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店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岗位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一概以违规处理。
(2)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变动单呈核派调。
(3)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主管人员应于十天内,其他人员应于七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4)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家属凭乘车证明报支,但以五人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依单据报支。
(5)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处理。
(6)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餐饮店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因餐饮店业务情况或方针有变而产生冗员或某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又无法另行安排者,餐饮店有权予以解雇。
(2)解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或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此项通知。
(3)根据员工在本餐饮店具体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4)餐饮店员工离职都应办妥离职手续,否则餐饮店不予提供该员工的任何有关人事资料并冻结其名下工资,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追讨餐饮店的损失。
(5)员工因违反餐饮店规章制度,经教育或警告无效,餐饮店可以马上辞退,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八、餐饮店员工考评制度
1考评的原则
(1)餐饮店各部门应把考评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并协同人事部做好对员工的考评,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搜集其自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奖惩记录、直属主管的日常反映等,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3)常用的考评方式是考评者与被考评员工直接面谈交换意见。面谈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评双方能在宽松而宁静的气氛中坦诚交谈,以提高考评效果。
(4)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评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相应的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考评者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2考评的内容
(1)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与工作态度,包括其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2)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进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度,还包括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
(3)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别层次,对具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能力作分类考评。
(4)绩效。主要考评员工对餐饮店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方面的情况。
3考评的方法
(1)上、下级面谈。上级领导通过直接面谈方式对其下属员工进行考评。
(2)对象比较。由被考评员工的直属上司执行,对被考评的一组员工,按照工作要求的标准,相互比较,然后采用评分或评语方式,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班组评议。由所在部门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地讨论评议。班组评议由班组长或领班负责召集并汇录评议结论。考评标准或提纲由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制定。班组评议结论需经本人阅读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个人鉴定。由被考评员工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参照餐饮店人事部门和所在业务部门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书面形式做自我总结。
九、餐饮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餐饮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餐饮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餐饮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店里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做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餐饮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
十、餐饮店出差管理制度
(1)餐饮店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2)出差人凭“出差申请单”向餐饮店财务部暂支规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
(3)国内出差六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天内由部门副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酒店总经理核准。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5)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算。
(6)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7)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信费和公关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标自付,低于标准不补。
十一、餐饮店差旅费支付制度
(1)本制度除适用于本餐饮店正式员工外,还适用于:
①顾问(原则上适用于餐饮店高级主管的有关规定);
②特约人员(依具体职位确定);
③试用人员;
④退休人员(如为处理遗留业务而出差);
⑤为餐饮店业务而出差的其他人员。
(2)车费包括:
①认定路线的车费;
②特殊认可的汽车费。
(3)部门负责人三日以上的出差,需经餐饮店总经理批准。但依照餐饮店指示,参加会议不在此限。
(4)一般员工出差,需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并上报相关部门。
(5)餐饮店分店、驻外机构人员出差,需经餐饮店总经理批准。
(6)私人旅行需办理以下手续:
①事先填报申请,并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
