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记得我爱过:三更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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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溢如空

在石澳的海滩上,罗芷歆靠着栏杆,很快消灭了一客墨鱼丸米粉。

“意犹未尽么?这个也是你的。”寇景文把另一客递给她。

罗芷歆瞪大眼睛。“要我把这个也吃完?”寇景文笑了,打开快餐盒:“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一客你我各一半,第二客里加一点芥末,味道很不一般。”

罗芷歆搛了一只鱼丸,很文雅地咬了一口,鱼丸的劲滑和汁水的香浓配上芥末的辛辣,的确和刚才的那客很不一样。她刚要夸赞,却感觉一阵闷晕,虽然不严重,但突如其来的不协调的感觉让她笑容僵了一僵,寇景文马上觉察到了。“你怎么了?不舒服?头疼?”

“有一点点晕,没事。”罗芷歆忙安慰他,随后举了举手中的筷子,笑道,“鱼丸很好吃,放了芥末,就是不一样。”

“有件事我一直忘记问你。”罗芷歆转移话题,“今天晚上你怎么会出现在那间酒吧里?”

“我跟着你过去的。”

寇景文的毫不相瞒让罗芷歆有些吃惊。“你跟着我?”

“我在路上看见你躲在电话亭里用手机打电话,接着好像丢了东西一样满街跑,就在后面开车慢慢跟着。”寇景文不紧不慢地吃着米粉,“那间酒吧不大,人倒不少,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你,接下去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罗芷歆慢慢嚼着剩下的鱼丸,静静回想着之前的几个小时,心里淌起一道温热的溪流。相比麦世希,她更愿意接受寇景文的这种春风细雨般的关怀方式,煦暖而又宽和,让她在一种毫无压力的愉悦中释放自己。她侧过头望了望寇景文,后者依旧在不慌不忙吃米粉,背后是他的那辆黑色奔驰。

黑色奔驰?

罗芷歆不知身体里面哪个地方有根筋突地跳了一下,她对这种车有说不出的好感,觉得它尊贵而不张扬,麦世希有很多车,但没有一辆是黑色的,好容易有一部奔驰跑车,却偏偏是那种刺得人眼睛发疼的火红色。

“你在研究我的车?”寇景文把两个吃空的便当盒子丢到一旁的垃圾箱里,回身掏出一串钥匙,“要不要上去试驾?”

“不,我不会开车。”罗芷歆连忙摆手,“你不怕我把你的车开到海里?”

“能开到海里,也是你的本事。”寇景文拉开驾驶室的门,示意罗芷歆上去,“听说你马上要演一个赛车手,迟早得学开车,现在不如趁这里清静,找点开车的感觉。”

寇景文的话总让罗芷歆无法抗拒,她顺从坐上驾驶座,扣上安全带。寇景文帮她发动起来,坐在她旁边。

“这辆车是手动档,需要踩离合器,你知道离合器是……”

“是用来换档的,对么?”罗芷歆踩着离合器,左手换了几下排挡。

“没错。”寇景文笑道,“左脚踩离合器,右脚踩刹车和油门,香港这边是英国习惯的右驾左行,如果你去内地开车,驾驶座和副驾驶的左右相反,排档、离合器和刹车油门的左右不变。””

罗芷歆踩了几下刹车和油门,又踩着离合器换了几下排挡,眉头轻轻皱了起来:“我宁肯左驾右行,左手换排档,怎么换都觉得别扭,特别是换一档,好像在推副驾驶员的大腿。”

寇景文没有接话,只微笑着做了个前进的手势,罗芷歆缓缓放开离合器,车子轻抖了一下,起步前行。寇景文在一旁轻轻提醒着:“现在换两档……可以了,换三档……差不多可以四档了,……别再换了,再换要超速了。”

罗芷歆松开油门,看了一眼仪表盘,大叫起来:“天啊,80迈!”她慌忙一个急刹车,两个人都在惯性驱使下往前猛冲,接着被安全带拉回座椅,车子仿佛蹦床一样颠了几下,随后熄火,估计她在减速后忘记踩离合器。

“这就是传说中的‘凤凰三点头’么?”

