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战国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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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太史公老滑头——并没有错

司马迁刻画的吴起,的确不太好理解。

——像是人格严重分裂,却又是才华出众的一位战神。其总的情况是吴起在去魏国前是个品质非常差劲的人,只是到了魏国后才变成德才非常出众的人了,与士卒同甘共苦,关心士兵,克己奉公,英勇顽强,屡建奇功。不知道鲁国人为什么如此仇恨吴起?

司马迁难道不知道我们所指出的情况?

不可能!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史料可笑、可以认为史料扯淡;但是,绝不能因此认为司马迁错了。

分析司马迁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

太史公认为,自己对待史学的态度是:不隐恶,不扬善,忠实原著(史料中的史实)。“忠实原始史料”,这一招很厉害。所以,司马迁笔下的历史,无论是事件也好、人物也好,完全可以被太史公采取一种“客观”叙述的方法——照录。

——就像照(录)相师一样,他忠实的收录原始史料。

谁都知道,因为司马迁不是战国时代的“战地记者”,他并不是那个时代的人,他只是几百年后的一名史官,他从自己能够看到的各国史料中看见了吴起。吴起声名卓著,在各国史料中,一定有关于吴起的事迹。

吴起主要的人生经历在魏国,从魏国残存史料中,可能会有吴起的记载,魏国的记载(乃至三晋的记载)可能都会正面歌颂吴起的。但是,大家别忘了,秦国是战国最后的战胜国;在整个战国时代,可以说,天下只有一个人是秦国的克星——他就是吴起。所以,关于吴起的史料,记录在秦国史书上的,后世的秦国史官不可能有太多的好话;如果碰巧有什么道听途说、贬低吴起的,譬如杀妻求将、母死不归乡等等,或者有像曾参杀人那样的谣言,那当然地,他们会是如获至宝,肯定会照单全收!遗憾的是秦国史官因为秦国是战胜国的缘由话语权是最发达的。

所以,虽然史料扯淡和可笑,可那并不是司马迁干的,是吴起的个人经历被歪曲在先。

司马迁没有错,错的是史料。

司马迁大都不去推敲史料的可靠与否,照单全部收下——这就是司马迁的客观和公正!

这样的例子在下也发现过,其中一处是商鞅时代的。

※史料

1、《史记?卷五?本记第五?秦》有载:

二十四年,献公去世,儿子孝公即位,孝公当时已经二十一岁了……(之后,孝公元年……卫(商)鞅听到秦孝公发布的这一命令,向西进入秦国……三年,卫(商)鞅劝说孝公变更法治……最终采纳了卫鞅的新法……)

2、《史记?卷六八?列传第八?商君》有载: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将法太子……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新法在民间实现一周年,秦国百姓到国都来诉说新法不当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新法。商鞅说:“新法不能推行,是由于上面的人触犯了它。”要依法惩办太子。太子是君主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就对他的太傅公子虔处以刑罚,他的太师公子贾也被处以黥刑。次日,秦国人都能遵守新法。)

※问题分析

1、秦孝公的年龄有明确记载:孝公元年21岁……四年24岁。

2、商鞅变法是“孝公三年”;处罚太子(秦孝公的儿子)时,是在变法“一周年”,即“孝公四年”,因为“太子触犯新法”,“太子是君主的继承人”,所以由“太师”和“太傅”顶替(被施以刑罚——鼻子被削了)。

3、问:当时,太子“触犯新法”时,能有多大?按太子必是君主亲骨肉的铁的法则,太子应是孝公的亲骨肉。孝公四年时,孝公自己24岁,他的孩子应该有多大,史书上没有记载。

4、根据人的身体发育看,还有社会习惯看,孝公结婚后生子的年龄最早应该在16岁;所以,当孝公24岁时,太子的年龄最大也不过7岁!

5、问一问司马迁:7岁的孩子能够做出什么“触犯新法”的事情来?

