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灰章程:只能做不能说的官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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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攀上老乡好做官

官府中人喜欢结拜乡党,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趋于亲情化。原本你我就是乡里乡亲,如今又成为官府衙门里的同僚,位高权重者长一辈,仰仗权势者就会矮上三分。无事走访纯属里人往来问候,登门造访算是老乡互相走动;纳敬只归于乡情交流,贿赂也划为乡谊往来。送者堂而皇之,受者心照不宣。对其中尊贵显赫者,年纪轻的直呼干爹,平辈的就尊称一声老大。同乡之间,或认了干亲,或拜了把子,或结了儿女亲家,或攀了岳丈东床;同乡圈里,张三是李四小舅子的叔叔,王五又是赵六大伯家的联襟。官府衙门里玩的虽然是乡情乡谊,走的却是不折不扣的裙带路线。

公门结拜乡党,使得权力庇护完全呈公开化趋势。官高位尊者犹如一棵参天大树,大树底下乘凉的就是一拨拨乡人。权力结构渗透乡党势力,水泊梁山也同样盘踞着各个山头和帮派体系,人身依附掺杂着裙带关系。到了民国时期,此风未消反长。当年的阎锡山用人原则也是“会讲五台话,就把洋刀挎”。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以血缘、地缘为纽带打造出来的权力结构,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以乡土观念作为人情的黏合剂。对于晚清时期那样一个官家社会而言,但凡能够与权力沾染一丝半点的关系的都会深深地打上乡土观念的烙印。

我们就拿主宰了晚清沉浮命运的“湘系势力”来说,曾国藩本来只是想在政治上寻找到尽可能多的支持力量,没想到那些识于微时的故交旧友会成为后来湘军的主要将领和幕僚。这些人物本就不是安于平淡之人,很多都是湖南地界的拔尖人才。曾国藩的湘军核心层就是由这些老乡中的杰出人物组成,不光是高层,就连“湘军”队伍中的中层和底层也基本上都来自于湖南、湖北两个省。湘军本来就是打着血缘与地缘旗号组建起来的民间武装组织。

中国人有着极重的乡情意识,当然湖南人也不例外。湖南有个传统,就是当地人习惯把自家居所前后方圆十余里内的乡亲都称之为“屋门口人”,平日即守望相助、互通有无;如果遇上“屋门口人”与外乡人发生争斗,他们不管是非曲直都会上前助拳,就算流血破财也要维护“屋门口人”的利益,所以当时在这一地区经常发生大规模的乡民械斗事件。

湘军将领生于斯长于斯,长期受到这种地域性文化的熏陶,他们将这份乡情看得很重。曾国藩就坚定地认为“同县之人易于合心”,一个地方的人能够同心协力。而他的弟弟曾国荃在用人上比曾国藩更为决绝,他奉行“不独尽用湘乡人,且尽用屋门口周围十余里之人”。也就是说,曾国荃可信可用之人圈定在屋门口十余里。

在湘军发展过程中,这种“唯乡人是举”的用人观念在当时也的确起到了凝聚人心、提高战斗力的作用。

曾国藩为首的湘系,就是靠着浓厚的乡土观念集结在一起的。湘军,兵源来自湖南,遍及三湘四水,以湘乡籍最多,人们以“湘军”称之,就释放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曾国藩幕府的80余人中湘籍占1/4,作为基本阵营是不可忽视的。湘军将帅,从创始到第二代如刘坤一等,基本上都籍隶湖湘。湘军将帅随着军事发展,遍布天下,后来成为督抚提镇,由军而政,形成庞大的湘系军事政治集团。

对于权力运行来说,政缘与地缘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就拿湘军来说,离开了“地缘效应”的“化学反应”,“曾国藩们”就无法组建起一支有着特种兵潜质的“湘军”,没有“湘军”的军事力量做保证,湘系官员的权力也就无法保证;而权柄在握的湘系官员,又反过来对湘系势力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也就是说湘系势力在崛起过程中,有一个由军而政、由政促军的权力连锁系统。