寇景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眯眯看着罗芷歆。

罗芷歆觉得脸上发烧,她摸了摸鼻子,一双眼睛不知该怎么放,前后左右游移了半天,最终还是抬起来对上了寇景文的眼光。寇景文没再说话,只静静看着她,两张面孔之间的距离不足一尺,彼此能听到对方的鼻息。

罗芷歆没想到自己能如此坦然凑近一个男人,能毫无避忌地端详他每一寸五官。她凝视着他的嘴唇,竟开始幻想这嘴唇吻在自己唇上的感觉。这念头让她的脸发烧得厉害,滚烫的感觉从鼻尖一直蔓延到耳后。她又看了看那双眼睛,发觉那瞳仁里竟然也闪动着和她一样的渴望,正在缓缓贴上来,带来一阵暖热的气息。

罗芷歆想闭上眼睛享受下一刻被他拥吻在怀中的感觉,可事实上却是强迫自己坐直身子——她的男友是麦世希。虽然他们现在处于冷战,但他毕竟还是她的男友,她不可以瞒着他做哪怕一点点不该做的事。

“你明明不近视,为什么要戴眼镜?”罗芷歆发觉自己是转移话题的好手。

寇景文又推了推眼镜。“你看出来了?”

“你的镜框很大,我在你旁边能清楚透过它看到景物,分明就是平光镜嘛!”罗芷歆咯咯笑着,“不过你戴眼镜很有书卷气,挺好的。”

寇景文跟着笑了一下,他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你把车开回原地,我送你回家。”

车子再次发动起来,这次罗芷歆开得显然比刚才那次要好得多,起步、加速、换档,最后到停下,整个过程流畅圆熟。寇景文则一直仰靠在座椅上,两手交叠垫在后脑勺上,默默看着罗芷歆开车,等车完全停下后,他坐起身来问道:“有何感想?”

“感想?”罗芷歆不知如何回答。

“两三天前你问过我,什么时候能恢复开车的记忆,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

“你已经恢复了。”

“已经恢复了?”罗芷歆难以置信。

“学开车并不简单,我只提醒了你一些很基本的知识而已,而这个技术,如果你之前完全没有学过,根本不可能开得这么熟练。尤其是对手动排档的车。”寇景文平静地说,“我以前在内地学车的时候,起步熄火司空见惯,路线也不怎么直,换档时车子总要顿几顿,而这些情况你都没有出现。我注意到你在换档的时候会轻踩油门,这个习惯大概你自己都没意识到,可以这么说,你不但会开车,开的年限还不短。”

“那……谁教我开车的,以及何时何地我开过什么车,这些记忆什么时候也能恢复?”罗芷歆的思路乱糟糟的,如果她真的会开车,母亲为何不告诉她?难道连她也不知道?莫非是自己在国外念书那段时间偷偷跟别人学的?那个人是谁呢?

寇景文意味深长地笑笑,套用了不知哪首诗上的一句:“小脑记忆恢复了,大脑记忆还会远吗?”

一直到临睡前,罗芷歆还在琢磨着寇景文这句话,以及整个晚上的点点滴滴。每次和寇景文见面后,她总要胡思乱想好久才能睡着,这次也不例外,于是索性先不睡觉,穿着睡衣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罗芷歆连换了几个频道,最后停留在一部缠绵悱恻的电视剧上,看了几个镜头,脑海里突然莫名其妙蹦出一个问号:

“我爱上他了吗?”

这个问号差点把罗芷歆的心脏从胸膛中勾出来,她慌忙关了电视,抱着枕头坐在床头发愣。

在给自己提出这个问题之前,她从没有像以往分析麦世希那样分析过寇景文。从见寇景文第一面起到现在,每当面对他时,自己的理性思维就好像封存了一样,言语行为都被感觉牵引。如果一定要对这个男人进行理性分析,首当其冲的结论就是“乐观”。

寇景文并不是每天嘻嘻哈哈的男人,也没有整日笑容可掬的形象,但他给罗芷歆的感觉就是很快乐。这种快乐来自他的内心,他似乎默认拥有那种平和安静的心态,即使他正襟危坐或情绪波动的时候。他自己其实背负着很多故事,在提起他以前的女友时,神色固然平静,撩过这层掩饰,却是难以名状的痛苦,虽是如此,依旧没有消去他回归快乐的能力。

真正的快乐在不如意的生活中才能体现,就像真正的涵养必须在怒发冲冠时接受考验一样。让人生处处充满痛苦很容易,处处充满快乐则很难。乐观好比向上攀升,是在克服自己的不良情绪;悲观好比向下坠落,是在顺应自己的不良情绪。

只有真正快乐的男人,才能带给女人真正的快乐。

罗芷歆就这样漫无边际胡思乱想,直到困得睁不开眼,才放平身子慢慢睡去,那晚她梦见了寇景文,可同时又梦见了那个女孩Katherine,遗憾的是,她仍旧没有看到她的模样。

第二天的天气很好,晴朗无云,但罗芷歆有些担心,自从上次去医院复诊以来,她没再见过黎宛靖,揿门铃没人开门,打电话也没人接,最后大楼保安告诉她,黎宛靖两天前搬走了。

“搬走了?”罗芷歆吃了一惊,“怎么这么突然?”

