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追问大历史:《史记》可以这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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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为官当自律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史记》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

石奢是楚昭王的相国,为人刚直廉洁,既不阿谀奉迎,也不回避事端。有次他出外巡行,路逢有人行凶杀人,石奢马上追击,不料想,追到的凶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石奢权衡之下将自己的父亲放走,返回之后便把自己拘禁起来。派人禀告楚昭王说:“行凶杀人者是我的父亲。如果我把父亲抓捕归案,可以为自己博取美名,但这却是不孝之举;但是废弃法律规定,私纵凶犯,这不是忠臣之为,因此我是罪该致死。”楚昭王听后,为其开脱说:“你只是追捕凶犯没有追捕上,不应当受制裁,你还是继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吧!”石奢却固执地声称:“不偏袒自己的父亲,不是孝子;不奉行法制,不是忠臣。大王您赦免我的罪过,是大王您的恩惠,但是依法而死,则是臣的职责所在。”最后自杀身亡。

李离是晋文公的大法官。有次他因为审查错误误判人死罪,自己将自己拘禁起来,判处自己死刑。晋文公为此说:“官职有贵贱之别,刑罚有轻重之分,这是下属的过错,不是你的问题。”李离说:“我作为长官,不曾将职位让给属下,拿到的俸禄也不曾分给下属,现在有了过错,却把罪责推诿给下属,这种道理臣不曾听说。”坚决推辞不接受晋文公的诏命。晋文公只好威胁他说:“你自己判定自己有罪,那我也不曾发现你的过错,岂不是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狱有法规,判刑错误就要接受刑罚,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之所以任命我为法官,就是因为我能够审查细微之处判决疑难案件。如今我确实是错判人死刑,按律当斩。”最后自刎而死。

石奢与李离皆是大权在握之人,一是一国之相,一是最高大法官,但是在自己的行为出现违法之举时,他们都能直面自己的错误,不掩盖,不推诿,即使是最高权力代表--一国之君为其开脱,都不为所动,慷慨陈词表明心志;以死谢罪,扞卫法律尊严,故而太史公称赞道:“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握着权力的人易在自己权力的覆盖域内恣意狂乱,没有问题,富贵吉祥;出现问题,遮盖隐瞒,即使是超出了自己的权力范围也要挣扎一番,而且这种挣扎往往会回归风平浪静的往昔。矿难、食品质量等问题出现之后,地方官纷纷打出的“无事牌”,不禁让人痛心这种群魔乱舞的现状;官员遇难之后,网络频现的狂欢语调,折射出权力滥用的恶性影响。2010年位居网络流行语首位的“我爸是李刚”,与春秋时代的石奢案件有类似之处,但是石老爹没有李少爷的无知与无畏。在司法监督、网络监督强大但仍权力滥用时有发生的今天,我们需要石奢、李离的归来,为官者当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