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灰章程:只能做不能说的官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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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权人的亲戚有特权

在权力系统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存在着名目不一的投入成本,其中最为原始的成本就是血缘成本。以血缘关系进行权力转换的现象是封建官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也就是说,“官亲”是人们最好利用的亲戚关系,是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利益关系。这种将公权力私有化的社会关系,其投入的是血缘成本,而产出的却是权力价值。在关系和血缘面前,正式制度往往成了摆设。

在这里,我们可以将权力的血缘成本列出一个简单的公式:权力的血缘成本=血亲成本+金钱成本。

官亲,如果单纯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官员的亲人。中国人讲究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有人将这种差序格局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就好像一枚石子丢在水中,波纹总是围绕着核心向外一层层地扩散开去。如果官员是那个核心,那么官亲就是最靠近官员的那一圈波纹。亲疏远近,就表现在纹路到核心的距离。

官府衙门供职的官员是握有公权力的人,那么官亲与权力之间也就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否则,到了今天,官员的儿子开车撞人后也不会下意识地喊出“我爸是XX”。在儿子的潜意识里,父亲是官员,那么作为官亲的儿子理所应当享有权力的庇护。

在古代权力结构中,官亲所享有的权力庇护值应该是大于伤害值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实现权力的庇护。当然也有例外,一个官员如果犯了罪,血缘成本也就成了赔本的买卖。明成祖朱棣举兵抢了自己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江山之后,就因为方孝孺一句“便诛我十族又奈我何”,就造成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十族之诛。在中国传统的亲属关系中,最多也就是九族相连。但是,愤怒的朱棣却史无前例地将方孝孺的门生故旧也算作一族,全部杀掉。因此事而被杀者达到数百人之多,受牵连被发配的更有数千人之众。

所以在古代官家社会里,官亲也不是只享受公权力所带来的庇护及衍生权力,他们有时也需要分担自己亲人为官所带来的风险。

在衙门里最有价值的官亲,俗称“三爷”。这里的“三爷”指的是以少爷、姑爷、舅爷为代表的官亲。官亲与其他人相比较,在使用权力制度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血缘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如果利用不当就有可能会转化为劣势,而这种劣势通常是由于权力的滥用所造成。

清代不少官员对此有着切肤之痛,曾经当过师爷和知县的汪辉祖就说:官亲滋事,“以法则伤恩,以恩则伤法”、“治婿则碍女,治舅则碍妻”。女婿干了违法的事,依法处理就会伤害到与女儿之间的感情;孩子舅舅干了违法的事,如果依法处理就会伤害到与自己老婆的感情。官员在处理官亲的利益方面,左右为难。

在清朝道光年间,既当过京官,又当过地方大员的张集馨也认为:官亲“犯事不能惩办,非如家人(指家丁、长随)可以驱逐而严治之。”在当时的官场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莫用三爷,废职亡家。”这句话就等于是挑明说,误用官亲,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往往获得的不是权力值,而是权力的伤害值。严重的话,有可能会让官员丢官破家。

而在这一点上,“利不容情”的商界显然要看得更为透彻。很多像晋商企业“六必居”那样的百年老字号,就明确地把“不用三爷”列入自己的店规。明令禁止主管者家族中的少爷、姑爷、舅爷参与票号中内部管理。原因很简单,他们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人的理性往往要屈从于自己的感性,要管理自家的亲人并非易事,毕竟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在其中,一旦事情处理方式与血缘关系发生冲突,人的理性思维就会让位于血缘关系引发的感性思维。而在一个人的感情世界里,所有的规则和章程都有可能化为乌有。

在这里转述一段《官场现形记》的故事,让我们领略一下权力卖场上的血缘成本。

故事的主人公何藩台是盐法道署,盐政在当时被视为天下第一等的肥缺。在封建社会中,盐业专营的收入是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盐业专卖是由盐铁使、盐政之类官员控制的。这些官员也是人,他们的人性中也潜伏着贪婪的一面。在缺乏监督、又没有权力制衡的情况下,贪婪的人性恶性膨胀,在盐业专卖体制下就出现了贪污与腐败。