“对啊,黎小姐那天搬得很急,东西也不多,只带了两个手提箱,我们以为她只是出差,谁知她说不再回来了,好象家里有些什么事,不过房租和各种费用她从不拖欠,我们也不好多问。”

罗芷歆望着那扇紧闭的单元门,心里有些怅然,从阳台上看过去,小茶桌还摆在那边的阳台上,物是人非,人去楼空,虽然和黎宛靖接触不多,但她却觉得很投契,本想好好经营这段友谊,哪想中道变故。

香港不算大,但也不小,人海茫茫,不知日后还能否有缘再见到这个朋友。

找不到黎宛靖,又不想找麦世希,苏晴这两天又飞到内地拍外景了,罗芷歆只好独自出门购物,关于片约进程方面她从来没多想过,到了该干什么的时候,麦世希会主动找她的。

计程车把罗芷歆放在公寓楼门口,罗芷歆乘电梯上楼,掏出钥匙开门,此时一切正常,可在她转动钥匙的时候,发觉有些不对头,出门前她明明反锁了家门的,而现在锁孔只转了四分之一圈,门就打开了,阿丽达没有钥匙,难道家里进了贼?

罗芷歆没有推开门,而是轻轻把钥匙转回原位从锁孔拔出,然后摸出手机,刚刚按下第一个“9”,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打开,罗芷歆吓得后退了一步,却发现开门的人是麦世希。

“Sissi,你回来了?”

麦世希声音很轻,显得小心翼翼。

罗芷歆看见是他,松了口气,随即又有些疑惑。

“你怎么有我家的钥匙?”

“当初帮你装修房子时,我手边有一套钥匙。”

罗芷歆没有再说话,她把手机放回包里,走进客厅,立刻被一片红光刺得睁不开眼,她眯起眼睛环顾了一下,发现客厅里四处都堆满了玫瑰,浓郁的花香让她透不过气。

“Sissi,你肯原谅我吗?”麦世希站在她身后,轻轻扶住她的肩,“或者你告诉我,我要怎样做,你才会原谅我。”

罗芷歆默默整理着纷乱的头绪,所有疑问渐渐归结为一个关键问题,麦世希一定知道答案,就看他肯不肯说。

“丁安凡到底是谁?”罗芷歆转过身来直视着他,冷静问道。

麦世希的眼光陡然沉重,他避开罗芷歆的凝视,盯着墙壁上的某个地方,许久才缓缓吐出一句:“Sissi,你跟我来!”他紧攥罗芷歆的手出了门,一直到停车场才放开,“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了。”

麦世希的车开得飞快,穿街过巷,冲过隧道,开向将军澳,最后将罗芷歆带到一片墓园内。

“Sissi,我带你去见她。”麦世希从车后备箱取出一捧花束,拉着罗芷歆向前走去,罗芷歆看见林立的墓碑静立四周,不禁有些发怵,下意识向麦世希靠了靠,麦世希揽住她的腰。“不用怕,我一直在你身边。”他带她来到一块墓碑前,把手中花束放到碑座上。

“安凡,我们来看你了。”

罗芷歆打量着这块墓碑,碑石和上面刻的字体都和其他墓碑一模一样,唯一区别就是内容:

丁安凡

1981.11.09-2006.07.27

丁安凡,这个无数次在罗芷歆脑海里想象过勾勒过的倩影,等确确实实在她面前时,竟是一块静静矗立着的冰冷墓碑。那么首映式上的那个女孩背影,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自己在脑海里想象无数次的情敌,早已长眠地下。她所有的疑虑都该烟消云散才对。

她端详着墓碑上那张精致的面孔,那个女孩明眸皓齿,正浅笑望着她,微微上翘的唇角显出些许顽皮的嘲弄。

罗芷歆俯身下去,轻轻抚摸着碑身:“她是……怎么逝世的?”

“一场事故,她走得很快,快得我没有丝毫准备。”

罗芷歆定定望着墓碑:“你仍然爱着她?”

