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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论财富的性质、积累和使用(2)

私人土地的总地租,包括私人土地所有者的全部付出,从总地租中减去修缮、管理等各项必须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就是可供土地所有者自由支配的纯地租。而一国居民的总收入,包括土地与劳动的全部年产品,从一国居民的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就是可供一国居民自由支配的纯收入。

事实上,一国居民真正财富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其纯收入的多少。

关于固定资本的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劳动生产力。比如说,在同样面积的农场,没有围墙、水沟、道路等必要建筑物的农场,要比拥有这些设备的农场,生产力低得多。而在同样规模、生产同种产品、工人数量相等的工厂中,没有精良机器的工厂,要比拥有这些设备的工厂,生产力低得多。固定资本的维护费用,不能计算在纯收入中,而其所提高的劳动生产力,却能使纯收入增加。

关于流动资本的补充,要从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食料、材料、成品和货币,是流动资本的四个组成部分。其中,食料、材料和成品可以转化为固定资本,也可以转化为供目前消费的财富,而那些没有转化的部分就将成为社会的纯收入。关于社会流动资本中的货币问题,我认为有必要进行详细探讨。

简单来说,货币对社会收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货币的补充,需要费用,这项费用要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

其二,货币仅仅是货物借以流通的工具,不能将货币计算在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中,因为构成社会收入的只能是货物。

此外,以纸币代替金银铸币,可以说是用一种价格低廉的商业工具代替另外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工具。与金银铸币比较而言,纸币的生产费用和维护费用要少得多。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社会的总收入或纯收入,对此我将作进一步说明。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物易物的时代已经过去,货币逐渐成为商业活动中交换的一般媒介,而代替金银铸币的纸币有许多种。

以银行的流通券为例,倘若这家银行资本雄厚、操作规范、诚实守信,人们相信它有随时兑换现金的意愿和能力,那么,它所发行的流通券就与金银币无异。如果这家银行将10万镑期票借给客户,客户自然要付给利息,这些利息就是经营银行的利润来源。这些期票会有一部分返回兑现,但总有一部分在人们手中流通。因此,这家银行发行的10万镑期票,用2万镑金银币就可以应付兑现的需要。换言之,2万镑金银币发挥了10万镑金银币的功用——国内流通就可以节约8万镑金银币。倘若国内的银行都这样做,那么,由于期票的发行就使得金银需求仅为原来的1/5。

以纸币代替金银币,可以说是以一种低廉得多的商业工具代替另一种极

其昂贵的商业工具。图为面值10镑的英镑。

假设一个国家在某一时期的总通货量为100万镑,银行期票发行了100万镑,那么,金银币的储备只需20万镑即可。与银行期票发行之前相比,就溢流出80万镑金银币。这80万镑金银币在国内就被闲置、没有有利的用途,于是被送到国外,而且必须以金银的形式送出。此时,国内流通领域,事实上是以100万镑纸币代替了100万镑金银币在流通。

大量的金银被输往国外,用来购买他国的商品,如果将这些商品再转卖给第三国,则可以从中得到丰厚的利润,这也就增加了社会的纯收入。如果用来购买供本国消费的商品,这些商品按用途可分为两类:奢侈品,这种用途不会增加社会生产;劳动资料,这种用途必定增加社会生产,也必然增加社会的纯收入。

一般来说,社会上大多数人是聪明、勤劳和节俭的,流往国外的金银大部分可视为本国的创业基金,能够增加社会收入。国内由于用纸币代替金银币,流通所需的金银量减少到原来的1/5,这节约下来的4/5,最终会影响到社会纯收入的增加。

事实也证明了上述理论,最近二三十年来,银行业发展迅速,国内流通完全用纸币代替了金银币。虽然流通的金银币大为减少,但商业却更加繁荣,农业和工业的发展也非常明显。

由上述可知,银行在其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那么,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呢?该如何避免纸币发行过剩呢?银行经营与国家利益之间又有什么利害关系呢?

