、时间、影响内容、研究方法和目标上,都有差别。因此,从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有必要通过研究,开展水电梯级开发对流域累积环境影响的研究,为对怒江流域水电开发规划和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
怒江地处“世界屋脊”着称的青藏高原的东南缘,滇西北横断山脉纵谷区,以高山峡谷地貌为主体的多种地貌形态,350形成了典型的山地立体气候。本区天气变化又受大气环流影响和西南季风的强烈控制,具有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气候温和,降水丰沛,光温水资源丰富,配置合理,为各种动植物的生存繁衍,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使本区成为泛北极植物区,中国喜马拉雅森林植物亚区,又以高黎贡山脊为界,跨横断山植物区和北缅甸植物地区。古北界和东洋界两大动物区系的天然重要通道。优越的生态环境,孕育着极为丰富的生物资源,并具有珍稀种、孑遗种与特有种三者兼备的优势,被誉为世界物种的一个基因库,动植物王国中的一颗明珠,成为生物资源最富集地区之一。另外,目前人们对怒江的生态特征和潜在的价值认识还不够,怒江贡山以上流域的科学考察较薄弱,因此,该区具有重要的自然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怒江流域森林植被类型复杂,生物资源极其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是山地生态系统保存完好、结构功能相对稳定的较原始的自然综合体,作为一个为数不多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天堂,该地区具有突出的全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