尤其是到了清朝中晚期,由盐业专卖引发的权力腐败更是愈发不可收拾,盐政官成为天下第一肥缺。如果一个官员能够统辖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六省的两淮盐政更是肥缺中的肥缺。

发生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的两淮盐引息银特大贪污案,正是其中的典型案例。案件的起因是,乾隆十三年,两淮盐商要求朝廷增加每年盐引的发放定额,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时任两淮盐政的吉庆在私底下收取了盐商送的5万两银子后,将盐商的要求上报乾隆皇帝。

乾隆在听取了户部的意见后,同意在不增加当年盐引定额的基础上,将次年的定额提前使用,同时要求盐商对提前使用的盐引向政府另外支付一笔“预提盐引息银”。盐商们又向吉庆行贿5万两银子,吉庆同意先支付一部分利息,余额做欠交处理,以后再全盘结算。盐商接受了这种妥协的办法。后继的盐政普福、高恒也有样学样,按照吉庆定下的规矩来办。他们在任期里也接受贿赂允许欠交息银,而他们分别贪污10多万两和20多万两银子。

时间到了乾隆三十三年,尤世拔继任盐政,还是没有办法去改变这一陈规陋习。盐商们在官方的掩护下,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尤世拔向乾隆皇帝揭发了这一暗藏在这条食权管道里的规则。经过查证,三任盐政和其他官员历时20年,贪污应缴国库息银1000万两。

对于何藩台来说,能够捞到一个盐法道署的肥缺,自然也花了大量的血本。更何况此人平生没有其他嗜好,就是喜欢钱。自从上任以来,因为怕别人说他的闲话,还不敢公然贩卖手头上的差缺。就在这时官场发生了变数,新抚台不久就要更换人选,他这个藩台也做不长久,很快也要回任。过了这个村,再无这个店。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何藩台派出自己的幕友、官亲,四下里替他招揽卖官的生意:其中以一千两起价,就能买个中等的差使;最好的缺,则需要花上将近二万两银子。

何藩台手里有的是肥缺指标,就看谁愿意花大价钱,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有的没有现钱,可以出示一张到任后的期票,也就是打张欠条。如果掏现钱的和打欠条的争一个缺,那么打欠条的就要让一让了。

何藩台有个三弟人称“三荷包”,一直跟着哥哥当账房,私底下也替自己的兄长拉了不少买官卖官的生意。兄弟二人在私下也达成了一种分肥规则,何藩台留大头,大概占个六七成;弟弟留个小头,能分个三四成也算不错。古往今来,哪里会有人愿意去做赔本生意呢?但是兄弟二人在卖九江知府这个官衔时,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买方要出两千两银子买这个缺,另外私下再送给“三荷包”五百两的好处费。“三荷包”见其中有利可图,就将此事满口应承下来。

这一次何藩台没有卖弟弟这个面子,因为何藩台有自己的生意经要念。这个缺是个肥缺,五千两银子少一分也不卖。何藩台之所以坚持五千两银子,是因为一分钱一分货。何藩台在心中对于这个肥缺有自己的一番利害计量:现在离收漕的时候已经不远了,买官者前脚一上任,灰色收入就会接踵而至。一分到任规、一分漕规,再做一回寿,再过一个新年,不出半年就能有上万两银子进账。这时候让买官者掏五千两银子,并不算太过分。

兄弟二人在这件事情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可何藩台就是寸步不让。

本来“三荷包”在哥哥何藩台面前还是遵循长幼礼节的,如今受他这一番排揎,以为被他看出了自己暗中收取好处费的隐情。“三荷包”不禁一时火起,就与自己的藩台哥哥算起了分家账。

何藩台听说三弟要和自己算账,冷笑两声道:“老三,还有你二哥、四弟,连你弟兄三个,都是我一手带大的。如今你却要同我算账?”言下之意,只有你老三欠我的,没有我这个老大欠你的。

