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喜爱新鲜空气的人:旅行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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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旅行读物(5)

几页之后,在笛福最费心思的一段讽刺话里面,克鲁索在一次猎奴活动中遭了船难,并才开始明白那个荒岛比喻背后的现实了,因为他自己成为一个真正荒凉的一个岛上的落难者了。毫无疑问,笛福有意要写一个道德故事,但是,作为一位高产作家——四百多种作品上有他的名字——他对公众的品味非常清楚,为了使他的故事得到别人的相信,里面就必须要有足够多有说服力的细节。克鲁索并不是一个有志向的人。他只是一个反叛家庭的孩子,对有风险和道德上值得怀疑的事情有很大兴趣。他没有经验,不是一个伦敦人,而是一个年青的外省青年,一个约克郡的人。因为他来自相对较为富裕的家庭,因而使他与众不同,也有些天真。他不停地提醒我们注意到,他办事能力不足,因此是一个很平常的人(“我一辈子从来都没有用过任何一种工具!”),还经常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我生来就是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人”)。他也完全不是一个信教的人,直到他在工具、种子和杂用品箱里发现一本《圣经》为止,那是他在已经撞坏的船上抢救出来的。

他慢慢长大了,也成熟了,因此得以生存下去。但是,他做的事情远远不止求得生存——他最后统治了那个岛。如果不能说他很聪明,至少可以说他变得知事了。他获得了权力,并用心利用这样的权力。他从一个差不多是受害人的角色,发展成为一个差不多是独裁者的角色。小说最让人满意的一个地方是,为了克服岛上的一切障碍,克鲁索必须学会文明的基本要素。为了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他必须熟悉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现实:他的这个荒岛是一个监狱,也是一个王国——他就使用了这两个词。早期,他称自己为囚犯,描述了他的悲伤。后来,他谈到了“在我统治的第六年,或我被囚禁的第六年,随便你说哪一种吧。”再过一些时候,他的自信心增强了,他的木屋是一个“城堡,”自从星期五出现(并被他从食人族改造成一个文明人)以后,他就觉得自己是个统治者了。最终,他被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救了,此时他说:“我的岛现在有人居住了,我觉得自己富于臣民;这是我经常会想到的一段愉快的回忆,当时我看上去真如同国王一样啊。”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绝对的统治者,甚至是一位暴君,只是没有那么残暴而已。

每当提起鲁滨逊·克鲁索的话题,人们都会同时提到亚历山大·塞尔凯克。塞尔凯克(1676~1721)是一位苏格兰人,来自费弗郡的拉哥村,跟笛福是同时代人。他是位海员,因好斗而出名——曾将自己的父亲扔下楼梯。塞尔凯克有一次坐海盗船过太平洋,结果跟船长吵起来,结果命令将他扔在智利海岸遥远(和荒无人烟)的胡安费尔南德斯岛的海滩上。他在那里过了四年(1704~1709)。他得救并回到不列颠之后,成为一名受人欢迎的英雄。他作为一名落难者的生活细节的故事在报上发表了:他在远离大陆的岛上生活,他建起了一个草棚,他制作了羊皮衣柜。他说他渴望在岛上的简朴生活带来的安宁。著名的散文作家理查德·斯迪尔采访了塞尔凯克,并将他当作一句格言的活生生的例子:“但求衣食无俣者最幸福。”

没有证据证明笛福见过塞尔凯克,但是,作为一名记者,他明显知道那个故事,而塞尔凯克毫无疑问是《鲁滨逊漂流记》的灵感所在。虽然人们因为塞尔凯克的简朴生活而惊呼,但是,实际上他也不过是一个不寻常的环境里的一名幸存者。克鲁索与塞尔凯克之间的差别大于两者的相同。塞尔凯克的故事是相当直接的一个荒岛生存故事,而克鲁索的故事既是赎罪的故事,也是殖民化的一个故事。它讲的是如何成为文明人的故事——至少是按18世纪的标准来看的,当时,强行改宗和奴隶贸易被视为是文明的要素。

塞尔凯克起先是一名海盗,最后还是一名海盗。克鲁索也是个无法管教的儿子,但他更高级,是一个反叛者。他在岛上的经历(在奥林诺科可口)既是对他的惩罚,也是给他的回报,因为他的岛上监狱后来变成了他的王国。克鲁索是视点的浓缩。生存的问题跟围绕视点而产生的辩论比较起来属于次要的,这在他的话里面可以得到总结,他说,在岛上,“我容纳对于事物的不同看法。”雄心、傲慢和贪婪使他陷入这样的境地,理性使他超脱出来。他看出了财富在岛上一无用处,金钱也毫无意义,储存也是没有用的,因此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世界的美好事物对我们来说不再美好了,它们是供我们使用的,”这就是他的解放之路。

奇怪的事情在于,塞尔凯克一般被认为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而当然他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只是活着回来讲述了自己孤独的生存故事的一个普通人。克鲁索坚持认为,读者应该把他看做一个非同寻常的人,但也应该将他看成是一个明确的警告,是人类种种痼结的活生生的例子,这就是傲慢与不满造成的痼疾:“在我经历的所有困难当中,我一直都是一个纪念品,提醒那些被人类总体的灾难折磨着的人们。”

