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战国一哥
32178300000008

第8章 吴起“杀妻求将”谜点之二:婚姻软指标

前面说的是“战争硬指标”。再换个思路,看一看“婚姻软指标”。

我们从春秋战国的婚姻史的情况中去分析一下:是不是国君要拜将必须要调查和忌讳他老婆是哪个国家的人,如果是敌国的人就不行呢?

查来查去,查不出这样的先例来(也许是在下孤陋寡闻,所以,请各位高人提供资料)。

接着,我们再来看一看中国先秦婚姻的研究情况。

首先看姓氏——

中国社会由春秋进入战国时代。当时的主流社主要是天下“七雄五小强,十二个国家闹中华”,七雄是东齐、西秦、南楚、北燕、中原有魏、赵、韩三晋;五小强是鲁、宋、卫、越、中山。周王朝还在,也算一股政治势力。(吴亡于公元前472年。越虽亡得晚但没什么事迹不算在内。郑在前375也亡于韩,也不算在里面了)

所以,当时的主流社会大致有十三个国家。

(如果细致起来,战国初期的诸侯国除去七雄之外,有中山、郑、越、宋、卫、鲁、邹、滕、薛、郳、莒、费、郯、任、邳、巴、蜀,加上周王朝,共有25个国家性质的利益团体。)

十三个国家的君主,燕国、鲁国、卫国、中山等四国与周王朝的国君同姓,都姓“姬”,而其他八国的姓氏分别是:田(齐国)、嬴(秦国)、熊(楚国,严格说应该是“芈”姓)、魏(魏国)、赵(赵国)、韩(韩国)、子(宋国)、王(越国),加上代表五国姓氏的姬,主流的一共就有九个姓。

周代奉行“同姓不婚”原则,只在异姓国家之间通婚,因为九大姓门当户对,他们之间历史以来大都是通婚的,也就是说,这九姓君主之间是有婚嫁关系的。虽然,有过婚姻关系对于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影响,那只是国君,且并不是主流。

即便是齐、鲁两国这样的世仇,国君之间也是有婚姻关系的,而且非常频繁。

从鲁桓公起,鲁庄公、鲁僖公、鲁文公、鲁宣公、鲁成公,分别娶了齐国的文、哀、声、出、穆、齐六个齐国的女子做夫人。鲁国女子嫁到齐国去的也不少,比如:齐僖公夫人、齐昭公夫人(叔姬),齐灵公夫人(颜懿姬)、齐景公夫人(燕姬)、齐悼公夫人(季姬)(姚彦渠《春秋会要》,45和47页)。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鲁桓公娶齐襄公的妹子为妻,后来惹来杀身之祸,除齐襄公与妹子**的原因之外,也有政治原因,但并没有因为是政治联姻而消除之间你死我活的争斗;也没有因为你死我活的斗争就不联姻了。

虽然,战国存在政治婚姻,但是,当在国君级别的人物那里,中后期才逐渐多起来。同时,国君之间有敌对情绪的尚有婚姻存在,上面说到的齐国是这样——两国你死我活争斗,但仍然有婚姻往来;南方的楚国也是这样,比如楚文王为夺取美貌的息国夫人息妫而灭掉息国,息妫被立为夫人(正妻)(见《左传?庄公十四年》)。当然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敌人的老婆夺过来是可以滴。敌人的妹子、女儿也是可以娶的。睡只管睡,斗归斗。并没有因为睡不要斗,也没有因为斗就不睡。因此,君主怎么会去要求臣子的老婆不能够是敌国的国籍呢?

其次,在春秋时代和战国初期,决定某个人能否进入官场,并不是由婚姻关系决定的,起决定作用的完全是血缘关系。比如周王朝分封的诸侯中,绝大多数都是同姓的;作为周王来说是“大宗”,而诸侯——比如被封的鲁国君主周公旦(周武王的弟弟)、被封在晋国的君主唐叔虞(周成王的弟弟)就是小宗。

诸侯在自己的封国里也是以嫡长子即位,比如鲁国,它的始祖是周公旦,周公旦的嫡长子继承鲁国君主的权位,成为第二代鲁国君主,而嫡长子生下的嫡长子,又继承鲁国的第三代地位,这样一直到N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也称为“大宗”,即最正统的血脉关系。而周公旦的嫡次子以及众庶子将被封为大夫,这些大夫相对于国君来是小宗,而诸侯国君又成其为大宗了。

接着,大夫在自己的封邑里,亦以嫡长子即位,同样的是封邑里的大宗,众庶子成为士,即是小宗……在宗法系统里,除周天子之外,每个角色都有双重身份,对于上一个层次而言是小宗,对于下一个层次而言,又是大宗。在西周初年,宗法制首先在周王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随着贵族等级制的形成,宗法制也扩及中小贵族以至士、庶民之中了。

换句话说,没有贵族血脉,按照周礼,永远不可能成为朝中的贵族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