我们来看一看“三荷包”与自己的藩台哥哥这笔账是如何算的:父亲去世以后,总共留下了十来万两银子的遗产。先是你捐知县,捐了一万两,弄到一个实缺;没过三年,母亲又去世,他回乡守孝(丁艰),又从家里搬出二万两,弥补亏空。你自己名下的,早已用过头了。从此以后,坐吃山空,你的人口又多,等到服满,又亏欠人家一万多两。没过多长时间,知县不做了,想要高升,捐个什么知府,连引见走门子,又花去二万多两银子。到了省府之后,当了三年的厘局总办。按说这是一个有油水可捞的部门,谁知道你还是一天到晚在兄弟们面前哭穷,搞不清楚你是真穷还是装穷。候补知府没当几天,你又厌烦了。于是买密保(京外官员举荐特殊人才任职的介绍信)花去八千两银子,送部引见又花去三万两,才捞到今天这个盐道的职位。你在官场上的每一点进步,花的都是我们三兄弟的钱。就算你替我们成亲,替我们捐官,我们用的不过是利钱,何曾动到正本。从头到尾,我们用的都是自己的钱,用不着你来充好人。娶亲也好,捐官也罢,你甩手不管也可以,只要你偿还属于我们的那部分钱。只要手里有钱,还怕娶不着媳妇,捐不得官。

何藩台听了这话,坐在那里愣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

“三荷包”见哥哥无话可说,继续道:“现在莫说家务,就是我做兄弟地替你经手的事情,你算一算:玉山的王梦梅,是个一万二,萍乡的周小辫子八千,新昌胡子根六千,上饶莫桂英五千五,吉水陆子龄五千,庐陵黄霑甫六千四,新畲赵苓州四千五,新建王尔梅三千五,南昌蒋大化三千,铅山孔庆辂、武陵卢子庭,都是二千,还有些一千、八百的,一时也记不清,至少亦有二三十注。我笔笔都有账的。这些钱,不是我帮你忙,你从哪里弄?说说好听,同我二八、三七,拿进来的钱可是不少,几时看见你半个沙壳子漏在我手里?如今倒同我算起账来了。我们索性算算明白。算不明白,就到南昌县里,叫蒋大化替我们分派分派。蒋大化再办不了,还有首府、首道。再不然,还有抚台,就是进京理论亦不要紧。我到哪里,你就跟我到哪里。要晓得兄弟也不是好欺侮的。

“三荷包”越说越得意,把他哥哥何藩台气得是吹胡子瞪眼,浑身只打哆嗦。

在这里何藩台与其弟“三荷包”兄弟闹翻算起了家账,看似兄弟之间算家账,却在不经意间抖落出了权力的血缘成本。清朝官员队伍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科举,二是保荐,三是捐纳,其中,科举看上去是最为公平的,八股面前人人平等;捐纳次之,基本上也能够做到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与弟弟算账的何藩台就是捐纳出身,他的官途是用钱铺出来的。

父亲临终前留下的十万两银子,如果走司法程序,按照遗产继承法,兄弟四人应该都有份继承。依照“三荷包”算的账,兄弟四人最后将家资作为赌注全押在了大哥何藩台的身上。也就是说,在官场上做买卖的何藩台并不是一个在战斗。这就像是一个家族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何藩台虽然是董事长,但哥几个人人都有股份在里面。

求官既然花费了巨额的投资,当然就得要求有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快的回报。

不论是来自“正途”的科举和军功、保荐,还是来自于“旁门左道”的捐纳,在当时,人们求官,都是出于为自己的“钱途”而奋斗,更何况像何藩台这样花大本钱捐出来的官;而他取得官职的手段,每一步都是金钱铺出来的。

像何藩台这样的为官之道,在晚清时期是一种大的流行趋势。他们背负着全家人或者全族人的希望奋斗在官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做官既然如同做生意,为了做官,首先必须学会投资,这就是各种“正当”的或不正当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银钱上的付出。

朝廷公开卖官,由于官多职少,于是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候补官员大军。地方官员在其中浑水摸鱼,趁机大捞一把,哪里有了缺,谁给的银子多,就派谁去填补这个缺。

