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孟从国防费用赋税负担,进一步阐述他的赋税论,认为:“虽然关税与货物税导致服装与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但是劳动力的价格也与之成比例地提高。因此,国防费用赋税的负担最终转嫁到作为雇主的生产者身上……国民靠纳税使自身安全得以保证,所以这种纳税是既公正又有利的。但是,如果税收被国王挥霍于私人享受、属于滥用赋税,则是国家之损失。”他认为国王在临时征收赋税时,必须取得全体人民的认可,征收赋税必须取得议会的同意。
托马斯·孟正是从这种贸易差额理论出发,提出了他的“财富是战争的命脉”的国防财政论和赋税思想。马克思指出,这部书“在100年之内,一直是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因此,如果说重商主义具有一部划时代的著作……那么这就是托马斯·孟的著作”。
进口限制
在一个国家,如果某种商品在其国内可以自己独立生产,那么,就可以以高额关税或绝对禁止的办法限制与这一商品有关的进口,这样就可以保证其国内商户的垄断利益。
毋庸置疑,这种国内市场的垄断,能够给从事这一行业的商人以积极的鼓励,并且使更多的人、更多的财富涌向这一行业。
但需要指出的是,垄断不可能增进社会的总劳动,或者说,不可能引导其走上最有利的方向。
一个国家的社会总劳动,不可能超过社会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换言之,一个国家所能雇佣的工人人数,必定和这一国家的社会总资本成某种比例,决不会超过这一比例。对此,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就如同任何一个工厂主所能雇佣的工人人数,必定和他的资本成某种比例一样。
无论什么样的商业法规,都不可能使社会劳动数量的增加超过其社会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它只能将原本不属于某一产业的劳力和财富转移到这一产业中来。至于这种结果是否更有利于社会,却不能草率地加以判断。
每一个聪明的人,都努力为他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用途。当然,他首先思考的是他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社会利益。但是,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会自然引导他选择有利于社会的用途。
其一,如果能获得资本的普通利润,那么,每一个商人都愿意将资本投在国内,用来维持国内产业。
因此,如果利润均等或几乎均等,每一个商人都会愿意经营国内贸易而不愿意经营对外贸易,愿意经营对外消费品贸易而不愿意经营运输贸易。
投资经营国内贸易,所投资本在自己的监控之下;投资经营对外贸易,所投资本则往往不在自己的监控之下。
资本在自己的监控之下有很多便利,如可以更好地了解信托者的品性和实力,即使一时不慎上当受骗,也能够较快地找到解决之道,能够很方便地付诸本国相应的法律以获取赔偿。
此外,商人之所以不愿经营运输贸易,是因为运输贸易使其资本分散在其他两国之间,其中没有任何部分必然会回到本国,或处于他的监控之下。
一些国家运输贸易占很大的份额,使其往往成为通商各国货物的中心市场。
商人为了免除再次装卸商品的费用,总是想方设法在本国市场售卖各国的货物,从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使运输贸易变为消费品的对外贸易。
同样,经营消费品对外贸易的商人,当收集货物准备运往国外市场时,总会愿意以均等或几乎均等的利润尽可能在国内出售一部分货物。当他尽可能地使他的消费品对外贸易变为国内贸易时,就可以避免承担出口的风险和麻烦。
前面,我已经指出,投资在消费品对外贸易上的资本与投资在国内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后者必能推动更大量的国内产业,使国内有更多的居民能够由此获得收入和就业机会。同样,投资在运输贸易上的资本与投资在消费品对外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后者具有同样的优点。
因此,在利润均等或几乎均等的情况下,每一个商人自然都会运用他的资本来给国内产业提供最大的援助,使本国尽量多的居民获得收入和就业机会。
其二,商人将资本投资到国内产业时,必然会尽可能好地指导它,以便商品具有最大的价值。
商人利润的大小,与其产品价值的大小成比例。而商人的投资是为了赚取利润,而且他总是尽可能地使其商品具有最大的价值。换言之,商人投资的目的,就是千方百计使其商品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他物品。
因为商人努力将其资本投资到国内产业上,并设法使其价值达到最高,尽管他通常并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但他却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指导——他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往往使自己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
关于在国内投资什么样的产业才能创造最大的价值这一问题,商人显然比政治家、立法家的判断要更加准确。
国家将国外市场的垄断利益,赋予国内任何一种工艺或制造业中的产品,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就是指导商人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而这样的做法必定是徒劳和有害的。
采取高额关税和禁止进口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利用资本在国内生产能从国外廉价购买到的物品。这对国家和个人而言,都是愚蠢的行为。当然,这样的管制有时候可以使某种产业更加迅速地崛起,但却使资本的积累更加缓慢。
虽然没有这样的管制,某种制造业就无法迅速崛起,但在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内,并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加乏味。
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全部资本与劳动,虽会指向不同的目标,但仍可能按当时最有利的用途使用。其收入可能是资本所能提供的最大的收入,而资本与收入均可能按最大的速度增加。
事实上,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上述那种制造业,它同样可以非常富裕。因此说,国家没有必要向巨大的自然优势挑战,即使是向较小的自然优势挑战也是极其荒谬的。
毋庸置疑,从垄断国内市场取得最大利益的是商人与制造业者。
禁止其他国家的牲畜和腌制食品的进口,以及对外国谷物的进口征以高关税(事实上,这在丰收之年等于绝对的禁止),这虽然给英国的牧畜者与农民带来利益,但并不像其他同类限制所取得的利益那样明显。
贩卖制造品通常是对外贸易的主要业务。其原因在于制造品,尤其是比较精巧的制造品,它们的运输较之谷物和牲畜更加容易。在这方面,只要能够赢得一点点利益,就算是在国内市场上,外商也会以低于国内工人的产品价格出售。
但在土地原产品(天然产物)方面就有所不同,除非有极大的好处或特殊的原因,否则不会采取这样的经营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禁止外国制造品自由进口,否则会有几种国内制造业受到损害,严重之时,会造成几种国内制造业的完全毁灭。结果是使原来运行正常的大部分资本与劳动被迫寻找其他用途或是流失掉。
本国农业是不受土地原产品(天然产物)的自由进口影响的,因此,乡绅与农场主们基本上属于没有卑劣垄断想法的人。
大型制造厂的企业家,如果发觉附近20里内新建了一个生产同类产品的工厂,可能会惊慌起来,甚至想方法设法,把新来的排挤出去,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在阿比维尔经营毛织品制造业的荷兰人,禁止在那城市周围60里内建设同类工厂。
反之,如有人在农场附近进行开垦,农场主与乡绅是不会加以阻止的,他们通常愿意促进邻近各田庄的开垦与改良。不仅如此,他们不像大部分制造业者那样保守着经营的秘密。而且,他们也没有什么秘密,一旦发现了有利的新方法,他们一般都会把这方法告诉邻人,尽可能把它推广开来。
为什么两者会有如此大的反差呢?
其原因在于乡绅与农场主,散居国内各地,不易结合;商人与制造业者,却集居于城内,易于结合。
商人与制造业者,都沾染了城市所盛行的同业公会的习气,他们一般取得了违反各城市居民利益的专营特权,自然竭力设法取得违反所有同国人的专营特权。保障国内市场独占,限制外国货物输入的方法,似乎就是他们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