克鲁索的苦难当中,只有一部分属于孤独。脚印的戏剧化和刺激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认真的沉思,才是这本小说进入另一个意义层的众多段落之一。它还显示笛福是一个能够用最简朴和最有说服力的语言描述事物的作家,他谈到了工具、种子和种葡萄的事情,同时还能够就孤独的入侵、社会和空间及时间的定义进行深刻的反思。

克鲁索早先哀叹自己的孤独,但不久之后便征服了孤独,还认识到了与人类为伴时的种种复杂性。脚印的出现就是对他的这种理解的考验,也标志着他的伊甸园到此为止。接下来的事情就跟《人类的攀升》的一个寓言剧一样,因为他必须处理食人族、侵略、战争的问题,还有竞争本能。克服了这些障碍之后,克鲁索变得更坚强了。但是,虽然他在文学意义上说是一个主人翁,但在他的行为上却不是如此。他最有说服力的品质是他的人性。他天生是一个万事做不好的人,因为环境所限而没有竞争能力。人们不妨补充说,虽然《圣经》使他增强了力量,但是,从外表来看,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信教的人,直到星期五出现为止,然后,他就成了假装神圣的一个人。

如果《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个身逢逆境而不屈服的故事,那么,一切都可以拿克鲁索的得救为转移。但是,事情却并不是这样的。克鲁索成了自己的主人,因此也成为岛上的主人,并在岛上开创了一个世界。从进化的意义上说,他是人类的一个替代角色,从一个紧靠在海岛的边缘上求生存的低级动物,进化成了岛上的一个主宰性的动物。他从落难者变成了一名殖民者。到最后,克鲁索两者都是,如他自己所说的,是一个国王,也是一个“总司令。”笛福的观点在于,克鲁索不需要得救,这一点在下面这个事实当中得到了强调:他得救了,讲了故事,之后却回到了那个岛上,日子过得甚好。这是一个成功故事,一个人生沉浮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净化的故事,有确确实实的细节,也有触及灵魂的某种东西。毫不奇怪,这本小说在三百多年时间里仍然一版再版,广受欢迎。

梭罗的《科得角》

经常有人告诉我们说,梭罗是多么正常,多么可敬的一个人,可是,看起来,如果我们承认他是一条怪鱼,有许多奇怪的想法,那么,对他的理解就会更深一层。他是个不合群的动物,跟很多不合群的人一样,他能够弄出很多可怕的幽默来。亨利·詹姆斯曾说梭罗“不完美,没有成熟,没有艺术气息,他不仅眼光短浅,而且很是偏狭。”我觉得亨利说得不是很正确,但是,他的话也不无道理。梭罗本人曾说过,他被一种“畸形的地精”所控制。

梭罗的自信让人觉得不舒服,刚一表白他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只对美洲旱獭有兴趣,马上就开始用希腊语引述荷马的话,有时候还是长篇累牍地引用(例如,在他小小的《科得角》一书中,他就引用了八段荷马的话)。他经常以奇怪的方式谈到乡间的一些事情,让人觉得他很有书生气。他的玩笑当中很少有真正智慧的。他假装不喜欢别的人或人类的居住地,有时候还听起来有厌恶女人的意思。他让人吃惊,他经常还想很快地说服别人。

这些品性当中的其中一些可以总结《科得角》一书的某些特点,这也是这本书非同寻常和十分有趣的原因。哪怕根据梭罗的标准,这样一本书也是很有趣的,因为这本书谈到很多晦暗话题的时候,本意也还是不错的,只有轻描淡写地提到了科得角(它真正的主题是大海),而且包含的幻想更多,实际体验较少。这本书吸引我,尤其是它讲的地方,是我自己的家乡,离梭罗的家乡也不远。这是旅行话题当中最困难的一点,那就是一个人家乡附近的旅行——康科德离科得角只有约六十五英里远。这是梭罗尤其拿手的一种形式。《华尔腾湖上》是另外一个例子。很少有游记作者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它的精华总结在梭罗有意说出来的一句话里面:“我在康科德走过很多地方。”

鉴于它的意图如此简洁,针对《科得角》而展开的批评如此之多就显得很是让人惊讶了。因为一般看梭罗作品的读者很少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看起来就尤其残酷了,我猜许多看过《华尔腾湖上》,也知道梭罗靠制作铅笔为生的人都不知道有《科得角》这本书,而他就非暴力不合作思想而写的一篇文章竟然影响过马哈特马·甘地,因为甘地临死前说的几个字是“驼鹿……印度人”。

对这本书进行的所有批评都是他死后开始的,因为构成其内容的一些章节都是梭罗死后才收集起来的一些文章(他死于肺结核,属于夭折,才四十五岁)。亨利·詹姆斯不同情他,对他表示轻视,但是,詹姆斯了解多少户外生活?詹姆斯·鲁塞尔·梭罗也得出了错误的结论:“梭罗没有幽默感,这意味着他是个可怜的学者。”那些了解梭罗的人发现这个人很难交朋友,他的一些游历也是让人感到神秘莫测的,只除艾勒里·钱宁以外,那是他的一位慷慨的同伴。爱默生持谨慎欣赏的态度,但是,他发现梭罗攻击性很强,他就人类而写的一些文章直接就解释了这一点:“他的天性里面有某种好斗的成分,不可轻易屈服。”