何藩台拿着兄弟四人的本钱去博取仕途,那么在这里就等于是签了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同。当然只要用钱铺路,这条路上的风险并不是很大。兄弟几人的钱为何藩台赢得了权位,所以他的权力就有了一个血缘成本。

权力的血缘成本在这里就成了“三荷包”这样的官亲获取灰色收入的重要砝码,这就好像家族企业的雏形阶段。大家都有份参股,到了年底自然会拿着锅碗瓢盆来分取利润。这就是为什么“三荷包”可以这么牛皮哄哄地在外面替何藩台包揽生意,他完全是以主人翁的姿态在打理何藩台的官府事务。他对每一笔开销和收入都心知肚明,这是一般官幕吏役等衙中人员无法享受到的特权。这也是为什么官亲在衙门中的地位要比其他人高出许多,甚至可以指挥其他低级别的官吏的原因了。

作为知县官的刚毅在他所著的《牧令须知》中说,官亲“在家乡,畏官人;在署中,管官人,犹之乎以羊(喻衙中各类人员)将(送给)狼(喻官亲)”。一般来说,官亲在官员手下诸类人中的地位和幕友不相上下,肯定是高于书吏、长随、差役等雇佣人员。

何藩台的家资还是颇丰的,父亲死了,能够为子孙留下十万两银子的家庭在当时着实不多。这样算来,兄弟四人应该算是当地的“富二代”了。

换言之,如果何藩台生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家庭,既没有大笔遗产可供继承,更没有兄弟们为自己筹措官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血缘成本就会大大降低。降低血缘成本,并不代表他将来身边就没有“官亲”。其实在泛官亲的概念里,除了血缘维系起来的纯粹官亲,还有金钱维系起来的利益官亲。

一个官员赴任地方,朝廷往往会为他配备一套佐贰班子,同时衙门还雇佣着一大帮书吏衙役为他跑腿办事。即使如此,那些州县长官还是会带着自己熟悉、信任的师爷、长随赴任,并将他们逐一安排到重要的权力环节中。这个州县长官带过来的私人班底,也就成了官员最可信赖的“官亲”。

不过这个“官亲”不存在血亲成本,只有纯粹的利益成本。如果这个“官亲”发起飙来,就不是私下找官员算算账这么简单的事了,他可能会掀起更大的风浪,为官员制造出更大的麻烦。

在这个故事的后半段,还套出了另外一个故事。套出的这个故事引出了官员身边的另外一位爷,我们知道“三荷包”是三爷,因为血缘的存在使得三爷成为最有含金量的官亲。既然有“三爷”,那前面定有“二爷”。所谓的“二爷”就是与官员没有血缘关系的“官亲”。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与官员之间却存在着利益之间的勾连关系,正是这种利益的勾连,让他具有了“官亲”的特权身份。

在“三荷包”算的这笔账里还提到了一个叫做王梦梅的人,王梦梅从何藩台那里花了一万两千两银子得到一个“江西著名的好缺”玉山县。王梦梅买官的银子来得确实不容易,他没有丰厚的家资,也没有亲兄弟为自己凑份子。没有办法,他只能从钱庄贷了三千,又弄了一位带肚子的师爷,一位带肚子的二爷,每人出了三千,自己又凑了四五千。所谓“带肚子”又称为“睹子”,也就是指那些专门放官债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有点余钱,他们拿着钱专门投资官场。在他们看来,官场的买卖没有市场风险,收益高。他们通常选择那些有希望补实缺的候补官员,然后贷给他们银两。这位贷款给王梦梅的“带肚子二爷”叫蒋福。

蒋福并不急于收回自己的钱,但他却开出了一个条件:在王梦梅赴任时,带上自己。然后他要求在官员手下混个师爷或者长随当当,目的是能够与王梦梅共同参与利益分肥。为了确保自己不被王梦梅过河拆桥,他事先与王梦梅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王梦梅带出来的蒋福两位爷,另一位爷事先说好将来为王梦梅管账(当玉山县的财政局局长),蒋福只好当稿案(文书)。其实这里同样是集资当官,不过集资对象不同而已。何藩台集的是兄弟的资,王梦梅借的是外人的钱。