②旅行过程中,需与直属部门主管保持联系。
(7)搭乘飞机出差,必须在出差申请书上明确说明。
(8)在下列情况下,可乘坐卧铺出差:
①同行者乘坐卧铺;
②出差途中患病。
乘坐卧铺时,不支付住宿费。
(9)原则上长距离出差可乘坐快速列车。
(10)对长期滞留出差地的处理:在同一地区连续滞留十日以上时,对超过日数减付10%的出差补贴和住宿费合计额。
(11)特例出差是指按照出差地单位的习惯,由对方提供住宿条件或提供住宿费。
(12)差旅费超支是指:
①超出差旅费基准的规定;
②实际费用超支。
(13)出差出发时间为上午,出差归来时间为下午时,支付当日全额差旅费。计算基准为交通工具的票根。
(14)预支手续:
①从概算额中扣除预付额,预付额不得超出对客户收款额;
②超出预付额部分,凭有关凭证报账结算;
③特殊情况下,需经财务主管批准,凭出差日报领取和结算。
(15)出差报告原则上应包括:
①出差地、日程和出差单位;
②出差处理事项;
③出差条件及意见。
(16)休息日在外地出差时,餐饮店发给两天的休息小差补贴。
(17)交通费按审定路线实报实销。
(18)经常出差包括以下人员:
①推销员;
②宣传人员;
③其他特殊人员。
(19)当出差者在同一城市出差,或餐饮店认为没有必要支付时,不向其支付补助。
(20)申请赴任补助时,必须通过直属部门主管向综合办公室申请。如家属同行时,亦可通过同样手续申请家属补贴和家庭财产转移补贴。后者按实际费用报销。
十二、餐饮店员工伤害补偿办法
(1)补偿的对象限于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故受到伤害的员工及其家属,已接受补偿的员工不在此范围内。
(2)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由政府劳动机构认定后,不子以伤害补偿,或仅给予部分补偿。
(3)补偿和种类包括:
①疗养补偿;
②休养补偿及休养工资;
③长期伤病补偿及长期伤病上资;
④伤残补偿及伤残工资;
⑤家属补偿及家庭补助;
⑥殡葬费;
⑦退职工资。
(4)员工因工受伤或患病时,餐饮店向其支付必要的疗养费。疗养费直接给员工医疗的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所需的转院交通费由餐饮店负担。如需家属陪院时,由餐饮店支付一定的补助。
(5)为辅助治疗,如需休养时,酒店除给予休养补偿外,并附加休养工资。休养工资仅限于休养期,其数量为平均工资的40%。
(6)如受伤害者经疗养三年后尚未冶愈,除予以长期伤病补偿外,并附加长期伤病工资。长期伤病工资为平均工资的40%。
(7)受伤害者经治疗后,如需要医疗后处理(如外科后处理、安装假肢、义眼等),应向其支付后处理工资。后处理工资为平均工资的60%。
(8)因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时,除予以伤残补偿外,并附加伤残工资,按照伤残程度分级支付。
(9)员工因伤害死亡时,除对其家属予以家属补偿外,还给予家庭生活补助。
(10)员工因伤害死亡时,餐饮店按有关规定负担殡葬费。
(11)受伤害员工如退职时,餐饮店向其支付退职工资。
(12)非工资性补偿,直接支付给本人或其家属。工资性补偿分月随工资支付。但必要时,可临时支付。但伤残工资、家庭补助和退职工资可在申请后立即支付。
(13)对临时工的伤害补偿也适用本规定。
十三、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准备工作
(1)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员工名单,了解新员工的基本情况。
(2)制定、修订新员工培训计划,即《员工教育开班计划》。
(3)落实培训教室、培训时间及授课教师。
(4)通知各相关部门。
2培训内容
(1)培训部安排的人职培训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①餐饮店概况介绍(包括餐饮店历史、现状、发展目标)。
②介绍餐饮店组织机构,领导层情况。
③学习《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条款。
④服务意识和典型案例教育。
⑤学习服务礼仪知识。
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⑦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⑧基本服务英语培训。
(2)部门自行安排如下一些培训内容。
①本部门的职能和目标。
②本部门与岗位的组织机构、职责和工作标准。
③本部门、岗位与餐饮店其他部门、岗位之间的关系。
④部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3培训安排
(1)人力资源部的安排范畴。
①安排新员工到指定地点集合签到,并填写《员工培训点名册》。
②由总经理向新员工致欢迎词。
③严格按培训计划授课,并填写《员工培训记录》。
④请新员工所分配部门经理迎接新员工。
(2)新员工参观餐饮店程序的安排。
①在不影响餐饮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参观餐饮店。
②参观前要与有关部门联系,通知其参观人数,确定参观地点。
③向新员工明确参观要求,如见到客人须点头、微笑、问好,紧跟队伍,礼让客人,参观时不喧哗、不勾肩搭背、不乱摸物品等。
④实地参观时,请所在部门的经理或主管进行介绍,要细心讲解,耐心回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3)部门的业务培训安排。
①由部门制定新员工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基本业务培训。
②安排理论授课,使员工了解部门的职能和目标、组织机构、职责、工作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等内容。
③安排实操训练,使新员工掌握基本操作技能。
④组织参观部门各岗位,了解岗位协调规范。
4培训考核
(1)培训部组织公共课程考核。以书面试卷形式考核,并填写《培训考试/考核记录》。
(2)部门组织业务培训考核,主要考核业务技能是否达标。由部门对新员工实施培训的经理或主管进行考核,并填写“业务评估表”,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存档
开班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情况填人“员工培训登记表”并存档。
十四、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1准备工作
(1)根据“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员工教育开班计划”。
(2)将确认的培训计划下发各有关部门。
(3)落实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教师。
(4)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2培训内容
(1)由部门组织的培训内容有以下一些。
①“员工手册”、纪律规章的强化培训。
②工作规范、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反复强化培训。
③思想观念、服务意识的深化培训。
④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操作流程的培训。
⑤服务礼仪的反复强化培训。
⑥客人投诉处理程序培训。
(2)由培训部组织的培训包括如下的内容。
①管理理论知识与管理技巧培训。
②各部门公共业务课程培训。
③配合各部门进行思想观念教育。
3培训安排
(1)接受培训的人员须到培训教室集合签到,并填写“员工培训点名册”。
(2)严格按课程安排授课,并填写“员工培训记录”。
(3)有关技术人员的培训,须提前联系业务部门配合,做到边授课、边演示,加强培训效果。
4培训考核
(1)培训结束后,培训部根据安排组织书面或口头考试。
(2)考试成绩须通报员工所在部门。
(3)填写“培训考试/考核记录”。
5存档
开班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情况填入“员工培训登记表”并存档。
十五、餐饮店人力资源部培训器材和培训资料管理
(1)对购进的培训器材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接收。
(2)教学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列出目录,分别保存。
(3)借用物品和资料要详细登记,注明姓名、部门、资料名称、借阅日期和归还日期。
(4)接收归还物品时要仔细检查,如有损坏要由借用人员按规定赔偿。
(5)定期清点培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