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德·韦尔和哈里森·福特到下面查看丛林去了,福特本人带领一帮伯利兹人用很大的一把弯刀清理出了一块地方。这是个不错的开端,跟这部电影有关的所有人都对这个场地感觉很好。但是,当我看到的时候,发现自己很难相信有任何一个不习惯于丛林条件的人,愿意在这里生活六到七个月,而电影的拍摄就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使这个地方作为背景十分完美的一切,同时也会使它成为极不实际的因素。
然后,在我看来,为了要拍出这样的一部电影,你自己都得变成阿利一样的人。
赫尔曼是第一个,之后是施拉德,再后是韦尔,最后是索尔·萨恩茨。哈里森·福特是最新的一个化身。剧组人员还有一种有灵气和幻想型的面孔和神情。这是一个没有任何紧张感的电影场景。从手艺的角度看,这更像是一种帝国主义,阿利·福克斯风格的帝国主义,而不太像拍电影。建筑人员修好了公路和桥梁,他们盖起了房子和两个村庄,他们做了船,还做了自己的供水系统。看起来这部电影吞并了这整个国家,并成为其惟一的工业。斗篷之于贝督因人,就如同T恤之于伯利兹人,而伯利兹的每一件T恤上都印着“蚊子海岸”。
“你们在伯利兹干什么?”海关的人在伯利兹城外的机场说。
“蚊子海岸,”我开始说。
“有魔力的字,”那人说,然后招手让我进去了。
虚构的杰龙尼莫成了一个真正的地名,成了一个真正的居民区,这里面有庄稼和房子,还有水轮,有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人们住在里面,建在这里是准备长期使用的。电影拍完之后,这些建筑当中一部分会成为社区活动中心,另外一部分分给无家可归的人住。
对于感觉什么都已经看过的旅行者来说,我建议找个季节到伯利兹来,在这里,汽车杠上都写着“你最好来伯利兹一回!”伯利兹城的大部分都是离地七英尺,用木桩撑起来的,因为潮水和海浪以及定期的成沼时期。多年以来,飓风并不多刮跑了伯利兹(这就是首都贝莫潘在内陆的原因)。这是一个小小的木头城,有很高的楼房,有看上去不结实的小房子,还有一些坚实的别墅。天上有秃鹫在飞,街上有淌着口水的狗在跑,穿过市镇的河里有玳瑁在游动。人口由多民族组成。这里没有伯利兹人的脸。有印第安人和混血儿,有纯粹的亚洲人和长有雀斑的棕色人种,有略带紫色的黑人,头上戴着羊毛口袋,还有黄种妇女和拉斯特法里人,光着脚的孩子头发如同维可牢尼龙搭扣。你得到一个印象,觉得人人都在唱歌,不停地唱,哪怕时日艰难,哪怕难到令人绝望的程度。四年以前,粮价崩溃了。人们开始种大麻,飞机开始定期到达,降落在长长的直路上,政府在公路边竖起了铁塔门,每隔几百码就放上一个,让飞机不易着陆。但是,据说伯利兹仍然是西半球第二大的毒品生产基地,仅次于哥伦比亚的委吉拉,而那又是个有传奇色彩的地方。写作这本小说以前,我曾去过洪都拉斯,但现在,洪都拉斯已经被美国军队和报复性的康特拉斯渗入,小说中的风景更接近伯利兹的风景了。
“我下来四处看了看,”哈里森·福特说。“看看那些房子,看看那些饭店。我的天,那些旅馆。他们说,‘你想住哪里?’我就说,‘订一架货机……’”
他没有费多大力气就变成了阿利·福克斯:像鸟嘴的帽子、飞扬的衬衫、倒背头发、我最了解的眼睛,还有温柔和狂乱的嗓音解释了他惊人的计划。
“就是那种C—130飞机,我告诉他们说。‘一个大肚子母亲。把活动房屋塞进去,放在很多隔间里,有水管,有电线,也许还有直升机。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打成一个包塞到伯利兹,然后拴在一起。那就是我要住的地方。’”
但是,他最后没有这么干。我问为什么。
“因为我找到了更好的一个点子。我并不是非得要住在伯利兹城里的,我完全不必要住在伯利兹!”
这又是典型的阿利行为。他决定租用一条可敬的126英尺长带空调的游艇——红木、黄铜、遮阳篷和蚀刻玻璃——带美食师和五名水手。他把这条漂亮的游艇停在海岸边上,用高速游艇接送他来往于拍摄场地与这个住地,每天晚上回到这里来。他的妻子是剧作家梅莉莎·玛特森(《ET》、《黑牡马》)就留在船上,写一个关于卡斯特将军的脚本。
哈里森是一个惟妙惟肖的模仿高手。他很好玩,身体好,满脑袋的点子,是阿利的一种化身。说话的时候,他可以在船尾栏杆上做引体向上活动。
有天晚上,我们谈到焦虑发作的事情。他说了一句话,让梅莉莎大吃一惊,他说已经发作过好几次了。他问,我呢?