谈及梭罗的生活与写作,话说得最微妙,也最流畅的一位持不同意见者是利昂·艾德尔,他于1970年发表了一个小册子,仔细检查了梭罗的个人神话、风格套路和模糊不清的地方。艾德尔总结说,梭罗的性格属于一种自恋人格。这篇文章向《华尔腾湖上》的基础发出了质疑——梭罗很少是一个人生活的,也不是在荒野里过的。这篇文章跟罗伯特·史迪文森的文章差不多。梭罗“可以得到他母亲在城里的饼干盒,还到别的一些地方东吃一餐,西嚼一顿。”但是,艾德尔虽然揭开了梭罗性格当中很多明显的病态成分,但是,他也只是顺带着提了一下《科得角》。

这本书因为包含太多没有消化的历史材料而受到人们的批评,也因为一时太轻浮,另一个时候又太有学问。说得最多,《科得角》也只是要人领情,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点也未见稍有减缓。就连最著名的梭罗研究学者也对这本书嗤之以鼻。“《科得角》是梭罗作品当中讲阳光最多的一部,也是最不那么晦涩的一部,”研究梭罗的学者约琴夫·库拉奇说。库拉奇对他奇怪的名字和差劲的双关语很有兴趣,当然一定也对批评者采取了自己的报复,并且拿他的名字开了一个木拐杖玩笑。在《科得角》中,我们会看到两处令人难受的东西:拿“沿海的”/“文学的”开玩笑,还有拿海盗“索芬”与美国探险家“梭罗”做文字游戏。

但是,如果说这本书那么令人遗憾,那么不值一谈,那它有可能再版一百多年吗?再说,如果写得那么差,罗伯特·洛威尔还会花很大力气剽窃它,用在“南塔基的教友派墓园”一诗里?(那首得过奖的诗的第四到第二十行直接取自“船难”一章里面的一个极好的段落。)这本书肯定可以说很怪僻,因为这个原因而逗人喜欢,也因为别的一个原因——出于意料。叙述部分第一次提到了在美国有椰菜生长(在“威尔弗利特的牡蛎采集人”里面),虽然那不是作为一本书而写作的,但是,有十篇文章是以三次短时的旅行为基础写出来的,因此它有不可动摇的完整性。它令人信服地像是单独一次旅行,就如同《康科德与麦里梅克河上的一个星期》看来也是整整一个星期内发生的事情(实际上是两个星期)。

“我根本都算不上一个旅行者,”梭罗曾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说。这倒是真的。他旅行都很短,距离也不是很远。他走得最远的地方是明尼苏答。爱默生和霍桑去过英格兰和欧洲大陆,麦尔维尔去过圣地,梭罗非常清楚,别的作家都在印度和土耳其游历过。他极有可能这么替自己辩护:“我对土耳其的事情了解甚少,但是,我肯定对伏牛花和栗子略知一二,因为今年秋季我捡了不少这些东西。”梭罗时不时写一点这样的东西,让人产生这样一个惟一的答案:那又怎么样?

如果他不是为了找一些材料来写他的文章和进行讲座,他极有可能不会离开康科德。他并不会走到田野很远的地方。1851年在科得角一带游历的时候,梭罗是靠在梅德福德讲座养活自己的。他的主题是:华尔腾湖畔的林中生活。

促使他去科得角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与《普特南姆月刊》达成了一项协议,要提供五篇文章供杂志发表。他在这本书的第一页就告诉我们说,他总共在科得角过了三个星期,而这么一段时间几乎都不值得一提。可是,梭罗还有能力从最小的东西里面开发出尽量多的东西。质量就是他生活的本质。1857年,他回到了科得角,又在那里过了几个星期,但是,除开在日记里面以外,他并没有写这段时间的生活。最后一次去的时候,他是一个人。在构成《科得角》的那些旅行,他一直都有一位叫艾勒里·钱宁的朋友陪着(他跟索菲·梭罗一起编辑了这本书,是在梭罗死后编辑出版的)。那是并不费劲的旅行。看起来,其中大部分莫过于干劲冲天的游荡——四处转,把自己看到的无论什么都记下来。梭罗经常被人看做是一个流浪者,一个小贩,有一次还被人看做是通缉中的银行抢劫犯。那种旅行多半是一种闲逛,这也多半是他希望传达出来的一个印象,因此,这么说他根本无意小看他。

但是,关于这次旅行,他本人倒是非常认真的,不惜带上两本参考书,一点也不怕麻烦:《马萨诸塞州历史学会文集》第八册和一本地名辞典。根据内在的证据,看起来他还带有一本《圣经》。极有可能的是,梭罗还带有某些版本的荷马的《伊利亚特》和维吉尔的《牧歌》,因为到他生活的这个阶段,梭罗已经恢复了看希腊文和拉丁文的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