“在碰到你以前,是这样的。”麦世希凝视着罗芷歆,“和你在一起后,我还会想起她,但次数越来越少,我会永远记住她,但这种感情已经慢慢不再是爱。”麦世希拉起罗芷歆的手紧紧握在胸前:“Sissi,相信我,我虽然曾经深爱过她,但现在我最爱的,只有你。”

“你这是在对我发誓许诺吗?”罗芷歆继续望着墓碑,“在她的墓前?”

她突然想起一句话:真正永恒的爱情从不需要承诺去壮胆。

“她不会介意的,我甚至可以在这里向你求婚。”

“向我求婚?”

罗芷歆吓了一跳,想挣开麦世希的手,但发现这是徒劳,每次麦世希攥住她时,都仿佛怕她跑掉一样钳得紧紧的。他的手劲出奇地大,过后罗芷歆被他钳住的部位总要红肿几天。

麦世希这次不再有耐心让她挣扎,而是直接把她紧紧拥在怀里,在她耳边喃喃说道:“Sissi,你知道吗?娶你是我现在唯一的梦想,总有一天我会实现,你一定会成为我的太太。”

罗芷歆极力推着麦世希,让自己离开他的怀抱。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该如何打消他的这个念头,自己完全没想过要嫁给他,直接拒绝又于心不忍,这让她的头脑很乱。

“这些还很久远,世希,现在不用提,有很多很多事情,不是你我能左右的。”

“你担心我父母那边么?我母亲见过你,她很喜欢你,父亲那边,我会说服。”

罗芷歆相信麦世希说的是真话,她见过他父母,对他母亲印象尤为深刻。

麦世希完全不像他的父亲。麦冠基六七十岁,矮胖秃顶,皮肤黝黑,其貌不扬,而麦老太太虽已年过五旬,却风韵尚存,看去不过四十左右。

两年前麦老太太第一次见罗芷歆的时候,曾打量她许久。那时罗芷歆正赶拍一个清宫戏,头上顶着尺余高的旗头,踩着花盆底鞋,脸上自是被浓妆掩去了本色,被她犀利的目光盯得无所适从,好在麦世希帮她及时解了围。

经过那次见面,罗芷歆本以为麦老太太是个很难交往的人,半年后的又一次会面大大改变了她的看法,虽然这也是迄今唯一与麦老太太的会面——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她正好有空闲,才去健身回来,麦老太太的电话就到了,约她去喝咖啡。放下话筒后,罗芷歆还如堕五里云雾,可老人家的亲口邀请,总也不好推脱,于是把湿漉漉的长发在脑后盘了个纷乱的髻,穿着一身简洁的休闲装准时赴约。

在咖啡厅里独自面对麦老太太时,罗芷歆不由觉得有些窘。可这次麦老太太却很和蔼,没问什么让她尴尬的问题,只跟她话着家常。闲聊中她也渐渐放松,言语自如许多。末了两人仿佛熟稔许久了一般,麦老太太对她的称呼也由起初的“罗小姐”变为“Sissi”。

虽然那次约会的气氛让她感到愉悦,但罗芷歆一直不明白麦老太太为何要请她喝咖啡,莫非要看看自己儿子是在为什么样的人干活?或者是出于做母亲的敏感和关心,提前考察一下儿子的心上人?

“不,世希,我不是担心这些……”

“那你担心什么?狗仔队?结婚后你不必再拍戏,也不用再和他们打交道。Sissi,相信我,我会永远保护你。”

麦世希的自说自话让罗芷歆不想再解释什么,她沉默片刻,说:“世希,我有些累了,我们回去好吗?”

离开的时候,罗芷歆再次凝视了墓碑片刻,幽幽叹了一句:“我突然想起了一部电影。”

“哪部?”

“《蝴蝶梦》。”

麦世希正牵着她的手下台阶,听到这三个字,手抽筋似的骤然一抖。

《雷霆火玫瑰》开机了,技师只教了罗芷歆半天,她就已经能很熟练驾驶六档房车驰骋在赛道上,过弯和变档近乎专业,让黄元德大加赞赏。

“Sissi是我见过的悟性最高的女艺员,世希。”黄元德拍着麦世希的肩膀说。

麦世希没有回话,只盯着在赛道上乐此不疲一圈圈飞驰的那辆红色房车,此时赛车速度越来越快,甚至超越了轮胎的抓地力,过弯的时候竟有些甩尾飘移的苗头。经过他们面前时,车轮卷起了一阵尘沙。虽是艳阳高照,麦世希竟觉得浑身发冷——他又想起了丁安凡。