在金庸先生的笔下那个玩转官场乾坤的韦小宝就是个把“官场人脉”用到极致的标志性人物。他从一个只会耍嘴皮子,耍无赖的江湖小流氓,竟然混到娶了七个美貌的太太,还有数不尽的财富,在官场上更是红到发紫的地步,最后还在一个小岛上过起了逍遥自在的日子。

韦小宝的人脉关系枝枝节节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尤其在官场更是达到巅峰。总结韦小宝的发达路径,无外乎四个字,经营人脉。

请看韦小宝初见平西王吴三桂时是如何攀亲的:韦小宝听他说话中带着扬州口音,倒有三分欢喜,心想:“辣块妈妈,你跟我可是老乡哪。”说道:“这个却不敢当,卑职岂敢高攀?”话中也加了几分扬州口音。吴三桂笑道:“韦爵爷是扬州人吗?”韦小宝道:“正是。”吴三桂笑道:“那就更加好了。小王寄籍辽东,原籍扬州高邮。咱们真正是一家人哪。”

初次见面,三言两语就攀上了乡谊。如此驾轻就熟,韦小宝又怎能不混到手眼通天。在这里韦小宝打的就是乡情牌。

乡土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起源,当乡土观念渗透进官场因素,就形成了一个个地方实力派系。晚清官场可以说是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尤其是曾国藩的湘系军事政治集团和李鸿章的淮系军事政治集团,起到了龙头作用。

乡土观念在官场上形成的强大凝聚力,有时候让皇帝们也坐卧不宁,一有机会就将地方势力的首领人物来个乾坤大挪移,让他们远离乡土,千里为官,无法在权力系统中形成抱团势力。

在晚清权力结构中,与曾国藩齐名的李鸿章也是一个特别看重乡谊的人,他是安徽合肥人。李鸿章曾经很无奈地说过一句话,官越做越大,亲戚也越来越多。这句话就是说亲戚的数量与官职的高低成正比,官亲是一种利益之亲,而人都是有趋利性的。

李鸿章晚年坐镇北洋时,只要是安徽来的老乡有事相求,但凡能办到的,他都会一路绿灯开到底。结果搞到最后在他的军营里,有些权力的岗位几乎清一色是安徽人,其他省的人根本就没有插足的机会。估计当时有人想要到他的地盘上混饭吃,首先要找人托关系修改成安徽户口。

光绪元年(1875),李鸿章由天津入京觐见新皇,按照日程安排,他应该到京城后就返回自己的任所。可当他听说顺天乡试就在这两天将要揭榜时,就临时改变主意,等到乡试揭榜后再返回任所。榜单揭晓后,李鸿章得知当年所中的举人竟没有一人是出自他的老家安徽,愤怒地质疑道:“咸丰戊午科(1858)顺天乡试也没有一个安徽人,今年又闹出柏中堂那样的乱子了吧?”柏中堂也就是柏葰,此人是咸丰戊午科顺天乡试的主考官。在那场考试中,因为他的家人私下接受贿赂,这件事被他的政敌抓住了把柄大做文章,结果柏葰被朝廷杀了,以儆效尤。李鸿章这句话里明显藏着一把刀,言下之意:主考官如果不录取安徽人,就是徇私舞弊,就会落得柏葰那样的下场!

李鸿章的这句话好似小孩子赌气一般,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官场乡谊之风刮得有多么猛烈。

经李鸿章一手保举的重要官员有很多都是安徽人,并且占据了官场的显位。比如说跟随他多年的幕僚周馥、杨士骧,两人既是李鸿章的老部下又是老乡。在李鸿章的大力举荐之下,两人官至巡抚、总督(省部级高官)的位置。对于那些曾经在他手下打过工的老部下,他也是有求必应。