银行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贴现汇票。所谓“贴现汇票”,即指垫付货币,收买没有到期的汇票,持票人不等汇票期满前往银行兑现时,银行要在全部贷额中扣除到期应收的利息,等到汇票到期后兑付,不但可以偿还银行先前贷出去的价值,还会以利息形式带来纯利润。银行贴现汇票,不是以金银支付,而是以本银行发行的流通券支付,所以,银行总是尽可能多地贴现汇票,以赚取利润。

至于纸币的发行,无论在哪一个国家,纸币的价值都无法超过它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超过实际流通中所需要的金银币的价值。纸币一旦过剩,人们既不能用于国内,又不能输往国外,只有到银行兑现。倘若银行兑现缓慢,就会引起人们的恐慌,结果往往导致许多纸币要求兑现,从而引起混乱。

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经营还有两项特殊的费用:为应对随时兑现的需求,银行必须储备没有利息的巨额货币;这些货币不断减少,必须不停地加以补充。

倘若纸币发行过多,其回到银行的速度也就快了许多。因此,上述第一项特殊费用必须以更高的比例增加才行,而上述第二项特殊费用则增加更多。

我认为,倘若所有银行都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的话,也就能够避免纸币过剩情况的发生。然而,不幸地是,银行家似乎都忽略了这一点,从而导致纸币过剩的情况时有发生。

英国一些大胆的商人,往往过分经营,这是纸币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实,商人的创业基金,不宜完全向银行借贷,这种方式只适合用来应对不时之需。而银行如果借出资本不超过限度,那么,国内纸币过剩的情况就不会出现。

倘若银行借贷给商人的款项以及利息能够按时收回,那么,银行金柜的补充就不需要多少费用。倘若情况不是这样,那么,银行金柜必定出大于入,很容易造成枯竭。因此,许多银行对此非常慎重,它们要求客户定期还款,这种谨慎的态度往往带来两个好处:银行能够准确地判断借款人的财物状况以及避免纸币发行过剩。

银行以现金结算和贴现汇票的方法为商人提供了便利,反之,商人借贷也要考虑银行本身的利益和安全。

商人的流动资本不能完全从银行借贷,即使大部分从银行借贷也是不好的,因为商人想要收回投资需要较长的时间。商人的固定资本就更不能完全从银行借贷,大部分从银行借贷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固定资本比流动资本收回更慢。以上这些对银行都是不利的,很容易使其蒙受损失。

商人趋利,总觉得银行所要付出的仅仅是多印一些纸币而已,他们总是期盼着银行能满足自己的所有要求,获得想要的全部资本。当银行出于种种原因拒绝他们的要求时,一些商人就想出了“循环划汇”这一方法。所谓“循环划汇”,即通常所说的“循环借款”。比如说,甲、乙两人,甲向乙开出一张汇票,限期两个月并付利息,在付款期限未到之前,乙又向甲开出同等数额汇票一张,外加利息佣金,限期两个月。在这两个月未到期之前,甲再向乙第二次开出汇票,乙也照例行事,这样循环下去,可持续数月乃至数年,只是利息和佣金都要计算在内,这种方法就叫做“循环划汇”。

银行为了贴现这种循环汇票,往往会发行大量的过剩纸币。如果甲、乙两人相互串通,相互开出循环期票,倘若他们同时向一家银行贴现,那么,他们就很容易被识破。但他们向多家银行贴现,且由许多人参加开列汇票,那么,银行就很难识破了。即使银行识破了他们的骗局,但常常为时已晚,银行已经处于被动的位置,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银行只有继续贴现,慢慢地将贷款收回,或增加贴现的条件,迫使这些人转向其他银行。

倘若一家银行以振兴国家为己任,那么,无论是现金结算,还是汇票贴现,其条件都比其他银行宽松得多。其在为汇票贴现时,也不问是真实汇票还是循环汇票。这家银行的做法,势必导致其发行大量纸币,过剩的纸币在极短的时间内返回银行要求兑现,这必定导致银行金柜亏空,最后不得不停业。诸如这家银行的经营方法,是非常失败的,这样经营的后果恰恰背离初衷,对国家造成巨大的危害。

以上讨论,也就涉及到了银行经营与国家利益的问题。这也是本节我准备探讨的最后一个问题,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一个国家银行安全、稳定地经营,可以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因为,银行使这一国家的闲置资本发挥了作用,从而产生可观的利润。

商人手中的闲置资本,对于商人与国家而言,并不能产生什么利益。因为银行的灵活经营,为这些闲置资本带来了可观的利润,对商人与国家都有利,促进了国内产业的发展。此外,银行安全、稳定地经营,用纸币代替金银币,这也是有利于国家的。