啊,当然的,我说。在非洲丛林里,有一个深夜,有个男子将一把枪的枪管对着我的脸,并开始对我尖叫。我描述自己如何开始结结巴巴地说话。
“那不是焦虑发作,”哈里森说,看都不看我一眼,他仍然在慢慢地做引体向上的动作,他的三角肌已经鼓胀起来,背阔肌也铺开了。“那是恐慌无屎症。”
然后,他主动说自己时常担心可能演不好阿利的角色。
“你不用担心的,”我说。“你的一切都干得极好。你就是阿利·福克斯。听我说,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他对我皱皱眉头。他说:“别告诉我不用担心。我总在担心。阿利·福克斯担心吗?对了。这就是我担心的原因。”
他还有另一个自产的阿利·福克斯特征:他不愿意说出来。他做引体向上,或者抱住一把椅子做静力锻炼,然后,他会尖声说话,只是要纠正你的话。
我以前曾说过一些关于彼德·韦尔的话,说他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
“他是听啊,”哈里森说。“他听得到。就此为止。”
韦尔在剧组里很受众人欢迎,他发出命令的时候根本不用提高自己的嗓音,结果马上就有人执行他的命令。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发脾气,也没有见他慌乱过。你不妨说,他为什么要发脾气,为什么要慌乱呢?但是,空气沉闷、****,气温在华氏80多度。沙蝇在折磨人,公路极可怕,机器容易出毛病。因为电影里面涉及到一些儿童,工作时间受到限制。有些演员根本不会说英语。
多年以前,保尔·施拉德尔曾告诉过我,“最难拍的电影是有船上镜头的电影,或者是在热带国家拍的电影,或者是有很多小孩子的电影。这部电影三大障碍都占齐了。”
韦尔很沉着。他说,执导《蚊子海岸》有很好的一个比喻:“这就像当一艘船的船长。不是一只小船,而是航线上的轮船,有庞大的水手队伍。我不是一个人来干的。约翰(西尔,摄影师)是我的第一助手。杰里和索尔是所有人。我的第二助手是……”
这也是描述阿利的又一种方式:作为海上的一名船长。事实上,我给了阿利很多海上的术语,表明他的性格当中就有这么一个层面。
如果微明的一点想像力和写下来的几句话被赋予一种生命,任何一位作家都会感到自惭的。这就跟魔术一样,是一种玩把戏的技巧,文字只能形成某种固体的东西。显然,制作电影的刺激跟做这样一些离奇的东西有关吧。我可以写“父亲建了很高的一个冰库,在里面装上了无数的铁管,”然后,我就看到大批的人在做这件事情。这看起来很是鲁莽,极昂贵,费这么大的力气,但是,它还真管用!“他清出了三十公顷地,然后建起了一个定居点。”他们就着手了,清出了一片处女林,做了同样的一件事情。“有一天,肥仔爆炸了,”我写道。特技效果组的人就说:“我们先炸掉两边,然后让房子的结构件离地180英尺。我们在这里可以用很多炸药做到,会成为全国性的大事的。”我很喜欢他们急于成事的态度。
我是在一间房间里一个人写这本东西的,但是,为了拍出电影来,他们必须按照父亲所做的事情去做,一点也不改——到丛林里去,开出一片地,制起冰来。我这可不是在小看自己的作用。我一直在做这样的梦。但是,他们必须把这个梦具体化,让人看得见摸得着,这是神父说过的话。你得同意福音说过的话:太初有道,道生血肉。这并不总是一个容易发生的转换,但是,这就是电影中的变形体,就是把小说变成电影的过程。
别人的游记
《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讲顶级落难者的冒险记。这本书很多人都知道,甚至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也都知道其中的一些细节:船难。荒岛。羊皮夹克和可笑的帽子。生毛的雨伞。会说话的鹦鹉。惊人的脚印。男子星期五。食人族。救助。这本书读起来容易,也是人人熟悉的,讲了很精彩的生存故事,很容易看,跟奇妙的故事一样。
克鲁索有很强的人生,容易出事故,因此不太可能称为真正的英雄——这也许就是他有持久不衰的吸引力的另一个原因。但是,故事的背景也是这本小说最明显的一个特征,作为世界的微观宇宙的一个小岛已经在很多作品里面得到了想象性的利用,比如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高尔丁的《蝇王》。克鲁索的勇敢没有顽固多,他的第一称叙者故意显出没有文化的样子,因此更容易让人相信,可以作为一个人经历28年的孤独、饥饿和生命威胁的严峻考验的故事来读,这个故事讲的是人面对不可预料的灾难时取得的真正的成功。因为这本书口气相当坚决,里面的一些情景完全有可能发生,而且还有特别的智慧行为,因此人们应该得到提醒,那本书是一位年近六十的人写的,他把这样的小说创造当作他的生存需要一样看待。笛福是临时发挥的大师,而且他也必须这么干,因为他的一生就是时浮时沉的一个编年史——也是这本小说一个相当良好的描述。