6、因为史书上没有写太子犯了新法的哪一条,我们就只有看新法都有些什么内容了。

※新法可归为三个方面

(此结论建立在对“商鞅变法”的研究上)。

第一,围绕“耕”,按“发展农业,抑制商业”的思路,建立一整套法规;

第二,围绕“战”,按‘禁止私斗,鼓励战功’的思路,又建立一整套法规;

第三,围绕“管”,按“全面限制,保障耕战”和“轻罪重罚”的思路,建立第三套法规。

……

第一个方面的法:“耕”,是国家大事,有父君在,太子才7岁,不可能去违反。

第二个方面的法“战”,似乎也不可能。但其中有可能的是“禁止私斗”。秦国民间当时私斗之风甚行,商鞅才提出这一条来。可禁私斗是不可能禁止小孩子打架的,何况只是一个7岁的孩子。哦,孩子打了架,新法就执行不下去了?老百姓没这么不讲理的!

第三个方面的法“管”,与太子有关吗?

在“管”里面,实际上只是对从事“耕、战”以外的九种职业或身份的人,实行“全面限制”,以确实“保障耕战”。是哪九种人受限制?1、百姓,2、官僚,3、贵族,4、军队,5、商人,6、学者,7、服务行业人员(比如取消旅馆),8、手工业者,9、外国势力支持的人以及其他(如罪犯等)。

※其他都不像,看“贵族”里面有无牵涉?

关于贵族的法令,商鞅规定:“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人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份。爱人、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见《商君书》)

这些条款是对贵族的限制,其意思为:“贵族的俸禄高,吃闲饭的人也多,这是危害农业生产的事。那么,就要凭贵族家中吃闲饭的人数多收赋税,从重役使他们,士大夫也就没有办法多收留食客。这些闲散人没有地方混饭吃,那么就一定务农。人们都去务农,荒地就得到开垦了。不准雇用佣工,贵族就没有办法建筑修缮自家府院的房屋,他们的儿女也无法吃闲饭。这些人去从事农业生产,荒地会更多地开发,对国家有好处!”

7岁的太子,不可能牵涉到这么专业的问题中去!

※结论

根据新法的所有内容,找不到处罚7岁太子“触犯新法”的依据(而且,还有因此而影响秦国老百姓对新法的执行)。所以,我以为司马迁在这件事情上是——信口开河,打胡乱说,他说太子“触犯新法”是子虚乌有,人云亦云。要么,就是他记错了孝公的年龄。

但是,司马迁的修史原则是三条:不隐恶,不扬善,重在实录。

难道他明知不符合常识还要录下来?或者竟是后世传错了?

估计是太史公“实录”造成的。

※后载

现代有人写到孝公儿子犯法时,杜撰了一个罪名:乱倒垃圾(有开玩笑的意思)。呵呵,即便是乱倒垃圾,其罪名也轮不到未成年的太子来承担呀……

当然,也有人认为可能是孝公10岁结婚生下的太子。呵呵,爹24岁,儿子14岁鸟哦……(可能吗?最后仍然是弄不清楚事实真相了!)

在《史记》中,还有其它重大错误。

比如,将战国前期的张仪,与后几十年的苏秦,硬拉在一个时期,结果导致清人蔡元放在他写的《东周列国志》中,又将事情往前推了一步,说张仪与苏秦都是鬼谷先生的学生(这个误导流传很广)。据说史学界过去为张、苏二人还争论了多年。直到1976年,发现马王堆出土文物,中国史学界才解开了此谜,知道张、苏二人根本不认识,张仪大苏秦几十岁,张死时,苏年龄尚小,还未出道更未出名。

不过,瑕不掩瑜,司马迁虽然犯了某些常识错误,有“打胡乱说”之嫌,但他仍然是中国最伟大的史学家,开创了史家的一个新时代!

于是,我们知道司马迁史料的特点,大都是“照录”(人云亦云)。

这并不是司马迁不动脑子去想——他的智商非常高,用脚趾头也能够想出来:同姓是不能够结婚滴。但是,司马迁不愿意去指出来,他认为“照录”最能够立得住脚;他懂得:错,不是俺太史公的错;完全是——史料的错!如果对,也是司马迁的对,因为他将史料尽可能的保留下来了,不然后人是不会知道这个的。司马迁的智商你说高不高捏?

由此一来,后人们就看见了如此的一个人格分裂的自相矛盾的吴起出现在史料之中。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