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式领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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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会用权,懂放权,收发自如有尺度(4)

曾国藩善于分权,通过权力的纵向分解,调动各级将吏的积极性,从而取得事业的成功。曾国藩分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建设,二是任用人才。前者使分权得到制度保证,后者使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1)构建分权组织

曾国藩组建了以“事权归一”为核心的新式湘军。湘军以营为主体单位,随着形势的发展,营上设统领、分统,营下设哨,哨下陆军设队、水师设船、旗兵设棚。一个营有500人,分为作战人员与长夫(后勤人员)。营官拥有“威权”、利权。在兵制上,以募兵制替代世兵制,首先选择有忠义血性的知识分子担任营官,再由他们去挑选兵勇;所有勇丁由营官招募,士兵对营官充分信任,且有依赖性。在营官权力配置上,“每营必须择一营官,必划分出营数,此时即将全数交付与他”,“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营官拥有“生杀予夺”大权。同时,一营的后勤保障也全由营官支配,所有吃喝用度都在营内解决。湘军创建之初,曾国藩还亲领军队,但随着分权制度的完善,他将军队全数交给各个“子公司”的“经理”,自己只做“名义上的统领”。

(2)任用人才

分权,最难做到也是最重要的是把适当的权力分给合适的人。作为一个高明的领导者,曾国藩深刻懂得“任人则逸,独任则功”的道理,极力主张“办大事者,以多选替手为第一义”,一生致力于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并将他们安排在众多关键性的岗位上,给予他们权力,对他们的决策不干预、不遥制。一是逐渐将水路军事指挥权分给所属军官,自己不亲自指挥作战。二是将筹饷的权力交给各地,在湖南设立了东征局,在江西、江苏、广东等地都设置有筹饷机构,由朝廷委派人员负责。三是大量任用地方官吏,确保遭到战争破坏的行政体系正常运转。他选择人才,目的只有一个:共同完成东征大业,消灭太平军、捻军。他选人的标准是唯德是用、唯才是举,选人的方式是不拘一格。左宗棠推荐于幕僚,塔齐布简拔于小官,鲍超提携于标兵,李鸿章举荐于编修。一大批优秀人才的任用,分散了权力,凝聚了力量,完成了他“内圣外王”之鹊志。

领导者一定要记住:你是将军,不是士兵。你是决策者,而非执行者。二战时,有人问一位将军:“什么人适合当头儿?”将军这样回答:“精明而懒惰的人。”这的确是精辟的回答。领导的主要工作是什么?--找到正确的方法,找到正确的人去实施。作为领导应尽可能地授权,把你不想做的事,把别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的事,把你没有时间去做的事,把不能充分发挥你能力的事,果断地托付给下属去做。只有这样,你才能不被“琐碎的事务”所纠缠,而有充足的时间思考和处理“重要的事情”。成功的领导不是整天忙得团团转的人,而是一切尽在掌握、悠然自得的人。

一个足球队员如果要不犯规,最好的办法可能就是站着不动,但是他也永远不可能进球。作为一个领导,不要怕下属犯错误,而恰恰要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分权是培养激励下属的过程,绝不能因为怕下属犯错而不给予其机会,相反应提供充足的机会以使下属成熟,从而尽量少犯错误。

我们再来看看三九集团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的赵新先是如何分权的,赵新先不设副总经理,三个副书记没一个是专职的,皆兼任一个二级公司的总经理。赵新先只管50多家二级公司的第一把手,把六大权力充分下放给三个副书记。这六大权力是:班子组阁权、机构设置权、人事调配权、生产经营权、生产经营决策权、财务收支权和工资奖金分配权。”

赵新先对于分权方式有自己的想法:

第一个好处是决策快。香港正大集团的老板想在国内投资,走了一个大圈,每到一处都是整套领导班子陪同吃喝,洽谈却议而不决,结果一无所获。最后一站在深圳与三九集团谈,对手只有赵新先一个人,一杯清茶喝完,双方已达成意向。正大的老板十分满意,觉得遇上了可以共事的伙伴。随后,合资企业南方制药厂宣告成立。