我要指出的是,用纸币代替金银币,纸币的发行和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倘若管理不善,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例如,倘若一个国家完全靠纸币来融通货物,后来不幸发生了战争,并且战败,敌军占领了首都,维持纸币信用的金银库也落入敌手,那么,这一国家的商业将陷入混乱,市场上除了以物易物、赊欠之外,不会有其他的交换。而缴纳赋税、支付军饷也无法进行。倘若这一国家大部分是靠金银币来融通货物,那么,情况将会好很多。

所以说,无论哪一个国家,都要防止纸币过度发行造成银行破产,同时也要防止让纸币在流通领域占有过大的比重。

概括而言,货物流通可分为两类:其一,商人与商人之间的流通;其二,商人与消费者之间的流通。货物的流通,必然属于其中一类。而两类货物的流通方式同时进行着,其区别在于所需要的货币数量有所不同。

商人与商人之间流通的货物价值,一定不能超过商人与消费者之间流通的货物价值,因为货物终归要卖给消费者。商人与商人之间往往是批发交易,每次都需要大量的货币;商人与消费者之间往往是零售交易,每次需要的货币量很小。

国家对纸币的发行必须加以管制。倘若纸币面额很大,就只能在商人之间流通;倘若纸币面额很小,就好像是在鼓励普通人去经营银行,这样往往导致银行破产,从而引起社会的混乱。因此,国家最好同意规定纸币的最低面额。

此外,发行纸币的银行,必须有足够的信用来保证纸币与金银币的兑换,如此,用纸币购买任何货物都会像金银币一样,价格不至于产生变动。

总之,银行发行纸币,既有限制又可随时兑现,就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反而会增进社会安全。国家还应该鼓励各个银行之间善意的竞争,因为对社会有益的事业而言,愈是自由,就愈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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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欣法则

格雷欣法则是一条经济法则,也称劣币驱逐良币法则,意为在双本位货币制度的情况下,两种货币同时流通时,如果其中之一发生贬值,其实际价值相对低于另一种货币的价值,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将被普遍收藏起来,逐步从市场上消失,最终被驱逐出流通领域,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将在市场上泛滥成灾。

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钱包里既有新钱又有旧钱的时候,大家都愿意把旧钱花出去买东西,留下“新票”。道理很简单,出于对新钱的偏好。从这种偏好中,就出现了格雷欣法则的萌芽。

这一法则是以托马斯·格雷欣爵士(1519~1579)的姓氏命名的。格雷欣是英国著名的金融家、慈善家,皇家证券交易所及格雷欣学院的创建者,由于他对货币与交易方面的事宜了如指掌,因此成为英国女王伊利沙白一世改革货币制度的主要军师,业务包括与佛兰德的商人议定皇室贷款、购买军备以及偷运黄金进英国。他家境富裕,地位显赫,曾经两次邀得英国女王成为他的座上客。

格雷欣提出了这个法则之后,便成为了货币史上的著名人物。

自从人类给金钱以一定的币值时起,这一法则就起作用了。

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它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政府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

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是良币。

这是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时出现的理论。当时,金和银都是法偿货币,在法律上按一定比价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在现实情况中,金银的开采成本、市场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变化的,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人们必然会储存更有价值的金而使用相对来说没有价值的银,因为交换时是以法定比价而不是实际比价来计算的。如果银相对来说更为贵重时,劣币就成了金,银变成了良币。

进入了纸币流通的时代,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国家也必须用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偿性。也正是在这时,格雷欣法则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事实上,没有良币出现,或者有强有力的政府禁止良币的使用,劣币也不能一直使用下去。

问题的根源在于,劣币驱良币并不是产生于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每一套货币的发行,都是由国家强制人民接受的,尽管付款的一方很乐意使用劣币,但收款的一方却不会甘愿接受,只有在国家能保证被接受的劣币能够继续流通的时候,劣币才能得以继续存在,这条规律才能继续起作用。

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通过“劣币驱良币”的把戏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个过程可以说是政府损害自己信誉的过程。当这个过程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人民也有可能拒绝所谓的法偿货币,通过自由的选择使得货币自发地建立新规律。

格雷欣定律不但是货币、金融领域内的著名定律,而且在商业领域也有一定的泛化倾向。

后来,人们就用这一法则来泛指价值不高的东西会把价值较高的东西挤出流通领域,主要指假冒劣质产品在多种渠道向正牌商品挑战,并具有膨胀、蔓延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