丹尼尔·笛福(1660~1731)按照一位评论者的话说,是一个“精明、时常变化、有创造才能的人,很多人不信他的话,他经常还被囚禁起来。”他因为欠债而坐牢,也因为自己讽刺性的写作而坐牢,他的失败还包括破产和快速致富方案,其中包括饲养麝猫(其腺体可提出当香料)赚大钱。他是位记者、出版人、诗人、商人,有时候还当特工,他的小说——英语当中的第一本——是一场巨大的成功,出了很多版本,很快就有盗版和模仿版。
这部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很多人信以为真。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本小说完全是现代的,庸俗的。在前言中,笛福戴着编辑的面罩写道:“编者相信,这里面说到的全是事实和历史,全无虚构杜撰的成分。”笛福认为,小说可以变成低级和颠覆性的一种把戏,会鼓励人们说话,但是,他在无意之间触发了这样一个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思想:如果一本小说据说是真实的,那就可能会更重要,更地道。“真正的故事,基于实际事件的故事”就是供电视播放的电影里面得到的一种确认。“当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人们说,催促你去读某某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于1719年发表的时候,这也是笛福希望人们说的话。他们也的确说了那样的话,也相信了。
那个故事耸人听闻:哪怕在今天,关于那样一个落难者的故事也会成为头版头条的新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人们反复阅读,里面的冒险意义就更大了,你生活的时间越是长,鲁滨逊·克鲁索取得的成就的意义就越是让人们产生更深刻的印象,从一本惊奇的故事变成了对于革新的确切研究,成为人类生存的一个隐喻,最后也变成了我们自己的神话故事的一个版本,其道德意义几乎符合《圣经》的箴言:鲁滨逊跟约伯或约拿一样真实鲜明,一样毫不含糊,那是他特别提到的两个人。
当然,重要的在于,作为第一本英语小说,它讲的是一个荒岛故事,讲一个人处在四顾无人的一个飘渺之地,几乎什么都没有,结果活下来创造了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本小说就跟一个寓言故事一样,阐述了人类的全部历史。叙述者从一片混沌中冒出来,没有社会,也没有可以谈得上的道具。这一书里面描述的完全是一个创造隐喻,它的机智和行动都同样让人惊讶。里面的矛盾就是许多人生活当中的矛盾。它体现了我们的很多不满足和两难境地。没有激情,虽然里面有感情,但根本没有什么爱可以谈得起来。但是,这本小说以其轻描淡写的手法描述到了几乎别的所有的东西:物质主义、隔绝、傲慢、旅行、友谊、帝国主义、反叛的儿童、财富的相对意义、权力的谜语、孤独时的可笑之处、通过实践的方法学习。这本书还讲到了信念、赎罪和时间的流逝。这本书跟一双鞋子一样讲求实际。考验刚刚完毕,克鲁索就回去了,他创立了一个殖民地,数着自己的钱财,同样,克鲁索的思想还在继续,产生了很多姐妹篇和模仿品,使这门语言有了新的词汇——“克鲁索”是流浪者的代名词,正如“星期五”是助手的意思一样。
鲁滨逊的生活是从一个不服从、傲慢和行为笨拙的男童开始的。他父亲是德国移民,叫赫尔·库鲁茨内尔,后来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克鲁索。他父亲喜欢说教,给了儿子很多格言式的劝告。在一本充满细节的书里面,改名字的细节是很好的一笔,而且很有可能发生,因为这样的名字非常怪,而且完全没有必要。结果,笛福把他自己的名字也改了,使其带上了法国味,因为他父亲的名字就是一个简单的福先生。丹尼尔·笛福可不是平常之辈,但是,他却选择来写这样一个虽然有些傲慢,但却相当平常的年轻人的故事,此人不听他父亲关于留在家中的安全方面的条顿族呆板说教,毅然离家出走,发现自己参与了非同寻常的活动,刚刚离开家几天就开始了,当时,他第一次航行船就翻沉了。克鲁索并没有因此而后退,有个很有预见能力的人盯着他的眼睛说,不管他走到哪里,最终见到的“不会是别的任何东西,只有灾难和失望,”但他仍然不为所动。
不久之后,克鲁索跟海怪搏斗,被他的仆人苏里救了。他没有因为苏里救他的命而感激他,反而将他当奴隶卖掉了,后来到了巴西,当上了一个厌烦的种植园主以后,他才后悔卖掉了苏里,因为他意识到,他可以利用奴隶来帮他干活。到了岛上,他是以这种方式想到苏里的。这样残忍的人类逻辑就是这本小说最有似是而非特点的一个方面,它还经常让人想到克鲁索的副歌:他无法把任何一件事情做好。在这样一个比较早的阶段,他甚至还在声称,作为马西乡村的一位烟草种植者,他的生活“就像一个被扔到了某个荒岛上,一个人也没有,就是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