第二个好处是有人负责,出了问题打板子有屁股承受。赵新先直言不讳地说,他不赞成在企业实行集体负责制。集体负责制是出了问题谁也不用负责。国外的老板亏了本有跳楼的,我们的企业领导亏了本不但不会跳楼,连板子都打不上。

第三个好处是没有内耗。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在我们的国有企业里年复一年地重演。对于国有企业,我们从来强调集体领导,光派一个总经理还不行,还要派党委书记、董事长。光派正职还不行,还要派副手。这一来就犯了企业经营上的大忌,究竟谁对企业资产负责?谁有最终的决策权?党委是中心,总经理是核心,董事会是决策的重心,三心二意,结果难免内耗。庙里的三个和尚只是没水吃的问题,企业的三个和尚则会吵成一堆。有的企业出现了书记开除厂长党籍,厂长开除书记厂籍的怪现象。内耗得这么严重,哪里还有精力去应付市场竞争。

在领导者的授权法中,赵新先的授权方式明显接近于充分授权法,赵新先在充分授权时,允许下级决定行动的方案,并将完成任务所必需的人、财、物等权力完全交给其下属,并且允许他们自己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充分授权极大地发挥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能减轻主管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正职就是主管,主管就要主政,主政就要集权。正职领导者要长于把握集权的度。该集中的要集权,不应集中的要长于授权或分权。正职领导又不能独揽一切权力,小权是要分手、分工的。不能事事都是你说了算,都由你拍板,都由你去干,结果就是:主管忙得团团转,副职闲的没事干。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正职必须处置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决不能事必躬亲。如果我们不把权力仅仅视为个人欲望的工具,那么,无论官员也好,民众也好,都可以从权力的分立与分工中得到莫大的好处。

选好人来接管权力

有一个国王老待在王宫里,感到很无聊,为了解闷,他叫人牵了一只猴子来给自己做伴。因为猴子天性聪明,很快就得到国王的喜爱。国王周围的人都很尊重它。国王对这只猴子更是十分相信和宠爱,甚至连自己的宝剑都让猴子拿着。

在王宫的附近,有一片供人游乐的树林。当春天来临的时候,这片树林简直美极了。国王被那里的美景所吸引,带着他的正宫娘娘到林子里去。他把所有的随从都留在树林的外边,只留下猴子给自己做伴。国王在树林里好奇地游了一遍,感到有点疲倦,就对猴子说:“我想在这座花房里睡一会儿。如果有什么人想伤害我,你要竭尽全力来保护我。”说完这几句话,国王就睡着了。

一只蜜蜂闻到花香飞了来,落在国王头上。猴子一看就火了,心想:“这个倒霉的家伙竟敢在我的眼前蜇国王!”于是,它就开始阻挡。但是这只蜜蜂被赶走了,又有一只飞到国王身上。猴子大怒,抽出宝剑就照着蜜蜂砍下去,结果把国王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这则寓言对领导的启示是深刻的,“国王”作为管理者的悲剧在于:一是将保护的权力授给了无法承担保护责任的猴子;二是在对猴子授权后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不仅将宝剑交给了“猴子”,就连一直尽职尽责保护自己的随从也被支开,正是这种不科学的授权,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国王的脑袋被猴子砍了下来。

不同的人,人品也不一样。领导要信任那些负责的人,而不应该把权力随便交给下属,把权力交给不负责的人,很可能就会酿成恶果。只有在充分尊重、信任的前提下,才可做到放手放权。

每个单位领导都应保持这样一种态度--权力固可授予,但责任却无可旁贷。所以在权力下放前,务必要认真选好人来接管这些权力。下面是可以授予权力的8种人:

领导不在时能负起留守职责的人。有些员工在领导不在的时候,总是精神松懈,甚至忘了应尽的责任。例如,下班铃一响就赶着回家,或是在办公时间借故外出,长时间不回。领导不在,员工就该负起留守的责任。领导回来后,向他报告他不在时发生的事以及处理的经过。如早有代领导行使职权的事,就应该将它详细记录下来,事后提出详尽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