在认识丁安凡两个多月后的某个夜晚,麦世希漫无目的地开着车四处闲逛——其实也算不上闲逛,他经常开着不同的车在市中心兜风,算是饭后散步,顺便收获一些路人艳羡的目光。开的车也经挑选,如果有苏晴或其他美女在场,多半会选敞篷跑车,如果自己一人,多半是越野车,比如这一次开的就是辆沃尔沃X40。

上海这个城市给麦世希唯一印象不好的地方就是经常堵车,这会儿已经是晚上,延安路高架的江苏路上匝道竟也水泄不通,麦世希耐着性子等,慢慢向前挪,好容易挪到通畅的地段,越野车被憋了许久的油门轰鸣着向前猛冲,绕过前面若干车辆,像匹撒欢儿的野马。

在麦世希正打算超车一辆银色两厢车时,却被这辆车给逼了下去,这车虽然个头很小,加速却快,竟让越野车不能马上超车变道。这时越野车前方出现一辆速度很慢的客车,麦世希不得不踩刹车避开。

他瞟了那辆车一眼,是辆波罗,开车的是位女子,面目看不清楚,只能看清她握着方向盘的一只手,那手小巧玲珑,在路灯下尤为显得白皙,仿佛泼乳一般。大概这只手拨动了麦世希心里的某根弦,他猛踩油门追了上去,一为好奇,二为不甘。沃尔沃输给波罗,不是天大的笑话么?

银色波罗车主显然洞悉了他的企图,开始利用小车的优势,在车群中窜来窜去,和自己距离不远,却总能在前面。于是麦世希开始认真对待飙车这件事,自己这越野车块头虽大,四轮驱动却能赋予它高于普通轿车的灵活性。但几分钟后他发现,在灵活性上他的车仍旧输给了波罗,感觉很不光彩。又继续较劲了几分钟,波罗依旧领先,让麦世希不得不感慨车主的车技。

过了西藏中路,高架上的车略微少了些,沃尔沃的优势显著提升,波罗冲着延安路隧道方向而去。那个方向有些车在排队,波罗渐渐放慢速度,麦世希也跟着减速。此时他的车几乎和波罗并排,波罗却突然转头冲出队列,向外滩方向加速驰去,很明显是在声东击西戏弄他。麦世希反应也还算快,方向盘向左一转,也跟了过去,唯一不妙的是险些与一辆别克商务车擦碰。

从延安路高架下来的第一个路口就是红灯,麦世希的车终于能有机会看清车主的面容。这一看让他愣了至少半分钟,连红灯翻绿灯都没觉得,直到后面的车不耐烦鸣笛催促才回过神来。他一手把着方向盘,另一手摸出电话拨了丁安凡的手机,悦耳的彩铃响了很久,但没人接。不过他已经断定刚才自己没有看错,波罗现在正向丁安凡居住的小区方向驶去。

麦世希一直跟着波罗进了丁安凡的小区。等它停稳熄火后,他也从越野车上下来,正好和丁安凡打了个照面。

“你怎么在这里?刚才是你打我手机吗?”丁安凡看了看他身后的车,作恍然大悟状。“原来这辆越野车是你的呀!怎么?找我有事?”

她问话如连珠炮一般,之后就抿着嘴笑,笑得很狡黠。

麦世希也笑,但笑容有些无可奈何。

“我在想,是来找你索赔精神损失呢?还是来夸赞你的车技好?”

“你觉得呢?”

丁安凡抱起双肩,笑容狡黠依旧。

“我承认,你的车技比我强,所以,罚你陪我吃夜宵。”

“你这个逻辑很有趣。”丁安凡笑起来。“按说我该请你夜宵的,难为你这么远跑来,不过今天晚上不行,我还有其他事情。”

“那么,改成明天?”

丁安凡想了一想,说:“好吧。不过不用等夜宵,直接晚饭怎样?”

只要丁安凡同意和他约会,无论什么要求麦世希都会答应。

第二天晚饭时,两人的话题自然而然扯到了车上。丁安凡以前从没提起过自己有车,不过有也不奇怪,她的家离工作单位比较远,每当麦世希问起她上下班交通时,她总说来去都很方便,接着就岔开话题到别处。

“你什么时候会开车的?”

