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纳音的方法,古人将其描述为同行的阴阳和合衍生子孙的法则。《汉志·语也》中有:“纳音之法,同类取妻,隔八生子,律吕相生之法也”。《三命通会》中有:“甲子,金之仲(每季的中间月份为仲),同位娶乙丑,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每季的初月为孟)壬申同位娶癸酉,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每季的未月为季)庚辰,同位娶辛巳,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戊子,娶乙丑,生丙申;火之孟丙申,娶丁酉,生甲辰;火之季甲辰,娶乙巳,生壬子。木之仲如是左行,至于丁巳。仲吕之宫,五音一终。复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终于癸亥。自子至巳为阳,故自黄钟至于仲吕皆下生;自午至亥为阴,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夫上下生者,正谓天气下降,地气上升。”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人纳音的方法就好象娶妻生子一样。例如:金纳甲子,与下一个乙丑结合,隔丙寅、丁卯、戊辰、乙巳、庚午、辛未之后,再纳壬申;金纳壬申与下面的癸酉结合,隔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之后,再纳庚辰;金纳庚辰,与下面的辛巳结合,隔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之后,再纳戊子;火纳戊子,与乙丑结合,然后隔八个(包含阴阳和合的两组干支)支干,再纳上丙申;火纳丙申,与丁酉结合,然后隔八个支干,再纳上甲辰;火纳甲辰,与乙巳结合,然后隔八个支干,再纳上壬子。以后木、水、土等也如此类推。其纳音五行顺序如下,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炉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庚午辛未路旁土、壬申癸酉剑锋金、甲戌乙亥山头火、丙子丁丑涧下水、戊寅己卯城头土、庚辰辛巳白腊金、壬午癸未杨柳木、甲申乙酉泉中水、丙戌丁亥屋上土,戊子己丑霹雳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长流水、甲午乙未沙中金、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庚子辛丑壁上土、壬寅癸卯金箔金、甲辰乙巳灯头火、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驿土、庚戌辛亥钗钏金、壬子癸丑桑柘木、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戊午己未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
上述纳音五行的取象,是古人根据阴阳五行之气的强弱、盛衰、藏露、钝锐而进行的类象喻比。甲子乙丑海中金,是指它们的阴阳金气还藏而不露,只闻其名而不见其形,好象人在母亲腹中一样;壬寅癸卯金箔金,是指它们的阴阳金气尚弱,形体较薄;庚辰辛巳处在火土的位置,阴阳金气即将生成,正在地中养育,受西方白色,所以称白腊金;甲午乙未的阴阳金气已经形成,金气坚硬,可在火气中经受锻炼,所以叫沙中金;壬申癸酉的阴阳金气已强盛,正是锋芒显露的时候,申与酉是金气的正位,配天干壬癸,可谓锋芒锐利,所以喻为剑锋金;到了戌亥之时,金气开始隐藏,如金器形体破残,只可做成首饰收藏于闺阁之中,所以庚戌辛亥称作钗钏金。壬子癸丑桑柘木,是指木气初生,处于水气之中,受残月之气的影响,如桑柘之木,盘绕曲折、形状弯曲,故称桑柘木;庚寅辛卯的木气,始受阳刚,处于金之下,如树木长势茁壮,故喻为松柏木;戊辰己巳的木气已渐强盛,如树木枝叶茂盛、郁郁葱葱,故喻为大林木;壬午癸未,木气渐入墓库,而杨柳树夏天开始凋零,枝干微弱,故称杨柳木;庚申辛酉原本为金,指带有肃杀性质的木气,金属秋,木果成熟,木气在金位,味道辛苦,而石榴树味辛,有肃杀之气,故喻为石榴木;戊戌己亥,木气已隐藏,如树根藏于地下,所以喻为平地木。丙子丁丑涧下水,是指水气尚未完全形成,如水在低湿地方流淌,故喻为涧下水;甲寅乙卯,水气已含阳,如水从源头涌出、喷发东流、水势渐大,故喻为大溪水;壬辰癸巳,水气渐盛,如江河之水源远流长、永不干涸,故称为长流水;丙午丁未,水气上升至火位,如云化为雨,故称天河水;甲申乙酉,水气安静平息、绵绵不绝,如井泉之水静息不断,故喻为泉中水(或井泉水);壬戌癸亥,水气隐藏入墓,如水归大海,所以喻为大海水;戊子己丑霹雳火,是指火气位于水位,如神龙潜水、水中有火,故称霹雳火;丙寅丁卯,火气逐渐上升,以天地为炉,得阴阳相助,故称炉中火;甲辰乙巳,火气渐盛、火势渐高、火源不断,故喻为灯头火;戊午己未,火气旺盛,如午阳之炎,故喻为天上火;丙申丁酉,火气平息隐藏,火势暗淡,故喻为山下火;甲戌乙亥,火气隐而不露,内明外暗,如龙在山中隐藏形体,故喻为山头火;庚子辛丑壁上土,是指土气尚被闭塞、形体被遮、内外不通,故喻为壁上土;戊寅己卯,土气形成,开始养育万物,故喻为城头土;丙辰丁巳,土气含阳,为万物生长奠定了基础,故称沙中土;庚午辛未,土气旺盛,如大地承载万物,故喻为路旁土;戊申己酉,土气渐收,万物衰败,故喻为大驿土;丙戌丁亥土气隐藏入墓,作用已圆满,故称屋上土。
