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第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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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小明再未与我说过话,这并不奇怪,同学们都不太愿意搭理我。但现在,就连我的座位都成了众矢之的,人人避之不及。我一直告诉我自己,明天会更好。但当明天成了今天,我又开始怀念昨天。夏天顾盼冬天的雪,冬天来临时又开始追忆秋的落叶。

上了高中,我的处境一如既往的难堪。这是个熟人社会,讲情面,不讲规矩,我深谙此道。在拉帮结派蔚然成风的年代里,独来独往才能彰显我的个性。但个性易遭排斥。小团体才易生存,特别是那些混得风生水起的,做两件蠢事儿声名远播了就以为自己众星捧月了,殊不知其实是臭名昭著。像极了十八线小明星的哗众取宠。还有一种团体,像小明和陆骁一样,不用做什么,光是自身条件,就足以让人艳羡了。

等级,正因我们的年少无知而显得真实,没有任何虚伪的掩饰,就那样赤裸裸的扎根在每个人心里。

没有人愿意与我为友,因为人不同于水,水往低处流,人却要往高出处走。

在我百般企求之下,妈妈终于允许我养狗了。那是一只奶白色的拉布拉多犬。亲戚家下了一窝狗崽,满月后公狗都卖了,唯独这唯一的一只母狗成了钉子户,迟迟没人要。就本打算送人,但肥水不流外人田,索兴就便宜了我。我给它起名叫Lucky,虽然有些烂大街,好歹也承载了我美好的祈愿。不过,现实从未应证这这个祈愿。

我很喜欢lucky,因为我终于有朋友了。

那天早晨,我去上学,lucky抱着我的脚死缠烂打,不想我离开。这一幕被恰被骑车经过的陆骁看到了,还有小明。

陆骁和小明一样,都住在镇西的别墅区。那里地势空旷,人烟稀少。

依惯例,陆骁眉飞色舞地对我笑着,然后大声喊道:“鸡—屎—妹—”自从沙坑事件后,我便声名远扬了。

小明就在边上看着,悠远淡漠的神情,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他总是尽可能的避开我,大概是因为我身上的鸡屎臭吧。

陆骁朝我飞来一架纸飞机,远远地挥舞双手,说道:“请你吃早餐!”他洋洋得意,似乎在等看好戏。

我拆开那架纸飞机,上面用黑色水笔歪歪扭扭地画了一坨屎。

真无聊。

小明用手肘稍顶了下陆骁,说:“快走吧,别在这浪费时间。”他恨不得立马逃之夭夭。

多希望现实如同妈妈所说的那样,如此,我便不用为了那点不值一提的尊严自欺欺人了。对,过了这么多年,即使我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我不喜欢他,终抵不过心跳炽烈而真实的感觉。但我能怎样,卑微地去乞求他的施舍吗?不,我只会卑微地做我自己。我就像他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这样的,无法克制地迷恋他。

我知道我和他,没有未来,所以希望时间的步履能走慢些。时间过得越快,他离我越远,离“她”越近。我奢望时间能止在此刻,就算他不属于我,至少此刻,他也不属于任何人。

放学后,本该摇头晃脑迎接吾皇归来的Lucky,又不知跑哪去了。该不会又到别人家门口拉撒去了吧?我出门寻她,路过老王家。老王家被堵得水泄不通,警灯鸣闪,人群哄闹。外边的外圈的人挤破脑袋想进去看看发生了何事。出于好奇和看热闹的心里,我靠近细窥,只见人高马大的老王,负手戴铐,被警察押进了警车。他无意瞥了我一眼,我霎时身躯一颤,脊背发凉。老王名声不好,我对他的印象,单用猥琐二字便可极好的形容了。

我本想询问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旁边一位穿着花枝招展的阿姨,像见了麻风病人似的,故意往边上挪去。我揪了揪身上洗到褪色衣服,想还是算了,先找到Lucky要紧。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别墅区。

真是无巧不成书,我在在小明家的草坪上看到了Lucky,它正活蹦乱跳玩得不亦乐乎。小明也在,他蹲着逗Lucky玩,纯真的笑漾在脸上,我仿佛又见到了那个只存于梦中的白衣少年。他不知道Lucky是我的狗吗?竟和它如此亲密。我站在马路对面看着他们,不知所措。如果我现在过去,该怎么跟他说呢?是先打个招呼,还是直接把Lucky抱走,让他懵圈地看着我离去的背影?我鼓足勇气,向小明迈出脚步,陆骁却出现了。我立马折回,躲在电线杆后面。陆骁是跟螃蟹一样横着走路的,大摇大摆,我的地盘我做主。他和小明说了几句话。来得真不是时候,破坏了我脑海中的所有预演。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过去的时候,发现我刚刚被一时的幻觉迷惑了双眼。现在眼前发生的,才最真实。

痛苦远比快乐来得真切。

小明突然抬起脚,生猛地将Lucky踢飞出去,亦如当初踢我那般。只听“啊呜”一声,Lucky已飞到了马路中央。我愣住了,下一秒才反应过来。我立即飞奔过去,lucky的哀嚎断断续续。他怎么能这样?我失望透顶,原来他已经讨厌我到这种地步了。

抱起Lucky的那刻,我心中猛然酸涩。不能哭,即便要哭,也要偷偷躲起来,我不能在别人面前揭开自己的伤疤,更不能把负面情绪带给别人。没有人有这个义务来安慰我,我更不愿接受别人的同情或怜悯,我只需要尊重。

大概是因为被我撞见了,小明面露难堪,遂躲回家了。呵,他的无影脚,真乃天下一绝。

我在回家路上遇到了刘警官,他是小明舅舅,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他现在大概是要去小明家吃饭吧。

妈妈在门口等我,神色凝重,“你去哪了?”

“找狗。”

“天都黑了,你不知道早点回来啊。”

“怎么了?”

妈妈接下来说的话让我骇然,“阿宝被人强奸了,肚子都这么大了。”她用手在肚子上比划着。

我隐约明白,为何老王会被jing察带走了。他平日里不三不四的作风就已初露端倪,进局子那是迟早的事。

“是老王干得吗?”

“对,就是那个赤佬,等阿宝把孩子生下,DNA一验,那赤佬妥妥的蹲牢房。”妈妈边恨得咬牙切齿,一面又唏嘘不已,“阿宝才多大呀!”

阿宝是我小学同学,是为数不多的愿意跟我说话的人,因为她一出生,就患上了唐氏综合症。因为是真傻,所以才取了阿宝这么一个可爱的名字。但上帝从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先天缺陷而对她有所眷顾,该来的横祸会半分未减的降临。

“你以后晚上少出门,多危险呐。”妈妈说。

但我觉得,像老王那样的人才应该少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