晚清做官靠的是乡谊,而这份乡谊里如果能够靠上李鸿章这样一棵大树,可以算是乡谊关系中的VIP待遇。除了做官需要乡谊的“化学效应”,就连当幕友(师爷)、书吏(胥吏、书办)这样的小角色也少不了乡谊的作用。

一些地区的幕友、书吏还以乡谊为纽带结成了坚如磐石的地域性行帮(旧时从业者就行业或地域关系结成的小团体)抱团闯市场。比如说李鸿章的淮军幕府中虽然也有来自其他省的幕友,但是在关键位置上还是偏重于皖籍人员。

说到权力地缘效应的蔓延,最疯狂的莫过于清朝中晚期的“绍兴师爷”。

清朝时“绍兴师爷”可以说是幕业中的品牌,其权力抱团形成的火力也是最强的,往往某个幕友的家族、亲戚,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当师爷,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乡人网络,借此操控官府。

手头就有一个现成的案例,我们从中或可窥见一斑:乾隆二十八年(1763),在湖北地界发生了一起蹊跷的案件。在上一年,湖北地界的官府捉拿了两个盗贼,张洪舜和张洪炎。两个案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市长)赵泰交抓捕归案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字音相同。由此,刑部怀疑眼前拿获的张氏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的犯人系同一案犯。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乾隆二十六年归州抓捕的两人目前尚在狱中,又怎么会跑出来继续作案呢?按照乾隆年间的司法管辖权限,疑案应该提交刑部来定夺,但当时湖北的官员并没有按司法程序走。

如今刑部在梳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疑点,就向乾隆皇帝奏报了。乾隆皇帝获知情况后,着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复审两案。经过复审,得出的结果与刑部前面的推断相一致:此张氏兄弟就是彼张氏兄弟,两案为同一案犯。

案件卷宗里的内容译作白话大致如下:乾隆二十五年,张氏两兄弟于本乡李作棋家盗窃银子160两及衣物,随后被官府拿获。但这个案子在审问拟罪的时候,张氏二人当庭翻供,最后居然被无罪释放。审查了半天,却是无罪之人。知州(市长)赵泰交因为“滥刑妄断”被流放,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人也因为诬陷栽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无罪释放的张氏兄弟依然逍遥在外,并且重操旧业。他们在盗窃赵启贤家90两白银后被抓获。这时候原任按察使(省高院院长)沈作朋此时已经升任布政使(副省长),他担心翻改前案自己会受到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问。由此才造成了案中案的复杂局面。

现任归州知府(市长)秦锡占在查审此案时,也是看上司沈作朋的脸色行事,才导致案情陷入迷局。

乾隆皇帝获知真相后,大为震怒。他下令将张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枉的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被释放,赵泰交也得到了赦免。

这个案子牵涉到一个省部级高官,交由乾隆皇帝亲自审问。审问的结果是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后两人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这个案子到这里还不算完。因为在乾隆皇帝审问过程中,越审越感到在高官涉案的明线背后有着一条更为隐蔽的线索。他对湖北大吏这种上下通气,抱团犯罪的做法感到不可理解。

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发现,案件背后的灰色线索是由官员雇佣的幕友串联形成的。涉案的总督、巡抚、按察使司这几名高官雇佣的幕友都和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有关。徐掌丝是绍兴人,他本人在按察使沈作朋署内做幕,而他的弟弟又在总督(省长)爱必达的手下做幕,他的妹夫卢培元在巡抚(常务副省长)汤聘的手下做幕友。这么一个幕友家族依附着湖北省权力高层多年,他们之间互通消息,与地方官员来往密切。

在这个案子中,各衙门之间互相串通的公文和消息,都经过他们的手。他们之间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情报网络,正是这个网络左右了案情的发展,也正是这个网络让本来简单的民间盗窃案,发展成为政府高官纵盗冤良案。