事实上,纳音五行是古人在五行属性认识基础上的细分类,也是对五行属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入与细化,同时也为更加细致地进行五行分析打下了基础。
(三)五行认识
古人的五行认识主要有:五行始生,也叫五行生成,指两仪生四象化五行,即:当阴阳交合类似于一六结构时形成太阴之气生成水、三八结构时形成少阳之气生成木、二七结构时形成太阳之气生成火、四九结构时形成少阴之气生成金、五十结构时形成四气综合生成土。五行生克:也叫五行补更、五行生胜或五行相生与相克,指五行之间互相促进与相互抑制的关系。相生序为木火土金水,相克序为木土水火金。五行属性与功能(前已述)。万物五行与纳音五行(前已述)。五运五辰:“五运”指五行之气(含炁与)的运行即金运、水运、木运、火运、土运;“五辰”指四时,其顺序为木星主春故春为木运,火星主夏故夏为火运,金星主秋故秋为金运,水星主冬故冬为水运,土星主四时(即农历的辰、未、戌、丑月的后十九日)故四时为土运;《义府·五辰》中有“五行之精、上为五星,五辰即五星也,五行旺于四时,故谓四时为五辰”等。
(四)五行辨证
五行辨证的内容较多,现将其主要部分介绍如下。五行归类:指按五行属性与功能分组归类。五行生克:指运用五行生克分析事物之间的相互促进与互相仰制关系。五行六亲:指五行生克关系的六亲表述。即“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孙”、“克我者官鬼”、“我克者妻财”、“同类者兄弟”。五行制化:一是指五行在正常情况下的生克关系,制为克制,化为化生。化生与克制相互为用,事物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其相对的平衡协调。二是指五行之间的亢、害、承制关系。五行中的亢、害、承制,指五行亢盛之极而为害,必须抵御令其节制,方能维持事物的正常生发。《黄帝内经素问·六微旨大论篇》中有“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明张介宾在《类经图翼》中说“母之败也,子必救之,如水之太过、火受伤矣,火之子土,出而制焉。火之太过、金受伤矣,金之子水,出而制焉。金之太过、木受伤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木之太过、土受伤矣,土之子金,出而制焉。土之太过、水受伤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乘侮,即五行相乘与五行相侮。五行相乘又叫五行亢乘,是指符合五行相克顺序的相克太过,从而引起异常的相克反应。“乘”有恃强凌弱、乘虚侵袭的含义,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因而造成对被克者的克制太过;二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弱,造成克其的一行相对亢盛而克其太过。五行相侮又称五行反侮,是指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即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克。同样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某一行特别强盛则反克“克我”的一行,如木太过强盛,金本应克木,木不仅不受金克,反而对金进行反克,称作木强侮金;二是某行本身过于虚弱,不但不能克制其所克,反而被所克的一行克制,如金过于虚弱,反被木所反克,称作金弱木侮。纳音五行分析:是指根据纳音五行,将每行又细分为六种状态,根据其不同状态在各自功能上的差别进行细致地生克程度分析与五行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关系分析,是五行生克与五行关系分析在定量与定性层次上的细化。
(五)五行关系辨证分析
运用五行生克所构成的五行关系来表述和分析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关系的方法叫五行关系分析。五行生克是五行相生与相克,而五行关系则是指五行中任一行与其它各行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如以“木”为例,古人称之为“我”,水生木称水为“生我”,金克木称金为“克我”,木生火称火为“我生”,木克土称土为“我克”,木与木同类称木为“与我同类”。古人用五行关系来描述运动中的事物与外部其它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关系(请看“常用基本概念与基本关系”中的“五行关系”一节)。
按照古人的这一思想,对任何事物运动包括抽象事物及社会人事关系等,均可根据其与外部环境事物(包括抽象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及作用关系进行分类与归纳,并可按此方法对其外部环境与条件进行比较确切的分析。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关系与此类似,同样可用五行关系分析。由万物五行而知,阴阳五行分类可多层交叉划分,所以五行关系分析也可进行多层次的交叉分析。
五、古人的以数代象法