“带肚子二爷”蒋福跟着王梦梅到任后,捞起钱来毫不含糊,到处搜刮民财,干涉办案,吃了原告吃被告。说起来也可以理解,他们也是拿钱投资,把做官当个生意经营,当然要急于收回成本,因为他们负担了买卖过程中的“利息”要求。

蒋福和王梦梅二人表面上看他们是主仆关系,其实在权力结构中,他们结下的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也正因为这种利害关系,使得王县令和蒋师爷的关系呈现出一种非常微妙的状态。

王梦梅带着二位“爷”到任之后,形势急转之下,这两个“带肚子”师爷时时处处总要挟制王梦梅。刚开始两个人还有所顾忌自己的“二爷”身份,到后来,他们居然反客为主,分不清谁是官,谁是仆。有一桩案子,王梦梅已经批驳,结果蒋福得了原告的银子,定要王梦梅出票捉拿被告。这让王梦梅大为恼怒,便写了一纸谕单,公开宣布:“倘有幕友官亲,以及门稿书役,有不安本分,招摇撞骗,私自向人需索者,一经查实,立即按例从重惩办,决不宽贷。”他企图以此断绝两位“二爷”的财路。谁知道“二爷”也不示弱,趁机在背后大做文章。他们对书差假传王梦梅的指令,“老爷是个清官,不日就有章程出来,豁除钱粮浮收(额外征收),不准书差需索。”百姓本就苦于苛捐杂税,听说王县令主动去除浮收部分,自然非常高兴,害得王梦梅三天的钱粮分文未曾收着。

两位“二爷”等于是在背后拆王梦梅的台,去除浮收部分就是在割王梦梅身上的肉。没有苛捐杂税,他这个县令的黑色或者灰色收入就会少了一大半。

就像李宝嘉借着《官场现形记》里的典史钱伯芳之口说出的话,不要看轻了这小小典史,“等到做顺了手,那时候给你状元你也不要呢!”这句话毫无半点夸张的成分。他的解释是:“州县虽是亲民之官,究竟体制要尊贵些,有些事情自己插不得身,下不得手,自己不便,不免就要仰仗师爷同着二爷,多一个经手,就多一个扣头,一层一层的剥削了去,到得本官就有限了。所以反而不及他做典史的,倒可以事事躬亲,实事求是。”

这句话一语道破了衙门里的这些“爷们”虽然没有官家赋予的正式权力,但灰色地带中却有着千头万绪的隐权力枝节。

当然“官亲”除了干些破坏正式制度的事之外,也不排除其积极的一面。比如说,一些时候他们是官员了解现实社会的一双眼睛,上下奔波打点的一双腿。官员经常待在衙门里,很少有时间深入民间,搞调查研究。他们如果想要得到来自基层的第一手资料,就必须要有可靠之人来向其如实提供。对于官员来说,没有比“官亲”更为可靠的人了。所以很多时候,官府衙门出告示、办公事,所涉及的下情真实而有效,就像他们亲眼所见,这个功劳就应该记在那些“官亲”们的头上。

另外官亲与官员有着经常性的和较为深入的接触,所以他们更善于揣摩官员的心理和喜好,这也有助于解决官场上的一些棘手之事。

权力的血缘并不在于官亲居于何种显耀的权位,而是在于其权力的流动是不是被纳入正常的权力管道。如果说,这个权力管道既能够保证食权者的权力畅通无阻,又能够有效地抵御私人关系网的入侵,那么国家机器就是运行在正常的权力轨道上。换句话说,如果制度性的权力管道是断裂的、堵塞的,那么权力的流通只有借助关系网络的隐秘通道。那么这时候由“官亲”所构建起来的私人关系网络就会轻而易举地嵌入到正式权力管道中,并将其转化为权力的灰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