“大概四五年前?不记得了。”

“难怪车技这么好,熟能生巧。”

在丁安凡面前,麦世希从不吝惜自己的赞美。

丁安凡笑了。

“也不完全因为熟,只不过我喜欢教别人开车,是好为人师的结果。好几个朋友进驾校前,都在我这里上过学前班呢!”

“你很喜欢飙车?”麦世希问道。

丁安凡摇摇头。“不喜欢,飙车的感觉固然刺激,却是头脑发热的产物,非常危险。”停了一下,她补充说,“我在路上尽量不飙车,除非碰到一些讨厌的家伙,那也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这么说,昨天晚上,我也在那些‘讨厌的家伙’之列?”

丁安凡嘿嘿一笑:“这可不是我说的哦。不过,历史尚且允许冤假错案,况人乎?”

麦世希笑过之后,认真端详着丁安凡。路灯灯光下的她很漂亮,真正的眉目如画,典型的肤如凝脂。

原来世上真的能有这么一类女孩,让人越看越爱看。

“你最喜欢什么车?”麦世希心里一动,问出这么一句。

“我么,最喜欢性价比高、操控性好、能买得起养得起并且是手动排档的车,比如我的银色小波罗。”

丁安凡就是丁安凡,回答永远都这么滴水不漏。

麦世希感觉自己面前挡着顽固的万水千山,让他能看到太阳东升西落,却总也看不到地平线。

又一阵尘沙卷过,麦世希从回忆中醒过神来,发现罗芷歆在赛道上已飞驰了若干圈。

“让她停下来吧,黄先生。”麦世希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罗芷歆的赛车,“她该休息一下,我也有话和她说。”

赛车停了下来,罗芷歆钻出驾驶位,取下头盔,盘好的秀发倾泻而下,堆在一侧的肩膀上。

“累么?”麦世希搂住她的腰,旁若无人地吻她,罗芷歆不得不闭上眼睛,感觉周围亮了几下闪光灯。

“唉,形影不离的记者。”罗芷歆很有些无奈,麦世希这种随时随地的激情,也让她感到尴尬。

“Sissi,今天的拍摄到此为止,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你的腿。”

“还要检查?我的腿已经痊愈了。”罗芷歆有些不太情愿。

“这种伤筋动骨的事情,痊愈与否怎么说得准?如果没有痊愈,这次我恐怕得启用替身演员。”

麦世希坚持己见,罗芷歆不再与他争论,多检查几次也有好处,至于是否替身演员,麦世希该明白她的立场。

圣保禄医院在这个时段就医的人并不多,罗芷歆没有预约,也还比较顺利就完成了检查。麦世希扶罗芷歆在医院走廊的长凳上坐下,看了一下表,说:“Sissi,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找樊医生办公室里拿点东西。”

罗芷歆看着麦世希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接着百无聊赖地看着来往的病人。病人寥寥无几,一个人坐在那里显得很突兀,她就站起来走到电话旁,拿起话筒作势打电话。

其实她很想打电话给寇景文的办公室看看他在不在,却又担心万一他接起来,自己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如直接去寻他,当面总有能寒暄的话题,而电话里的对话多半掐枝去叶只留主干。如果他不在办公室,自己就权当散步,也没坏处。

寇景文不在办公室。听护士说他做手术去了,要很晚才结束。

一种淡淡的失望在罗芷歆心头散开,进而变成了失落。她沿着走廊懒懒地走着,走廊很安静,经过一道门时,她听见了麦世希的声音:“你只要这么写就可以,其他的不用多想。”

“在病历上写‘尚未愈合,建议静养’?”

这个声音有些耳熟,罗芷歆抬头看了看,这道门上的牌子写着刚才给她复诊的那位骨科医生的名字。

“对,毕竟她的腿才刚好没多久。”

“可X光片显示她的腿骨已完全愈合,在病历上我不能乱写。”

“我希望您能破例一次。”麦世希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急躁,“这件事很重要。”

接下去是一阵轻微的纸张悉簌声,罗芷歆有些明白麦世希想干什么。她一把推开那道门,里面那两个人惊愕地望着他。骨科医生手里拿着她的病历,而麦世希手里则拿着一张支票。

罗芷歆原本心情就低落到极点,看到这个场景,怒气急速膨胀。她很想狠狠发出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仿佛失忆也让她忘记了该怎样发怒一样,最终该爆发的怨怒成为了一句极尽嘲讽的冷言冷语:

“你这样殚精竭虑,就为了用替身演员?”

说完,她转身就走,不想再多说一句话,也不想多看那个场景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