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三江”水能开发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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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用科学的发展观建设中国云南水电基地(2)

(四)对鱼类和生物物种的影响

当前社会上极为关注的是大坝建设对洄游鱼类造成的影响。各规划河段内已无长距离洄游鱼类,各电站大坝的建设不会阻断鱼类的生命周期循环,无需建设过鱼设施,电站的建设不会导致各种鱼类的灭绝,对下游河段鱼类的影响很小,同时,电站建设不会导致陆生脊椎动物物种(包括珍稀物种)的灭绝。

(五)对文物和景观的影响

这个问题在三江地区并不严重,三江地区地理、生态条件恶劣,长期的人类活动加剧了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景观的保护可以通过合理选定坝址来解决。

(六)引发地质灾害

修建大坝后可能会触发地震、崩岸、滑坡、消落带等不良地质灾害。现代水电建设工程技术已经可以很好避免这一问题。

三用科学的发展观建设中国云南水电基地要处理好的关系

水电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我们应该比以往、也应该比任何人都更加重视生态和环境问题。对社会各界关于云南水电基地建设的不同看法,我们应给予高度重视。但同时,对偏激的、全盘否定云南水电基地建设的错误观点也决不能苟同。发展是第一位的,在水电开发过程中,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新时期云南水电基地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处理好云南水电基地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这是争议最大的问题,对云南水电基地建设看法不同,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客观反映。一般而言,国际上对大坝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发达国家不同意修大坝,认为大坝建设将对生态造成影响;发展中国家主张修大坝,认为不修大坝经济无法发展。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赞成建坝,并在赞成修大坝的同时提出要十分注意生态环境问题。云南水电基地建设进行规划设计时,都要十分慎重地对待生态环境问题,认真做好生态环境评估报告。加大水电基地建设的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期要落实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的减免措施。为了做好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要明确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订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计划,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必须包含环境保护条款,并在工程施工中执行环境监理制度。只有在加快云南水电基地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上,充分重视每一座大坝的生态问题,才能实现水电大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真正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第二,云南水电基地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电基地的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西部大开发、云南“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合产业转移,对云南电力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同时也将为云南水电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云南水电基地建设必须适应中国和云南省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步伐为全面实现中国和云南省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保障。

第三,处理好云南水电基地建设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的关系。

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水电基地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利益,需要国家的统一领导,同时也需要统筹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云南水电基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开发权、审批权在中央,对建设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开发,但目前资源的出让全部明确,地方政府没有发言权,圈地抢滩矛盾突出,电站建成后的利润在大企业,而有关基地建设的移民安置、生态环境保护、配套措施建设责任全在地方,这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云南水电基地建设必须切实兼顾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利益。

第四,处理好云南水电基地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云南水电基地建设本身投资巨大,预计2001~2020年间,累计投资1492.63亿元,巨大的投资将极大地促进云南省及中国的经济增长,也将促进基地建设当地经济的发展。库区移民多为贫困人口,通过移民的合理安置,可以使移民摆脱贫困为其发展创造条件。经济发展是关键,只有经济发展,社会和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才有资金的充分投入,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云南水电基地建设同时进行生态环境建设,不仅会使建设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而且还会带来巨大的生态效益,水电基地的建设可以大大减少酸雨等灾害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云南水电开发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水电基地建设的全过程,高度重视和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生态建设,对每一项负面影响,都应该进行科学的、定量的分析。对移民和淹没耕地过多,生态环境损失过大的河段采取避让政策;对一般的生态环境损失通过技术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可避免的生态环境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四云南水电基地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云南水电基地建设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发展观,必须成为我们制定和实施水电开发规划、建设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和水电基地的基本出发点。在水电开发中,决不能以牺牲长远利益、牺牲环保利益、牺牲下游利益,来换取一时、一事、一己之利,要注意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二)加强开发管理,选择适当的开发目标

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包括水力资源规划)应该是政府行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后,水力资源开发的政府管理职能进一步分散并有弱化的趋势。政府应该对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包括水力资源规划)加强统一管理,超前组织对尚未进行规划的河流开展综合规划,对尚未批准的河流规划尽快进行审查。同时,在规划时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开发目标,对于移民和淹没耕地少,生态环境问题少的河流,可以加大开发率;对于移民和淹没耕地多,生态环境问题大的河段,应放弃开发。

(三)以人为本,创新移民安置机制和库区生态保护机制

我国水库移民经历了安置型和开发型两个阶段,国家还出台了库区后期扶持政策。为了解决好移民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应将淹没的土地、房屋及其他有价设施进行评估,加上对生态环境的补偿作为股份,参与水电开发建设,使移民和开发方形成利益共同体,长期共享水电开发的效益。保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逐步能发展”,生活水平高于移民以前。同时,水电开发的环境保护资金与建设资金应列入电站建设及运营的概算,从电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环境建设基金,按期投入沿江地区的移民安置和生环境态建设。

(四)合理设计,开发与运行模式必须符合生态环境要求

政府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各级政府应在环保方面做好服务,承担责任,要依法对开发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水电工程的不同开发与运行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在自然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用“龙头水库”加多级引水式开发的模式能够减少淹地移民、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河道坡降大,河谷狭窄,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修建高坝大库,淹没损失所造成的经济影响一般较小。水电的运行方式,以调峰运行经济价值最高,但必须兼顾生态环境,应该保持一定的机组按基本负荷运行。水坝必须还应该在低部位设置放水设施,以保证在机组全停时也能下泄最低生态流量,保证大坝下游河段的生态用水需要。

(五)高度重视,切实解决水电开发工程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

要切实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建立新的生态环境友好的大型水电工程建设体系,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个阶段的环节,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工程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三废一噪”对环境的污染,也应采取防治措施。政府应加强环境监测,实施环境监理,确保环境保护的措施落到实处。开发商应按照国家的《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政府还应对全流域的水能、水利资源开发做好环境规划。

(六)加大改革力度,实行更加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电力政策

建议中央减轻云南水电基地建设项目的所得税,并增加对云南的转移支付,建议免征大型水电站建设的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农田基本建设保护费、补充耕地费等,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提供更多的资金。放宽电力市场准入、打破电力建设的垄断局面。******号文件虽已明确了“三分开、一打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但电力市场垄断经营的坚冰还远未打破,电力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严重存在。当前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关键是开展输配分开,搞好配电端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独立的配电公司。

(七)制定投资优惠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创新开发方式

加大资金投入是用科学的发展观建设云南水电基地建设的关键,基地建设本身、生态环境保116护、移民安置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依靠充足的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有充足的资金。积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和外资投资开发云南水电基地。

作者依次为: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助理研究员;云南财贸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