在中国古文化中,有众多的思维分析方法,而最独具特色的当属以数代象思维分析法。该法产生于河图,贯穿于《易经》及各类测算,常用于古中医、中药与炁功养生术中,可谓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被今人忽视了的一颗明珠。以数代象又叫类象取数思维分析,是指古人以数表象、以数代象,又以象类物、以象比物,进而以数类物、以数比物,以数为工具来认识、模拟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运动过程,并作为判断形成过程中的思维、分析、推理与推测的方法。该法包括类象思维分析、以数类物比物(含抽象事物)思维分析与借用数字运算进行推理分析等方法。
(一)以数代象产生于河图洛书
所谓河图、洛书是上古传下来的用黑白点表示出的两幅数字图案。传说是“黄河发水、龙马出图”、“洛河发水、神龟见书”,即所谓“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1.河图洛书的数字排布
河图的数字排布为:一六在下、三八在左、二七在上、四九在右、五十居中(如下图)。洛书的数字排布起源于龟象,即“头九尾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九”表示****,“一”表示龟尾;“左三右七”,是指三与七位于龟甲两侧;“二四为肩”,指二与四在上方左右两肩的位置;“六八为足”指六与八在下方左、右两足的位置(如下图)。
2、河图洛书均含有以数代象之意
《周髀算经》中有“数法阴阳,数法日月星辰。……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按照古人的这一观点,“数”是根据观察天地阴阳运动而得来的,“数理”法于天地阴阳变动之“理”和日月星辰运行之道,所以说“数法阴阳,数法日月星辰”。所谓“数之法,出于圆方”中的“圆方”,有天地的含义即天圆地方,据说古河图与洛书均为外圆内方以合天圆地方。所谓“圆出于方”是指古人从地平线上来观测日月星辰的出入方位从而来确定其运行周期。所谓“方出于矩”中的“矩”是指广(即宽,下同)与长,而“方”本身就有广有长,由广与长来确定方。古语中“方”有“位”的含义,即指方位,而河图、洛书正表明了阴阳五行、四时之方位及日月星辰的流转方位与运转周期。对此古人的解释是,河图代表了阴阳五行与四时五方即:三八代表东方、木,时为春;二七代表南方、火,时为夏;四九代表西方、金,时为秋;一六代表北方、水,时为冬;五十代表中央、土,时为四个季末。洛书代表了八节气、八方位及八卦象即:一代表冬至、正北、坎卦;八代表立春、东北、艮卦;三代表春分、正东、震卦;四代表立夏、东南、巽卦;九代表夏至、正南、离卦;二代表立秋、西南、坤卦;七代表秋分,正西、兑卦;六代表立冬、西北、乾卦。
(二)古人的类象思维与以数代象思维
所谓类象思维,是指以象类物。古人以阴阳五行与八卦之象“备天下之象”,即以阴阳五行与八卦之象的抽象属性类比天下万物。所谓以数代象思维,是指在思维过程中,以象数为工具来认识、把握并模拟客观事物的一种思维模式。类象思维不同于形象思维。形象思维中的象是直接的表现形态,是活生生的物体形象或艺术形象,有一定的情感因素。而八卦类象中的象是卦象,意指某类事物的属性或共同特征,这种思维模式是以客观、冷静、系统地反映所类之象的属性与功能为手段,目的是表现事物的内在联系与运动轨迹。类象思维也不同于抽象思维。抽象思维中的象是抽取了一切形象的抽象概念,八卦类象中的象则具有一定的形象。八卦之象可用其卦数为代表,属于以数代卦,以数代象。所以,数作为八卦卦象的代表,已经不存在数量概念,而纯粹是象的含义。所谓取数思维,是用阴阳五行之数、干支之数与卦数作为工具来认识、把握、模拟并分析判断世间万物的思维分析方法。
1.象与数
象与数是古代占测分析的主要依据。“象”本义是指有形可见的具体器象,引申义为象征、法象,指用卦、爻等符号象征物像变化与阴阳变动时位。《易·系辞》中有“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象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象还包括无形之象,如意象(即意想之象,《韩非子》中有“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法象(可取法的事物现象的总称)等。“数”原义是指抽象的数量概念,象数中的“数”主要是象的抽象替代。究竟是先有象,还是先有数,古人有不同的见解,但从人的思维发展规律上看,应是先有形象思维,后有抽象思维。《左传·僖公十五年》中有“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可见,古人是根据形象思维得出意象、法象,从而进一步以数表象、以数代象而逐步发展为抽象思维。由河图、洛书而知,以数代象的思维方式应早于《易经》,起码伏羲年代就已经形成。以数代象思维的形成,说明古人的占筮已初步具有了抽象思维的逻辑分析,同时也证明了古人的占筮思想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哲学思考。
2.以数代象
古人的以数代象包括:数代阴阳、数代三才、数代四象、数代五行、数代八卦、数代九星、数代十天干、数代十二地支、数代八节八方等。
古人以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易·系辞》中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即天数为五奇,地数为五偶。天数为阳,地数为阴,五奇为阳,五偶为阴。所以古人用奇数代表阳,偶数代表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