如果说,官家制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代表着皇权,那么湖北发生的这起民间盗窃案,就是官僚集团联合起来对抗皇权的妄为之举。乾隆在了解内情后,震惊之余不免愤怒。他命湖广总督李侍尧等速将涉案的幕友徐掌丝兄弟等拿获交由刑部处理。乾隆借此案为各级官员敲响警钟,他着令各省督抚要彻查幕友上下交通,干预政令的事,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省部级官员)续用旧任幕友,以切断他们与幕友之间的联系网络。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因此而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到了嘉庆、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了一个家族将一个地方各级衙门的幕友岗位全部垄断,幕友网络在地方官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段光清在《镜湖自撰年谱》中记载,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就任建德知县(县长),按照官场规矩去拜见知府(市长)时,知府问他有没有请幕友。段光清回答刑名(司法)、钱谷(财政)两席已定,知府听了非常不高兴。他阴沉着脸说:“尔处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处朋友皆上宪所荐也。”意思是,你这个县长聘请幕友竟然可以自作主张,而我这个市长聘请的幕友都是上级领导派发下来的。

段光清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他忙解释说,我刚刚上任,需要依赖幕友干点事,今天大人要推荐幕友,是人情难却。但是人情只能安排一小席,刑钱(司法和财政)两大席却不能安排。

好个不晓行业潜规则的段县长,没有办法,知府只好向他推荐了一个小席,这样,段光清就实在找不出理由再拒绝,没办法只好收下。段光清在文中还谈到当时向他推荐幕友的人非常多,甚至可以用“车载斗量”来形容。稍微出色点的,荐条都贴到签押房的墙壁上,次一等的,荐条也贴到了内账房的墙上。

可以说,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早已在晚清官场的“灰色地带”中通行。上司这样做,不光是为了使亲戚朋友能捞到就业岗位,更主要的是上下级之间形成一个权力的信息管道,便于掌控。对于上级官员来说,幕友之间的上下交通,能使他们掌握的权力管道达到畅通无阻的地步。

州县官为了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刁难,往往对上司推荐的幕友不敢不用,也不能不用,就是你有一千个不满意,也得欣然接受,这就是“勒荐”。用权力掐住你的脖子,让你不得不接受他的推荐,不然你就得在权力这条道上窒息而死。

道光年间,在南昌府衙里有一个叫胡怀符的幕友。此人混迹江西官场十余年,人际关系网络盘根错节。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关系非同一般,仗着这层关系,几乎所辖州县的幕友,都是由他一人推荐。和前案的徐掌丝有着同样的经历,他的很多家族亲人,都在江西各地做幕友。他的兄弟姊妹很多,比如说他的弟弟胡老五、胡老七和妹婿章老七分别在建昌府、安远县、南昌府做幕。简直把幕友这个职业,做成了家族产业。

如果地方遇到什么案件,最先得知消息的不是地方官员,而是幕友胡怀符。因为各州县幕友先是通报给胡怀符,征求其意见,然后经过胡的批准才上报给地方官。只要有新派驻的官员来到江西地界为官,胡怀符都会找机会将自己的人推荐给新任官员做幕友,那些初来乍到的州县官也不好拒绝。胡怀符就这么靠着批发幕友,居然富甲一方。

由胡怀符这样的幕友编织的网络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主要还是由政治体制本身所造成的。在清朝权力系统的分配制度下,州县官的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很多事情自己无法拍板做决定,需要层层上报,等待上级给明确的指示。这就造成了上下级衙门幕友之间来往频繁,为幕友滥用法定权力之外的灰色权力创造了机会。

幕友就业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幕友之间互相推荐。也就是胡怀符这种类型的幕友,他们直接向下级推荐自己的亲友,进入下级衙门做幕友,并讲定一年要分给自己多少好处费(规例),遇事彼此关照。

二是段光清这样的州县官员大多由自己的上司推荐幕友。因为上司左右着州县官员的升迁,如果拒绝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就会被视为异己分子。既然不是圈里人,就有可能被踢出局。州县官员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个不满意,也会无奈地接受,而识相一点的州县则会主动向自己的上司奏请荐幕,毕竟在权力系统内部还是奉行“态度决定一切”的规矩。