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这件事很快就上报了,记者总对这样的新闻格外勤快。但当我看到老对记者说的那些话时,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荒谬。
他说:因为没把她当正常人,所以觉得,就算强奸了也没关系。
我双手紧紧攥着报纸,颤抖不止,不是正常人就可以任意伤害么?怎会有如此可恨之人。进牢里关几年真实便宜他了,应该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才是。
第二天到学校,我收到了一张纸条:放学后天台见。落款是小明。天呐,小明竟然约我去天台那种瓜田李下是非多的地方,太阳真真是从西边出来了。
我去天台赴约,小明已等候多时。青天隐翳,云霞初现,斑斓的光泽辉映在小明身上,勾勒出一个教人心驰神往的背影。
虽然我早已斟酌好该如何开口,但见到他时,仍如鲠在喉。事实证明,我说什么,并不重要。
他眉头紧蹙,眼神怪异地盯着我的肚子,寻思了很久,方才开口道:“听说你被...你有宝宝了?”是吧,我说什么,并不重要。
我很诧异,摸不着头脑。他又继续补充道:“老王啊。”
噢,原来是把我和阿宝混淆了。原来,在他们眼里,我和残障人士一样,都没有资格得到应有的尊重。
我沉默不语,连苦笑都觉勉强。“再见。”我潇洒转身,为自己搏回残存的颜面。我早该如此,果断决绝地斩断对他所有虚无的幻想。
光阴比想象中走得快,不然怎么会说光阴易逝呢?
小明考去了大城市的重点大学,老王也放出来了。原以为会是寒门贵子平步青云的我,滞留在这小小城市里的小小大专。我与他的距离,在我不懈努力下,最终还是越拉越长,天不遂人愿。
时光的漫长把我从对他的迷恋中剥离出来,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温水煮青蛙的过程,无甚声响中达到了质变。
我很后悔,后悔自己的无知,后悔自己粉红的少女幻想,后悔自己那么轻易地、毫无尊严地被攻陷。任何情感,都应当慎重以待,分清现实与那五光十色却一触即破的泡影。看清自己,看清对方,他或她,都只是人,而不是神,跟自己一样都是脚底沾满尘埃的人。
这是我们上大学后的第一个暑假。
晚霞隐翳后的天透着青,我踩在松软的泥土上浇花。炎夏的曝晒,让门廊前丛生的花草都蔫了,粉蓝的绣球花微辗着花瓣,有气无力地等待雨水的滋润。除了下雨,我每天都要给它们浇两次水。Lucky很皮,但凡口渴没水喝时,它总来吃我的花。
一个熟悉的身影驻留在我身后,我用余光瞥见他,是小明。我不曾转身,保持着姿势假装浇花,花坛里的水都溢出来了,我依然不动。好在他很快就离开了。我这才抬起头,远眺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再次相遇,心有隐隐的悸动,却不再炽烈了。
随后,我翻出了我们的高中时的照片,一张毕业照,还有一张是我们除毕业照之外唯一一张合影。那是前年运动会拍的,他站在领奖台上意气风发,而我则淹没在人群中。当年的青涩,如今都一笑而过。
入夜,Lucky又不知上哪寻欢去了。乌云遮蔽了圆月,晚风吹散了落叶,风雨前的空气是宁静而沉闷的。Lucky迟迟未归,我心中惴惴不安。霏霏细雨已经落下,有要演变为如瀑暴雨的趋势。我撑了一把红伞出门寻它,但至今仍未再见过它。
第二天,派出所那边传来消息,说是老王死了。
他才放出来没多久,怎么就这么呜呼哀哉了呢?难不成真是恶人自有天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